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302-2013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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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建造成型的结构实现设计目标位形所采取的结构分析技 术、构件加工尺寸预调以及现场安装定位预调等施工技术。
为掌握施工期间建筑结构受力及位形状态、保证结构安全 展的监测活动。
锅炉标准针对变形、应力、环境影响等内容开展的各种人工或自动化 测量技术
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能反映其某种变化的观
2. 1. 10 监测频次 monitoring frequency
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施工过程中,对结构安全性和使用性相关指标设定的 出的界限值,
依据规范规定、设计要求、工程经验或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 果等,针对变形与应力监测项,设定的应引起相关单位以预警关 注的参照值,
组成部件的弯曲刚度影响很小、主要以轴荷刚度或者薄膜 变形成的强几何非线性结构体系,如索膜结构、索网结构等。轴 向力对组成部件横向变形的影响大于5%的结构体系,可看作强 几何非线性结构体系,
组成部件的轴向刚度或者薄膜刚度影响很小、主要以弯曲刚 度形成的弱几何非线性结构体系。轴向力对组成部件横向变形的 影响小于5%的结构体系,可看作弱几何非线性结构体系。
前后两次监测的时间间隔
3.1.1下列建筑工程应进行施工过程结构分析:
3.1.1下列建筑工程应进行施工过程结构分析: 1建筑高度不小于250m的高层建筑; 2跨度不小于60m的柔性大跨结构或跨度不小于120m的 刚性大跨结构; 3带有不小于18m悬挑楼盖或50m悬挑屋盖结构的 工程; 4 设计文件有要求的工程。 3.1.2下列建筑工程应进行施工过程结构监测: 1 建筑高度不小于300m的高层建筑; 2跨度不小于60m的柔性大跨结构或跨度不小于120m的 刚性大跨结构; 3带有不小于25m悬挑楼盖或50m悬挑屋盖结构的工程; 4设计文件有要求的工程。 3.1.3施工过程结构监测工作应按表3.1.3的监测内容,根据 结构受力特点确定监测项自。 3.1.4J 施工过程中宜对下列构件或节点进行选择性监测: 应力变化显著或应力水平高的构件; 2 结构重要性突出的构件或节点; 3变形显著的构件或节点; 4施工过程中需准确了解或严格控制结构内力或位形的构 件或节点; 5设计文件要求的构件和节点。 3.1.5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和施工监测应编制专项方案,并报相 关单位审批。
表3.1.3施工过程结构监测内容
注:★应监测项;^宣监测项;O可监测项。
3.1.6监测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行业规定的 种必须持证上岗。
种必须持证上岗。 3.1.7监测设备与仪器应通过计量标定,采集及传输设备性能 应满足工程监测需要
3.1.7监测设备与仪器应通过计量标定,采集及传输设
1作业时监测电子设备、导线电缆等宜远离天功率无线电 发射源、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输通道: 2采用卫星定位系统测量时,视场内障碍物高度角不宜超 过15°; 3监测接收设备宜远离强烈反射信号的大面积水域、大型 建筑、金属网以及热源等。 3.1.9监测时应考虑现场安装条件和施工交叉作业影响,并应 对监测设备、仪器和监测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3.1.10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工作的程序,可按以下工作程 流程实施(图3.1.10)。 3.1.11建设单位负责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的管理工作,并
图3.1.10工作程序流程图
3.2变形监测精度要求
3.2.1建筑工程变形监测测量精度应根据地质条件、建筑规模、 建筑高度、结构类型、结构跨度、结构复杂程度和设计要求等因 素确定。
用正 2.2建筑工程变形监测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 规范》JGJ8中二级变形测量等级对应的精度要求。高层建 大跨结构的变形观测精度宜按表3.2.2确定。
量规范》JGJ8中二级变形测量等级对应的精度要求。高层建筑 和大跨结构的变形观测精度宜按表3.2.2确定。
表 3. 2. 2变形观测精度要求
3.3.11 监测仪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定,计量合格后方可 使用。 3.3.21 监测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准,使用的仪器应满足测 量精度和量程需求。 3.3.3 作业期间,使用监测仪器应严格遵守技术规定和操作
3.3.4监测仪器应经常保养。
4.1.1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应建立合理的分析模型,反映施工过
4.1.1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应建立合理的分析模型,反映 程中结构状态、刚度变化过程,施加与施工状况相一致的 作用,得出结构内力和变形。
4.1.2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应依据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或现场施
1施工期间各层的施工进度与各主要结构构件的安装过程 记录; 2方 施工机械、施工设备或临时堆载等分布及变化: 3 施工过程中模板和支撑的重量、支承方式、安装和拆除 时机; 构件连接方式的变化记录: 5 建筑物所处环境的相关记录: 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试验记录; 7 室内装修与围护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记录; 其他施工过程结构分析需要的相关记录。 4.1.3建筑工程进行施工过程监测时,宜同步进行施工过程结 构分析。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中应计人对监测结果有影响的主要荷 载作用及因素。施工过程分析结果宜与监测结果对比分析,当发 现结构分析模型不合理时,应修正分析模型,并重新计算。 4.1.4施工过程分析结果与设计分析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应查 明原因,确定处理方案。尚应和设计单位沟通,共同商定解决 方法。
7至内装修与固护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记求; 8其他施工过程结构分析需要的相关记录。 4.1.3建筑工程进行施工过程监测时,宜同步进行施工过程结 构分析。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中应计入对监测结果有影响的主要荷 载作用及因素。施工过程分析结果宜与监测结果对比分析,当发 现结构分析模型不合理时,应修正分析模型,并重新计算。 4.1.4施工过程分析结果与设计分析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应查 明原因,确定处理方案。尚应和设计单位沟通,共同商定解决
构分析。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中应计人对监测结果有影响的 载作用及因素。施工过程分析结果宜与监测结果对比分析 现结构分析模型不合理时,应修正分析模型,并重新计算
.2.1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从下列项中选择合适的分析工况: 施工全过程结构分析; 2 部分施工过程结构分析; 3 部分施工过程局部结构分析; 4 施工临时加强措施结构分析。 f.2.2 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宜采用有限元数值模拟分析方法进行 安工程精度需要,合理计人结构构件的安装和刚度生成、支撑自 没置和拆除等对结构刚度变化影响的因素;尚应考虑几何非线性
按工程精度需要,合理计人结构构件的安装和刚度生成、支 设置和拆除等对结构刚度变化影响的因素;尚应考虑几何非 的影响。
4.3.1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应考虑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可 工程实际需要计入温度作用、地基沉降、风荷载作用
4.3.2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包括结构自重、附加恒载(地面铺装 荷载、固定的设备荷载)、幕墙荷载、施工活荷载(模板及支撑 施工机械)第除结构自重外上然益载应相班场实际情源
荷载、固定的设备荷载)、幕墙荷载、施工活荷载(模板及支撑 拖工机械)等。除结构自重外,上述荷载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并结合施工进度具体确定。当无准确数据时,施工人员、模板及 支撑以及临时少量堆载引起的楼面施工活荷载可按表4.3.2执行。
表4.3.2工作面上施工活荷载标准值
4.3.3当结构内力和变形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时,宜计/
.3.3当结构内力和变形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时,宜计入结 匀温度变化作用的影响;特殊需要时,还宜计人日照引起的 不均匀温度作用。
4.3.4施工过程结构安全性受风荷载影响较明显时,宜计人风荷
4.3.4施工过程结构安全性受风荷载影响较明显时,宜计人风荷 载的影响。确定风荷载时,宜考虑建筑物主体实际建造进度、外 围护结构安装进度等因素。
4.4.1结构分析模型和基本假定应与结构施工状况相符合。 4.4.2分析模型施工阶段划分段数应结合工程设计文件、分析精 度需要、分析效率、施工方案综合确定。 4.4.3分析时各阶段的结构自重、面层等恒载与施工堆载、设备 等施工活荷载宜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考虑施加,荷载细分程度应满 足分析精度
4.4.3分析时各阶段的结构自重、面层等恒载与施工堆载、设备 等施工活荷载宜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考虑施加,荷载细分程度应满 足分析精度
4.4.4材料性能设计指标应按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采用,
4.4.4材料性能设计指标应按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不宜折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的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宜 取1.0,
4.4.6 混凝土结构宜考感混凝土实测强度与设计要求偏差的 影响。 4.4.7 对于超高层混凝土建筑结构宜考虑混凝土收缩与徐变的 影响。
1.4.7对于超高层混凝土建筑结构宜考虑混凝土收缩与徐 彩响。
4.5.1施工阶段应对结构和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和变形验算。承 载力验算宜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变形验算应采用荷载效应 的标准组合。
开作为现场监测结果的对比依据。
4.5.3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发现构件承载力不足或变形过
较大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宜共同商讨解决方 确定方案采用预变形技术分析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4.5.5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与监测结果对比时,官采用荷 准组合的效应值,当温度影响较为显著时,应计入温度作 影响
4.5.6可根据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对初定监测方案的合理 了验证和判断,有误差可对监测内容、监测构件、监测点位 当调整。
4.5.7对需进行监测的构件或节点,应提供与监测周期、监测
容相一致的计算分析结果,并宜提出相应的限值要求和不同 程度的预警值。
4.5.8以下情况发生时宜进行预
1 变形、应力监测值接近规范限值或设计要求时; 2 当监测结果超过施工过程分析结果40%以上时; 3当施工期间结构可能出现较大的荷载或作用时。 4.5.9预警值可依据设计要求、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由各方协 商确定或按下列规定执行: 1应力预警值按构件承载能力设定时,可设三级,分别取构 件承载力设计值对应监测值的50%、70%、90%; 2变形预警值按设计要求或规范限值要求设定时,可设三 级,分别取规定限值的50%、70%、90%; 3预警值按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设定时,可取理论分析结 果的 130%
5.1.1 变形蓝测分为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 监测。
5.1.2监测工作开始前,监测单位应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调
1基准点,应埋设在变形区以外,点位应稳定、安全、可靠。 2工作基点,应选在相对稳定且方便使用的位置,每期变 形观测时均应将其与基准点进行联测。 3变形监测点,应布设在能反映监测体变形特征的部位。 点位布局合理、观测方便,标志设置牢固、易于保存。 5.1.4基准点的标石、标志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 测,并定期复测。复测周期应视基准点所在位置稳定情况确定 前期应1~2个月复测一次,稳定后3~6个月复测一次。 5.1.5变形监测基准应与施工坐标和高程系统一致,宜可与国 家或地方坐标和高程系统联测。 5.1.6首次观测不应少于两次独立观测,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限差的要求后,取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5.1.7监测频次的确定应以系统反映监测对象的主要变化过程 为原则,宜根据变形速率、变形特征、监测精度、工程地质条件 等因素综合确定。 5.1.8处理观测数据,定期向委托方等单位提交监测报告。当 变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采取措施。 5.1.9高层建筑地上结构的层间压缩变形观测宜采用精密几何 水准测量方法,由每次测量的高程差得到压缩变形值。
水准测量方法,由每次测量的高程差得到压缩变形值。
表 5. 2. 1 卫星定位系统接收机型号分类
注:md一 一基线长度中误差(mm); D基线长度(km)。
5.2.2采用全站仪时,仪器选用应符合表5.2.2规定
5.2.2采用全站仪时,仪器选用应符合表5.2.2规定:
注:mg 测角中误差("); 测距边长(km);
5.2.3采用水准仪观测时,仪器选用应符合表5.2.3规定
表 5.2. 3水准仪型号分类
表5.2.4静力水准仪标准型号分类
5.2.5采用垂准仪时,仪器选用应符合表5.2.5规定:
5.2.5采用垂准仪时,仪器选用应符合表 5.2. 5
表 5.2.5垂准仪型号分类
注: m7 一测回垂准测量标准偏差
5.3.5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应采用儿何水准测量方法建立。 5.3.6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点应理设在变形区外原状土层、裸露 的基岩或稳固的既有建(构)筑物上。 5.3.7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7规定:
5.3.5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应采用儿何水准测量方法建立。
5.3.7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7规定:
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的主要技术
8工作基点测量应符合下列表
1需进行建筑物内部变形监测的项目,应设置内部工作基 点,每期变形观测时均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点位精度应符合监 测基准网要求; 2平面坐标工作基点的竖向投测,应结合工程特点、投测 高度等因素综合考愿; 3采用垂准仪竖向投测平面工作基点应符合表5.3.8规定 投测高度应控制在100m之内,超过100m时,应增设接力基 点层;
表5.3.8垂准仪坚向投测技术要求
5.4.1水平变形监测仪器可选用经纬仪、全站仪、卫星定位接 收机等设备。
5.4.2水平变形监测包括建筑结构平面位置变化,结构在施工 过程中的相对、绝对和扭转的位移量。 5.4.3 监测点位布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计文件要求的监测点: 2 施工过程中结构安全性突出的特征构件: 3 变形较显著的关键点、建筑物承重墙、柱等; 4 建筑物不同结构分界处的两侧。 5.4.4 监测点照准靓标宜采用反射棱镜、反射片等观测标志。 5.4.5 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可采用交会法、极坐标 法、激光雷达扫描等。当测定监测点在特定方向位移时,可使用
5.4.2水平变形监测包括建筑结构平面位置变化,结构在施工
去、激光雷达扫描等。当测定监测点在特定方向位移时,可夜 基准线法。
5.4.6水平角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角测量应在自标成像清晰稳定的有利观测时间进 2水平角观测宜采用方向观测法;技术要求应符合 4. 6 的规定;
表5.4.6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
3 观测过程中仪器气泡中心位置偏离装置中心不应走 格。 4.71 距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电测距仪测量时,应采用测回法,测回间应重新照 标。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4.7的规定,
3观测过程中仪器气泡中心位置偏离装置中心不应超过 格。
1光电测距仪测量时,应采用测回法,测回间应重新照准 目标。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4.7的规定。
表5.4.7光电测距观测技术要求
采用铟瓦尺测量时,应进行高差、尺长、温度改正 5.4.8 测距边的水平距离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仪器检测结果进行加、乘常数的改正; 2 应进行气象改正; 3 两点间的高差值,宜采用水准测量结果; 4 用测定两点间的高差计算测距边的水平距离应 (5. 4. 8) 计算 :
测距边两端点仪器与梭镜平均高程面的水 一距离 (m); 经气象、加、乘常数等故正后的斜距; 测距仪与反光镜的高差,
经气象、加、乘常数等改正后的斜距: 测距仪与反光镜的高差。
5.5.1垂直位移监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法和静力水准测 量法。 5.5.2垂直位移监测点的布设应尽量和水平位移点位一致,并 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其他基础角部及中部位置; 2 建筑物角部、沿承重外墙10m~20m或间隔2~3个 柱距; 3 沉降缝、后浇带交接处两侧; 4电梯井和核心筒的转角处; 5大跨结构的支座、跨中,跨间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30m, 且不少于5个点; 6长悬臂结构的支座及悬挑端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 于10m。
天然气标准规范范本5.5.3垂直位移监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监测标志应稳固、测量方便、易于保护; 2 墙柱上的监测标志宜距结构板面300mm;
3监测标志裸露部位应采用耐氧化材料。
5.5.4几何水准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仪器安置应避免有空压机、起重机、搅拌机等重型设备 振动影响; 2每次观测应记录观测时间段、天气状况、荷载累加、施 工进度等; 3应固定观测线路、观测方法、仪器设备、人员,并采用 相同数据处理程序; 4每测段往测和返测的测站数应为偶数; 5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架设 仪器。 5.5.5静力水准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标志的理设应根据具体使用静力水准仪的型号、样 式及现场情况确定; 2连通管任何一段的高度均应低于蓄液罐底部,但不宜低 于200mm; 3观测前,应对观测起始零点差进行检验; 4观测读数应在液体完全呈静态下进行。 5.5.6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业标准.5.6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
1几何水准垂直位移监测技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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