《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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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模板支架立柱的顶端,采用柱头的特殊构造装置来保证国 家现行标准所规定的拆模原则下,达到早期拆除部分模板的 体系,
模板一次组装完成,上面设置有施工作业人员的操作平台。 并从下而上采用液压或其他提升装置沿现浇混凝土表面边浇筑混 凝土边进行同步滑动提升和连续作业,直到现浇结构的作业部分 或全部完成。其特点是施工速度快、结构整体性能好、操作条件 方便和工业化程度较高。
以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墙体为支承主体,依靠自升式爬升支 使大模板完成提升、下降、就位、校正和固定等工作的模机 统。
北京标准规范范本2.1.12 飞模 flying shuttering
主要由平台板、支撑系统(包括梁、支架、支撑、支腿等) 和其他配件(如升降和行走机构等)组成。它是一种大型工具式 模板,由于可借助起重机械,从已浇好的楼板下吊运飞出,转移 到上层重复使用,称为飞模。因其外形如桌,故又称桌模或 台模。
一种组合式的、可同时浇筑墙体和楼板混凝土的、外形像隧 道的定型模板。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入 长细比; []— 容许长细比,
2. 2. 4 计算系数及其他:
调整系数; 外加剂影响修正系数; β2 混凝土落度影响修正系数: Pm 压弯构件稳定的等效弯矩系数; Y 截面塑性发展系数; YG 恒荷载分项系数; YQ 活荷载分项系数;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L 钢支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3.1.1为保证模板结构的承载能力,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 性破坏,应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 情况,选用适合的钢材型号和材性,且宜采用Q235钢和 钢。对模板的支架材料宜优先选用钢材
1.2模板的钢材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下列情况的模板承重结构和构件,不应采月
腾钢: 1工作温度低于一20℃承受静力荷载的受弯及受拉的承重 结构或构件; 2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30℃的所有承重结构或构件。 3.1.4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 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 保证。 烟接的承重结构 承重结板平用的钢材还应
应具有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Q390钢和Q420钢 一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3.2.1用于承重模板结构的冷弯薄壁型钢的带钢或钢板,应采 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规定的Q235钢 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规定的Q345钢。 3.2.2用于承重模板结构的冷弯薄壁型钢的带钢或钢板,应具 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冷弯试验和硫、磷含量的合格 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
3.2.3焊接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手工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 GB/T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 2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结构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 3当Q235钢和Q345钢相焊接时,官采用与Q235钢相适 应的焊条。
1普通螺栓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6款的规定外, 其机械性能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 和螺柱》GB/T 3098.1的规定。
2连接薄钢板或其他金属板采用的自攻螺钉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1~4、GB/T3098.11或 《自攻螺栓》GB/T5282~5285的规定。 中和材奖江货文件中
家标准《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1~4、GB/T3098.11或 《自攻螺栓》GB/T5282~5285的规定。 3.2.5在冷弯薄壁型钢模板结构设计图中和材料订货文件中, 应注明所采用钢材的牌号和质量等级、供货条件及连接材料的型 号(或钢材的牌号)。必要时尚应注明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 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
3.2.5在冷弯薄壁型钢模板结构设计图中和材料订
应注明所采用钢材的牌号和质量等级、供货条件及连接材料的型 号(或钢材的牌号)。必要时尚应注明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 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
3.3.1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树种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选择质量 好的材料,不得使用有腐朽、霉变、虫蛀、折裂、枯节的木材。 3.3.2模板结构设计应根据受力种类或用途按表3.3.2的要求 选用相应的木材材质等级。木材材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
表3.3.2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木材机
3.3用于模板体系的原木、方木和板材可采用目测法分线 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负 得利用商品材的等级标准替代。
3.3.5当采用不常用树种木材作模板体系中的主梁、次
架立柱等的承重结构或构件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 规范》GB50005的要求进行设计。对速生林材,应进行防腐 防虫处理。
3.3.6在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中使用进口木材时,应符合
3.3.6 在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中使用进口木材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选择天然缺陷和干燥缺陷少、耐腐朽性较好的树种木材; 2每根术材上应有经过认可的认证标识,认证等级应附有 说明,并应符合国家商检规定;进口的热带木材,还应附有无活 虫虫孔的证书; 3进口木材应有中文标识,并应按国别、等级、规格分批 堆放,不得混淆:储存期间应防止木材霉变、腐朽和虫蛀: 4对首次采用的树种,必须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后方可 使用。 3.3.7当需要对模板结构或构件木材的强度进行测试验证时,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术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检验标准进行。 3.3.8施工现场制作的木构件,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作的原木、方木结构,不应大于25%; 2板材和规格材。不应大20%:
1 制作的原木、方未结构,不应大于25%; 2 板材和规格材,不应大于20%; 3 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 连接件,不应大于15%
3.4.1当建筑模板结构或构件采用铝合金型材时,应采用纯铝 加锰、镁等合金元素构成的铝合金型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铝及铝合金型材》YB1703的规定。
表3.4.2铝合金型材的机械性能
续表 3. 4. 2
3.4.3铝合金型材的横向、高向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4.3的
3.4.3铝合金型材的横向、高向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4.3的 规定。
铝合金型材的横向、高向机械性能
注:材料状态代号名称:Cz一萍火(自然时效);Cs一淬火(人工时效)。
3.5竹、木胶合模板板材
3.5竹、木胶合模板板材
3.5.1胶合模板板材表面应平整光滑,具有防水、耐磨、耐酸 碱的保护膜,并应有保温性能好、易脱模和可两面使用等特点。 板材厚度不应小于12mm,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模板 用胶合板》ZBB70006的规定。
3.5.2各层板的原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5%,且同一服
层原材间的含水率差别不应大于5%
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的强度,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3.5.4进场的胶合模板除应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外,还应保证 外观及尺寸合格。 3.5.5竹胶合模板技术性能应符合表3.5.5的规定。
表3.5.5竹胶合模板技术性能
3.5.6常用木胶合模板的厚度宜为12mm、15mm、18n
3.5.6常用不胶合模板的厚度宜为12mm、 15mm、 18mm,其 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浸泡,不蒸煮:剪切强度1.4~1.8N/mm; 2室温水浸泡:剪切强度1.2~1.8N/mm; 3沸水煮24h:剪切强度1.2~1.8N/mm; 4 含水率: 5%~13%; 5 密度:450~~880kg/m3; 6 弹性模量:4.5×103~11.5×103N/mm
3.5.7常用复合纤维模板的厚度宜为12mm、15ml
3.5.7常用复合纤维模板的厚度宜为12mm、15mm、18mm, 其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静曲强度:横向28.22~32.3N/mm;纵向52.62~ 67.21N/mm; 2垂直表面抗拉强度:大于1.8N/mm; 3 72h吸水率:小于5%; 4 72h吸水膨胀率:小于4%; 5 耐酸碱腐蚀性:在1%性钠中浸泡24h,无软化及腐蚀 现象; 6 耐水气性能:在水蒸气中喷蒸24h表面无软化及明显 膨胀; 7弹性模量:大于6.0×103N/mm。
1.1永久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永久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及其支架自重标准值(G1)应根据模板设计图纸 确定。肋形或无梁楼板模板自重标准值应按表,4.1.1采用。
表4.1.1楼板模板自重标准值(kN/m
注:除钢、木外,其他材质模板重量见本规范附录B中的附表B。 2新浇筑混凝土自重标准值(G2k),对普通混凝土可采用 24kN/m3,其他混凝土可根据实际重力密度或按本规范附录B 表B确定。 3钢筋自重标准值(G3k)应根据工程设计图确定。对一般 梁板结构每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的钢筋自重标准值:楼板可取 1.1kN;梁可取1.5kN。 4当采用内部振捣器时,新浇筑的混凝土作用于模板的侧 压力标准值(G4k),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取其中的较小值:
F = 0. 22YtoββV2 F = Y.H
4.1.2可变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可变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 Q),当计算模板和直接支承模板的小梁 时,均布活荷载可取2.5kN/m,再用集 中荷载2.5kN进行验算,比较两者所得的 弯矩值取其大值;当计算直接支承小梁的 主梁时,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取1.5kN/m; 当计算支架立柱及其他支承结构构件时: 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取1.0kN/m。 注:1对大型浇筑设备,如上料平台、混
图.4.1.1°混凝士侧压力 计算分布图形
凝土输送泵等按实际情况计算;采用布料机上料进行浇筑混凝 十时,活荷载标准值取4kN/m。 2混凝土堆积高度超过100mm以上者按实际高度计算。 3模板单块宽度小于150mm时,集中荷载可分布于相邻的2块 板面上。 2振捣混凝士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Qk),对水平面模板可 采用2kN/m,对垂直面模板可采用4kN/m,且作用范围在新 浇筑混凝士侧压力的有效压头高度之内
3:倾倒混凝土时,对垂直面模板产生的水平荷载标准值 (Q3k)可按表4.1.2采用。
注:作用范围在有效压头高度以内。
4.1.3风荷载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一2001(2006年版)中的规定计算,其中基本风压值应 按该规范附表D.4中n=10年的规定采用,并取风振系数B,一1。
4.2.1计算模板及支架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 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 4.2.2计算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4.2.3荷载分项系数应按表4. 2.3采用。
4.2.3荷载分项系数应按表4.2.3采用
表4.2.3荷载分项系数
2.4钢面板及支架作用荷载设计值可乘以系数0.95进行 。当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时,其荷载设计值不应折减。
4.2.4钢面板及支架作用荷载设计值可乘以系数0.95进行折
1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 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模板设计:
S= ≥ Gk + 0. 9≥ YoQx
Qik 按可变荷载标准值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Q1k 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n 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②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S = YGk +Z YQ:deQik
式中 一一一可变荷载Q:的组合值系数,当按本规范中规定的 各可变荷载采用时,其组合值系数可为0.7。 注:1基本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2当对Qik无明显判断时,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为Qik,选其中 最不利的荷载效应组合; 3当考虑以竖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参与组合的可变 荷载仅限于竖向荷载。 2)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采用标准组合,并应按下列设 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C 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 应符合本规范第4.4节有关变形值的规定。 对于标准组合,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S应按下式采用:
4.3.2参与计算模板及其支架荷载效应组合的各项荷载
与计算模板及其支架荷载效应组合的各项荷载的标准 于合表4.3.2的规定。
组合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其支架荷载效应组合的备项荷载标
注:验算挠度应采用荷载标准值:计算承载能力应采用荷载设计值。
4.3.3爬模结构的设计荷载值及其组合应符合下列规
1模板结构设计荷载应包括: 侧向荷载:新浇混凝土侧向荷载和风荷载。当为工作状态时 按6级风计算;非工作状态偶遇最大风力时,应采用临时固定 措施; 竖向荷载:模板结构自重,机具、设备按实计算,施工人员 按1.0kN/m采用; 混凝土对模板的上托力:当模板的倾角小于45°时,取3~ 5kN/m:当模板的倾角大于或等于45时,取5~~12kN/m; 新浇混凝士与模板的粘结力:按0.5kN/m采用,但确定混 凝土与模板间摩擦力时,两者间的摩擦系数取0.4~0.5; 模板结构与滑轨的摩擦力:滚轮与轨道间的摩擦系数取 0.05,滑块与轨道间的摩擦系数取0.15~0.50。 2模板结构荷载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计算支承架的荷载组合:处于工作状态时,应为竖向荷载加 迎墙面风荷载;处于非工作状态时,仅考虑风荷载!
:1风荷载设计值参与活荷载设计值组合时,其组合后的效应值应乘 合系数; 2,计算承载能力时应取荷载设计值;验算挠度时应取荷载标准值。
注:1风荷载设计值参与活荷载设计值组合时,其组合后的效应值应乘0.9 合系数; 2,计算承载能力时应取荷载设计值;验算挠度时应取荷载标准值。
4.4.1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的刚度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 下列容许值: 1)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 2: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250; 3支架的压缩变形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 1/1000。 4.4.2组合钢模板结构或其构配件的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表 4.4.2的规定。
组合钢模板及构配件的容许变形值
注:L为计算跨度,B为柱宽。
4.4.3 液压滑模装置的部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 许值: 1在使用荷载下,两个提升架之间围圈的垂直与水平方向 的变形值均不得大于其计算跨度的1/500: 2在使用荷载下,提升架立柱的侧向水平变形值不得大 于2mm; 3支承杆的弯曲度不得大于L/500。 4.4.4 爬模及其部件的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许值: 1 爬模应采用大模板; 2一爬加立柱的安装恋形估不但大王爬加立杜宣度的
4.4.3 液压滑模装置的部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容 许值: 1在使用荷载下,两个提升架之间围圈的垂直与水平方向 的变形值均不得大于其计算跨度的1/500;
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3支承杆的弯曲度不得大于L/500。
1/1000; 3爬模结构的主梁,根据重要程度的不同,其最大变形值 不得超过计算跨度的1/500~1/800; 4支点间轨道变形值不得大于2mm。
5.1.1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 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条件进行。
5.1.2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 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及风 荷载。 2构造应简单,装拆方使,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 土的浇筑、养护。 3混凝土梁的施工应采用从跨中向两端对称进行分层浇筑, 每层厚度不得大于400mm。 4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稳 定性时,应符合相应材质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5.1.3模板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和季节性施工措施,确定其构造 和所承受的荷载; 2绘制配板设计图、支撑设计布置图、细部构造和异形模 板大样图: 3按模板承受荷载的最不利组合对模板进行验算; 4 制定模板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5编制模板及配件的规格、数量汇总表和周转使用计划: 6 编制模板施工安全、防火技术措施及设计、施工说明书、 5.1.4模板中的钢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 规定,其截面朔性发展系数应取1.0、组合钢模板、大模板、滑
开模板等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GB50214和《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的相应规定。 5.1.5模板中的木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 规范》GB50005的规定,其中受压立杆应满足计算要求,且其 梢径不得小于80mm。
5.1.6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 条、缀条、斜撑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200; 2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电缆标准规范范本,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 应大于250。
1连接扣件和钢管立杆底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 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2承重的支架柱,其荷载应直接作用于立杆的轴线上,严 禁承受偏心荷载,并应按单立杆轴心受压计算;钢管的初始弯曲 率不得大于1/1000,其壁厚应按实际检查结果计算; 3当露天支架立柱为群柱架时,高宽比不应大于5;当高 宽比大于5时,必须加设抛撑或缆风绳,保证宽度方向的稳定。 5.1.8用门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架立柱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几种门架混合使用时,必须取支承力最小的门架作为设 计依据; 2荷载宜直接作用在门架两边立杆的轴线上,必要时可设 横梁将荷载传于两立杆顶端,且应按单榻门架进行承力计算 3门架结构在相邻两榻之间应设工具式交叉支撑,使用的 交叉支撑线刚度必须满足下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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