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10-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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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建筑装饰装修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 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 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primary structure
医疗器械标准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 0. 4 细部 detail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2.0.5整体面层吊顶
由条状或点状等材料不连续安装的吊顶。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进行设计,并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 设计文件。
3.1.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防火、环保、节能
3.1.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防火、环保、节能、 减排等有关规定。建筑装饰装修耐久性应满足使用要求。 3.1.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了解 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 设计应经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确认。
3.1.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防火、环保、节能、
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 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 鉴定。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的规定。
3.1.6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 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1.6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
3.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 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材料。
3.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
3.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
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应按进场批次进 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 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 批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并应有 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性能检验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 进行商品检验。
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 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更高要求时应按合同执 行。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 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扩大一倍,且仅可扩大一次。扩大检 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 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3.2.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验时,或对 材料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验。 3.2.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 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2.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
3.2.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验时,
3.2.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 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2.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 防腐和防虫处理。
3.3.1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 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 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3.1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
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刷。 3.3.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 3.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不得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 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成主要使用功能
3.3.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
3.3.4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
3.3.5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 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施工单位应建立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 等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 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 3.3.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 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3.9墙面采用保温隔热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 隔热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0管道、设备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 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 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和电气工程 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气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直 接埋设电线
3.3.12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记录,记录应包含隐蔽部位照片
3.3.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
4.1.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保温层薄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 彻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 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一般抹灰包括水 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粉刷石膏等抹灰;保 温层薄抹灰包括保温层外面聚合物砂浆薄抹灰;装饰抹灰包括水 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和假面砖等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包括 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 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方 施工记录。 4.1.3抹灰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 2聚合物砂浆的保水率。 4.1.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1000m应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 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1000m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 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抹灰面积每30m计为1间。
4.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 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 于10m。 4.1.7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应 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并对基层进行处理。 4.1.8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不低于M20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 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9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0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十、水冲、撞击、 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沾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
4.1.8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不低于M20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 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十、水冲、撞击 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沾污和损坏。水泥砂浆 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2.1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 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 告和复验报告。
4.2.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十净,天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
防止升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 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 应无脱层和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4.2.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 应无脱层和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2.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
4.2.5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2.5 一般探灰上程的表面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 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2.6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 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4.2.9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 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应满足设计要 求,且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0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2. 10 的规定。
表4.2.10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4.3保温层薄抹灰工程
4.3.1保温层薄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
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天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 告和复验报告。
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基层含水率应满足施工工艺的 要求。
4.3.3保温层薄抹灰及其加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 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应无脱层和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 保温层薄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习、无抹纹, 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3.6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 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4.3.7保温层薄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3.8保温层薄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9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
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 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10保温层薄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3. 10 的规定。
保温层薄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4.1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
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 告和复验报告。
4.4.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
4.4.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 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 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4.4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 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4.5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 一 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斩假石表面刹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剩处: 阳角处应横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刹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十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 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 应无掉角、脱皮和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4.6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调水线(槽)。调水线(槽) 整 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 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4.8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4.8的规定,
4.4.8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4.8 的规定。
4.8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5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 告和复验报告。
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5.2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
4.5.3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
4.5.3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苑度和深压 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
5.1.1本章适用于外墙砂浆防水、涂膜防水和透气膜防水等分 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外墙防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 复验报告; 3 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4 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 5.1.3 外墙防水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 防水涂料的低温柔性和不透水性; 防水透气膜的不透水性。 5.1.4 外墙防水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外墙不同结构材料交接处的增强处理措施的节点; 2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预理件及收 头等部位的节点; 3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及附加层。 5.1.5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防水工程每1000m应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1.6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检查不得小 于10m,节点构造应全数进行检查。
5.2.1砂浆防水层所用砂浆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
5.2.1砂浆防水层所用砂浆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 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 录和复验报告。
5.2.2砂浆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和孔
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2.3砂浆防水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检香查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
5.2.4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及防水层各层之间应粘结牢固, 不得有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5.2.5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和麻 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2.6砂浆防水层施工缝位置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及施工7 案要求。 A
5.2.7砂浆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3.1涂膜防水层所用防水涂料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性能应
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 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3.2涂膜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预埋
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5涂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涂刷应均匀,不得有流
底、气泡、皱折和翘边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底、气泡、皱折和翘边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3.6涂膜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针测法或割取20mmX20mm实样用卡尺
5.4.1透气膜防水层所用透气膜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性能应符
4.1透气膜防水层所用透气膜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性能应符 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 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4.2透气膜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和预埋
5.4.2透气膜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和预理
件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4.3透气膜防水层不得有渗
5.4.5透气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皱折、伤痕、破裂等
5.4.5透气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皱折、伤痕、破裂等 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4.6防水透气膜的铺贴方向应正确,纵向搭接缝应错开,招
防雷标准规范范本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4.7防水透气膜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封严密;收头应与
基层粘结固定牢固,缝口应严密,不得有翘边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6.1.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特种门安装, 以及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金属门窗包括钢门 窗、铝合金门窗和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等;特种门包括自动门、全 玻门和旋转门等;门窗玻璃包括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 层、夹丝、磨砂、钢化、防火和压花玻璃等
层、夹丝、磨砂、钢化、防火和压花玻璃等。 6.1.2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 复验报告; 3特种门及其配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6.1.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门的甲醛释放量; 2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 6.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和填嵌处理; 3 高层金属窗防雷连接节点。 6.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 和门窗玻璃每100槿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也应划分 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应划分为一个检
6.1.2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 和门窗玻璃每100槿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也应划分 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应划分为一个检
验批检验检疫标准,不足5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建筑标准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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