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887-2013 人造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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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新建人造板工程的生产废水、厂内生活污水和雨水应采用 分流制排水体制。 3.1.2人造板工程应采用节水工艺,并应在生产工艺全过程中采 取减少污染物产生的措施。 3.1.3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设备、管道与管件应根据气象、水质及
3.1. 4生产废水系统设计宜采用重力流
3.1.5人造板工程总排水口排出的废水生活垃圾标准规范范本,最高充许排放浓度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已有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要求。
3.1.6人造板工程废水治理控制及排放污染物最高充许排放浓
3.1.7人造板工程废水处理设计宜包括开停工、检修、事故等 工况。
3.2.1备料生产工艺冲洗用水应循环利用,并应设计满足循环利 用的沉淀、过滤及循环等设施。木材原料堆放场应建雨水收集池, 污染物指标超标的雨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木质废料堆放场宜搭 盖遮雨棚,露天堆放时应设置堆场渗出液的收集处置设施。 3.2.2生产冷却用水应循环利用。 3.2.3人造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超标废水不得直接排放。 3.2.4厂内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3.2.5人造板工程设计应设置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设施,厂内污 染物未经处理不应直接排入厂外环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甲醇、甲醛等化学品贮存槽应设围堰,设备区地面应采取 防腐蚀处理措施; 2化学品贮存的贮(罐)槽区火灾消防水应设收集池; 3化学品贮存的贮(罐)槽区雨水应设分流及回收系统; 4废水处理应设事故池。
染物未经处理不应直接排入厂外环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甲醇、甲醛等化学品贮存槽应设围堰,设备区地面应采取 防腐蚀处理措施; 2化学品贮存的贮(罐)槽区火灾消防水应设收集池; 3化学品贮存的贮(罐)槽区雨水应设分流及回收系统; 4废水处理应设事故池。
4.1.1人造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根据粉尘的性质及
4.1.3人造板工程锅炉房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65t/h
4.1.4人造板生产线及制胶系统排放气体污染物最高充许
,5生产工艺过程或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厂界浓 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6297中的有关规定。
4.2.1皮带输送机在运输物料时易产生粉尘部位应安装密
4.2.1皮带输送机在运输物料时易产生粉尘部位应安装密闭防 尘罩。 4.2.2有粉尘逸出的设备应配置相应的除尘装置。
4.2.3刨花分选出来的细刨花,人造板锯边、砂光、裁板时产生的 锯末和砂光粉尘宜采用封闭式输送和贮存,并应综合利用。
4.2.3刨花分选出来的细刨花,人造板锯边、砂光、裁板时产生的
创花分选出米的细刨化,
4.2.4气力运输设计宜采用负压,运载气流宜封闭循环。
1从木片筛选出来的未屑采用非负压气力输送时,在易产生 扬尘的部位应设计吸尘装置。 2刨花分选的细刨花采用气力输送方式输送时,宜采用循环 气流模式。刨花筛选的木粉、砂光产生的砂光粉宜采用旋风除尘 器与袋式除尘器组合二级除尘方式或旋风袋式除尘方式。 3锯边与裁板产生的锯屑可采用旋风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 除尘。 4纤维分离产生的木纤维应采用旋风除尘器除尘。纤维分 选及输送过程中的木纤维应采用旋风除尘器与袋式除尘器组合二 级除尘方式。 5热能中心或锅炉房的烟尘除尘器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有关规定。 4.2.6在人造板生产中产生游离甲醛的调胶、热压、冷却等工序 应设排气罩和车间通风装置,并应采用先进施胶技术措施降低人
4.2.12废水处理采用厌氧处理工艺时,所排出甲烷气体应就地 利用或燃烧处理,并应采取恶臭气体防治措施,相关车间电气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的有关规定。
5.1.2当生产设备停机、检修和出现事故时,所排出的固体物应
5.1.3填埋场的选址和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
5.2.1人造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质废料应综合利用。
5.2.1人造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质废料应综合利用。 5.2.2生产废水中沉积或产生的沉渣及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 进行无害化处置。
5.2.3热能中心、锅炉房及有机热载体炉的灰渣应综合利用
6.1.1人造板工程厂界噪声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推》GB12348的有关规定。 6.1.2人造板工程的噪声防治应控制噪声源,选用的设备应符合 国家噪声标准的规定,并应采取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 制等措施。 6.1.3人造板工程厂区内各类地点的环境噪声卫生限值应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并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表6.1.3人造板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的环境噪声卫生限
2.1 可控制在局部空间内的噪声治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散布置的高噪声设备应采用隔声罩; 2集中布置的高噪声设备应采用隔声间; 3 以高频声为主的露天噪声设备应在受声处设置隔声屏障 4 传播噪声的管道应作阻尼、隔声处理或地下布置; 5 空气压缩机房、磨机等间款性运行的单元应设置独立封 闭间。 6.2.2对混响声控制要求较高的中心控制室,其天棚、墙面宜进 行吸声处理
6.2.3降低空气动力性噪声和通风噪声的消声设计应符合下列
1风机的高频带稳态气流噪声应采用阻性或阻抗复合式消 声器; 2空气压缩机的中、低频为主的脉动气流噪声应采用抗性或 以抗性为主的阻抗复合式消声器或消声坑; 3高温、高压、高速、潮湿条件下的气流噪声或当气流通道内 不宜采用多控吸声材料时,可采用微穿孔板消声器; 4高压、高速放空噪声应采用小孔喷注消声器或节流降压消 声器或两者复合的消声器。
7绿化7.1一般规定7.1.1人造板工程的绿化设计应结合生产线特点、污染性质和程度进行绿化,合理确定各类植物的比例与配置方式。7.1.2人造板工程的绿化设计应符合规划和厂区总体布局要求,与总平面布置统一进行。7.1.3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利用厂区非建筑地段及零星空地进行绿化;2利用管架、栈桥、架空线路等设施的下面及地下管线带上面场地布置绿化;3应满足生产、检修、运输、安全、卫生及防火要求,不应影响建筑物、构筑物、地下设施的布置。7.2绿化布置7.2.1以下场所应进行绿化设计:进厂主干道及主要出入口;2生产管理区;3空压站、中心控制室、变配电中心等洁净度要求高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建筑物周围;4制胶车间、热能中心或锅炉房等散发有害有毒气体及备料、干燥、砂光等产生粉尘的生产单元外围;5受雨水冲刷的地段;6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周围。7.2.2中、大型原料堆场边缘宜设计防护林带。防护林带内侧边缘至堆场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5m,至临时堆场边缘的距离宜为.12:
7.2.9在有条件的生产车间或建筑物墙面、挡土墙及护坡等
7.2.10树未与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理
7.3绿化设施与绿化管理
7.3.1厂区绿地宜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等保护设施。 7.3.2绿化用水量应根据绿化状况、气象和土壤等因素确定,可 按每日1.5L/m~2.0L/m计算。
3.3绿化浇灌应采用节水设施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
人造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总 则 (23) 基本规定 (24) 2. 1 选址和总图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 (24) 2. 2 环境保护设计原则 (24) 2. 3 环境监测与环境保护管理 (25 ) 废 水 (26) 3. 1 一般规定 (26 ) 3. 2 防治措施 (27) 粉尘和废气 (30) 4.1 一般规定 (30) 4. 2 处理、处置措施 (32) 固体废物 (34) 噪 声 (35) 6. 1 般规定 (35) 6.2 噪声控制 (35) 绿 化 (38) 7. 1 般规定 (38) 7. 2 绿化布置 (38)
1.0.1本条说明了本规范编制的目的。 1.0.2本规范仅适用于以木质材料为原料的人造板工程环境保 护设计,包括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和胶合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 1.0.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设计规定》,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三废” 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和噪声的控制。 1.0.4、1.0.5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是国家提出发 展绿色国民经济的需要,因此,作为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将其列为 总要求是有必要的。
1.0.6本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提出的。
1.0.6本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提出的。 1.0.8环境保护设计涉及面广,与许多专业有关,因此,除应执行
选址和总图设计的环境保护
2.1.1~2.1.6工程建设项自的选址和总图设计是建设项自的基 础性环节,此环节因考虑不周导致的缺陷是很难通过人为措施加 以弥补的。因此,对这部分的设计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是必要的。 强噪声源是指工作噪声超过85dB(A)的设备部位,如削片机、磨 浆机、鼓风机、真空泵、空气压缩机等。
2.2环境保护设计原则
2.2.1本条提出环境保护设计的主要依据。建设项目规模不同、 人造板产品不一样时,其污染物发生量差别也较大,同时,不同地 区对建设项自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执行的标准也存在差异。因此: 在有关建设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建立监测与管理措施方面,应该严 格按照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具体项目的要求或环评报告 书(表)及其批复意见执行,这也是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工程“三同时”的前提条件。 2.2.3新建项目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先提出发展规划,根据规划 统一安排环境保护工程,提高工程效率,节省投资。 2.2.4本条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提出的 也是从清洁生产、节约资源、节能及和谐发展的角度提出要求。 “以新带老”是指通过新建工程的环保措施解决或消减既有工程或 设施产生的污染问题,从总体上实现污染负荷的减量化。如,某工 厂现有一条10方m/a的中密度生产线,但没有废水处理设施 现扩建一条20万m3/a中密度生产线,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 其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能力包括现有生产线排放的废水。这样不
仅没有增加排放总量,通过以新带老反而实现了污染物的消减。 2.3环境监测与环境保护管理 2.3.1、2.3.2为在人造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中全面贯 彻、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做到在设计阶段就重点控 制部位和应当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方面提出原则要求。
仅没有增加排放总量,通过以新带老反而实现了污染物的消减。
仅没有增加排放总量,通过以新带老反而实现了污染物的消减。 2.3环境监测与环境保护管理
3.1.1对新建人造板项目应严格执行分流制排水及达标排放的 要求。
3.2.1大型人造板生产线备料时采用机械剥皮,一般需用水冲洗 原木上的树皮等杂物,木片也需要水洗。这部分用水大部分可以 循环利用,少部分排放出的废水需要送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 后排放。木材原料堆放在下雨前半小时形成的雨水应收集送污水 处理站集中处理,半小时后的雨水应根据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排 放标准而确定是否继续送污水处理站处理
3.2.3超标废水是指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指标
人造板生产废水包括以下儿类: (1)胶合板生产废水。 胶合板生产过程中,木段软化处理常用水煮、汽蒸或水浸等方 法。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有机可浴物及悬浮物。 不同地区的胶合板生产,在不同季节、不同树种,其木段水煮 池中排出的废水量及水质是有差别的,具体建设项目采用的数据 应以实测数据为宜。 因为胶合板生产废水是间断排出的,而且其水量和水质变化 也比较大,所以,只能把其送至废水处理站一起处理,达标后排放。 (2)纤维板生产废水。 1)木片采用水洗或用水力输送时的生产用水虽然是循环使 用,但是为了保证回用水的质量,应根据各种木质原料情况不断从 系统中排出一部分废水,同时还必须补充相应量的清水。排出的 废水量及其水质指标宜以实测数据为依据。 2)纤维板生产过程中,热磨工序木塞螺旋的挤出水,其中含有 纤维素、半纤维素、树脂、单宁、果胶质等可溶性有机物,以及泥沙、 树皮屑、木屑等机械颗粒及悬浮物。从系统排出来的废水量及其
水质指标宜按实测资料确定。 3)湿法纤维板生产的废水主要来自热磨、成型长网部、热压等 工序。从系统排出来的废水量及其水质宜按实测资料确定。 (3)制胶废水。 人造板工程用的胶粘剂种类很多,但用得最多的是脉醛树脂 胶、酚醛树脂胶,这两种胶料的生产废水中含有甲醛、苯酚及其衍 生物、挥发酚等。不同种类的胶料在制造和使用过程中排出的废 水量和水质各异,但均包括制胶生产过程中排出废水、清洗制胶用 反应釜和罐及其管道排出废水、冲洗制胶车间和胶合板车间单 板涂胶工段等地面的废水。上述废水总量和水质与人造板的生产 规模、使用的胶料种类、来源和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有关,具体数 字宜按实测资料确定。 上述几部分的生产废水,应根据其各自的特点,采用不同的防 治措施。 (1)人造板生产普通混合废水的处理。 不存在高浓、高温、有毒等特殊废水的人造板生产普通混合废 水的处理可以根据污染负荷的轻重采取二级生化或厌氧一好氧联 合处理等工艺。 (2)人造板高浓废水处理。 由于污染物浓度高,依靠传统的污水生化处理技术很难达到 处理要求。但基于现代技术,是可以达到处理要求。 1)膜分离技术。膜分离的特点是分离效率高,分离过程不发 生相变(能量转化效率高),在常温下进行,装置简单,操作维护简 易,占地面积小,适用范围广。该技术能满足废水处理投资小、成 本适中、效率高的要求。 过滤后水可循环使用,胶质污泥可进人能源中心与木质废料 混合燃烧。 2)厌氧十好氧生化处理。人造板生产高浓废水的特点是浓度 高、温度高、数量少,但其酸碱性均不高,宜采取先经厌氧处理后,
再与其他废水混合用好氧进一步处理的工艺。 (3)制胶废水的处理。 1)以甲醇为原料生产脉醛树脂的人造板企业中,在合成腺醛 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水液,可以把它掺进甲醛吸收塔中替代 一部分软水作为吸收水使用,实践证明,这对生产出来的甲醛质量 没有影响。 2)制胶车间不定期清洗设备、管道的废水含有游离甲醛和挥 发酚等,不宜直接送入废水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为此,应先把它 门收集于废水槽中,经脱酚、脱醛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一起进行 生化处理。 3)清洗人造板生产车间、涂胶、调胶工段的清洗废水,宜将它 们送人沉淀池中经活性炭吸附等处理(经过滤等处理后,含酚量较 高的滤渣可随活性炭一起烧掉),达标后才能排放。 3.2.4人造板工程厂区内生活污水可以经化粪池处理后,注人城 市排水管网;也可以送至废水处理站与生产废水一起进行处理,达 标后排放。
3.2.5根据环境保护要求并参照其他行业做法提出来的,目
甲醇(醛)等化学品贮存槽设置围堰的堰区面积应根据贮存量、 围堰高度计算确定,围堰应比堰区地面高出150mm~200mm;围堰 内应有排水设施,地面应坡向排水设施,坡度不宜小于3%;同时还 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火 灾消防水收集池的大小应根据一次消防持续时间及消防水量确定。 雨水分流及回收系统结合废水处理系统综合考虑。事故池的有效 容积应不低于生产4h产生的废水量
4.1.1胶合板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废气主要来自单板十燥机 排出的废气,单板涂胶和胶合板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毛板 锯边、砂光工序中散发的粉尘等污染物;纤维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粉尘和废气主要来自木材削片及筛选、浆料干燥、纤维铺装成型及 热压、毛板锯边、砂光和裁板等工序中;刨花板生产中广泛应用脉 醛树脂等胶粘剂,在刨花、施胶、铺装、热压以及板的冷却、锯边、砂 光和裁板过程中,会逸出刺激性的游离甲醛;在木材削片及筛选, 木片刨片及分筛、刨花于燥和毛板锯边、砂光、裁板过程中产生粉 尘。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的规定。对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 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4.1.3热能中心和有机热载体炉(为热压机提供热油)的烟气应
锅炉房排放的烟气应根据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决定是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天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还是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规定。
锅炉房排放的烟气应根据单合锅炉额定蒸友发量快定是应合 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天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还是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规定。 4.1.4人造板生产线产生粉尘主要是备料、木片或刨花运输及其 筛选、分选,纤维或刨花运输及铺装以及毛板锯边、砂光和裁板等 过程中产生的细小木屑、纤维、刨花、锯末和砂光粉尘,人造板铺装 成型和热压及以后的毛板处理工段(序)和胶料制备和使用工序都 会产生一些夹带甲醇、甲醛或酚类的废气。因此,本规范执行《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一1996中表2颗粒物中的其它”和 “甲醇”“甲醛”及“酚类”等几项,并引用其最高允许排放指标,见表1
人造板生产线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1.5厂界浓度限值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的要 求,因《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中已包含《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相关条文,故按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要求执行
4.2.14.2.3人造板生产过程中散发、逸出的粉尘包括两类:一 类是机械加工过程中散发,如木材的剥皮、削片、再碎、刨片和人造 板毛板锯边、砂光及裁边等,片状或絮状物料的混合、筛选、输送、 于燥、铺装、成型等。二类是物理化学过程中散发,如物料的不完 全燃烧时产生烟尘等。除尘系统按其控制的范围可分为就地除尘 (直接设置在生产设备上的局部除尘)、分散除尘(就近设备相对集 中除尘)、集中除尘(车间或多车间集中除尘)。按所利用的除尘机 理不同,除尘器可分为机械除尘器(机械力)和电除尘器(电力)两 大类。人造板生产中主要采用机械除尘器,如利用离心力的旋风 除尘器和利用过滤原理的袋式除尘器等。 本规范指的有粉尘逸出的设备,包括刨片机及刨花分选机、人 造板毛板锯边机、砂光机及裁板机、铺装机等工艺设备,还包括燃 煤破碎机、炉灰输送机等。 4.2.4设计为负压运行和采用运载气流封闭循环,其目的为减少 木屑、纤维、刨花或木粉尘在气力运输过程中,细木屑、细小纤维或 刨花、木粉尘等的漏失或逸出,保护环境。 4.2.5木片筛选出来的木屑由于沙土含量天,不宜采用气力输送 方式输送,个别情况下若采用气力输送,可采用旋风除尘器除尘。 但是采用皮带等运输时,在转运、卸料等部位易产生扬尘,设计中 应考有吸尘设施。 刨花分选的细刨花通常作为表层刨花使用,采用气力输送方 式输送时宜采用循环气流模式,即旋风分离器出口分离的气体引 入到风机人口
刨花筛选的木粉、砂光产生的砂光粉宜采用旋风除尘器干袋 式除尘器组合二级除尘或旋风袋式除尘。 锯边与裁板产生的锯屑可采用旋风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除尘。 纤维分离产生的木纤维由于含水率高,只能采用旋风除尘器 除尘;纤维分选及输送过程中的木纤维通常采用旋风除尘器十袋 式除尘器组合二级除尘。 4.2.6~4.2.10因人造板工业中大量使用脉醛、酚醛和三聚氰 胺、甲醛树脂作为胶粘剂,在制胶和人造板胶合过程中会逸出甲 醇、游离甲醛。对其控制措施:除了通过技术措施从工艺上降低游 离甲醛逸出外,如适当降低反应物的摩尔数、提高树脂浓度、采取 甲醛捕提剂、采用共聚树脂、涂料封边、氨气处理等,还需在车间内 采取通风措施。工艺操作中可以采用在线施胶技术,将胶料、固化 剂量及甲醛捕提剂单独连续计量,在混合器中混合后均匀施胶,免 去了调胶工序,也降低胶料的单耗及游离甲醛的含量。 为了有效排除热压过程中排出的含有有害物的湿热气体,对 大型热压机应配备特别排气系统:吸气口直接位于上、下热压板之 间,从板坏内排出的湿热气体通过吸气口强制进人排气系统,经排 气简排至高空。 为了有效排除人造板毛板在热压机出板线、冷却翻板机运输过程 时从毛板中排出的湿热气体,应在其上方分别设置由排气罩和高温排 烟屋顶双速风机组成机械排余热、余湿系统,将收集的湿热废气经排 气筒排至高空,保证车间内空气中游离甲醛气体的浓度小于0.2mg/m。 甲醇贮罐区及以甲醇为原料生产甲醛的车间设计应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规范的要求。 以甲醇为原料生产甲醛时从甲醛吸料罐排出的尾气(含17%~ 12%氢气和未被完全吸收的微量甲醇、甲醛气体),在人造板工程 设计中宜配备屋气锅炉作为燃料利用
5.2.1~5.2.3人造板企业的固体废物包括原木备料从剥皮机下 来的树皮、木材锯截和削片以及木片筛选出来的木屑、死木节、刨 片分选出来的细刨花、木粉和人造板毛板锯边、砂光和裁板时产生 的木粉和砂光粉尘等,这些均是木质燃料,应该进行综合利用,如 可以作为热能中心或锅炉房的燃料。 备料车间如果有木片洗涤系统,其洗涤水应经净化过滤处理后 循环利用,净化过滤产生的沉积物或沉渣,可以作为燃料综合利用。 热能中心、锅炉房的炉灰、炉渣包括燃烧木质废料产生的炉灰 和燃烧燃煤产生的炉渣应进行综合利用。 废水处理站的生物污泥可以掺人木质废料或燃煤中送锅炉混 烧,也可以视情况作其他适当利用。对不能利用的情况,应严格执 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的要 求,送厂外处理、处置。
6.1.1本条提出对人造板工程噪声控制的总体要求。厂界是指工 厂界外1m处。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地方标准执行。
噪声控制有三种技术手段:从声源上根治噪声;在声音传播途 径上控制噪声;对噪声接收者的防护。 在声源上根治噪声,减少噪声的发射,比起形成噪声后再消除它 不仅更为有效,而且可以节省费用。如风机,同样降低噪声10dB,低噪 声风机比通过采取措施降低噪声的代价要低20%~70%。 然而声源降噪措施的降噪幅度,并不总是能满足噪声限制值 的要求,因此本条规定了所应采取的措施。 6.1.3本条系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要求结合人 造板生产特点界定广区内不同类别地点的噪声控制要求。这里所 提出的噪声是指操作环境的噪声,指标也是指操作环境的噪声卫 生限值,而不是源强。生产区适用于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及 以上的场合,不足8h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 时间减半噪声限制值增加3dB的原则,确定其噪声限制值。 室内背景噪声级,系在室内无声源发声的条件下,从室外经由 墙、门、窗(门窗启闭状况为常规状况)传入室内的室内平均噪声级
噪声控制有三种技术手段:从声源上根治噪声;在声音传播途 径上控制噪声;对噪声接收者的防护。 在声源上根治噪声,减少噪声的发射,比起形成噪声后再消除它, 不仅更为有效,而且可以节省费用。如风机,同样降低噪声10dB,低噪 声风机比通过采取措施降低噪声的代价要低20%~70%。 然而声源降噪措施的降噪幅度,并不总是能满足噪声限制值 的要求,因此本条规定了所应采取的措施
造板生产特点界定厂区内不同类别地点的噪声控制要求。这里所 提出的噪声是指操作环境的噪声,指标也是指操作环境的噪声卫 生限值,而不是源强。生产区适用于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及 以上的场合,不足8h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 时间减半噪声限制值增加3dB的原则,确定其噪声限制值。 室内背景噪声级,系在室内无声源发声的条件下,从室外经由 墙、门、窗(门窗启闭状况为常规状况)传入室内的室内平均噪声级
6. 2. 1可控制在局部空间内的噪声的治理,主要考虑以下,
1泵、风机等分散布置的高噪声设备,一般采用隔声罩,在风机 出口设消声器;对大型风机应采用独立基础,并可设风机房隔声
2剥皮机、削片机、再碎机、刨片机、热磨机等集中布置的高 噪声设备,且采用隔声间。 3锯等以高频声为主的露天噪声设备,可在作业区设置隔声 屏障。 4风管等传播噪声的管道应作阻尼、隔声处理或局部布置在 地下。 人造板生产主要设备单机噪声见表2。
表2人造板企业主要高噪声设备及其等效声级表
6.2.2本条规定系根据有关设计科研单位所进行的空间吸 正交吸声实验得出的,
6.2.4本条主要对某些高噪声设备(如削片机、空压机、
大型鼓风机等)在机房中产生高达95dB以上的噪声,但由于设备 运行的特性,而需要经常有操作人员在附近操作或需要定期有人 巡视的,设计中应考虑给操作人员或巡视人员配备护耳装置。
7.1.1~7.1.3这三条依据的是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GB50187的相关规定。为节约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 门对建设项目绿化用地有限值要求,因此,本规范仅基于人造板行 业环境功能需要提出了要求,但对绿化指标不作规定。
7.2.1本条所推荐的重点绿化地段是总结人造板工程绿化实践 的基础上提出的。执行中如果遇到对绿化有特殊要求的情况,应 根据工程条件灵活掌握,不局限本条所列地段。 生产管理区、主要出人口、进厂十道是企业对外联系的窗口, 人员活动集中,体现了企业的形象,调查表明,儿乎所有单位都把 管理区作为绿化重点。 受雨水冲刷地段主要指挖、填方边坡坡面、坡度大于6%的裸 露场地,这些地段极易受雨水冲刷,特别在雨水较多的地区,将造 成水土流失。实践表明,以草皮、野牛草等地被类植物绿化,不仅 具有良好的防冲刷作用,且投资低于工护面,还可改善气候和美 化环境。
7.2.1本条所推荐的重点绿化地段是总结人造板工程绿化实践
人员活动集中,体现了企业的形象,调查表明,儿乎所有单位都把 管理区作为绿化重点。 受雨水冲刷地段主要指挖、填方边坡坡面、坡度大于6%的裸 露场地,这些地段极易受雨水冲刷,特别在雨水较多的地区,将造 成水土流失。实践表明,以草皮、野牛草等地被类植物绿化,不仅 具有良好的防冲刷作用,且投资低于工护面,还可改善气候和美 化环境。 7.2.2本条主要基于中、大型原料堆场防火要求较高,一旦出现 影响较大的情况提出的,无其在平常有风日较多的地区更有必要。 这里的“中、大型”是以中、大型中密度纤维板企业3个月耗材堆存 规模考虑的,即本条适用于堆场面积5方m及以上的情况。临时 堆场是指暂时性或过渡性堆放用的场地。 提出防护林带与堆场的净距离要求,主要考虑堆场装卸机械
7.2.2本条主要基于中、大型原料堆场防火要求较高,一旦
影响较大的情况提出的,其在平常有风日较多的地区更有必要。 这里的“中、大型”是以中、大型中密度纤维板企业3个月耗材堆存 规模考虑的,即本条适用于堆场面积5方m及以上的情况。临时 堆场是指暂时性或过渡性堆放用的场地。 提出防护林带与堆场的净距离要求,主要考虑堆场装卸机械
作业不致受到防护林带的影响。设计中可根据堆场装卸机械的空 间尺寸具体确定。 要求选择能减弱和阻挡火势向外蔓延、枝叶茂密含水分大的 大乔木及灌木,防止事故扩大。但不得种植松柏等含油脂的针 叶树。
7.2.3位于风沙地区的人造板工程,在其受风沙侵袭季节最小频
7.2.3位于风沙地区的人造板工程,在其受风沙侵袭李节最小频 率风向的下风侧设置防风林带,对防止或减弱企业受风沙的侵袭, 具有良好的效果。
用于厂区防风固沙的林带宜采用半通透结构,通常以养木为 主体,两侧各配行灌木组成。林带横断面宜为矩形。养木株行 距一般采用2m×3m。林带中具有均匀分布的透风孔隙,风遇林 带,一部分从这些孔隙中穿过,在背风林边缘附近形成许多小旋 涡,另一部分从上面绕过,从而在其边缘形成一个弱风压,30倍树 高的范围内风速都低于旷野风,防风固沙效果较好。
涡,另一部分从上面绕过,从而在其边缘形成一个弱风压,30倍树 高的范围内风速都低于旷野风,防风固沙效果较好。 7.2.4用于厂区卫生防护的林带宜采用紧密结构,由大养木、耐 阴小养木和耐阴灌木搭配组成,林内密不透光,风遇林带基本上不 能透过,只能从上面绕行,从而迫使气流上升扩散。如林带较宽且 高度一致(如林带横断面为矩形或梯形),则能引导风在上方与林 冠平行前进,到了背风缘急速下沉,易形成涡流,有利于有害气体 的扩散和稀释。 7.2.8道路弯道及交叉口、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附近的绿化行车
乔木和耐阴灌木搭配组成,林内密不透光,风遇林带基本上不 过,只能从上面绕行,从而迫使气流上升扩散。如林带较宽 一致(如林带横断面为矩形或梯形),则能引导风在上方与 行前进,到了背风缘急速下沉水电标准规范范本,易形成涡流,有利于有害气体 ?散和稀释,
7.2.8道路弯道及交支口、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附近的绿化行车
7.2.9所谓“垂直绿化”就是利用某些植物的藤、蔓所其有极强的
1在建筑物的外墙、围墙、围栅前沿墙根裁种攀缘类植物(如 爬山虎、五叶地锦等); 2在挡土墙顶栽种长枝条类植物(如迎春、蔷薇等),利用其
枝、条叶下垂遮挡部分墙面,达到绿化的效果; 3在人工边坡(或自然边坡)的坡面上种植攀缘类植物进行 绿化,并兼有防止坡面受雨水冲刷的功能车库设计规范和图纸,减少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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