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303-2013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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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水量与混合泥浆含水量之比
钢材的抗弯、抗拉强度设计值: f 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水泥土抗剪强度设计值; 水泥土抗剪强度标准值。 Tck
2. 2.2作用和作用效应
Mk 型钢水泥土连续墙墙身的最大计算弯矩标准值; Pm 型钢回收时的最大起拨力; qk 型钢水泥土连续墙计算截面处的侧压力强度标准值: Vk 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的剪力标准值; Vik 型钢与水泥土之间单位深度范围内的错动剪力标 准值; 型钢与水泥土之间的错动剪应力设计值
Lh 型钢长度; Lhl 型钢顶部至最下一个拼接点的长度; S 型钢计算剪应力处以上毛截面对中和轴的面积矩;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厚度: tw一 型钢腹板厚度; W 型钢沿弯矩作用方向的截面模量供水标准规范范本,
Lh 型钢长度; Lhl 型钢顶部至最下一个拼接点的长度; S 型钢计算剪应力处以上毛截面对中和轴的面积矩; 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厚度: tw一 型钢腹板厚度; W 型钢沿弯矩作用方向的截面模量
Yo 一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
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规定进行强 稳定、变形及环境影响等分析,适用的基坑开挖深度应根据地 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和施工工艺等因素确定。
3.0.6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质量检验程序和组织应符合现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 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建 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 3.0.7施工及使用期间,应根据规定对周边环境和支护体系进 临
3.0.7施工及使用期间,应根据规定对周边环境和支护体系 行监测。
4.1.1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设计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工程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图和地下结构施工图; 3周边环境资料,包括邻近建(构)筑物的基础及结构形 式、轨道交通设施、道路及地下管线的详细资料等。 4.1.2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平面布置应简单、规则,宜采 用直线布置,减少转角,圆弧段的曲率半径不宜小于60m。 4.1.3墙体厚度宜取550mm~850mm,常用厚度宜取550mm 700mm、850mm;墙深不宜大于50m。 4.1.4水泥用量及水灰比等参数宜根据墙体性能要求和土质条 件由试验确定。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P.O42.5级普通硅 酸盐水泥,水泥掺入比应根据土质条件及要求的水泥土强度确 定,且不宜小于20%,水灰比宜取1.0~2.0;水泥土28d的无 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不宜小于0.8MPa。
4.1.5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抗渗性能应满足墙体自防渗
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
4.2.1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结合内支撑或锚杆
4.2.1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结合内支撑或锚杆支护时, 设计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中支挡式结构的相关规定,并应计算下列内容: 1型钢水泥土连续墙内力及变形计算;
2基坑整体稳定性验算; 3 基坑底部土体的抗隆起稳定性验算; 4 基坑底部土体的抗管涌稳定性验算; 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的抗倾覆稳定性验算: 6水泥土局部抗剪承载力验算; 7 基坑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估: 8型钢回收时,尚应进行型钢起拨计算。 4.2.2抗管涌稳定性按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深度验算,其 余各项稳定性验算仅考虑型钢作用,不计入水泥土的影响。 4.2.3内插型钢宜采用Q235B和Q345B级钢,其规格、型号 及有关要求宜按国家现行标准《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 GB/T11263和《焊接H型钢》YB3301选用,并宜符合下列 规定: 1 当墙体厚度为550mm时,内插H型钢截面宜采用H400 X300、H400X200; 2 当墙体厚度为700mm时,内插H型钢截面宜采用H500 X300、H500X200; 3 当墙体厚度为850mm时,内插H型钢截面宜采用H700 X300。 4.2.4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中相邻型钢的净距不宜小于 200mm,宜等间距布置,中心距应符合下式规定
4.2.5内插型钢的截面承载力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用于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的弯矩应全部由型钢承担, 按下式验算型钢抗弯强度:
1. 25Mk ≤f W
中: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 支护技术规程》JGJ120有关规定取值;但。不应 小于1.0; Mk 型钢水泥土连续墙墙身的最大计算弯矩标准值 (N · mm); W一 型钢沿弯矩作用方向的截面模量(mm) f一一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 2作用于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的剪力应全部由型钢承担,并 安下式验算型钢的抗剪强度:
1. 25.VkS
4.2.6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
型钢无拼接时,应取下列公式结果较大值
t≥h+ 100 t≥h+Lh/250
2型钢有拼接时,除应满足第1款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 公式规定:
式中: t一 型钢水泥土连续墙厚度(mm); h一 型钢高度(mm); h1 型钢拼接处的最大高度(mm);
t≥hi 50 t≥hi + Lh/400
Lh型钢长度(mm); Lhl一一型钢顶部至最下一个拼接点的长度(mm)。 4.2.7应控制型钢水泥土连续墙中内插型钢的应力水平及变形, 使墙体在工作状态下的有效截面能满足基坑防渗截水要求,并有 利于型钢的回收和重复利用。
使墙体在工作状态下的有效截面能满足基坑防渗截水要求,并有 利于型钢的回收和重复利用。
下列公式进行验算(图4.2.8):
Tt 1. 25.V1k 1= del Vik = kLI
Tck 水泥土抗剪强度标准值(N/mm),可取水泥土 28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的1/3。 型钢回收起拔时,应根据型钢长度、土层条件、支护结
28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的1/3。 9型钢回收起拨时,应根据型钢长度、土层条件、支护结 形控制值等验算型钢起拨力Pm,验算方法宜符合本规程 的规定
构变形控制值等验算型钢起拔力Pm,验算方法宜符合本规程附 录A的规定。
4.2.10当采用钻孔灌注桩等其他桩型作为围护桩,渠式切割水 泥土连续墙仅作防渗截水雌幕时,平面布置宜使围护桩紧贴水泥 土连续墙;当围护桩与水泥土连续墙不紧贴布置时,应采取措施 加固二者之间的土体。
1坑底土体的抗管涌稳定; 2控制坑外地下水位标高,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3当用于阻隔或截断承压水时,结合承压水减压措施,使 坑底土体的抗突涌稳定性满足要求。 4.2.12抗管涌及抗突涌稳定性分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其坑支护技术规租》IGI120的有规定
术规范》GB50739的相关规定。 4.2.14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用于重力式支护结构时,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120中关于重力式 水泥土墙的有关规定。
1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内插H型钢时,墙底宜比型钢底 0.5m~1.0m;墙体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250
部深0.5m~1.0m;墙体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250
本规程第4.2节的有关规定,基坑的转角处应设置根型钢,下 列情况宜增加型钢插人密度: 1周边环境要求高,位移控制严格; 2在砂土、粉土等透水性较强的土层中,水泥土连续墙的 抗裂和抗渗要求较高; 3转角周边2m范围及平面形状复杂处。 4.3.3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的顶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 冠梁;冠梁宜封闭,其高度、宽度及配筋应由设计计算确定。冠 梁计算时应考虑由于型钢穿过对冠梁截面的削弱影响,冠梁构造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冠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600mm,当梁底位于软土地基 时,不宜小于700mm;冠梁的截面宽度宜比墙体厚度大 350mm,型钢翼缘外表面与邻近冠梁侧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小 于250mm; 2内插型钢应锚入冠梁,回收时应高出冠梁顶面500mm 以上,但不宜超出地面;冠梁主筋应避升型钢设置; 3冠梁的箍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在支撑节点位置,箍筋宜加密;由于内插型钢而未能设置封闭箍 筋的部位应在型钢翼缘外侧设置封闭箍筋予以加班:型钢削弱处 旁边箍筋应加强,
4.3.4当采用内支撑或锚索(锚杆)支护体系时,型钢水泥二
连续墙支护体系的腰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型钢水泥土连续墙可采用型钢(或组合型钢)腰梁或钢 筋混凝土腰梁,并与内支撑或锚索(锚杆)相结合。内支撑可采 用钢管支撑、型钢(或组合型钢)支撑、钢筋混凝土支撑。 2腰梁宜完整、封闭,并与支撑体系莲成整体。钢筋混凝 土腰梁在转角处应按刚节点进行处理。钢腰梁的拼接方式应由设 计计算确定,现场拼接点宜设在腰梁计算跨度的三分点处;钢腰 梁在转角处的连接应通过构造措施确保腰梁体系的整体性。
3钢腰梁应采用托架(或牛腿)和吊筋与内插型钢连接, 墙体、H型钢与钢腰梁之间的空隙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 的细石混凝土填实。 4当钢支撑与腰梁斜交时,应在腰梁上设置牛腿。 4.3.5当采用竖向斜撑并需支撑在型钢水泥土连续墙冠梁上时: 且型钢与冠梁之间采取了隔离措施,应在内插型钢与冠梁之间设 置竖向抗剪构件。 4.3.6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中墙身厚度变化处或型钢插 入密度变化处,墙体厚度较大区段或型钢插入密度较大区段宜作 延伸过渡。
1应具备型钢回收的场地及坏境条件; 2型钢应预先采取减摩阻措施; 3采取有效措施使型钢与冠梁混凝土隔离,同时应保证冠 梁的受力性能满足要求;型钢与冠梁间的隔离材料在基坑内一侧 采用不易压缩的硬质材料; 4采用土钉或预应力锚索(锚杆)支护体系时,土钉或预 应力锚索应避开型钢,其端部锚固采用的锚头构件不宜与型钢焊 接;必须焊接时,宜在地下结构施工完成后通过换撑措施解除 连接; 5采用内支撑支护体系时,拆除支撑前的换撑构件不应与 型钢焊接; 6型钢拔出前围护墙与主体结构地下室外墙之间应回填 密实; 7型钢拔出后的水泥土连续墙不得作为截水惟幕,型钢拔 出时间的确定应考虑型钢拔出后坑内外地下水的渗流作用可能产 生的环境影响; 8对型钢拨除后形成的空隙宜采用注浆等方法填充。 4.3.8对于周边环境条件复杂、支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型钢 不宜回收。
5.1.1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施工前应掌握场地地质条件及环
5.1.3当施工点位周围有需保护的对象时,应掌握被
的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开放长度,并结合监测结果通过试成 定施工参数。
5.1.4邻近保护对象时,应控制渠式切割机的推进速度,演 成墙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泥土连续墙仅作防渗截水惟幕时,宜首先施工渠式切割水泥二 续墙,待墙体具有一定强度后,再施工围护桩。 5.1.7型钢定位导向架和竖向定位的悬挂构件应与内插型 规格尺寸相匹配。
5.2.1施工前应进行场地平整,场地便道应满足渠式切割机和 起重机平稳行走、移动的要求,必要时应进行地基处理, 5.2.2应根据定位控制线开挖导向沟槽,并在沟槽边设置定位 标志;需要插人芯材时应标出芯材插入位置。
5.2.3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导墙时,导墙宜筑于密实的
并高出地面100mm,导墙净距应比墙体设计厚度宽40mm~ 60mm。未采用钢筋混凝土导墙时,沟槽两侧应铺设路基箱或钢 板。导墙的平面面积、强度和刚度等应满足渠式切割机在切割 回行、刀具立柱拔出等施工过程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5.3.1施工机械的选用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成墙
5.3.1施工机械的选用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成墙 深度及建设工期等因素,与其配套的机具性能参数应与成墙深 度、成墙宽度相匹配。
5.3.2渠式切割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架系统应具有水平偏差和垂直度调整功能; 2 操作系统应配备监控装置和机具工作状态显示功能: 3 动力系统应具有遇异常情况的自动停机功能; 4刀具系统内应安装测斜仪,进行链状刀具平面内和平 外水平位移监测。
5.3.3渠式切割机的刀具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易松动; 2刀头应与刀头底板可靠连接并可拆卸; 3刀头材质应根据切割土层情况合理选取。 5.3.4切割液和固化液制备设施的容量和处理能力应满足渠式 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施工全过程各阶段的需要,注浆泵的工作流量 应能调节,其额定工作压力不宜小于2.5MPa。 5.3.5刀头底板应根据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成墙宽度和深度 选择排列方式;每组刀头应在墙体厚度方向全断面排列。
1 切割液的配合比应结合土质条件和机械性能指标通过室 验和试成墙确定。切割液与切割土体形成的混合泥浆性能应 下列要求:
1其有适度的流动性; 2泌水较小; 3砂砾成分的下沉较小。 5.4.2 固化液的水泥用量宜通过室内试验和试成墙确定。固化 液与切割液、切割土体形成的混合泥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适度的流动性; 2 泌水较少; 3 固化后具有要求的强度; 固化后具有要求的渗透系数
5.5.1主机应平稳、平正,机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25
5.5.2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施工方法可采用
两步施工法和二步施工法,施工方法的选用应综合考虑土质条 件、墙体性能、墙体深度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当切割土层较 硬、墙体深度深、墙体防渗要求高时宜采用三步施工法。施工长 度较长、环境保护要求较高时不宜采用两步施工法;当土体强度 低、墙体深度浅时可采用一步施工法。 5.5.3开放长度应根据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地面超载、 成墙深度及宽度、切割液及固化液的性能等因素,通过试成墙确 定,必要时进行槽壁稳定分析。 5.5.4应根据周边环境、土质条件、机具功率、成墙深度、切 割液及固化液供应状况等因素确定渠式切割机械的水平推进速度 和链状刀具的旋转速度,步进距离不宜大于50mm。 5.5.5采用一步施工法、三步施工法,型钢插入过程沟槽应预 留链状刀具养护的空间,养护段不得注人固化液,长度不宜小于 3m,链状刀具端部和原状土体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5.5.6施工过程中应检查链状刀具的工作状态以及刀头的磨损 度,及时维修、更换和调整施工工艺。
5.5.3开放长度应根据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地面超 成墙深度及宽度、切割液及固化液的性能等因素,通过试成增 定,必要时进行槽壁稳定分析。
5.5.7无法连续作业时,链状刀具应按本规程第5.5.5
求在沟槽养护段养护。长时间养护时应在切割液中添加外加剂或 采取其他技术措施,防止力具无法再次启动
1首先应在原位切割刀具边缘的土体; 2 回行切割,回行切割已施工的墙体长度不宜小于 500mm。 5.5.9在硬质土层中切割困难时,可采用增加刀头布置数量, 刀头加长、步进距离减小、上挖和下挖方式交错使用以及回行反 复切割等措施。 5.5.10一条直线边施工完成或者施工段发生变化时,应将链状 刀具拨出。拨出位置(图5.5.10)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已施工完成墙体3m长度范围外进行避让切割; 2当不需要插入型钢时,拨出位置可设在最后施工完成的
刀具拨出。拨出位置(图5.5.10)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已施工完成墙体3m长度范围外进行避让切割; 2当不需要插入型钢时,拨出位置可设在最后施工完 墙体内。
图5.5.10链状刀具的拔出位置 一已完成墙体;2一链状刀具拔出的位置;3一施工方向
5.5.11链状刀具拨出前,应评估链状刀具拨出过程渠式切割机
5.5.11链状力具拨出前,应评估链状力具拨出过程渠式切割机 覆带荷载对槽壁稳定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应对履带下方的土体采 取改良处理措施,
5.5.12链状刀具拨出过程中,应控制固化液的填充速度和链状 刀具的上拨速度,保持固化液混合泥浆液面平稳,避免液面下降 或泥浆溢出
5.5.13 链状刀具拨出后应作进一步拆分和检查,损耗部位 养和维修
5.5.14施工中产生的浦土应及时清理。需长时间停止施
应清洗全部管路中残存的水泥浆液 5.5.15施工过程中应按本规程附录B填写相应的记录,
5.6型钢加工、插入与回收
5.6.1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中内插型钢的加工制作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型钢宜采用整材,分段焊接时应采用坡口等强焊接。对 接焊缝的坡口形式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 范》GB50661的有关规定,且焊缝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 根型钢中焊接接头不宜超过2个,焊接接头的位置应避免设置在 支撑位置或开挖面附近等型钢受力较大处,型钢接头距离坑底面 不宜小于2m;相邻型钢的接头竖向位置宜相互错开,错开距离 不宜小于1m。 2型钢有回收要求时,接头焊接形式与焊接质量尚应满足 型钢起拨要求。 5.6.2拟回收的型钢,插入前应在干燥条件下清除表面污垢和 铁锈,其表面应涂敷减摩材料。型钢搬运过程中应防止碰撞和强 力擦挤,当有涂层开裂、剥落等现象应及时补救。 5.6.3型钢插入时,链状刀具应移至对型钢插入无影响的位置。 型钢宜在水泥土墙施工结束后30min内插人,插入前应检查其 垂直度和接头焊缝质量。 5.6.4型钢插人应采用定位导向架;型钢插入到位后应控制型 钢顶标高,并采取避免邻近渠式切割机施工造成其移位的措施
5.6.5型钢宜依靠自重插入,当插入困难时可采用辅且
沉。采用振动锤下沉工艺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6.6型钢起拨宜采用专用液压起拨机。型钢拨除时,应加强 对围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监测。 5.6.7型钢回收后,应进行校正、修复处理,并对其截面尺寸 和强度进行复核。
5.6.7型钢回收后,应进行校正、修复处理,并对其截面尺寸 和强度进行复核。
6.1.1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质量检验应分为成墙期监控 成墙检验和基坑开挖期检查三个阶段。
1检验施工机械性能、材料质量: 2检查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和型钢的定位、长度、标高, 垂直度; 3切割液的配合比; 4 固化液的水灰比、水泥掺量、外加剂掺量; 5 混合泥浆的流动性和泌水率; 开放长度、浆液的泵压、泵送量与喷浆均匀度; 水泥土试块的制作与测试; 施工间歇时间及型钢的规格、拼接焊缝质量等。 6.1.3 成墙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泥土的强度、连续性、均匀性、抗渗性能和水泥含量; 2 型钢的位置偏差; 惟幕的封闭性等。 6.1.4 基坑开挖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开挖墙体的质量与渗漏水情况; 2 墙面的平整度,型钢的垂直度和平面偏差; 3 腰梁和型钢的贴紧状况等。 6.1.5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基坑工程中的支撑系统、土方开 挖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6.1.5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基坑工程中的支撑系统
挖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等的有关规定。
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6.2.2浆液水灰比、水泥掺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浆
6.2.3H型钢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与充
合表6.2.3的规定。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 《焊接H型钢》YB3301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规 定。检查记录可采用本规程附录C样式进行填写。
表6.2.3H型钢允许偏差
注:表中L为型钢长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焊缝质量采用现场观察及超声波探伤。
6.2.4基坑开挖前应检验墙身水泥土的强度和
1墙身水泥土强度应采用试块试验确定。试验数量及方
按一个独立延米墙身长度取样,用刚切割搅拌完成尚未凝固的水 泥土制作试块。每台班抽查1延米墙身,每延米墙身制作水泥土 试块3组,可根据土层分布和墙体所在位置的重要性在墙身不同 深度处的三点取样,采用水下养护测定28d无侧限抗压强度 2需要时可采用钻孔取芯等方法综合判定墙身水泥土的强 。钻取芯样后留下的空隙应注浆填充。 3墙体渗透性能应通过浆液试块或现场取芯试块的渗透试 验判定。 6.2.5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成墙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 6. 2. 5的规定
.2.5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成墙后
6.2.6型钢插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6的规定。
.6型钢插入充许偏差应符合表6.2.6的规定。
表6.2.6型钢插入允许偏差
附录A型钢起拔验算方法
发力Pm,可按照式(A. 0. 1)验
TZZB标准规范范本Pm > (uAcl +uzA2)
:u1一 型钢翼缘外表面与水泥土单位面积的静摩擦阻力 标准值(N/mm),加减摩剂后一般取0.02MPa ~0.04MPa; Acl一 型钢翼缘外表面与水泥土的接触面积(mm) u2 型钢其余范围与水泥土单位面积的静摩擦阻力标 准值(N/mm),加减摩剂后一般取0.02MPa~ 0.07MPa(软土取低值,粉土或砂土取高值); A2 型钢其余范围与水泥土的接触面积(mm): 一一考虑型钢变形、自重等因素后的调整系数。当型 钢的变位率(型钢的变形与长度的比值)控制在 0.5%之内时,取1.3~2.0,变形小时取下限; 当变位率超过0.5%时,视实际情况增大出的 取值。 2型钢起拔力P应同时满只型钢强度的要求、可按照式
:u1 型钢翼缘外表面与水泥土单位面积的静摩擦阻力 标准值(N/mm),加减摩剂后一般取0.02MPa 0.04MPa; Acl一 型钢翼缘外表面与水泥土的接触面积(mm); u2 型钢其余范围与水泥土单位面积的静摩擦阻力标 准值(N/mm),加减摩剂后一般取0.02MPa 0.07MPa(软土取低值,粉土或砂土取高值); A2 型钢其余范围与水泥土的接触面积(mm): 一 考虑型钢变形、自重等因素后的调整系数。当型 钢的变位率(型钢的变形与长度的比值)控制在 0.5%之内时,山取1.3~2.0,变形小时取下限; 当变位率超过0.5%时,视实际情况增大出的 取值。
A.0.2型钢起拨力Pm应同时满足型钢强度的要求,可按照式 (A. 0. 2) 验算。
Pm < 0. 75f : AH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 《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 《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焊接H型钢》YB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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