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规范》GB@T50624-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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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断面组合和人(手)孔的位置、类型、规格以及住宅建筑室内配 网的竖并、暗管、线槽与桥架等设施的位置、规格、材质、安装 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1.3通信管道应采取防火、防水、防蚀、防强电干扰等防

    1管道沟底平整,坚硬杂物应清除十净,并按照设计要求进 行处理。 2回填土前沟内应无积水,塑料管两侧和顶部不应有坚硬杂 物。 3 管沟开挖回填完成后应注意将住宅区绿化带及相应景观 恢复。

    3.2.2在住宅区内行业分类标准,地下通信管道的最小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3.2.4管道敷设应有坡度,坡度宜为3.0%~4.0%,且不得小于

    3.2.5塑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所选择的塑料管的管材与管型,采取相应的固定组 群措施。 2塑料管道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0m,同一段管道不 应有反向弯曲或弯曲部分中心夹角小于90°的弯管道。 3各塑料管的接口宜纵向错开排列,相邻两管的接头之间错 开距离不宜小于0.3m。 4管道基础进入建筑物或人(手)孔时,基础和包封措施应按 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3.2.6住宅建筑预埋的引入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人管不应穿越建筑物的沉降缝和伸缩缝。 2引入管出口端应伸出外墙至少2m,并向人(手)孔方向倾 斜,坡度不应小于4.0%0。 3.2.7室外交接设备安装基座的引上管的设置位置及管径应符 合设计要求。 一

    3.2.8当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敷设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

    3.3.1管道进入人(手)孔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入人(手)孔的管群底部距人(手)孔底部不应小于 0.4m,管群顶部距人(手)孔上覆底部不应小于0.3m。 2人孔内相对管孔高差不宜大于0.5m。

    3.3.2人(手)孔的地基、外形、尺寸、净高等应符合设讠

    3.3.3人(手)孔的施工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的有关规定

    3.3.3人(手)孔的施工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

    3.4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3.4.1住宅建筑内配线管网和通信线缆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1·暗管直线敷设路由较长时应加装过路箱(盒),过路箱(盒) 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并应安装在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部位。 2暗管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小于15m,且该段内不得 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2次时,应加装过路箱(盒)。 3暗管的弯曲部位应安排在管路的端部,管路夹角不得小于 90°。 4引入线暗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其他暗管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10倍。 5暗管管口应光滑,并有管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不宜短 25mm。 6至电信间、设备间暗管的管口应排列有序。 7 暗管内应安置牵引线。 8在墙壁内敷设的暗管应采取水平和垂直方向,不得斜穿敷 设。 9暗管与其他设施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4.4金属管明敷时,在距接线盒0.3m处、弯头处两端和直线 段每隔3m处应采用管卡固定

    .4.5管、槽的利用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面利用率不应大于50%。 2至信息插座的暗管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时,电缆数量不宜 超过4根。

    3.4.6金属桥架、线槽和导管应良好接地

    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有关规定

    4.1.1室外地下通信管道管孔的使用分配以及住宅区和住宅建 筑内敷设的线缆的规格、程式、数量等应与设计相符。 4.1.2线缆的敷设路由、敷设方式、敷设空间和布放间距均应符 合设计要求。 4.1.3在线槽和桥架内线缆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交叉、打 搁等现象。线缆在管内不应有接头。 4.1.4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并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 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4.1.5线缆敷设完毕后,在其管孔、暗管或线槽两端出线处应使 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4.2.1室外管道通信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管道管孔内敷设子管时,多根子管的等效外径不应大于 管道孔内径的90%。 2子管不应跨人(手)孔敷设,子管在管孔内不得有接头。 3子管在人(手)孔内伸出长度宜为50mm~200mm。 4线缆在管道管孔内的敷设位置和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应 按先下排后上排,先两侧后中间的原则排列。同一条线缆在管道 段所占孔位应一致,不应交叉占位。 5管道线缆布放后,管孔管径利用率不应大于80%。 6敷设管道光缆时,在管道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损 伤光缆外护层。

    7光缆在人(手)孔内固定后的曲率平径应天于光缆直径的 10倍,电缆的曲率平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 8光缆接头盒在人(手)孔内应采取保护和固定措施。接续 后的光缆余长应在人(手)孔内盘留固定,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设 计要求。 9管道线缆在人(手)孔内应紧靠孔壁,排列整齐,并采取适 当的保护措施。 10人(手)孔内的线缆应设置醒目的识别标志。 4.2.2弓引人线缆应满足下列规定: 1线缆弓人建筑物时应设置标识并加装引人保护管。 2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线缆宜采用钢管保护,钢管出土部分 不应小于2m。 3引入线缆布放后,引入保护管管径利用率不应大于50%。 4引人线缆敷设完成后,在引入管两端应采取防水、防火、防 有毒气休的封堵措施。 5外部电缆引!入建筑物内,在终接的配线模块处应加装符合 设计要求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6引人线缆的金属构件应就近接地。 4.2.3地下管道通信线缆及引上线缆的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2.3地下管道通信线缆及引上线缆的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

    4.2.3地下管道通信线缆及引上线缆的验收应符合

    4.3建筑物内通信线缆

    4.3.1住宅建筑内电信间配线设备至楼层配线箱、楼层配线箱至 住户家居配线箱的线缆应一次布放到位。家居配线箱至户内各信 息插座的线缆布放应符合设计要求。 4.3.2住宝建筑内通信线缆敷设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

    4.3.2住宅建筑内通信线缆敷设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 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有关规定

    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有关规定

    5.1.1交接设备、配线箱、过路(箱)盒、家居配线箱和出线盒的规 格、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1.2交接设备与配线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平整端正

    全,安装牢固;门锁的启闭灵活可靠;接线模块等部件应横平竖直; 当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5.1.3各类配线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清晰、耐久可 靠,安装螺丝应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5.1.4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应就近进行等电位联结及接地,并应 保持良好的电气连通性。

    5.2.1通信业务接入点(设备间、电信间等部位)设置的配线模块 类型与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交接设备、配线箱应安装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公共部 位,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 5.2.3机柜式、机架式或落地式交接箱等交接设备与配线设备的 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架空活动地板时,架空地板不应承受机柜重量,应按设 备机柜的底平面尺寸制作底座,底座直接与地面固定,机柜固定在 底座上,底座水平误差每米不应大于2mm。 2机架或机柜的主要维护操作侧的净空不应小于0.8m。 3光(电)设备线缆及跳线在机柜(架)、交接箱内应采用理线 架进行布放,必要时宜采用软管对尾纤等线缆进行保护,

    4交接设备与配线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规定设置标 识。 5.2.4配线箱、过路箱(盒)、家居配线箱、出线盒等设施的安装位 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下列规定: 1壁嵌式配线箱(分线箱)的安装高度,箱底边离地面不宜小 于0.5m,明装挂壁式配线箱(分线箱)箱底边离地面不宜小于 1.5m。

    1壁嵌式配线箱(分线箱)的安装高度,箱底边离地面不宜小 于0.5m,明装挂壁式配线箱(分线箱)箱底边离地面不宜小于 1.5m。

    5.2.5信息插座模块的安装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0.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的性能测试(图6.0.

    6.0.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的性能测试

    6.0.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的性能测试(图6.0.1) 包括室外布线系统测试、建筑物内布线系统测试和户内布线系统 测试,并可选择进行应用测试

    图6.0.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性能测试界面图

    6.0.2根据本规范附录A规定的测试内容和性能指标,现场测 试仪应达到相应的功能和精度。 6.0.3进行测试时,线缆两端应按照系统连接要求端接完毕,语 音和数据业务不得使用同一对绞电缆中的不同线对。 6.0.4布线系统测试可以在随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应达到工程 质量评判标准规定的合格率要求。 6.0.5性能测试的各项测试结果应有详细记录,测试报告应作为 俊工文档资料的一部分。测试记录可采用自制表格、电子表格或 仪表自动生成的报告文件等记录方式,内容和形式可按表6.0.5 的要求进行填写。

    表6.0.5通信设施工程性能指标检测记录表

    注:*为可选检测项目。

    7.1.1 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技术 文件。 7.1.2 竣工技术文件应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安装工程量。 2 工程说明。 3 设备、器材明细表。 4 竣工图纸。 5 测试记录。 6 工程变更、检查记录及施工过程中的洽商记录。 7 随工验收记录。 8 隐蔽工程签证。 9 工程决算。 7.1.3 当项目委托监理单位时,应在竣工技术文件中附监理报 生

    当项自委托监理单位时,应在竣工技术文件中附监理报

    7. 2工程质量评判标准

    7.2.1住宅区与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应按照本规范附录B 所列的项目、内容进行检验。检测结果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 部分及工程验收的依据之。

    部分及工程验收的依据之一 7.2.2工程安装质量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则被检项检测结果 为合格;被检项的合格率为100%,则工程安装质量判为合格。 7.2.3系统性能检测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4对对绞电缆及光纤的每一项传输性能指标测试达到100%合格, 则该被测项目判为合格。 2建筑物内布线系统测试的评判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关于布线系统质量评判 的规定。 3户内布线系统测试中电缆和光纤的连通性及接线图测试 100%合格,则该被测项目判为合格。 ,4允许未通过检测的线缆经修复后复检,直至合格。 5.局域网应用测试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判定通信设施能够 支持10M以太网、100M以太网或1000M以太网业务。 7.2.4系统性能检测中,电缆布线链路、光纤链路应全部检测 竣工验收需要抽验时,抽样比例不低于10%。全部检测或抽样检 测的结果为合格,则竣工检测的最后结论为合格

    附录A工程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A,0.1室外布线系统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0.1室外布线系统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4一光红:5一光缆:6一接收器

    一光红:5一光缆:6一接收器

    3光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纤链路的插入损耗 光纤损耗、连接器件损耗和光纤连接点损耗之和,可参

    表A.0.1的数值进行计算

    表A.0.1光纤传输损耗参考值

    光缆的各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光缆系列》GB/T 13993的要求。

    A.0.2建筑物内布线系统应根据系统组成、线缆类型、网络应用 等方面的不同要求进行相应的性能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内布线系统电缆的测试应按照图A.0.2的方式进 行连接。当楼层配线箱内设置网络设备进行信息转接时,楼层配 线箱两侧应分为2段主干电缆分别测试;当楼层配线箱内无网络 设备时,将楼层配线设备做无跳线连接后,从家居配线箱至建筑物 配线设备按照端至端”测试。

    图A.0.2建筑物内系统测试连接方式 1一现场测试仪;2测试线缆:3住宅建筑配线柜; 4链路起点;5一链路终点;6一单元/楼层配线箱;7一家居配线箱 注:当楼层配线箱内设置有源网络设备进行信息转接时,H1<90m,H2≤90m;当 楼层配线箱内无有源网络设备时,H十Hz≤90m。

    1.0.2建筑物内系统测试连接方式

    2建筑物内布线系统布放大对数对绞电缆时,应测试其线缆 终接的正确性。 3建筑物内布线系统布放5e类4对对绞电缆时,应测试其 链路的回波损耗(RL)、插人损耗(IL)、近端串音(NEXT)、近端串 音功率和(PSNEXT)、线对与线对之间的衰减串音比(ACR)、 ACR功率和(PSACR)、线对与线对之间等电平远端串音(ELF EXT)、等电平远端串音功率和(PSELFEXT)、直流(D.C.)环路 电阻、传播时延、传播时延偏差等测试项目,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规定。 4建筑物内布线系统布放光缆时,测试方式和性能指标要求 与本规范肇A01条相同

    A.0.3户内布线系统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仪表对电缆和光纤的连通性进行测试,连接方式 1 A. 0. 3。

    图A.0.3户内布线系统测试连接方式 现场测试仪;2一测试线缆;3一家居配线箱 一链路起点:5一链路终点:6一室内信息插座

    2应测试户内电缆终接在室内信息插座的安装连接是否正 确,正确的线对组合为:1/2、3/6、4/5、7/8。 A.0.4局域网与布线系统做整体验收测试时可根据10M以太 网、100M以太网、1000M以太网等不同的网络应用要求,在系统

    测试时配置网络设备或专用仪表进行以下应用测试,连接方式见 图A.0.4。

    图A.0.4局域网应用测试连接方式

    1一现场测试仪;2一测试线缆;3一设备间配线设备; 4一网络起点;5一网络终点;6一住宅建筑配线柜,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

    总 则 (31) 施工前检查 (32) 2. 1 场地检查 (32) 2.2器材检查 (32) 管道敷设 (34) 3. 1 一般规定 (34) 3.2室外地下通信管道 (34) 线缆敷设 (35) 4. 1 一般规定 (35) 4.2室外通信线缆 (35) 4.3 建筑物内通信线缆 (35) 性能测试 (36) 工程验收 (37)

    总 (31) 施工前检查 (32) 2.1场地检查 (32) 2.2器材检查 (32) 管道敷设 (34) 3.1一般规定 (34) 3.2室外地下通信管道 (34) 线缆敷设 (35) 4. 1 一般规定 (35) 4.2室外通信线缆 (35) 4.3建筑物内通信线缆 (35) 性能测试 (36) 工程验收 (37) 3.7

    水库标准规范范本7. 2工程质量评判标准

    1.0.1住宅区与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的工程质量将影响通信网 络的信息传送,本规范的制定为住宅通信设施工程的系统检测和 验收提供判断是否合格的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验收要求,从而起 到确保工程质量的作用。 质量检查包括施工前的器材、场地、环境检查和施工过程中的 工程质量检查等,随工检验包括工程安装质量指标检测和系统性 能测试等,竣工验收包括峻工技术文件检查和验收测试等。 1.0.3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 计规范》GB/T50605关于分工界面及通信设施应满足电信业务 接人的规定,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中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负责建设内容的验收。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 设的内容则根据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业务接人点部位的通信设施的设 置、通信管道的容量、电信间和设备间的设置及面积等应满足至少 2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的需求。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此要求的 满足程度。

    7设备间和电信间内安装设备所需要的交流电源系统、接地 装置及其预埋的暗管、线槽应由工艺设计提出要求,在土建工程中 实施,设备供电系统均按工艺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本规范只对通信设施(无源设备)的安装环境检查提出规定。 如果设备间和电信间安装有源设备(局域网交换机及网络设备、电 话交换机、传输设备、通信接入网设备、移动通信设备等通信设 施),以及当室外安装通信设备(包括无线通信天线等)时,环境条 件应按上述系统设备的安装工艺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2.2.1产品质量检查应包括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 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未列人强制性认证产品自录或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 理的产品,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检测后方可使用。对不具备现 场检测条件的产品,可要求进行工厂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器材应具备的质量文件或证书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 证或出厂合格证)、国家指定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认证标 志、认证证书、质量保证书等。

    2.2.4由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设的通信业务接入点的

    备不在本规范检查范围内。

    3.2室外地下通信管道

    1多个多孔管组成管群时给排水标准规范范本,宜选用栅格管、蜂窝管或梅花管, 同一管群宜选用一种管型的多孔管,但可与波纹单孔管等大孔径 管组合在一起。 2反向弯曲即“S"形弯,弯曲部分中心夹角小于90°的弯管 道即“U"形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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