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921-2013 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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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通过观察、访问,了解病、虫、鼠、兽、强风、冰苞、低温、雨 淞等灾害因子对林分的危害。 7其他项日的调查应注重与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造林、经营 有关的其他生态与营林项目。 3.0.3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未进行小班区划 调查的,在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小班区划调查;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 段已进行小班区划调查的,在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复核,并应抽取 部分小班复核其立地质量、经营面积、林地使用权等。
3.0.4小班区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确定建设区的范围,并在图上划出相对集中连片的地 快。地块的边界宜与地貌单元保持一致,并在划出的地块内区划 小班。小班区划宜在现地进行,也可先在室内区划、再到现地核 对。 2小班面积不宜超过20hm,最小面积不应小于0.5hm 小班面积小于0.5hm时,可与邻近小班合并为复合小班
3.0.5小班调香记载应包括小班编号、权属经营单位(业主)和
线材标准负责人(经营承包者)姓名、地质、地貌、地形(坡度、坡向、坡位、坡 形、开阔度等)、面积、土壤、植被、立地类型、造林类型、测树因子、 经营类型、立地条件、以往的经营措施等
1应调查苗圃的每亩用种量与产苗量,育苗的各项技术经济 指标、技术力量及经验教训、病虫害种类及防治措施。踏查可用于 调查新建苗圃地的位置、立地条件、面积、权属等情况。 2应调查现有母树林的位置、面积、生态环境、树种、林龄、经 营管理措施与利用前景等情况。踏查可分为母树林的位置、面积、 对种、林龄、林分密度、林分生长、病虫鼠害、自然灾害、交通、权属 等情况的调查。 3应调查现有树种优良林分的位置、面积、海拔、气候、降雨 土壤条件、树种、林龄、经营管理措施与利用情况等。并应踏查优
良林分的树种、位置、面积、海拔、气候、降雨、土壤条件、林龄、林分 密度、林分生长、病虫鼠害、自然灾害、交通、权属等情况。 3.0.7综合调查应调查交通、供电、通信、给排水、防火设施、现有 营造林设备、房屋等配套工程现状,并应调查配套工程现状对速生 丰产用材林工程建设的负荷能力,以及配套工程更新、改造的可 能性,
4.1.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应按边界、造林布局、功能区、辅 助设施、外部衔接道路和内部交通等编制总平面图设计方案。应 经实地勘察、论证、比较、优化后,确定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总平 面图,
1:10000比例尺的地形图或卫星影像图上进行。底图要素应 括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区域边界,内部路网,与外部的衔接条作 内部原有的工程设施、居民点等。
4.1.3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道路网、给水及排水系统应综合规 划、统一协调布设。
4.1.3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道路网、给水及排水系统应综合规
4.2.1工程设计单位应按总平面图设计方案组织现场勘察工个 并应按各专业的勘察设计要求进行。
4.2.2建设工程的勘察工作,应根据工程规模及难度确定,可按 各设计阶段的勘察要求分阶段进行勘察,也可采用一次外业、分阶 段设计。
4.2.2建设工程的勘察工作,应根据工程规模及难度确定
各设计阶段的勘察要求分阶段进行勘察,也可采用一次外业、分 段设计。
4.2.3应根据实地勘察情况,并通过比较和论证,确定安全、经
4.2.4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交通运输路网、森林防火路网、生 物防火隔离带网、森林防火林带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平面图设计方案中连接管护用房、种子园、母树林、苗 圃、防火瞭望塔、造林小班、造林地以及其他控制点的交通运输路
网、森林防火路网、生物防火隔离带网、森林防火林带网,应统筹布 设、相互协调。 2交通运输路网、生物防火隔离带、森林防火林带的设计,应 按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行图上选线(含方案比选),并与外部公共交 通道路和水系相衔接。 3森林防火系统布设时,应与速生丰产用材林分期建设的路 网工程协调衔接。 4工程区域内的管护用房、苗圃、病虫害预测预报站、检疫检 验室等工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经选址的,应按可行性研 究报告布设;未经选址的,应按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在图上选址 (含比较方案)。 5道路的路线布设,应利用现有道路,避免破坏林未高填深 挖,并应满足路段系统排水的要求。 6森林防火路网、生物防火隔离带网、森林防火林带网的密 度,应根据工程区的地形、植被、火险等级等条件,按照森林防火相 关技术规定执行。 7防火隔离带网可利用河流、山脊、道路等布设。 4.2.5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设计同时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建筑物基础、护坡和挡 土墙工程量。 2场地的平整度应有利于排水,避免土壤受冲刷。挖填方工 程应防止产生滑坡、塌方。
4.2.5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设计同时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建筑物基础、护坡和挡 土墙工程量。 2场地的平整度应有利于排水,避免土壤受冲刷。挖填方工 程应防止产生滑坡、塌方。 3应合理确定场地标高,与场外已建和规划的道路、排水系 统及周围场地的标高协调一致。 4应满足管线敷设对高程的要求。 5应有利于建筑布置与空间环境的设计
4.3总平面设计图制图
绘出水源涵养林类型区界,并应以不同填充色表示建设类型,小班 注记和各类符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林业工程制图的相关规定。 4.3.2总平面图设计应以建设区域为单位分幅;当图幅过大时, 可以区划系统的次级单元为单位分幅,比例尺宜为1:10000 4.3.3图名宜在图廓上方,并应采用宋体或隶书表示;图框内空 铲时,也可写在图廓内上方。字体大小宜按图幅确定。 4.3.4图框内下方应绘图例比例尺
绘出水源涵养林类型区界,并应以不同填充色表示建设类型,小班 注记和各类符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林业工程制图的相关规定
4.3.4图框内下方应绘图例、比例尺
5.1.1营造林工程设计应包括新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和
5.1.1营造林工程设计应包括新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和 低产用材林改造工程设计,新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应包括造林 准备、造林、未成林抚育和抚育采伐等内容
5.1.2营造林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营造林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环保等方面法律、 法规,不应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2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节水、节 能的规定。 3不应毁林造林和破坏天然林。对于由于遭受强烈自然灾 害无法自然恢复生长的林分,或树种与立地不匹配影响地力发挥 的林分,应征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后再列为改造对象。 4不宜营造纯林,提倡营造混交林。树种相同的两片纯林之 间可设计生态隔离林带、森林防火道路或生物防火林带。 5营造林工程建设应兼顾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景观 与游憩需求等因素,应对古树名木、珍稀野生动植物、特殊景观等 提出保护措施。
.2新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
5.2.1造林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区域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应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可 按本规范附录B选择树种。 2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应选用优良种源、良种基地种子培育 的苗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6000规定的1级苗未以及优良无性系苗未,宜选用容器苗 造林。 3苗木质量的检验和起苗、包装、运输、贮藏等技术,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和《容器育 苗技术》LY/T1000的有关规定,并应根据造林规模就近育苗,避 免长途运输造成损失。 4速生丰产用材林造林树种及其比例的选择应依据市场需 求、树种特性、立地类型等因素综合确定,选择经济价值高的造林 树种,并应重视乡土树种的选优和开发。 5所需圃地的总面积应根据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需苗量、现 有苗圃产量及周边地区可购苗木量计算。新增苗圃应设在地势平 坦、土壤肥沃、光照充足、水源丰富、排水良好、交通便捷的地点 苗圃地不宜设在风口、病虫害严重或原为菜地的地段。 6母树林应选择立地条件好、光照水源充足、林分密度不天 立木分布均匀、树冠发育良好、结实能力强的中龄单层纯林。疏 伐、施肥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方式方法应根据母树年龄、生长 势、结实规律等确定。 7种子园的面积应根据需种量和每年能够提供的种子量确 定。种子园宜选择在交通便捷、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排 水良好、背风向阳处。种子园周围300m~500m不可有与建园树 种相同的林分。种子园应包括生产区、育种区、采穗圃、晒场、隔离 带、道路等建设内容。 8林地清理的方式、规格和时间应根据立地类型、造林树种 的生物学特性、植被现状及土壤侵蚀的风险程度确定。 9山地丘陵带状整地应沿等高线进行,相邻带间应保留 0.5m~1.0m的自然植被。全面整地连片面积不可过大,山地、丘 陵进行全面整地时,应适当保留山顶山脊的天然植被。 10造林整地应根据造林地的坡度、水蚀和风蚀严重程度等 因素选择穴状、带状或全面整地等方式。造林整地时间的确定应
符合下列要求: 1)沙质土地区造林整地,应在大风季节过后进行。 2)有冻拔危害的地区,可不预先整地,造林时可直接挖穴栽 植。 3)南方雨量充沛地区、水肥条件良好的造林地,应在栽植前 一个月完成整地。 11需要灌溉的地区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应进行引水灌溉, 灌溉的时机宜为早春树液流动前和于旱季节
5.2.2速生丰产用材林营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造林作业方式应根据地形、劳动力资源及资金供给状况选 择人工造林、机械造林,也可选择人工造林和机械造林相结合的 方式。 2应根据栽植材料和立地条件的类型、特点选择植苗或扦插 造林,不宜采用直播造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应以植苗造林为主。 3造林季节和时间应根据立地条件、气候条件、树种特性、造 林方式和经营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春季造林应在树木发芽前完 成;雨季造林应注意雨情动态适时造林;秋冬季造林宜在冬季无冻 拨危害的地区进行。 4造林密度应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交通条件、小径材的 加工能力和所选择的树种确定。主要速生丰产用材树种造林密度 可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执行。 5下列情况,速生丰产用材林造林密度可适当增大: 1)以培育中小径材为目标的速生丰产用材林。 2)进行间伐或中间利用的速生丰产用材林。 6下列情况,速生丰产用材林造林密度可适当减小: 1)以培育大径材为目标的速生丰产用材林。 2)长期进行林农间作或机械作业的速生丰产用材林。 7速生丰产用材林造林地应相对集中,造林成活率不宜低于 85%
8其他有关技术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76的有关规定执行
5.2.3未成林抚育应符合下列规定:
.2.3未成林抚育应符合下列规
5.2.3未成林抚育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造林后1a~4a内应进行松土除草,每年1次~3次。有 冻拔危害的地区,第一年应以除草为主,并应适当减少松土次数。 2除草方式应以穴状除草为主,深度应为5cm~10cm,水分 条件差的地区应适当加深,丘陵山地可结合抚育进行扩穴、培范。 3林地施肥应结合气候条件、土壤条件、苗木特性和肥料性 质进行。施肥过程中应注意有机肥与无机肥、速效肥与迟效肥的 合理搭配。 4选用化学除草剂应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注意配比和使 用要求,并应符合环保的有关规定。 5对造林成活率不合格的造林地应及时进行补植或重新造 林,成活率41%~84%的需要补植,成活率低于41%的应重新造 林。植苗造林的补植应选用同龄苗木。 6有灌溉条件的造林地应根据建设条件修建水利设施,并应 采用节水灌溉技术,适时进行灌溉。 7间种模式可根据树种与作物的生态习性、森林生长发育阶 段和市场需求情况选择,在林分内应种植固氮植物或粮油、饲料 肥料、药材、花卉等作物。
5.2.4郁闭后的森林经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郁闭后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应根据林分发育、自然稀疏规律 及速生丰产用材林培育目的,进行间伐、修枝和卫生伐等抚育采伐 猎施。 2郁闭后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可按生长发育顺序和培育目标 依次对其进行透光伐、疏伐、生长伐,特殊情况下可进行卫生伐,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的有关规定。 3速生丰产用材林进行皆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森林采 伐作业规程》LY/T1646的有关规定。
4速生丰产用材林林冠郁团后,树冠下部始出现粘枝时应 进行修枝。针叶林在前一次修枝后出现两轮死枝时应再次修枝, 阔叶林的修枝间隔期宜为2a3a。 5修枝高度应根据培育目标确定,锯材、胶合板材的修枝高 度宜为6m~7m;造纸用材宜为4m~5m;人造板用材宜为6m~ 9m;其他目的速生丰产用材应按所需材长确定修枝高度。 6幼龄林修枝的高度不宜超过树高的1/3,中龄林修枝的高 度不宜超过树高的1/2。 7修枝宜在早春或晚秋进行。萌芽力强或有伤流现象的树 种应在生长季进行修枝。对杉木等自然整枝能力较强且人工修枝 会影响其材质的树种,不宜进行修枝。
5.3.1低产用材林的定向改培应因林因地而宜,适地适树并注重 改造效果;应选用优良品种,并优化树种结构;应遵循生物学原理, 并保护生物多样性。
无培育前途的林分,也可为现行行业标准《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
5.3.3定向改培的改造方式应分为皆伐改造、抚育改造和复壮现 有林木,具体措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 LY/T1560的有关规定执行。
5.3.4改造方式、方法应根据被改造对象和有关规范的规
5.3.4改造方式、方法应根据被改造对象和有关规范的规定确 定,低产用材林应改造成为速生丰产林或正常生长的用材林。不 应借改造之名单纯取材、乱砍滥伐
业标准《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560的有关规定执行。
6.1.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应进行森林保护工程设计。森 林保护工程设计应包括森林防火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及 其他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等内容
6.1.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应进行森林保护工程设计。森
6.1.2森林保护工程应
6.2.1森林防火工程设计应包括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工程设计、火 情瞭望监测工程设计、森林防火阻隔工程设计、林火信息和指挥工 程设计等内容。
6.2.2速生丰产用材林面积较大的地区,应组建森林火险
报站。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站的控制半径宜为15km~30km。地
6.2.3速生丰产用材林连接成片、面积在5000hm以上或不
件、火险等级、经营强度和森林防火的要求确定,其阻隔网格控制 面积应为50hm~200hm
6.2.5速生丰产用材林的生物防火隔离带应根据自然条件、火险 等级等因素确定。对有特殊要求和不适于设防火隔离带的地段应 选用其他相应有效设施
森林防火道路应由现有道路、设计拟建道路和巡护步道等组 成。
6.2.7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林火信息和指挥工程设计的参数
5.2.7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林火信息和指挥工程设计的参数 和其他技术要求,应按森林防火、电信与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执行。
6.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6.3.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主要包括生物、物理和化学等
6.3.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执行种苗检疫制度,不得从疫区
6.3.4在关系到食品安全的经济树木有害生物防治及大规模施
6.3.5在病虫害暴发流行、危害严重的情况下宜采用化学防治。
6.3.6对速生丰产用材林内危害严重的植株,应及时伐除,并应
采取可靠的除害措施,同时应严格控制林业有害生物蔓延
6.4.1播种造林时,应在幼苗出土时采取巡护或防鸟害、畜害和 兽害的伪装等保护措施。
兔等啮齿类野生动物及家禽、家畜危害苗木的围栏、防护罩或其他 保护设施。
6.4.3不耐霜冻的幼树,应在霜冻来临前浇水、熏烟或采取覆膜 措施。已受霜冻的苗木,宜在日出前浇水缓苗。 6.4.4不耐寒的未成林,封冻前应灌足底水,并应根据树种特性 和形体大小分别采取理土、盖草或风障等防寒措施。易发生生理 干的树种,在防寒结束后,应立即灌一次透水。
和形体大小分别采取埋土、盖草或风障等防寒措施。易发生生理 干旱的树种,在防寒结束后,应立即灌一次透水。
7.1.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中的管护用房、种子园、母树林、苗圃 和其他站点涉及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技术要求和交 通、消防、环保、安全、绿化等要求,并结合地形、地质、地貌和气象 等自然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布置。 7.1.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道路、给排水、供电、供热、通信、有 线广播电视等线路布置,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同时应符 合安全、卫生、节约、环保和便于维修的要求。供电、给排水工程的 配套设施,应设在隐蔽地带。 7.1.3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配套生产设施工程,应与附近城镇 联网,经论证确有困难时,可部分联网或自成体系,并应为今后联 网创造条件。 7.1.4山区和丘陵地区,主要建筑物宜布置在地形和地质条件较 好的地段。沿山坡布置的建筑物,除应符合采光、通风、施工等要 求外,尚应采取防止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措施 7.1.5分期建设的配套工程应按功能统筹布置,并应确定配套工 程的预留续建用地位置。 7.1.6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各类建筑工程设计,除应满足使用 功能要求外,其高度、体量、空间组合、造型、材料、色彩等建筑设
7.1.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道路、给排水、供电、供热
7.1.2速生丰产用材林1.程的通 路、给排水、供电、供热、通信、有 线广播电视等线路布置,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同时应符 合安全、卫生、节约、环保和便于维修的要求。供电、给排水工程的 配套设施,应设在隐蔽地带
7.1.3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配套生产设施工程,应与附近城镇 联网,经论证确有困难时,可部分联网或自成体系,并应为今后联 网创造条件。
7.1.4山区和丘陵地区,主要建筑物宜布置在地形和地质条
7.1.4山区和丘陵地区,主要建筑物宜布置在地形和地质条件较 好的地段。沿山坡布置的建筑物,除应符合采光、通风、施工等要 求外,尚应采取防止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措施
7.1.5分期建设的配套工程应按功能统筹布置,并应确定配套
辅助建筑工程,主体建筑工程应包括办公室、宿舍等,辅助建筑工 程应包括食堂、车库、仓库、锅炉房和配电室等。辅助建筑工程量 不应超过主体建筑工程量的20%。 7.2.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中的管护用房应选用节能环保的建
7.2.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中的管护用房应选用节能环保的建 筑材料,宜就地取材。
7.2.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中的管护用房应选用节能环保的建
7.3.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道路工程应由运输道路、防火道 路、巡护道路等组成,并应满足工程建设区域内外部的交通运输 生产、森林保护和日常管理需要。 7.3.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道路工程应在总平面设计中统筹 布设,设计生产性道路的同时,应同步设计森林保护道路。 7.3.3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区与外部交通衔接的路段,可按林区 公路林I级或林Ⅱ级的标准执行。 7.3.4速生丰产用材林内用于集材生产和森林保护的道路,可采用 林Ⅲ级或林IV级标准建设。其他衔接道路,可采用林V级标准建设。 7.3.5速生丰产用材林内摩托车道的路基宽应为1.5m~2.0m, 可不设路面,必要时可设低级路面。最大纵坡不置大于12%,平 曲线半径不宜小于8.0m。
7.3.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道路工程应由运输道路、防火道 路、巡护道路等组成,并应满足工程建设区域内外部的交通运输 生产、森林保护和日常管理需要。
7.3.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道路工程应在总平面设计中统筹
7.3.4速生丰产用材林内用于集材生产和森林保护的道路,可采用 林Ⅲ级或林IV级标准建设。其他衔接道路,可采用林V级标准建设。 7.3.5速生丰产用材林内摩托车道的路基宽应为1.5m~2.0m, 可不设路面,必要时可设低级路面。最大纵坡不宜大于12%,平 曲线半径不宜小于8.0m。
坡大于18%的陡坡处可设台阶。台阶踏步宽应为300mm 400mm,高度应为120mm~180mm。
7.4.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给水工程应包括生活用水
7.4.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给水工程应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 水和消防用水的供给。
7.4.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中的管护用房、种子园、母树林、苗
网时,可采用其他给水方式
7,4.4速生产用材林工程的供电工程:应采用国家或地方
统。自行供热时,在电力或燃油(气)供应充足的前提下,可采用电 力或燃油(气)供热,
7.4.6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通信工程应根据当地的通信条
7.4.7采用无线通信方式时,应符合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规定,在
频段选择和发射功率上不得对外围地区形成电磁波干扰。通信工 程的设计参数和其他技术要求,应按电信与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 执行。
7.4.8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有线广
线广播、电视网。当无广播、电视网时,应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建立 卫星地面接收站或配备小型地面卫星接收装置。
8.0.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机具设备应包括整地机具设备,育 苗、栽植机具设备,抚育采伐机具设备和森林保护机具设备等。 8.0.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的机具设备选型应根据其所在地的 自然地理环境特点、培育方式和目标、树种生物学特性和生产力条 件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括种子储藏设备、净种机、播种机等;育苗、栽植机具设备应包括温 室配套设备、植苗锹、水车、起苗机、容器育苗设备等;抚育采伐机 具设备应包括刀、斧、修枝剪、油锯、吊车等。
8.0.5森林保护机具设备应进行质量检测,并应在检测合格后再
8.0.5森林保护机具设备应进行质量检测,并应在检测合
使用或入库保存。森林保护机具设备应有完善的使用、运输、保管 和维护方法,并应明确标注其使用或更换年限
9.1.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文件,应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 纸和附件组成。 9.1.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本规范第 9.2节第9.4节的规定
9.2.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说明书,应包括总设计说明书和 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
,2.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说明书,应包括总设计说明书 电项工程设计说明书。 ,2.2总设计说明书通用编制提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1总论: 1)项目提要; 2)设计依据; 3)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4)项目建设规模与产品(功能)方案; 5)设计的指导思想; 6)项目技术路线; 7)环境保护; 8)职业安全卫生; 9)消防; 10)节约能源; 11)抗震防灾与人防; 12)项目组织与经营管理; 13)项目总指标:
14)提请设计审批注意(或需解决)的问题及对下阴 的要求(建议): 15)设计文件组成。 2 项目总平面图设计(功能区划)。 3 树种选择和技术设计。 4 森林保护设计。 配套工程设计。 5 6 机具设备选型。 7 投资总概算。 8 设计说明书附表、附件、附图
9.3.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项目区位置示意图应包括地形、地
9.3.1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项目区位置示意图应包括地形、地 貌、行政区划界、经营区划界、道路和居民点等要素。 9.3.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项目区现状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比例尺宜为1:10000。 2应以小班调绘图为蓝本,主要图素应包括地形、地貌、行政 区划界、经营区划界、居民点、道路、桥梁、瞭望台、苗圃、母树林和 建筑物的位置,以及小班编号、小班面积、地类;应以不同填充色、 图案区分地类;现状图应以建设区域为单位分幅;当图幅过大时也 可以区划系统的次级单元为单位分幅。 9.3.3立地类型图的主要图素、分幅、比例尺应与现状图相同,地 类代码应改为立地类型代码,应以不同填充色、图案区分立地 类型。
可以区划系统的次级单元为单位分幅。
9.3.4除主要地形、地物、原有道路与居民点外,总平面设计图
标示新增设的道路、桥涵、瞭望台、苗圃、母树林以及建筑物;应以 不同填充色、图案标出各小班的造林模型、林种经营模型,并应标 注其代码。分幅、比例尺应与现状图相同,
9.3.5造林模型设计图应按林种的有关要求设计绘制
9.3.8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图应包括配套设施建筑工程平面图、
9.3.9主要道路工程设计图应包括道路的纵断面图、典型横断面 设计图、桥涵及附属构筑物图
井泵房平面、立面、剖面图和排水系统沟渠平面布置图。
容应完整具体,可附在说明书后或单独成册。 9.4.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设计说明书附件应包括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复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方案、资源报告、设计合同、设计基础 资料、项目有关协议、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等
附录B各造林区域主要速生丰产 用材林树种选择
附录B各造林区域主要速生丰产
各造林区域主要速生丰产用材林树种选
附录C各造林区域主要速生丰产用材林 树种造林适宜初植密度
别墅图纸附录C各造林区域主要速生丰产用材林
表C各造林区域主要速生丰产用材林树种造林适宜初植密度(株/hm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装饰装修标准规范范本《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 《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560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 《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560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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