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73-2010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pdf

  • CJJT73-2010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3.3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2-05-06
  • 发 布 人: tina0614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利用全球或区域导航卫星跟踪站网的观测数据,经后处 定的导航卫星精密轨道参数。

    由两台以上接收机同步观测数据解算得到的所有独立基线 向量。

    同一时段中未采用的观测值个数与获取的同类观测值总数的 比值。

    2.1.12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网

    使用卫星定位技术建设的测量控制网抽样标准,简称GNSS控制 GNSS 网,

    从地面点沿正常重力线量取正常高所得端点构成 (似大地水准面)相对于参考椭球面的高度。

    利用GNSS技术测得的大地高,结合测量点的高程异 获得的该点的正常高,简称GNSS高程测量。

    由多个连续运行的GNSS基准站及计算机网络、通信网 组成,用于提供不同精度、多种方式定位服务的信息系统, CORS系统

    Q 固定误差; 6 比例误差系数; d 相邻点间的距离; dH 拟合点水准高程与模型计算高程的差值; 检测点水准高程与GNSS测量的高程的差 值;检测点两次测量的高程的差值; dP 测试点的已知平面点位与观测的平面点位 平均值的差值;检核点两次测量平面点位 的差值; dS 测试点点位平均值和每次观测点位的差值;

    复测基线的长度较差; dX、 dY、dz 测试点坐标分量平均值和观测值分量的 差值; dVax、dVAY、dVaz 同一基线约束平差基线分量的改正数与无 约束平差基线分量的改正数的较差; K 测试点的观测次数; L 水准检测线路长度; mH 高程异常模型内符合中误差: MH 外符合高程中误差;检测高程中误差; Mp 测试点的平面点位外符合中误差;检核点 的平面点位中误差; Ms 点位内符合中误差; Mx、My、Mz 坐标分量内符合中误差; n 闭合环边数;参与拟合的点数; N 检测点个数;测试点个数; S 三角高程边长; Vsx、VaY、V&z 基线分量的改正数绝对值; Ws 环闭合差; Wx、Wy、Wz 环坐标分量闭合差; ? 基线长度中误差;

    3.1.1GNSS测量应优先米用2O00国家大地座标系(UGCS 2000)。当GNSS测量要求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或1980西安 坐标系时,应进行坐标转换。各坐座标系的地球椭球和参考椭球基 本几何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1.2当GNSS测量要求采用城市坐标系时,应进行投影变 换,并应具备下列技术参数: 1参考椭球基本几儿何参数: 2中央子午线经度,底点纬度; 3 纵、横坐标的加常数; 4投影面正常高; 5测区平均高程异常; 6 起算点坐标及起算方位角。 3.1.3当GNSS网的大地坐标系统变换为城市坐标系统时,应 满足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大于2.5cm/km的要求。城市坐标系统 可根据城市地理位置和平均高程按下列次序选定: 1采用高斯正形投影统一3°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当无法采用高斯正形投影统一3°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时,可采用下列方法选定城市平面坐标系统: 1)投影于抵偿高程面上的高斯正形投影统一3°带的平 面直角坐标系统; 2)高斯正形投影任意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投影面 可采用黄海平均海水面或城市平均高程面。 3.1.4当GNSS测量的大地高转换成正常高时,高程系统应采

    3.2.1GNSS测量原始观测值应采用相应导航卫星系统的系统 时间记录。 3.2.2GNSS测量外业记录应采用协调世界时(UTC)或北京 标准时(BST)

    城市 CORS 系统建设

    4.1.1城市C(RS系统建设应统一规划、设计。一个城市只应 建设一个C()RS系统。CORS系统建设可一次建设完成,亦可分 期、分批建设。 4.1.2城市CORS系统建设内容应包括CORS网、通信网络 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建设等。 4.1.3CORS网相邻点间基线长度精度应按下式计算:

    =Va? +(bd)?

    4.1.4CORS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4.1. 4

    表4.1.4CORS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4.1.5应定期对CORS网进行坐标解算,解算周期不应超过 年。CORS站坐标的变化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位置变化不应超过1.5cm。 2高程变化不应超过3cm。 3当CORS站坐标的变化量不符合规定时,应分析原因, 并应及时更新CORS站坐标或另选新站。对于地面沉降严重的 区域,可另行制定高程变化的变化量限值。

    1CORS站应能实时进行卫星定位数据的采集、记录以及 设备完好性监测等; 2通信网络应能将CORS站观测数据实时传输至管理中 心、将管理中心的RTK或RTD差分数据实时发送给用户,并 将定制的数据发送给特许用户; 3管理中心应进行系统运行、系统维护、数据管理等,实 现对各CORS站进行远程监控,并对定位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计算、存储,完成系统建模、差分数据生成、传输、记录,数据 维护和分发等; 4服务中心应对用户的注册、登记、查询和注销进行管理: 还应对用户的管理权限进行设置。 4.1.7城市CORS系统的防雷及防电涌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电子设备雷击试验方 法》GB/T3482的规定。 4.1.8城市CORS系统建设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测试,测试精度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坐标分量内符合中误差不应超过2cm; 2平面位置外符合中误差不应超过5cm

    4. 2 CORS 网布设

    4.2.1CORS网建设前应收集下列资料,并应进行现场踏勘:

    4.2.1C0ORS网建设前应收集下列资料,并应进行现场踏勘: 1已有的城市CO)RS站建设的资料、控制网成果资料、 1:10000和1:50000现势性好的地形图资料: 2区域内及周边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和交通资源与需 求等资料; 3区域内的无线电发射源、微波站及传输通道分布等资料: 4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开发资料。 4.2.2CORS网的设计应根据收集的资料和踏勘情况进行,并 应对下列内容进行调查、综合分析:

    已有CORS站运行情况和地面控制点的可用性分析; 2 区域内可利用的供电、通信和交通等情况分析: 3 共建共享单位资源和需求状况分析。 4. 2.3 一个CORS网宜建设 1~2个基岩或深埋的土层 COR 站点。 4.2. 4 CORS网的布设应利用满足条件的已有CORS站

    +.3.2CORS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址应选在基础坚实稳定,易于长期保存,并有利于安 全作业的地方; 2站址周围应便于安置接收设备和方便作业,视野应开阔: 现场内高度角不宜大于10°,困难地区视场内高度角大于10°的 章碍物遮挡角累计不应超过30°; 3站址与周围电视台、电台、微波站、通信基站、变电所 等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的距离应大于200m,与高压输电线、微 波通道的距离应大于100m; 4站址附近不应有大型建筑物、玻璃幕墙及大面积水域等 强烈干扰接收机接收卫星信号的物体: 5站址应避开断层破碎带、易于发生滑坡或沉陷等地质构 造不稳定区域和地下水位变化较大的地点; 6站址应有利于方便架设市电线路或具有可靠的电力供应 并应便于接人公共通信网络或专用通信网络; 7屋顶观测墩应选在坚固稳定的建筑物上,建筑物高度不 宜超过30m; 8站址选定时,宜用场强仪进行实地场强测试,在卫星导 航信号中心频点上的噪声场强宜低于一100dB/mV。GNSS建站 条件的测试应连续进行24h,并应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其中数 据有效率应高于85%,多路径影响宜小于0.45m

    9站址选定时,应测设CORS站环视图,并应在实地绘制 CORS站点之记,CORS站点之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10建站所占用的土地,应征得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同意 或依据土地管理法办理征地或用地手续。 4.3.3CORS站观测墩标可分为基岩观测墩、土层观测墩和屋 顶观测墩。墩标建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岩观测墩基础应与基岩紧密浇筑,理置在基岩内的深 度不得少于0.5m,四角钢筋锚人基岩内的长度不得少于0.3m; 土层观测墩应建在坚实的土层上,墩底理置深度不应少于冻土线 以下2m;深理点应根据实际地质情况另行设计:屋顶观测墩应 建在建筑物主承重柱上,观测的内部钢筋应与建筑物主承重结 构连接。观测墩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观测墩顶面应水平,应垂直安装强制对中装置,并应加 装或预理保护线缆进出的硬质管道。 3观测墩与地层接合四周应有不少于10cm宽的隔振槽, 隔振槽内应填粗砂;屋顶观测墩与屋顶面接合处应作防水处理。 1基岩上理设的观测墩应至少经过一个月的稳定期方可用 于观测;对于十层内埋设的观测墩,非冻土地区的应经过一个雨 李方可用于观测,冻土地区应经过一个雨李和一个冻解期方可用 于观测。 5观测墩应理设水准标志并应进行三等以上水准联测,水 准标志与观测墩顶面的高差测定中误差不应超过3mm。 6观测墩必须设置避雷装置,

    4.3.4设备室建设应符合下

    1设备室应在观测墩周围建造或租用,也可在观测墩中底 部预制容纳仪器设备的空间作为设备室; 2设备室中仪器设备应整合安装在集成柜中,并应保证各 设备具有适宜的工作条件; 3观测墩至设备室的电缆长度不宜超过天线电缆标称距离: 当超过标称距离时,应加装信号放大器;

    4设备室应配置通风、通电、安全、防雷等设施; 5设备室地基应牢固,并应敷设防水层,周围应有排水设 施;结构中应分别预埋电力和通信管线通道;应具有防止动物损 坏设备的防护装置。

    4.3.5GNSS大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3.8由观测墩顶面量取天线高时,应从不同方向量

    互差不应超过2mm,并应取平均值加上观测墩顶面高程作为天 线高程

    4.3.9CORS站应配置在线式UPS装置,并应保证至少

    卖稳定独立供电。电力线接入UPS前,应配置电涌防护设备

    4.4.1通信网络建设应包括CORS站与管理中心、管理中

    4.4.2通信网络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8通信网络建设完成后,应进行网络连通测试

    4.5.1管理中心建设应包括环境建设和硬件、软件及网络配置 等内容。

    .5.2环境建设应符合下列规

    1 机房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规范》GB50174的要求; 2后备电源应具有不少于8h的连续稳定独立供电能力 3应配备雷电防护设备,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

    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电子设备雷击试验方法》GB/T 3482的规定

    1应至少配置一台服务器,并应配置磁盘阵列或刻录机等 效据备份设备: 2服务器的内存储器容量应不低于2GB,外存储器容量应 满足1年以上、1s采样间隔的连续观测数据的存储: 3用于提供实时差分数据服务的服务器可采用双机热几余 备份;宜按系统管理、数据处理、存储和服务等功能配置服 务器。 4.5.4管理中心应选用运行稳定、安全性能强的软件。软件应 满足下列要求: 1应能自动监控系统内各CORS站的工作状态,发生故障 时,应同时报警; 2应能自动进行数据下载、处理,并形成服务需要的至少 一种标准格式的数据文件; 3应能按预先设定的数据格式和文件类型,自动存储原始 数据、过程数据及运行记录; 4应具有容错能力,在无法提供有效数据服务时,应有示 警功能;

    4.5.5管理中心建设应满足下列要

    1应能对CORS站GNSS接收机及其他配套设备的工作状 态进行监控,并进行远程管理、故障分析; 2应能自动分析并记录系统数据的完整性、CORS站点的 稳定性和多路径影响; 3应能自动分析电离层和对流层的影响,并生成报告; 4应能实时对获取的CORS站原始观测数据及星历数据进 行分析、处理,并形成Rinex格式数据文件; 5应实时生成差分数据,并发送给服务中心:

    6宜每隔3个月处理、分析CORS站GNSS数据,并应能 监测CORS站稳定情况; 7应能对GNSS数据、管理数据和管理日志进行统一管 理,宜每隔6个月进行一次备份,保存期限不应少于5年。 1.5.6管理中心建设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供电环境

    4.5.6管理中心建设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供电、环境

    4.6.1 服务中心建设应包括环境建设和硬件、软件及网络配 置等。 4.6.2服务中心的环境建设、硬件配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5节 的规定,

    6.3服务中心的软件应满足

    1应能接收并处理管理中心发送的不同类型的服务数据; 2应能及时处理用户的服务请求; 3应能提供网络RTK、RTD和单基准站RTK、RTD实时 差分定位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 4后处理数据服务应能提供用定制的不同采样间隔的 CORS站原始观测数据; 5应能对用户进行授权、认证、登陆和使用过程的监控 并应能对用户的使用时间、流量大小等进行统计管理

    4.6.4服务中心建设应满足下列要

    1应能提供厘来级、亚来级精度的实时差分数据,不同采 样间隔的CORS站原始观测数据及后处理数据; 2应能对用户进行管理: 3 应能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4.6.5 服务信息发布应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 4.6.6 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供电、环境

    4.6.6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供电、环境,

    4.6.7服务中心和管理中心可单独建设,也可共同建

    4.7坐标联测及数据处理

    点和城市控制点等进行坐标联测。 4.7.2确定城市CORS站的地心坐标系坐标时,应至少联测3 个国家CORS站。 4.7.3确定城市CO)RS网的参心坐标系坐标时,应至少联测4 个已有的高等级国家大地控制点或城市控制点。联测的控制网点 位应满足本规范第5.2.2条中 GNSS控制点的选点要求,

    4.7.4坐标联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4.7.4坐标联测应符合下列规

    1CORS网地心坐标系坐标联测时,使用的国家CORS站 车续观测数据不应少于120h,采样间隔应为30s,截止高度角应 为10°; 2CORS网参心座标系座标联测时,控制点观测使用的设 备应满足本规范第5.3.2条中二等GNSS接收机的要求;每个点 应与CORS站同时连续观测24h,采样间隔应为10s~30s。联测 布设的GNSS网及GNSS测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1节及第5.3节 的规定

    +.7.5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4.7.5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

    1基线处理时应采用IGS精密星历; 2城市CORS网宜采用ITRF作为参考框架,框架与历元 应与所联测的国家CORS点的框架与历元一致; 3CORS网的基线解算应采用国家CORS点的地心坐标系 坐标作为起算依据; +CORS网的参心坐标联测的基线解算应采用CORS网点 的地心坐标作为起算依据; 5数据质量、重复基线、同步环闭合差和异步环闭合差的 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5.4.3条的规定; 6C)RS网坐标联测的平差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5.4.5条 的规定;

    应确定地心坐标系与参心坐标系间的坐标转换参数,

    应确定地心坐标系与参心坐标系间的坐标转换参数,

    4. 8 CORS 系统测试

    4.8.2功能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自动运行能力测试。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系统应按设置 好的服务内容24h自动不间断地向用户提供数据服务。 2通信网络测试。网络数据的传输率、误码率、时延等应 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的规定。 3流动站用户并发性测试。测试应按系统设计的最大用户 数,通过软件模拟进行。 4远程控制测试。管理中心应对所有CORS站的接收机和 UPS电源等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应能对相关参数进行调 整,并应确认调整有效。 5系统容错性测试。当模拟CORS站、通信网络发生故障 时,系统应自动报警,并应重新构网计算,继续提供数据服务。 6用户设备兼容性测试。应至少选用三个品牌的GNSS RTK设备,在不同时间段进行测试,记录首次获得固定解的时 间,并进行测试点位的精度统计分析。 4.8.3C0RS系统性能指标测试应包括静态精度测试、动态精 度及覆盖范围的测试和RTK可用性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静态精度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网络设计覆盖范围内均匀选择测试点,点的选 择应符合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参与统计的测 试点数不宜少于20个; 2)测试应是单点观测,测试点的观测、数据处理等应 符合本规范第5章关于四等以上GNSS网的规定; 3)测试点观测成果应按平面和高程进行精度统计、分 析,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 2动态精度及覆盖范围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静态精度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网络设计覆盖范围内均匀选择测试点,点的选 择应符合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参与统计的测 试点数不宜少于20个; 2)测试应是单点观测,测试点的观测、数据处理等应 符合本规范第5章关于四等以上GNSS网的规定: 3)测试点观测成果应按平面和高程进行精度统计、分 析,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 2动态精度及覆盖范围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试点应均匀分布在网内及网外10km~30km范围 内;测试点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5.2.2条规定, 参与统计的测试点数不应少于20个; 2)测试点的观测、数据处理等宜符合本规范第6.4节 和第6.5节关于三级以上控制点的规定,每个测试 点宜独立记录10个以上的观测结果; 3)精度统计应按网内、网外分别进行,并应进行测试 点的内、外符合精度统计,分析测试点的平面、高 程精度、收敛时间、覆盖范围及重复性测量精度。 精度统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 RTK可用性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系统服务区域内,选择1个已知地心坐标的动 态测试点。服务中心与流动站间应采用有线连接方 式进行通信,连续进行至少24h的RTK测量,并应 每秒记录一个定位结果。 2)满足精度要求的定位结果个数占理论定位结果总数 的比率应大于95%。 系统性能指标测试的精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试点的坐标分量内符合中误差(Mx、MY、Mz)和点位

    1测试点的坐标分量内符合中误差(Mx、My、Mz)和点 内符合中误差(Ms)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Mx、My、Mz 坐标分量内符合中误差(cm);

    Ms 点位内符合中误差(cm); dX、dY、dz 测试点坐标分量平均值与观测值分量的 差值(cm); dS 测试点点位平均值和每次观测点位的差 值(cm); N 测试点个数; K 测试点的观测次数, 2测试点的平面点位外符合中误差(Mp)应按下列公式 计算:

    Mp = dPdP N dP = /dX? + dY

    式中:Mp 测试点的平面点位外符合中误差(cm): dP 测试点的已知平面点位与观测的平面点位平均值 的差值(cm); N 测试点个数。

    4.9.1 CORS站建设完成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CORS站建设的技术方案; 7 2 CORS站建设的工作报告: CORS站点之记; 4 CORS站竣工地形图; 5 委托保管报告。 4.9.2 通信网络建设完成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1 技术设计书; 2 网络测试报告; 通信设备登记表。 4.9.3 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后应提交 1技术设计书:

    4.9.4 坐标联测完成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技术设计书; 2 原始观测数据、记录手簿: 3重复基线较差、同步环闭合差、异步环闭合差等内容的 基线处理报告: 4三维无约束、三维约束和二维约束平差等内容的数据处 理报告及成果表: 5 坐标转换参数及精度分析报告; 6 技术总结。 4.9.5 系统测试完成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1 技术设计书; 2 测试报告。 4.9.6 系统建设完成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1 项目设计书; 2 系统技术报告; 3 系统工作报告; 4 系统使用说明书。

    1应每天填写日志表,记录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其维 护工作情况。日志表填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2系统配置不得随意修改: 3应每天检查网络RTK、RTD信息及服务器软件的运行 状态,出现故障时,应查找原因,及时排除,并进行记录; 4CO)RS站远程监控检查应每天进行,并记录; 5CORS站有人值守时,宜每天巡视并记录;无人值守时 宜每月巡视并记录; 6管理中心、服务中心、CO)RS站的环境应保持清洁,设

    备运行应良好; 7发生自然灾害后,应及时进行设备的检查或更换,并应 重新对CORS站框架坐标进行联测。 4.10.2系统维护时的检验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CORS站设备应进行完好性检验: 2CRS站的接收机及天线的稳定性检验,应通过对原始 观测数据的处理分析来进行; 3( CORS站站址的稳定性应进行检验分析; 4 通信网络设备的完好性应进行检验; 系统软件安全运行应进行检验: 6 系统防雷应进行检验; 用户管理应及时有效。 4.10.3 系统维护应包括下列记录: 1 志表; 2 接收机原始数据分析报告; 3 系统发生故障的记录报告; 4 系统硬件、软件升级记录报告; 5 CRS站坐标重新计算数据处理报告。

    5城市 GNSS控制网建设

    5.1.1GNSS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的原则。 城市首级GNSS网应一次全面布设,加密GNSS网可逐级布网、 越级布网或布设同级全面网。 5.1.2GNSS网按相邻站点的平均距离和精度应划分为二、三、 四等网和一、二级网。GNSS网相邻点间基线长度精度应按本规 范式(4.1.3)计算。 5.1.3GNSS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1.3的规定。二、 三、四等网相邻点最小边长不宜小于平均边长的1/2,最大边长 不宜超过平均边长的2倍。一、二级网最大边长可在平均边长的 基础上放宽1倍,当边长小于200m时,边长中误差应小于 +2cm

    表5.1.3GNSS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表中α表示固定误差;6表示比例误差系数

    城市CORS站应作为城市首级GNSS网的起算点,并应 设GNSS网共同组成城市首级GNSS网。 在进行GNSS网设计时,应利用CORS站的连续观测数

    1.4城市CORS站应作为城市首级GNSS网的起算点,并

    据。对符合GNSS网布点要求的已有控制点,应利用其标石。 5.1.6GNSS网宜由一个或若干个异步观测环构成,也可采用 附合线路的形式构成。各等级GNSS网中每个异步环或附合线 路中的边数应符合表5.1.6规定。非同步观测的GNSS基线向 量,宜按所设计的网图选定,也可由软件自动挑选独立基线构成 环路。

    表5.1.6异步环或附合线路边数的规定

    5.1.7布设城市首级控制网时,应与CORS站和国家控制网进 行联测,联测点数均不应少于3个,联测点应均匀分布。 5.1.8GNSS测量可用于工程形变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规定。

    5.2.1选点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技术设计前应收集测区内及周边地区的有关资料,资料 应包括下列内容: 1)测区1:10000至1:100000比例尺地形图; 2)测区及周边地区的控制测量资料,包括平面控制网 和水准路线网成果、技术设计、技术总结、点之记 等资料; 3)与测区有关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城市建设发展 资料; 4)与测区有关的交通、地质、气象、通信、地下水和 冻土深度等资料。 2应根据项目目标和测区的自然地理情况进行网形及点位 设计,并应进行控制网优化和精度估算

    5.2.4埋石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市各等级GNSS控制点应理设永久性测量标志,标石 的标志应满足平面、高程共用的要求。标石及标志规格要求应符 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2控制点的中心标志应用铜、不锈钢或其他耐腐蚀、耐磨 损的材料制作,并应安放正直、镶接牢固;控制点的标志中心应 刻有清晰、精细的十字线或嵌人直径小于0.5mm的不同颜色的 金属;标志顶部应为圆球状,并应高出标石面: 3控制点标石可采用混凝土预制或现场灌制;利用基岩 混凝土或沥青路面时,可现场凿孔灌注混凝土埋设标志;利用硬 质地面时,可在地面上刻正方形方框,其中心灌人直径不大于 2mm、长度不短于30mm的铜条作为标志; 4埋设GNSS观测墩应符合本规范第4.3.3条的要求: 5标石的底部应理设在冻土层以下,并应浇筑混凝土基础; 6地质坚硬处理设的标石,可在混凝土浇筑一周后用于观 侧;除地质坚硬处外,四等及以上GNSS测量控制点标石理设 后,应经过一个雨季和一个冻解期后方可用于观测; 7标石理设后应在实地绘制控制点点之记,具备拴距条件 的,拴距不应少于3个方向,拴距方向交角宜在60°~150°之间

    应埋设指示标志。控制点点之记绘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 规定; 8二、三等GNSS测量控制点标石埋设后应办理测量标志 委托保管。 洗上上 控制上洗

    5.3 GNSS 测 量

    5.3.1城市CORS系统提供的观测数据可作为布设各等级控制 网的起算依据。 5. 3.2GNSS 接收机的选用应符合表 5. 3. 2 的规定

    3.1城市CORS系统提供的观测数据可作为布设各等级控

    5.3.1城市CORS系统提供的观测数据可作为布设

    表 5.3.2GNSS接收机的选用

    5.3.3GNSS接收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GNSS接收设备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全球定位系统 (GPS)接收机(测地型和导航型)校准规范》JJF1118的要求 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宜为一年; 2新购置的或经过维修的GNSS接收设备应进行检验,内 容包括一般检验、常规检验、通电检验和实测检验。

    5. 3. 4一般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收机及天线型号应与标称一致园林施工组织设计 ,外观应良好; 2各种部件及其附件应匹配、齐全和完好,紧固的部件不 得松动或脱落;

    3设备使用手册和后处理软件操作手册及磁(光)盘应 齐全。

    5.3.5常规检验应符合下列

    的规定; 2天线高的量尺应完好,尺长精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钢卷尺检定规程》JJG4的规定; 3数据传录设备及软件应齐全,数据传输性能应完好; 4数据后处理软件应通过实例计算测试和评估确认结果满 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5.3.6确认GNSS接收机的各种电缆正确连接后,可进行通电 检验。通电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源及工作状态指示灯工作应正常; 2 按键和显示系统工作应正常; 3 测试应利用自测试命令进行; 4 应检验接收机锁定卫星时间,接收信号强弱及信号失锁 情况。 5.3.7 实测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接收机内部噪声水平测试,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CH8016的 规定; 2接收机天线相位中心稳定性测试,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CH8016的 规定; 3接收机野外作业性能及不同测程精度指标测试; 4接收机高、低温性能测试; 5接收机综合性能评价等。 5.3.8用于等级测量的接收机,在使用前应按本规范第 5.3.7

    5.3.6确认 GNSS接收机的各种电缆正确连接后,可进

    条第1、2款的规定进行实测检验,且每年应按本规范第5.3.7 条第3、4、5款的内容进行实测检验。 5.3.9不同类型的接收机参加共同作业时,应在已知基线上进 行比对测试,超过相应等级限差时,不应投入生产使用

    5.3.10GNSS接收设备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收设备应有专人保管,运输期间应有专人押送,并应 采取防振、防潮、防晒、防尘、防蚀和防辐射等防护措施; 2接收设备的接头和连接器应保持清洁,电缆线不应扭折, 不应在地面拖拉、碾砸。连接电源前,电池正负极连接应正确: 现测前电压应正常: 3当接收设备置于楼顶、高标或其他设施顶端作业时,应采 取加固措施,在大风和雷雨天气作业时,应采取防风和防雷措施; 4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接收设备进行擦拭,并放入有软 垫的仪器箱内;仪器箱应置放于通风、干燥阴凉处,箱内应放置 十燥剂并及时更换; 5接收设备在室内存放时,电池应在充满状态下存放,并 应每隔1~2个月充放电一次; 6接收机发生故障后,应由专业人员维修。 5.3.11GNSS测量各等级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5. 3. 11 的规定。

    5.3.10GNSS接收设备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暖通空调管理3. 11 GNSS测量各等级作业的基本

    ....
  • 技术标准
  • 相关专题: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