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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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自测判断被检查物体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技术参数的过 程。

    在指定的一个检验批中,对某一具体项日按一定比例随 的检验。

    3.1.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工 程和分部(子分部)工程。 3.1.2检验批应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和专业验 收,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同种材料或施工顺序等划分。 3.1.3分项工程应根据防腐蚀材料、施工工艺等水利标准,按基层处理工 程、块材防腐蚀工程、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沥 青类防腐蚀工程、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涂料类防腐蚀工 程、聚氯乙烯塑料板防腐蚀工程划分。基层处理也可不单独构成 分项工程。 3.1.4分部工程应按能独立构成单位工程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划

    3.1.4分部工程应按能独立构成单位工程的建筑物或构

    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一般项目中每项抽检的处(点)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 允许偏差要求的项目,每项抽检的点数中,不低于80%的实测值 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检验批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2.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2.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符合验收合 格的规定。

    3.2.4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 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相应格式。 2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应采用本规范表A的格式。 3.2.5当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时,应按下列规 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 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 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 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 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3.2.6通过返修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

    3.2.7凡现场抽样的性能检验及复验报告,均应由具有资质的质 量检测部门出县。

    3.3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3.3.1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应按检验批、分项 部(子分部)工程依次进行

    3.3.2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由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业班组自检,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填写检验批质

    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方 位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等进行验收。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施工单位分部工程技术负责 织检验,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放 立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3.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自 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项目 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3.5当建筑防腐蚀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其总包单位应对质 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程 序检查验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 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1.1本章适用于混凝土基层、钢结构基层和木质结构基层处理 的质量验收。

    4.1.2基层处理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混凝土基层为水平面时,基层处理面积小于或等于 100m,应抽查3处;当基层处理面积大于100m时,每增加50m 应多抽查1处,不足50m时,按50m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 当混凝土基层为垂直面时,基层处理面积小于或等于50m,应抽查 3处;当基层处理面积大于50m时,每增加30m,应多抽查1处,不 足30m时,按30m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 2当钢结构基层处理钢材重量小于或等于2t时,应抽查4 处;当基层处理钢材重量大于2t时,每增加1t,应多抽查2处,不 足1t时,按1t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当钢结构构造复杂、 重量统计困难时,可按构件件数抽查10%,但不得少于3件,每件 应抽查3点。重要构件、难维修构件,按构件件数抽查50%,每件 测点不得少于5个。 3木质结构基层应按构件件数抽查10%,但不得少于3件 每件应抽查3点。重要构件、难维修构件,按构件件数抽查50% 每件测点不得少于5个。 4设备基础、沟、槽等节点部位的基层处理,应加倍检查。

    基层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现场采用仪器测试

    4.2.2混凝土基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地下水渗漏

    沉陷、起砂、脱层、裂缝、蜂窝和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敲击法检查,

    沉陷、起砂、脱层、裂缝、蜂窝和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采用现场取样称重法、塑料薄膜覆盖法或检查基层 含水率试验报告。

    4.2.4基层的洁净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表面应无析出物、油迹、污

    4.2.4基层的洁净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表面应无析出物、油迹、污

    染物、水泥渣、水泥皮等附着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5当采用细石混凝土或聚合物水泥砂浆找平时,强度等级应

    大于或等于C20,厚度应大于或等于30mm。 检验方法:检查强度试验报告和尺量检查。

    大于或等于C20,厚度应大于或等于30mm。

    角;进行其他种类防腐蚀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圆角或45 斜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土0.2%,最大偏差应小于30mm。

    4.2.11基层的平整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防腐蚀层厚度大于或等于5mm时,允许空隙应小于或 等于4mm; 2当防腐蚀层厚度小于5mm时,充许空隙应小于或等于 2mm。 检验方法:采用2m直尺和楔形尺检查或仪器检查。

    4.3.1钢结构表面采用喷射或抛射除锈

    1Sa1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没有附着不 丰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Sa2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氧化皮、铁锈 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是年固可靠的。 3Sa2 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 微色斑。 检验方法:观察比对各等级标准照片。

    4.3.2钢结构表面采用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的质量,应行

    1St2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没有附着不 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St3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没有附着不 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除锈等级应比St2更为 彻底,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本体光泽。 检验方法:观察比对各等级标准照片

    附着物等杂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对比标准样块法。

    检验方法:采用标准样板观察检验。

    5 已经除锈的钢结构表面底层涂料的涂刷时间,不应超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

    2木质基层的表面应平整,并应无油污、灰尘、树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0.1本章适用于耐酸砖、耐酸耐温砖和天然石材块材防腐蚀工 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5.0.2块材防腐蚀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

    5.0.3块材材质、规格和性能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行随机抽样检验。 2耐酸砖和耐酸耐温砖的取样,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耐酸砖》 GB/T8488和《耐酸耐温砖》JC/T424的规定执行。 3天然石材应从每批中抽取3块,抗压强度的测定可采用3 个5cm×5cm×5cm的试块;浸酸安定性和吸水率的测定,可采用 4个5cm×5cm×5cm的试块;耐酸度的测定,可采用5cm×5cm 的碎块。 4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指标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 样复检。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0.4耐酸砖、耐酸耐温砖及天然石材的品种、规格和性能

    5.0.4耐酸砖、耐酸耐温砖及天然石材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 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 的复验报告

    求、配合比及铺砌块材的要求等,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平整一致,不得有空鼓、疏松;铺砌的块材不得出现通缝、重叠缝等 缺陷。 检查方法:仪器、尺量和敲击法检查,必要时可采用破坏法检 查。

    检验方法:直尺和水平仪检查,并做泼水试验

    耐酸砖、耐酸耐温砖的面层应为mm; 2)厚度小于或等于30mm的机械切割天然石材的面层应 为 2mm; 3)厚度大于30mm的人工加工或机械刨光天然石材的面 层应为3mm。 2块材面层平整度,其允许空隙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耐酸砖、耐酸耐温砖的面层应为4mm; 2)厚度小于或等于30mm的机械切割天然石材的面层应 为 4mm; 3)厚度大于30mm的人工加工或机械刨光天然石材的面 层应为 6mm。 检验方法:相邻块材高差采用尺量检查,表面平整度采用2m 直尺和楔形尺检查。

    6.1.1 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铺砌块材面层。 2密实型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 3水玻璃混凝土浇筑的整体面层、设备基础和构筑物。 5.1.2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 冬的规定

    6.1.3水玻璃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

    1从每批号桶装水玻璃中随机抽样3桶,每桶取样不少于 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桶时,可随机抽样1 桶,样品量不少于3000g。 2粉料或骨料应从不同粒经规格的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袋 每袋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袋时 可随机抽样1袋,样品量不少于3000g。 3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指标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推 样复检。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6.1.4水玻璃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水玻璃、粉料或骨料的取样数量按本规 范第6.1.3条规定执行,并按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制样,经养护后检测。 2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 次,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至少3个,并应在水玻璃初凝前制样完 毕,经养护后检测。 3当检测结果有一项指标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 检。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1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水玻璃、粉料或骨料的取样数量按本规 范第6.1.3条规定执行,并按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制样,经养护后检测。 2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 次,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至少3个,并应在水玻璃初凝前制样完 毕,经养护后检测。 3当检测结果有一项指标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 检。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6.1.5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所用的钠水玻璃、钾水玻璃、

    钠、缩合磷酸铝、粉料和粗、细骨料等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6.1.6水玻璃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6.1.6水玻璃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6.1.6水玻璃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

    6.1.6水玻璃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表中抗拉强度和粘结强度,仅用于最大粒径1.25mm的钾水玻璃砂浆。 2表中耐热极限温度,仅用于有耐热要求的防腐蚀工程 验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6.1.7水玻璃类材料的施工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后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6.1.8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的养护期和酸化处理应符合下列规 定:

    表6.1.8水玻璃类材料的养护期

    2水玻璃类材料防腐蚀工程养护后,应米用浓度为30%~ 40%硫酸做表面酸化处理,酸化处理至无白色结晶盐析出时为止 酸化处理次数不宜少于4次。每次间隔时间:钠水玻璃材料不应 少于8h;钾水玻璃材料不应少于4h。每次处理前应清除表面白色 析出物。

    法:检查试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波璃胶泥、水玻璃砂浆铺砌的

    6.2.1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铺砌块材结合层的水玻璃胶泥、 水玻璃砂浆应饱满密实、粘结牢固。灰缝应挤严、饱满,表面应平 滑,无裂缝和气孔。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应符合表6.2.1的规 定。

    表 6. 2. 1 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

    检验方法:面层检查:敲击法检查;灰缝检查:尺量检查和检查 施工记录;裂缝检查:用5倍~10倍的放大镜检查。 6.2.2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铺砌块材面层与转角处、踢脚线、 地漏、门口和设备基础应粘结牢固、灰缝平整,应无起鼓、裂缝和渗 漏等缺陷。 检验方法:敲击法检查和用5倍~10倍的放天镜检查。

    面坡度和平整度的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5.0.7条和第5 规定。

    6.3密实型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

    6.3.1密实型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应无起

    密实型钟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应无起 层、裂纹、水玻璃沉积、贯通性气泡等缺陷。 验验方法:观察检查、敲击法检查或破坏性检查。

    6.3.2密实型钟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小 于设计规定厚度的测点数不得大于10%,其测点厚度不得小于设 计规定厚度的.90%。 检验方法:检香施工记录和测厚样板。对碳钢基层上的厚度 应用磁性测厚仪检测。对混凝土基层上的厚度,应用磁性测厚仪 检测在碳钢基层上做的测厚样板。 6.3.3密实型钟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并 应无裂缝和针孔。

    6.3.3密实型钟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并 应无裂缝和针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和第4.2.11条的规定

    钠水玻璃混凝土内的预理金属件应除锈,并应涂刷防腐蚀 验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6.4.1钠水玻璃混凝土内的预埋金属件应除锈,并应涂

    钠水玻璃混凝土内的预埋金属件应除锈,并应涂刷防腐镜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水玻璃混凝土浇筑的整体面层、设备基础和构筑物的表面 应平整、密实,无明显蜂窝、麻面和裂纹,预理件的位置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5倍~10倍的放大镜检查及尺量检查

    规定厚度的测点数不得大于10%,其测点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厚度的90%。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测厚样板。对钢基层上的厚度,应 用磁性测厚仪检测。对混凝土基层上的厚度,应用磁性测厚仪检 测在钢基层上做的测厚样板。 6.4.4水玻璃混凝土浇筑的整体面层施工缝的留槎位置应正确

    6.4.4水玻璃混凝土浇筑的整体面层施工缝的留槎位置应正确, 搭接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应符合本规范第 4.2. 10 条和第4.2.11条的规定。

    7.1.1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和酚 醛树脂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树脂胶料铺衬的玻璃钢整体面层和隔离层。 2树脂胶泥、砂浆铺砌的块材面层和树脂胶泥灌缝的块材面层 3树脂稀胶泥、树脂砂浆、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制作的整体面层。 7.1.2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 的规定。 7.1.3树脂类主要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6.1.3条和第6.1.4条的规定。纤维增强材料应从每批号中随机

    的规定。 7.1.3树脂类主要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6.1.3条和第6.1.4条的规定。纤维增强材料应从每批号中随机 抽样3卷,每卷不少于1.0m;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卷时,可随 机抽样1卷,样品量不少于3.0m

    1.3条和第6.1.4条的规定。纤维增强材料应从每批号中 样3卷,每卷不少于1.0m;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卷时, 抽样1卷,样品量不少于3.0 m

    7.1.4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所用的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

    7.1.4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所用的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 和聚酯树脂、峡喃树脂、酚醛树脂、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粉料和细骨 料等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7.1.5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表7.1.5的规定

    表7.1.5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质

    续表 7. 1. 5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6 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表7.1.6的规定。

    7.1.6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制成品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7.1.7玻璃钢胶料,铺砌块材用的树脂胶泥或树脂砂浆,灌缝用 的树脂胶泥,整体面层用的树脂稀胶泥、树脂砂浆和树脂玻璃鳞片 胶泥的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7.1.8玻璃钢面层,块材面层,树脂稀胶泥、树脂砂浆和树脂玻璃 鳞片胶泥整体面层与转角、地漏、门口、预留孔、管道出入口应结合 严密、粘结牢固、接缝平整,无渗漏和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敲击法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7.1.7玻璃钢胶料,铺砌块材用的树脂胶泥或树脂砂浆,灌缝用 的树脂胶泥,整体面层用的树脂稀胶泥、树脂砂浆和树脂玻璃鳞片 胶泥的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表 7. 1. 9 的规定

    7. 1. 9 的规定

    表 7. 1. 9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养护天数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短切毡增强结构的含胶量不应少于70%;玻璃纤维表面毡增强结 构的含胶量不应少于90%。 检验方法:按《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GB/T 2577进行。

    7.2.4玻璃钢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玻璃钢厚度

    现定厚度的90%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仪器测厚。对钢基层上的班 厚度,应采用磁性测厚仪检测。对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基层 波璃钢层厚度,可采用超声波测厚仪检测

    玻璃钢层厚度,可采用超波测厚仅检测。 7.2.5玻璃钢防腐蚀面层或隔离层的表面胶料应饱满,并应无纤 维露出、气泡和皱折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7.2.6玻璃钢防腐蚀楼、地面的坡度和表面平整度的检验应符合 本规范第4.2.10条和第4.2.11条的规定。 7.3树脂胶泥、树脂砂浆铺砌的块材面层和树脂胶泥灌缝 工主控项目 7.3.1树脂胶泥、树脂砂浆铺砌块材的结合层和灰缝内的树脂胶 泥或树脂砂浆应饱满密实、固化完全、粘结牢固,平面块材砌体无 滑移,立面块材砌体无变形,块材与基层间无脱层,结合层厚度和 灰缝宽度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电器标准.3树脂胶泥、树脂砂浆铺砌的块材面层和树脂胶泥灌缝

    7.3.1树脂胶泥、树脂砂浆铺砌块材的结合层和灰缝内的树脂胶 泥或树脂砂浆应饱满密实、固化完全、粘结牢固,平面块材砌体无 滑移,立面块材砌体无变形,块材与基层间无脱层,结合层厚度和 灰缝宽度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结合层厚度、灰缝宽度和灌缝

    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和敲击法检查。树脂固化度应 球蘸丙酮擦拭方法检查。 对脂胶泥灌缝的深度应符合表7.3.1的规定。缝内树脂 满密实、固化完全,与块材应粘结牢固,表面应无裂缝。 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和敲击法检查。树脂固化度应 棉花球蘸丙酮擦拭方法检查。

    园林设计图纸、效果图材防腐蚀楼、地面的坡度、表面平整度和相邻块材之间 验应符合本规范第5.0.7条和第5.0.8条的规定。

    7.4树脂稀胶泥、树脂砂浆、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整体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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