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265-2012 轻型木桁架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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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1.7 组合桁架

    主要用于支承轻型木架的桁架。一般由多稿相同的轻型 架组成

    形位公差标准架端部上弦杆与下弦杆相交面的外端位于支座边沿外侧的 桁架。

    2. 1. 10 对接节点 splice i

    2.1.12 搭接节点

    lapped joint

    架下弦杆与加强杆相搭接时,位于加强杆末端处的节点, 13腹杆节点web joint 桁架腹杆与弦杆相交的节点。

    桁架腹杆与弦杆相交的

    2. 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2.2.2材料性能或强度设计指标

    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

    2.2.4计算系数及其他

    KB 构件局部受压长度调整系数; KZep 构件局部受压尺寸调整系数: kh 架端节点弯矩影响系数; ?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Pl 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系数; Pm 考虑轴向力和初始弯矩共同作用的折减系数; Py 轴心压杆在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yy方向按长细比入, 确定的稳定系数

    3.1.3轻型木桁架弦杆和腹杆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40mm×6

    3.1.4当轻型木桁架采用目测分级规格材时,木桁架的

    下弦杆以及截面尺寸为40mm×65mm的腹杆,所采用的规格材 等级不应低于Ⅲ。级。当轻型木桁架采用机械分级规格材时,木 行架的上弦杆和下弦杆采用的规格材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4级, 3.1.5制作架时,严禁采用指接接头的规格材。

    3.2.1齿板和连接件应由经镀锌处理后的薄钢板制作。镀锌应 在齿板和连接件制作前进行。镀锌层重量不应低于275g/m。钢 板可采用Q235碳素结构钢和Q34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齿板 采用的钢材性能应满足表3.2.1的要求。对于进口齿板,当有可 靠依据时,也可采用其他型号的钢材。

    表3.2.1齿板采用钢材的性能要习

    3.2.2齿板和连接件用钢应具有屈服强度、抗拉强

    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构钢》G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 规定。

    3.2.3轻型木桁架采用的连接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定及设计要求。尚无相应标准的连接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 满足设计要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或相关的检测报告

    4.1.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

    本规池米用次概 为塞的极限态设法 2轻型未桁架的使用年限应与主体结构的使用年限相同 按表 4. 1. 2 采用。

    表 4.1.2设计使用年限

    4.1.3轻型木桁架及其各杆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建筑结构的 安全等级相同。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结构的具体情况,按表4.1.3 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表4.1.3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4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轻型木桁架各杆件及连接应按 效应基本组合,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式中:%一 结构重要性系数;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 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 S一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荷载效应设计值;按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进行计算: R一一轻型木桁架各杆件或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 4.1.5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采用 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究 R一一轻型木桁架各杆件或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 4.1.5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采用 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4.2设计指标和充许值

    4.2.1规格材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未结 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采用。未包含的进口规格材应由 本规范管理机构按国家规定的程序确定其强度设计值与弹性 模量。

    2.23 轻型架(图4.2.2)充许变形限值应符合表4. 的规定。

    图4.2.2桁架几何尺寸取值示意图 一支座;一上、下弦节间的尺寸;α一上、下 弦杆件悬挑段的尺寸;6一桁架悬臂段的尺寸; L桁架跨度

    反强度设计值(N/mm,木材全干H

    2.5由齿板试验确定板齿和齿板强度设计值时,应按本规 录 A的要求进行。

    式中: ft一 规格材顺纹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N.一 轴心受拉构件拉力设计值(N): An一一受拉构件的净截面面积(mm);计算An时,应扣 除分布在150mm长度上的缺孔投影面积。 5.1.2轴心受压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进行验算:

    式中:fc 规格材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N/mm); N 轴心受压构件压力设计值(N): An 受压构件的净截面面积(mm); 受压构件的全截面面积(mm); 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按本规范第 确定。 5.1.3规格材的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应按下列公式

    桁架受压构件的计算长度为:

    N. ≤fe,9c AKBKzep

    注:1.当承压长度为中间值时,可采用插人法求出KB值; 2.局部受压的区域离构件端部不得小于75mm。

    注:比值在1.0~2.0之间时,可采用插人法求出Kzcp值。

    图5.1.5),且局部受压中心之间的 距离不大于构件截面高度时,局部受 玉截面面积按下式确定,并且,验算 时fc.90应采用全表面横纹承压强度设 计值。

    A=b (LfL2 ≤ 1. 5bL1

    中:b 局部受压截面宽度 (mm); L1 局部受压截面较小边长 度(mm); L2 局部受压截面较大边长 度(mm)。

    图5.1.5构件局部 受压示意图 局部受压较小边: 2一局部受压较大边

    图5.1.5构件局部 受压示意图 局部受压较小边: 2 局部受压较大边

    5.1.6对于两侧承受局部压力的构件,可用齿板加强局部压力 区域。齿板加强后,构件的局部受压承载力应按本规范公式 (5. 1. 4) 计算。

    5.1.6对于两侧承受局部压力的构件,可用齿板加强局部压力

    式中:fm一 规格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 M 受弯构件弯矩设计值(N·mm); W. 受弯构件的净截面模量(mm)

    当需验算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 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计算, 5.1.8受弯构件的抗剪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武中:f、一 规格材顺纹抗剪强度设计值(N/mm): V 受弯构件剪力设计值(N); 构件的全截面惯性矩(mm); 6 构件的截面宽度(mm); S 剪切面以上的截面面积对中和轴的面积矩(mm3)。 5.1.9 拉弯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N M W.f. Anft

    N、M 轴向拉力设计值(N)、弯矩设计值(N: mm); An 拉弯构件净截面面积(mm);按本规范第 5.1.1条规定计算; Wn 拉弯构件净截面模量(mm3); ft、fm 规格材顺纹抗拉强度设计值、抗弯强度设计值 (N/mm)。 0压弯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按强度验算

    N M Anf. W.fm

    M Wf.(1 +)A%. N

    N M PAf. piWfm

    (5. 1. 11)

    式中:y 由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方向的长细比入,确定的轴 心压杆稳定系数: PI 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 构设计规范》GB50005确定; N、M 轴向压力设计值(N),弯矩平面内的弯矩设计值 (N : mm) ; 构件截面模量(mm3) A 构件的全截面面积(mm)

    5.2.1架及其杆件的变形应按下式验算:

    5.2.1架及其杆件的变形应按下式验算

    5.2桁架及其杆件变形验算

    :α—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及桁架分析模型计算所得桁架 及其杆件的变形;

    桁架及其杆件的变形限值(mm),应按本规范表 4. 2. 2 的规定取值。

    5.3齿板连接承载力计算

    (c)上弦节点 图5.3.3杆件净截面尺寸示意图

    15.3.3杆件净截面尺寸示意图

    .3.4板齿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3.4板齿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3.5齿板抗拉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5.3.5齿板抗拉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T,一一齿板抗拉承载力设计值(N); bt一一垂直于拉力方向的齿板截面宽度(mm); tr一—齿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按本规范表4.2.4 2取值或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 k一一受拉弦杆对接时齿板抗拉强度调整系数,按本规 范第5.3.6条取值。 5.3.6受拉弦杆对接时,齿板计算宽度bt和抗拉强度调整系数 k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当齿板宽度小于或等于弦杆截面高度h时,齿板的计算 宽度b.可取齿板宽度,齿板抗拉强度调整系数应取k1.0。 2当齿板宽度大于弦杆截面高度h时,齿板的计算宽度bt 可取bt=h十,x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接处无填块时,应取齿板凸出弦杆部分的宽度 但不应大于13mm; 2)对接处有填块时,应取齿板凸出弦杆部分的宽度 但不应大于89mm。 3当齿板宽度大于弦杆截面高度h时,抗拉强度调整系数 k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对接处齿板凸出弦杆部分无填块时,应取k=1.0; 2)对接处齿板凸出弦杆部分有填块且齿板凸出部分的宽 度≤25mm时,应取k1.0: 3)对接处齿板凸出弦杆部分有填块且齿板凸出部分的宽 度>25mm时,k应按下式计算:

    5.3.6受拉弦杆对接时,齿板计算宽度b.和抗拉强度调整

    k= ki ±βk2

    :β=α/h,k1、k2计算系数应按表5.3.6取值。 4对接处采用的填块截面宽度应与弦杆相同。在桁架节点

    处进行弦杆对接时,该节点处的腹杆可视为填块,

    表 5. 3. 6 计算系数kl、k2

    注:当h值为表中数值之间时花纹板标准,可采用插入法求出k1、k2值。

    Cr = Crli +Cr212

    Cr1 = Vri +

    22 所考虑的杆件沿2方向的被齿板覆盖 (mm); Va 沿l1方向齿板抗剪强度设计值(N/mm); V2 沿12方向齿板抗剪强度设计值(N/mm); T1 沿l1方向齿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T2 沿12方向齿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T 腹杆承受的设计拉力(N); ? 杆件轴线间夹角()

    1对接各杆件的板齿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该杆轴向压力 设计值的65%,

    图5.3.9弦杆对接时 竖切受压节点示意图

    2对竖切受压节点(图 5.3.9)过滤器标准,对接各杆板齿承载力 设计值不应小于垂直于受压弦 纤对接面的荷载分量设计值的 65%与平行于受压弦杆对接面 的荷载分量设计值之矢量和。

    式中: M. 齿板抗弯承载力设计值(N·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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