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865-2013 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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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 布 人: 薛晓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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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1当光伏发电系统采用T接方式时,在潮流计算、电能质量 分析和继电保护设计中,应分析T接方式接入与专线方式接人的 不同特点对配电网的影响。

    电气参数选择应充分分析组件类型、跟踪方式和辐照度对光伏发 电出力特性的影响,

    3.0.3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

    高和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

    电网设计时涂料标准规范范本,可根据需要进行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无功补偿 和电能质量专题研究。

    4.1.1接入系统条件分析应包括电力系统现况和发展规划分析: 并应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概况分析。 4.1.2接入系统设计应进行电力系统现况分析,分析内容应包括 电源、负荷和电网现况。 4.1.3电源现况概述应包括装机规模、电源结构、发电量、年利用

    4.1.3电源现况概述应包括装机规模、电源结构、发电量、4 小时数等。

    4.1.4负荷现况概述应包括最大供电负荷、供电量、负荷特性

    4.1.5电网现况概述应包括电网接线方式、光伏发电系统

    变电站规模、相关电压等级出线间隔预留及扩建条件、线路型号及 长度、线路走廊条件等。

    4.2电力系统发展规划

    4.2.1接人系统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历史 用电负荷增长情况,对相关地区电网及光伏发电系统所在配电网 的负荷水平及负荷特性进行预测。

    用电负荷增长情况,对相关地区电网及光伏发电系统所在配电网 的负荷水平及负荷特性进行预测。 4.2.2接入系统设计应概述相关地区电网及光伏发电系统所在 配电网的电源发展规划,包括新增电源建设进度、机组退役计划及 电源结构等。

    配电网的电源发展规划,包括新增电源建设进度、机组退役计划及 电源结构等。

    配电网的发展规划,包括设计水平年和展望年的变电站布局及规 模、电网接线方式等。

    4.3光伏发电系统概述

    4.3.1光伏发电系统概述应包括项自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太阳 能资源概况、规划规模、本期建设规模、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装机方 案、设计年发电量、出力特性、建设及投产时间等内容。 4.3.2对于扩建的光伏发电系统,还应说明现有光伏发电系统的 概况、扩建条件等。

    5.1.1一次部分设计应包括电力电量平衡、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在 配电网中的地位和作用、电压等级与接入电网方案、潮流计算、短 路电流计算、无功补偿、电能质量、方案技术经济分析和电气参数 要求等。 5.1.2一次部分技术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系统接 入配由网技术规定》GB/T29319的有关规定

    5.2.1在电力平衡计算时,应根据负荷特性和光伏发电系统出力 特性,列出各水平年各典型负荷及光伏发电系统零出力、最大出力 方式下配电网的电力平衡表。各水平年的电力平衡宜按季或月进 行分析。

    5.2.2当光伏发电系统规模较大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

    5.3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在配电网中的地位和作用

    5.3.1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应包括满足电力需求、改善电

    5.3.1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应包括满足电力需求、改善电 源布局和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 5.3.2根据电力电量平衡的结果,应分析光伏发电系统的电力电 量消纳范围,并应说明光伏发电系统在配电网中的地位和作用

    5.4电压等级与接入电网方案

    期工程投产前相关电压等级电网的接线方式和接入条件。

    条件等因素,应确定接人电压等级;应远近期结合,提出接

    条件等因素,应确定接人电压等级;应远近期结合,提出接人电网 方案,并应初步选择送出线路的导线截面。

    济比较,并应提出推荐方案,包括接入电压等级、出线方向、出线回 路数、导线截面等。

    体分析对电网的影响。当光伏发电系统总容量超过上一级变, 供电区域内最大负荷的25%时,应进行无功补偿和电能质量 研究。

    4.5当光伏发电系统额定电流与并网点的三相短路电流之

    5.4.5当光伏发电系统额定电流与并网点的三相短路

    高于10%时,应进行无功补偿和电能质量专题研究。

    5.5.1潮流计算应包括设计水平年有代表性的正常最大、量

    5.5.2当光伏发电系统容量较大时,还应分析典型方式下

    变化引起的线路功率和节点电压波动,应避免出现线路功率草 点电压越限。

    5.5.4应通过潮流计算,检验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方案,选择

    6.1短路电流计算应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并网点及附近节点 及远景规划年最大运行方式的三相短路电流。

    期及远景规划年最大运行方式的三相短路电流。

    5.6.2电气设备选型应满足短路电流计算的要求。

    5.6.2电气设备选型应满足短路电流计算的要求。

    5.7.1光伏发电系统的无功功率和电压调节能力应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光伏发电系统接人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的有关 规定,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无功补偿措施,包括无功 补偿装置的容量型和安装位置

    家标准《光伏发电系统接人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的有关 规定,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无功补偿措施,包括无功 补偿装置的容量、类型和安装位置。 5.7.2光伏发电系统无功补偿容量的计算应充分分析逆变器功 率因数、汇集线路、变压器和送出线路的无功损耗等因素。 5.7.3光伏发电系统功率因数应在超前0.95~滞后0.95范围 内连续可调。需安装辅助无功补偿装置时宜采用自动无功补偿装 置,必要时应安装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5.7.4通过10kV(6kV)电压等级并网,具有统一升压变压器的 光伏发电系统,可在升压变压器低压侧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当没 有统一升压变压器时,可分散安装能自动调节的无功补偿装置,也

    7.2光伏发电系统无功补偿容量的计算应充分分析逆变器工 因数、汇集线路、变压器和送出线路的无功损耗等因素。 7.3光伏发电系统功率因数应在超前0.95~滞后0.95范 连续可调。需安装辅助无功补偿装置时宜采用自动无功补偿 ,必要时应安装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光伏发电系统,可在升压变压器低压侧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当没 有统一升压变压器时,可分散安装能自动调节的无功补偿装置,也 可在并网点集中配置无功补偿装置。

    5.8.1光伏发电系统向当地交流负载提供电能和向电网送出电能 的质量,在谐波、电压偏差、三相电压不平衡、电压波动和闪变等方 面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GBT24337、《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 差》GB/T12325、《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电 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的有关规定。

    过其交流额定值的0.5%。

    5.8.3光伏发电系统在公共连接点装设的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

    5.8.3光伏发电系统在公共连接点装设的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 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GB/T19862 的有关规定。

    5.9.1方案技术经济分析应简要列出各接入系统方案

    5.9.1方案技术经济分析应简要列出各接入系统方案投资估算 表,包括送出线路部分投资、对侧系统变电站投资。对于各接入系 统方案涉及的光伏发电系统升压站部分投资,当各方案升压站投资 差异较大时,可将不同部分列入投资估算表中进行投资分析比较

    5.9.2方案技术经济分析应列出各接入系统方案技术经济综合

    比较表,包括各接入系统方案消纳方向、方案近远期适应性、方案 潮流分布、方案对系统运行的影响(如短路电流、电能质量等)、投 资估算等。

    5.9.3应对各接入系统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转 出推荐方案。

    5.10.1光伏发电系统升压站或输出汇总点的电气主接线方式, 应根据光伏发电系统规划容量、分期建设情况、供电范围、近区负 荷情况、接入电压等级和出线回路数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比 较后确定。

    5.10.2用于光伏发电站的电气设备参数应符合下列规

    1主变压器的参数应包括台数、额定电压、容量、阻抗、调压 方式、调压范围、连接组别、分接头以及经电抗接地时的中性点接 地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17468、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6451、《电力变压器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790的有关规定。 2无功补偿装置性能要求以及逆变器的电能质量、无功调节 能力等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 规定》GB/T29319的有关规定,

    5.1.1二次部分设计应包括系统继电保护、自动控制装置、调度 自动化、电能量计量装置及电能量远方终端和通信系统。 5.1.2二次部分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系统接 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的有关规定。

    5.2.1通过10kV(6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发电系统的专 用继电保护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 技术规程》GB/T14285的有关规定。通过380V电压等级接入电 网的光伏发电系统宜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可不配置专用的继电 保护装置。 6.2.2当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时,应对光伏发电系统送出线

    6.2.2当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时,应对光伏发电系统送出线

    .2.2当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时,应对光伏发电系统送出 络的相邻线路现有保护进行校验,当不满足要求时,应重新配 保护。

    6. 2. 3当光伏发电系统的接人使配电

    5.2.4光伏发电系统母线可不设专用母线保护,发生故障时可由 母线有源连接元件的保护切除故障

    母线有源连接元件的保护切除故障

    6.3.1光伏发电系统应配置防孤岛保护,应至少设置主动和被动

    6.3.1光伏发电系统应配置防孤岛保护,应至少设置主动和被动 防孤岛保护各一种。当检测到孤岛时,应断开与配电网的连接, 防孤岛保护应与线路保护相配合,当有线路重合闸时,还应与重合

    6.3.2当光伏发电系统设计为不可逆并网方式时,应配置

    3.2当光伏发电系统设计为不可逆并网方式时,应配置逆向 保护设备。当检测到逆向电流超过额定输出的5%时,光伏1 系统应在2s内自动降低出力或停止向电网线路送电,

    ?· 率保护设备。当检测到逆向电流超过额定输出的5%时,光伏发 电系统应在2s内自动降低出力或停止向电网线路送电。 6.3.3有计划性孤岛要求的光伏发电系统应配置频率、电压控制 装置,当孤岛内出现电压、频率异常时,可调节光伏发电系统有功、

    装置,当孤岛内出现电压、频率异常时,可调节光伏发电系统有功、 无功出力。

    6.4.1光伏发电系统的调度关系应根据光伏发电系统所处地区、 安装容量和接人配电网电压等级等条件确定。

    6.4.2光伏发电系统的远动设备和调度数据网设备配置方案应 根据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要求、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压等级及配电 网接入方式确定。

    6.4.3通过10kV(6kV)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发电系统,

    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要求、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压等级及接线方式, 提出远动信息采集要求。远动信息应包括并网状态、光伏发电系 统运行信息(包括有功、无功、电流等)、逆变器状态信息、无功补偿 装置信息、并网点的频率电压信息、升压站潮流信息、继电保护及 自动装置动作信息。

    6.4.4远动系统与调度端通信应根据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要

    6.4.4远动系统与调度端通信应根据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要求和

    信传输网络条件明确通信规约、通信速率或带宽,并应符合现 业标准《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5003的不 规定。

    6.4.5通过10kV(6kV)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发电系统应机

    6.5电能量计量装置及电能量远方终端

    通道条件,确定电能量计量信息传输方案。电能量计量系统包括 计量关口表和电能量远方终端设备。

    6.5.2光伏发电系统电能量计量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能

    6.5.2光伏发电系统电能量计量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能 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202的有关规定。 6.5.3电能计量装置选型与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能计量装置应具备双向有功和四象限无功计量功能。 2通过10kV(6kV)电压等级接人电网的光伏发电系统的上 网电量关口点应配置相同的两块表计,两块表计应按主/副方式 运行。 3关口表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功能电能表》 DL/T614和《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645的有关规定

    5.4电能表与互感器准确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表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有功0.5S级、 无功2.0级。 2电压互感器准确度等级应为0.2级,电流互感器准确度等 级不应低于0.5S级。 3关口表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功能电能表》 DL/T614和《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645的有关规定。 6.5.5光伏发电系统应配置电能量采集远方终端,远方终端应符

    6.6.1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的通信系统建设方案,应根据光 伏发电系统的调度关系、所处位置、安装容量、接入配电网电压等 级以及相关通信网络现状确定。

    级以及相关通信网络现状确定。 6.6.2通过10kV(6kV)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 电系统至调度端应具备一路可靠的调度通信通道,

    6.6.2通过10kV6kV)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发电系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米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6451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17468 《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GB/T19862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GB/T24337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790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 《多功能电能表》DL/T614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645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5003 《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202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6451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17468 《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GB/T19862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GB/T24337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790 《光伏发电系统接人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 《多功能电能表》DL/T614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645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5003 《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202

    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

    《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GB/T50865一2013,经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以第135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大量收集了国内外光伏发电系统 接入配电网以及相关行业的文献资料,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调查研 究并广泛征求意见,总结了我国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方 面的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 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 规范时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 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 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 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目次1总则(21)2 术语(22)3基本规定(23)4接人系统条件(24)4. 3光伏发电系统概述(24)5次部分设计(25)5. 2电力电量平衡(25)5. 4电压等级与接入电网方案(25)5.5潮流计算(26)5.6短路电流计算(27)5.7无功补偿(27)5.8电能质量(28)5.9方案技术经济分析(30)6二次部分设计(31)6.2系统继电保护:(31)6.3自动控制装置·(31)6.4调度自动化(32)6.5电能量计量装置及电能量远方终端(32)6.6通信系统(33)19:

    1.0.1本条为制订本规范的目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我国光伏 发电的重要应用方式之一,为了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顺利接入配 电网,保障光伏发电接入后配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需要对光伏发 电接入配电网进行规范化设计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1.0.3本条规定了光伏发电接人配电网设计的基本原则。各光 伏发电系统有着不同的建设规模和工程特点,其接入方案和当地 的配电网运行条件密切相关,要综合考光伏发电自身和所接人 配电网的现状及规划,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设计方案,确保光伏 发电系统和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与健康发展。 1.0.4本条明确了本规范与相关标准之间的关系。本规范为光 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的统一专业技术标准。除个别内容在本规 范中强调以外,凡在国家现行的标准中已有规定的内容,本规范不 再重复。

    点,而该电网可能是公共电网,也可能是用户电网。

    并网点的图例说明如图1所示:虚线框为用户电网,该用户电 网通过公共连接点C与公共电网相连。在用户电网内部,有两个 光伏发电系统,分别通过A点和B点与用户电网相连,A点和B 点均为并网点,但不是公共连接点。在D点,有光伏发电系统直 接与公共电网相连,D点是并网点,也是公共连接点。

    电出力特性与所选择的组件类型、跟踪方式以及当地的辐照 密切相关,其对电力电量平衡、潮流计算和电气参数选择影 大,因此在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光伏发电 特性。

    规定了设计所采用的电气产品应符合效率高、能耗低、可靠性高、

    规定了设计所采用的电气产品应符合效率高、能耗低、可靠性高、 性能先进等要求。

    .4因为有些通过10kV电压等级接入的光伏发电系统对电

    网的影响较为复杂,需要做专题研究作为设计的技术支撑。本条 明确了通过10kV电压等级接人的光伏发电系统除进行光伏发电 接入配电网设计中必要的计算外,还可根据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 规模、所接入配电网的运行条件等开展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 无功补偿和电能质量专题研究,以确保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 后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4.3光伏发电系统概述

    4.3.1对于光伏发电系统的出力特性,可参考该地区有

    装方式的光伏发电系统的出力统计数据,或对该地区光照强尽 测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后得到,

    5.2.1最大负荷且光伏发电系统零出力方式下电力工

    自的是分析电力系统中其他电源能否满足负荷需求,以及满足负 荷需求所需要的发电设备容量。光伏发电系统最大出力方式下电 平衡计算的目的是确定其电力的合理消纳范围。光伏发电系统 最大出力一般出现在用电负荷的腰荷时段,如果此时光伏发电系 统所在配电网存在明显的电力盈余,需要将盈余电力升压并送往 上一级电压电网,则表示需要进一步扩大该光伏发电系统的电力 消纳范围,并应研究采用更高一级电压接入电网的可行性。由于 不同季节的负荷特性、光伏发电系统出力特性和电源开机方式有 所不同,各水平年的电力平衡宜按季或月进行分析

    5.4电压等级与接入电网方案

    5.4.2提出的接入电网方案是经初步判断后基本可行的方 般有两个及以上方案供进一步比选。送出线路的导线截面 据光伏发电系统的最大送出电力,按线路的可持续送电能力 济性综合考虑进行选择,

    般有两个及以上方案供进一步比选。送出线路的导线截面一般根 据光伏发电系统的最大送出电力,按线路的可持续送电能力及经 济性综合考虑进行选择。 5.4.4为防止逆流对上一级电网产生较大的影响,导致上一级电 网需要在继电保护、无功补偿和电压调节等方面作出大范围的调 整,光伏发电系统所产生的电力电量应尽量在本级配电区域内平 衡,本规范规定光伏发电系统总容量原则上不宜超过上一级变压 器额定容量的25%。由于各地太阳能资源与负荷特性各不相同, 本条只提出原则上的要求,当通过详细的分析计算,表明光伏发电 系统接入不会对上一级电网运行造成大的影响时,可以接入更大

    5.4.4为防止逆流对上一级电网产生较大的影响,导致上一

    5.4.5光伏发电系统接入后引起的谐波、变

    题,与并网点的电网强弱密切相关,通过对光伏发电系统额定电流 与并网点短路电流的比值进行限制,可以减少光伏发电系统对配 电网运行的不利影响,基于大量研究和分析,光伏发电系统额定电 流与并网点的三相短路电流之比低于10%时,基本能保证光伏发 电系统接人后引起的谐波、变压波动等电能质量问题不超标;如果 该比例超过10%,应进行详细的无功补偿和电能质量专题研究, 以保障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

    5.5.1由于光伏发电最大出力大都在中午时刻,而在此时间段内 负荷处于腰荷状态的几率非常大,所以应根据接入配电网的负荷 特性,必要时应计算午间光伏大出力下电网腰荷运行方式。

    负荷处于腰荷状态的几率非常大,所以应根据接入配电网的负荷 特性,必要时应计算午间光伏大出力下电网腰荷运行方式。 5.5.2光伏发电出力受辐照度的影响非常大,每天都会出现从零 出力到最大出力再到零出力的变化过程,会对并网点甚至相邻电 网节点电压带来较大影响。因此,应分析光伏发电出力变化引起 的线路功率和节点电压波动,避免出现线路功率或节点电压越限。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后,在不同的光伏装机规模及配电 网结构下,随着光伏出力的逐渐增加,并网点电压有可能会出现三 种变化趋势:逐渐降低,先升高后降低,逐渐升高。会出现哪种变 化规律,需要通过仿真分析来揭示。 分析光伏发电出力变化对配电网潮流的影响应采用典型方式 下,计算光伏发电出力从零至满发的平滑变化情况下(或者按照 10%递增)对电网相关节点电压和线路功率的影响。 5.5.3光伏发电系统有过渡性接入方案时,应计算过渡年有代表

    5.5.4通过潮流计算,可以分析出光伏发电系统接入对配电网线

    面和电气设备的主要参数,提出调压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及其配置 方案。如果出现潮流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修改光伏发电系统接 人配电网方案。

    5.6.1光伏发电接人配电网后,在配电网节点或线路发生短路 故障时,会提供一定的短路电流,会改变配电网相关母线节点和 线路的短路水平,因此有必要进行短路电流计算,以对现有电气 设备的短路电流水平进行校核,也为新增电气设备的选型提供 依据。

    短路电流越大,为了计算光伏发电系统提供的最大短路电流以及 对配电网短路电流的最大影响,井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和配电网的 发展规划,避免电气设备的更换,减少投资,短路电流计算应包括 光伏发电系统并网点及附近节点本期及远景规划年最大运行方式 的三相短路电流。

    5.7.1光伏发电系统要充分利用并网逆变器的无功容量及其调 节能力,当逆变器的无功容量不能满足系统电压调节需要时,应通 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无功补偿措施学士标准规范范本,包括无功补偿装置的 容量、类型和安装位置,使得光伏发电系统功率因数应能在超前 0.95~滞后0.95范围内连续可调,有特殊要求时,可作适当调整 以稳定电压水平。

    5.7.2光伏发电系统由太阳能电池方阵、逆变器、汇集线路、

    器和送出线路组成,在不同运行方式下其无功特性也不同。在光 伏发电系统出力比较大时,汇集线路、变压器和送出线路都有一定 的无功损耗,并且逆变器的功率因数在一定范围之内可调,在某, 运行方式下可提供一定的无功容量;在光伏发电系统出力比较小

    管件标准,汇集线路和送出线路会有一定的充电功率。因此计算光优 电系统无功补偿容量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时,汇集线路和送出线路会有一定的充电功率。因此计算光伏发 电系统无功补偿容量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5.7.3本条规定了通过不同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发电系统功率 因数的要求。若逆变器无功容量无法满足电压调节要求,或者为 了降低光伏发电出力的快速波动对电网电压的影响需安装辅助无 功补偿装置时,宜采用自动无功补偿装置,必要时应安装动态无功 补偿装置,以实时跟踪光伏发电出力的波动,将电网电压水平控制 在国标允许范围之内。

    5.7.4本条规定了光伏发电系统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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