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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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签证:15条 3.隐蔽、试运行签证:16、17、18条 4.发包人(监理人)责任签证:8、24、25、26、27条 5.合同价款的调整(包括停水、停电)签证:23、25条 6.材料验收签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品牌):27、28条 7.变更签证:29、30、31条 8.竣工(包括工程、资料验收、结算)签证:32、33、36条 9. 违约签证:35 条 10.不可抗力签证:39条 11.现场不利条件签证:43条 12.其它签证:包括补充条款、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同解隆
2.质量签证:15条 3.隐蔽、试运行签证:16、17、18条 4.发包人(监理人)责任签证:8、24、25、26、27条 5.合同价款的调整(包括停水、停电)签证:23、25条 6.材料验收签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品牌):27、28条 7.变更签证:29、30、31条 8.竣工(包括工程、资料验收、结算)签证:32、33、36条 9. 违约签证:35 条 10.不可抗力签证:39条 11.现场不利条件签证:43条 12.其它签证:包括补充条款、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同解
三、办理工程签证的程序
工程签证由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根据相关变更事项向项目监理部 提出。同时提交“工程变更签证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 图或“设计变更技术洽商记录”,返工重做的应有现场实体照片。 (一)、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规定: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 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 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
吉,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3、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 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4、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 工程师无止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 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5、经发、承包双方确的设计变更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6、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 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 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 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 综合单价。 (5)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 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 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 施项且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一)、当合同对现场签证未作其体约定时,应按照《建设工程价 款结算办法》的规定处理 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发包人 签证后施工。若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签证中还应包括用工数量和 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品种及数量和单价。若发包人 未签证同意,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告48小时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 见,否则视为该签证报告已经认可。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四、签证内容填写要求及技巧 当发生合同变更、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约定前后矛盾、对方违 约等情况,需要及时办理费用签证、工期签证或者费用+工期签证。 (一)、各类合同类型签证内容要求: 可调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 固定总价合同至少签到数量(合同中未包括的项目应签人材机的数量) 单价、费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 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 明列入税前造价还是税后造价。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主要有:何时 可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 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 隐避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 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
开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与明时间、地点、事由,儿 可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 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二)签证填写内容的优先顺序: 1、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 3、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 4、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图(草图、示意图)。 采用以上优先顺序是因为:站在施工单位角度,最好要签明确的 越明确越好的内容,能明确确定出金额及价格最好,这样竣工结算时 建设单位事后审减的空间就大大封闭了,签证的成果能得到合理的固 定,否则,签证内容能否得到预期结果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项目 部应注意证据的保存,因为当甲方工作人员变动时,只有金额没有其 他证明材料很容易被继任者视为存在猫腻。 (三)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不同计价 漠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的内容要与协 义定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 价方式计价。另外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 规则办理。 (四)项目经理部应在每项工程开工前建立收发文簿,作为双方 交资料的签收薄,并有专人管理。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 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
度来陈还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如签证原因一般不用“应甲方要求” 的提法,而是用“由于工程需要”的提法,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 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对方比较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 会不愿意接受并拒签。如遇到对方故意刁难、无正当理由拒签,可以 采用收发文的形式送达甲方,不需要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 收发文本上签字收到报送资料,这样就可以证明已经收到我方地发文 或采取发挂号信或EMS发快递的方式,并在快递单上加盖保留邮截 必要时也可以向邮局要快递签收的复印件,请邮局盖章。这样即使甲 方不在签证单签字,超过合同约定或法定时间,签证也自动生效
给水标准规范范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6.1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 正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 4.6.2若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 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确认该事件发生后,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出 索赔通知。 4.6.3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28天)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 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28天)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 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范 第4.6.1条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 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 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 等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第4、5款的程序进行。 4.6.4若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 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综合作出
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的决定。 4.6.5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 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 发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6.6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 人责任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 证。 4.6.7发、承包人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 同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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