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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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保证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1.0.6公路桥涵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保 证施工安全。
保证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1.0.7公路桥涵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节约用地,少占农 田,减少污染城镇建设标准,保护环境。
1.0.7公路桥涵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节约用地,少占农 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1.0.8公路桥涵工程施工宜推行标准化、工厂化、装配化和信息化施工,并应积极 准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0.8公路桥涵工程施工宜推行标准化、工厂化、装配化和信息化施工,并应积极 准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杀文说明: 近年来的工程实践证明,采取标准化、工厂化、装配化和信息化施工,对于保 证施工安全、增加结构耐久性、提升工程品质、做好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以及推进 公路桥涵工程的工业化生产,均有积极作用,故本次修订增加了相应的规定。
1.0.9公路桥涵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2.0.2大直径灌注桩largediameterpile 直径大于或等于2.5m的灌注桩
2.0.3超长灌注桩superlongpile
桩长大于或等于90m的灌注桩
条文说明: 超过一定长度的钻孔灌注桩对施工的工艺及其他临时设施有特殊的要求,对其 进行界定是为统一说法,避免引起定义上的混乱。需注意的是:本规范所界定的超 长灌注桩的含义仅限于其施工的难度与普通长度的桩基有区别,而与桩的受力无关
2.0.4高强度混凝土highstrengthco
0.4高强度混凝土highstrengthconcrete 强度等级C60及以上的混凝土。
2.0.5高性能混凝土
高性能混凝土highperformanceconcrete
采用混凝土的常规材料、常规工艺,在常温下,以低水胶比、大掺量优质掺合 料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制作的,具有良好的施工工作性能且硬化后具有高耐久性, 高尺寸稳定性及较高强度的混凝土
2.0.6大体积混凝王
体积较天的、可能由胶凝材料水化热引起的温度应力导致有害裂缝的结构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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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 本条术语引自《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一2011)。 2.0.7结构物的表面系数surfacefactorofstructure 结构物冷却面积(m)与结构体积(m)的比值
2.0.8高墩highpier 高度大于或等于40m的桥墩
整跨安装或节段安装长度不小于50m的钢箱
.10移动模架逐跨现浇
采用可在墩台上纵向移动的支架及模板,在其上逐跨现浇梁体混凝土,并逐跨 拖加预应力的施工方法,
在以桥墩为中心的顺桥向两侧,采用专用设备对称平衡地逐段向跨中浇筑混凝 土梁体,并逐段施加预应力的施工方法
2.0.12挂篮movable suspended scaffolding
悬臂法浇筑混凝土梁体时,用于承受梁体自重及施工荷载,能逐段向前移动并 经特殊设计的主要工艺设备。主要组成部分有承重系统、提升系统、锚固系统、行 走系统、模板与支架系统。
2.0.13施工缝constructionjoint
在以桥墩为中心的顺桥向两侧,采用专用设备对称平衡地逐段向跨中拼装混凝 土梁体预制块件,并逐段施加预应力的施工方法
2.0.15预制节段逐跨拼装法
0.15预制节段逐跨拼装法 segmentalconstructionspanbyspar
将预制好的梁体混凝土块件利用专用设备逐跨进行拼装,并逐跨施加预应力的 施工方法,
.0.16支架support
用于支承模板、结构构件或其他施工荷载的临时结构,
2.0.17托架(牛腿)
2.0.17托架(牛腿) corbel
在桥梁某些部位施工时,利用预埋件与钢构件拼制联结而成的支架。
2.0.18顶推施工法incrementallaunchingme
梁体逐段浇筑或拼装,在梁前端安装导梁,采用专用设备纵向顶推或牵引,使 梁体到达各墩顶设计位置的施工方法,
2.0.19预拱度camber 为抵消梁、拱、桁架等结构在设计荷载及施工荷载作用下产生的位移(挠度), 在施工或制造时所预留的与位移方向相反的校正量。
2.0.20施工荷载constructionload
施工阶段施加在结构或构件上的临时荷载
为保证永久结构或临时结构在施工过程中的稳定而进行专门设计的包括风缆及 其附属设施的临时装置
2.0.22缆索吊装法erectionwithcableway
用支承在索塔上的缆索,运输和安装桥梁
2.0.23转体施工法
利用地形地貌预制两个半孔桥跨结构,在桥墩或桥台上旋转就位跨中合龙的施 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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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钢构件steelmember 组成钢桥的基本单元。其中整体节点、弦杆、斜杆、竖杆、纵梁、横梁、桥面板 单元、底板单元、腹板单元、锚箱、箱形梁主梁、板梁主梁和独立编号的拼接板及 节点板为主要钢构件:其余为次要钢构件,
2.0.25零件part
组成钢构件的最小单元。其中主要钢构件的盖板、腹板,箱形梁的顶板、底板、横 隔板,板单元的面板、纵肋、横肋,拼接板,节点板及圆柱头焊钉为主要零件;其 余为次要零件。
2.0.26试拼装testassembling
在批量加工生产前,为检验制造精度,选取有代表性的局部钢构件进行的拼装。
2.0.27猫道catwalk
2.0.28空中纺线法airspinningmethod
以多根平行钢丝预制成带有锚头的索股,并将其从一端锚体向另一端锚体牵引 就位锚固而形成悬索桥主缆的架设方法。
利用千斤顶等设备将预制的箱形或圆管形构造物逐渐顶入路基,以构成立体交 又通道或涵洞的施工方法
3.1.1桥涵工程施工前应熟悉设计文件,对结构设计尺寸和关键施工参数进行核对, 且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条文说明: 本次修订删除了原规范中“领会设计意图”的表述;增加了“对结构设计尺寸 和关键施工参数进行核对”的要求;并将原规范中的“且宜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 底”修改为“且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因为工程施工之前由设计单位向施工 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程序。
3.1.2应在对工程进行施工调查及现场核对后,根据设计要求、合同条件及现场 青况等,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3.1.3对技术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制订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 齐合理的专项施工方案,
条文说明: 本条依据2018年3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发布的《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增加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表述,同时 将原规范中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统一修改为“专项施工方 案”。
3.1.4对工程施工中所用的临时受 大型临时设施,应进行专项设计与验 算,明确质量和安全的验收标准,并应编制安装、使用、维护和拆除的作业方案
条文说明: “临时受力结构”主要指承重支架、作业平台、模板、悬浇挂篮、临时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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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围堰、栈桥或便桥等;“大型临时设施”主要指混凝土搅拌站、码头、梁板构件 的预制场、钢筋加工制作厂房、库房等。这些结构和设施虽然是临时性的,但往往 会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产生重要影响,故增加本条规定予以强调。
3.1.5施工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和质量责任;同时应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测流程,提出 质量保证措施,对工程的施工实施质量控制。 3.1.6施工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提出安全技术组织措 施。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源应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防范对策,制订必要的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使施工的全过程能安全地进行
质量保证措施,对工程的施工实施质量控制。 3.1.6施工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提出安全技术组织措 施。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源应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防范对策,制订必要的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使施工的全过程能安全地进行。 条文说明: 规定对各种风险源应进行分析、评估,并制订必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的 是防惠于未然,保证施工的安全。 3.1.7施工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制订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和文明施工的实 施方案,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3.1.8施工前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施工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并应在进场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 3.1.9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有关规定,建立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配备的试验人 员和试验仪器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且试验仪器应通过国家法定计量机构的检验 标定。 3.1.10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施工原材料的选择应在工程开工前通过试验确定。 各种原材料进场时,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测和试验工作;进场 后,应根据不同的品种、规格及用途分别妥善存放,对容易受潮、锈蚀的材料应有
条文说明: 规定对各种风险源应进行分析、评估,并制订必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是防患于未然,保证施工的安全,
3.1.10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施工原材料的选择应在工程开工前通过试验确定。 各种原材料进场时,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测和试验工作;进场 后,应根据不同的品种、规格及用途分别妥善存放,对容易受潮、锈蚀的材料应有 防雨、防潮或防锈的措施,
3.1.11应结合工程的规模、工期、地形特点等情况,进行标准化施工的策划和实 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所设置的各种临时设施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及安全施工
的要求。开工前应完成现场的“四通一平”工作。
的要求。开工前应完成现场的“四通一平” 工作。 条文说明: 本条新增加了“进行标准化施工的策划和实施”的要求。“四通”是指水通、电 通、路通、通信通:“一平”是指场地平整。
3.1.12应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且应在施工前 对施工机具进行安装调试
根据, 配备定够配械设备科 且应在施工前 寸施工机具进行安装调试。
3.1.13对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工程项目,应提前做好试验 开究和论证等工作。
3.2.1桥涵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其结构形式、跨径及精度要求等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先定控制测量等级,确定测量方法。 3.2.2施工前应由勘测设计单位对控制性桩点进行现场交桩,并应在复测原控制网 的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适当加密、优化,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 3.23对测量控制点,应编号绘于施工总平面图上,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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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n为测站数。
2.以测角中误差为单位权中误差
3.导线网节点间的长度不得大于表中长度的0.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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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控制网节点间的长度应不大于表中长度的0.7倍
十算往返较差时,1为水准点间的路线长度(km);计算附合或环线闭合差时,1为附合或环线的路线长
测站数。L,为检测测段长度(km),小于1km时按1km
注:D为测距边长度(km)
条文说明: 5在桥涵工程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已完工程对施工测量的障碍和干扰较多, 为了减少转测环节,方便使用,增加检核条件,因此规定“大桥和特大桥的每端应 至少设置2个水准点”。
条文说明: 与相邻工程项目接合处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在以往的工程施工中经常有衔接不 上的情况,故规定“应在施工前进行联测校核”,目的是防止出现差错。
3.2.8宽阔水域和海上桥梁的基础工程施工测量宜采用卫星定位测量,且宜在水域 和海上建立专门的测量平台
条文说明: 本次修订将原规范中的“GPS测量”修改为“卫星定位测量”;并明确卫星定位 则量适用于基础工程,因为基础工程的位置确定后,桥梁的其他工程采用常规测量 方法就能进行施工放样。
3.2.9宽阔水域和海上桥梁工程的卫星定位测量平面控制网宜分为首级网、首级加 密网、一级加密网和二级加密网4个等级,一级和二级加密网的布设和使用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加密网应采用与全桥统一的坐标系统,且宜由三角形或大地四边形组成,并 应一次完成网形设计、施测与平差。加密网应保证至少与最近的2个高级网点为起 算点进行联测,任一加密网点应至少与另外2个控制点通视。加密网应按一级卫星 定位测量精度施测,其精度应保证最弱相邻点点位中误差为土10mm。 2控制网点应安全、稳定,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当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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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的稳定性有疑问时,应及时进行局部或全面复测。加密网两次复测的间隔时间应 不超过3个月。 3宜每隔1.5km左右选择一个桥墩先行施工其基础,并应在该基础上设立稳固 可靠且带有强制对中观测装置的测量控制点,作为桥梁其他墩台施工放样的基准点 3.2.10宽阔水域和海上桥梁工程的高程控制网应采用全桥统一的高程基准。对首 级网点、首级加密网点和全桥高程贯通测量,应采用不低于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精 度进行联测;对一级和二级加密网点,应采用不低于国家三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进行 联测。先行施工桥墩的高程控制宜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其间的其他桥墩、桥塔及上 部结构可根据跨海和跨宽阔水域贯通测量的成果,采用常规的高程测量方法进行测 量。采用卫星定位进行高程测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用与桥位区天地水准面较密合的重力场模型,根据高程联测结果,采用 曲面拟合法,求取先行施工桥墩或海中和宽阔水域中暂时无法进行水准测量的卫星 定位测量点的高程异常值和正常高。当跨海水准贯通测量完成后,应根据贯通测量 成果对正在施工桥墩的卫星定位测量高程值进行修正。 2采用拟合法求得的卫星定位测量点的正常高,在其精度情况得到确认后可代 替四等以下精度的水准测量或三角高程测量
3.2.11采用卫星定位测量中的实时动态测量系统进行宽阔水域、海上桥梁工程的 施工放样测量时,基准站的设置及测量方法宜符合所用产品的相应技术规定,测量 精度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2.12桥涵工程施工放样测量时,应对桥涵各墩台的控制性里程桩号、基础坐标、 高程等数据进行复核计算,确认无误后再施测。
3.2.12桥涵工程施工放样测量时,应对桥涵各墩台的控制性里程桩号、基础坐标、 设计高程等数据进行复核计算,确认无误后再施测 3.2.13施工放样测量需设置临时控制点时,其精度应符合相应等级的精度要求, 并应与相邻控制点闭合。
3.2.13施工放样测量需设置临时控制点时,其精度应符合相应等级的精度要 并应与相邻控制点闭合。
3.2.14桥涵工程的施工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工程测量 现范》(GB50026)和《公路勘测规范》(JTGC10)的规定
4.1.1桥涵工程中采用的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钢筋混凝 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冷轧带肋钢筋》(GB/T13788)的规定;环氧涂层钢筋 应符合现行《钢筋混凝土用环氧涂层钢筋》(GB/T25826)的规定;其他特殊钢筋应符合其 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HPB235热轧光圆钢筋和HRB335螺纹钢筋已不再生产,故本次修订将HPB235、HRB335 两种钢筋取消,采用HPB300、HRB400、HRBF400、HRB500、RRB400等5类钢筋,与设计规 范保持一致。 条文中的“相应产品标准”,是指该产品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12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进场时除应检查其外观和标志外,应接 不同的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抽取试样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试验方 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钢筋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1.3钢筋分批检验时,可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进行组批,每批 的质量应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应增加一个拉伸和 个弯曲试验试样;钢筋的进场检验亦可由同一牌号、同一治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 司炉罐号组成混合批进行,但各炉罐号的含碳量之差应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应不大于 0.15%。
4.1.4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污染或被压弯;在工地存放时,应按不同品种、 格,分批分别堆置整齐,不得混杂,并应设立识别标志,存放的时间宜不超过6个月; 存放场地应有防、排水设施,且钢筋不得直接置于地面,应垫高或堆置在台座上,顶部应 采用合适的材料以覆盖,防止水浸和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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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钢筋产生锈蚀。对设置在结构或构 件中的预留钢筋的外露部分,当外露时间较长且环境湿度较大时,宜采取包裹、涂刷防锈 材料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监时性防护
4.1.7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且其使用时的计算拉应 力应不大于65MPa
条文说明: 规定本条的目的王要是为保证构件在吊装时的安全。因冷拉过的热轧光圆钢筋或未冷 拉的带肋钢筋,其冷弯性能较差,用作吊环时易发生脆断,特别在冬季气温较低时更甚, 故作此规定。吊环钢筋原规范采用HPB235钢筋,拉应力限值为50MPa,现采用HPB300钢筋 故其拉应力限值相应修改为65MPa,与设计规范的规定保持一致。
4.2.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油渍、漆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4.2.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在加工前均应调直。采用 方法调直钢筋时,HPB300钢筋的冷拉率宜不大于2%;HRB400钢筋的冷拉率宜不大 %。
4.2.3钢筋宜采用数控化机械设备在专用厂房中集中下料和加工,其形状、尺寸应符 计的规定:加工后的钢筋,其表面不应
条文说明: 钢筋采用数控化机械设备在专用的厂房中集中下料和加工,近年来已得到了较好的普 及应用。工程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对于保证工程的质量、提升工程的品质具有良好的促进 作用,同时这也是标准化施工的具体体现,故本次修订将此项要求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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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 本条删除了HPB235、HRB335两种钢筋,分别代之以HPB300、HRB400钢筋。
4.2.6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4.3.1钢筋的连接宜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绑扎接头仅当钢筋构造复杂施工困 方可采用布线标准,绑扎接头的钢筋直径宜不大于28mm,对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构件中的受压 可不大于32mm: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不应采用绑扎接头。
4.3.2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区段,并应错开布置。对焊接接头和机械连 接接头,在接头长度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对绑扎接头,两接头间的距离 应不小于1.3倍搭接长度。配置在接头长度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 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接头长度区段内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的最大百分率
注:1.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长度区段内是指35d(d为钢筋直径)长度范围内,但不得小于500mm;绑扎接头 长度区段内是指1.3倍搭接长度范围内。 2.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3.装配式构件连接处的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可不受此限制。
:1.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长度区段内是指35d(d为钢筋直径)长度范围内,但不得小于500mm;绑扎按 长度区段内是指1.3倍搭接长度范围内。 2.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3.装配式构件连接处的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可不受此限制, 4.接头部分钢筋的横向净距应不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小于25mm
钢筋的焊接接头宜采用闪光对焊路灯标准,或采用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但电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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