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981-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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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 50981-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施可不设防振基础,但应使其与主体结构牢固连接,与其连接的 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8度、9度建筑物的设备、设施的连接管 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6运行时产生振动的风机、水泵、压缩式制冷机组(热泵 机组)、空调机组、空气能量回收装置等设备、设施或运行时不 产生振动的室外安装的制冷设备等设备、设施对隔声降噪有较高 要求时,应设防振基础,且应在基础四周设限位器固定。限位器 应经计算确定,与其连接的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5.2.1室外热力管道的抗震设计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 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囊设计规范》GB50032的有关规定 执行。 5.2.2室外热力管道管材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宜采用钢管,并应采用法兰连接或焊接; 27度、8度且地基土为可液化土地段或9度的地区,热力 管道干线的附件均应采用球墨铸铁、铸钢或有色金属材料; 38度及8度以下的地区,地下直埋的热力管道的管外保 温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柔性。 5.2.3室外热力管道的布置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应避免敷设在高坎、深坑、崩塌、滑坡地段; 2干管宜采用环状布置,合理设置分段阀门。当采用枝状 布置时,应合理设置分支阀门和旁通管道; 3管道宜采用地下直埋敷设或地沟敷设,不宜采用架空敷 设。当9度时,宜采用管沟敷设; 4热力入口关断阀应设置在建筑物外,阀后应设置柔性 连接; 5应结合防止热力管道的伸缩变形采取抗震防变形措施; 67度且地基土为可液化地段或8度、9度的地区,水泵的 进、出管上宜设置柔性连接;

    7管道穿过建(构)筑物的墙体或基础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在穿越管道的墙体或基础上应设套管,管道与套管间 的缝隙内应填充柔性材料; 2)当穿越的管道与墙体或基础为嵌固时,应在穿越的管 道上就近设置柔性连接件。 8当地下直埋敷设热力管道不能避开活动断裂带时,应采 取下列措施: 1)管道宜与断裂带正交; 2)管道应敷设在套筒内,周围应填充细砂; 3)管道及套筒应采用钢管; 4)断裂带两侧的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关断阀。 5.2.4室外热力管道上的阀门井、热力小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增道上的假门并、热力小室可不进行抗是验算 2管道上的阀门均应设置阀门井: 37度、8度且地基土为可液化土地段或9度的地区,管道 的阀门井、热力小室等附属构筑物不宜采用砌体结构

    6.2.1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应设置在套 管中,并应留有沉降空间,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 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6.2.2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重要用户应在室外 另设阀门。 6.2.3燃气管道通过隔震层时,应在室外设置阀门和切断阀, 并应设置地震感应器。地震感应器与切断阀连锁。 6.2.4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气管道宜采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应做防腐处理, 并可采取保温措施; 2高层建筑物沿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钢管或无 缝钢管,壁厚不得小于4mm

    3立管的焊口及管件距建筑物门窗水平净距不应小 于0.5m。 6.2.5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设置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 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6.2.6燃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 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 宜采用门形或波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 6.2.7燃气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气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 2燃气水平干管不宜跨越建筑物的沉降缝。 6.2.8在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物内园林标准规范范本,燃气管道应根据建筑 抗震要求,在适当的间隔设置抗囊支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及立管固定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应采用焊接,宜减少焊缝数量,不得使用螺纹 连接; 2)当立管的长度大于60m,小于120m时,应至少设置1 处抗震支承; 3)当立管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至少设置2处抗震支 撑,且应在抗震支承之间的中间部位采取吸收伸缩变 形的措施。 2水平管及水平管固定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管从立管分支至第一个水平管固定件处,均应采 用焊接连接; 2)从立管分支开口的水平管接口处,应采取吸收立管变 形的措施; 3)水平管的第一个水平管固定件应按建筑物抗震等级进 行抗震设计。 6.2.9室内燃气管道及设备应固定在主体结构上,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沿墙、柱、楼板和加热设各构件上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

    用管支架、管卡或吊架固定; 2管支架、管卡、吊架等固定件的安装不应妨碍管道的自 由膨胀和收缩; 3管支架、管卡、吊架等固定件应计算自重、地震、伸缩、 振动的影响程度和间距

    7.4.1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囊动隔离装置; 2与外部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3设备与基础之间、设备与减震装置之间的地脚螺栓应能 承受水平地震力和垂直地震力。 7.4.2变压器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就位后应焊接牢固,内部线圈应牢固固定在变压器 外壳内的支承结构上; 2变压器的支承面宜适当加宽,并设置防止其移动和倾倒 的限位器; 3应对接人和接出的柔性导体留有位移的空间 4油浸变压器上油枕、潜油泵、冷却器及其连接管道等附 件以及集中布置的冷却器与本体间连接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7.4.3蓄电池、电力电容器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蓄电池应安装在抗震架上; 2蓄电池间连线应采用柔性导体连接,端电池宜采用电缆 作为引出线: 3蓄电池安装重心较高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4电力电容器应固定在支架上,其引线宜采用软导体。当 采用硬母线连接时,应装设伸缩节装置。 7.4.4配电箱(柜)、通信设备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箱(柜)、通信设备的安装螺栓或焊接强度应满足抗 震要求; 2靠墙安装的配电柜、通信设备机柜底部安装应牢固。当 底部安装螺栓或焊接强度不够时,应将项部与墙壁进行连接; 3当配电柜、通信设备柜等非靠墙落地安装时,根部应采 用金属膨胀螺栓或焊接的固定方式。当8度或9度时,可将几个 柜在重心位置以上连成整体:

    4壁式安装的配电箱与墙壁之间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连接; 5配电箱(柜)、通信设备机柜内的元器件应考虑与支承结 构间的相互作用,元器件之间采用软连接,接线处应做防震 处理; 6配电箱(柜)面上的仪表应与柜体组装牢固。 7.4.5设在水平操作面上的消防、安防设备应采取防止滑动 措施。 7.4.6设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共用天线应采取防止因地震导致设 备或其部件损坏后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7.4.7安装在吊项上的灯具,应考虑地震时吊顶与楼板的相对 位移

    7.5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

    7.5.1配电导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电缆或电线: 2当采用硬母线敷设且直线段长度大于80m时,应每50m 设置伸缩节; 3在电缆桥架、电缆槽盒内敷设的缆线在引进、引出和转 弯处,应在长度上留有余量; 4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地震时被切断的措施 7.5.2缆线穿管敷设时宜采用弹性和延性较好的管材。 7.5.3引人建筑物的电气管路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进口处应采用挠性线管或采取其他抗震措施; 2当进户井贴邻建筑物设置时,缆线应在井中留有余量; 3进户套管与引人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 料密封。 7.5.4电气管路不宜穿越抗震缝,当必须穿越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采用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敷设时宜靠近建筑物下部 穿越,且在抗震缝两侧应各设置一个柔性管接头;

    2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在抗震缝两侧应设置伸 缩节; 3抗震缝的两端应设置抗震支撑节点并与结构可靠连接。 7.5.5电气管路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线路采用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电缆梯架或电缆 槽盒敷设时,应使用刚性托架或支架固定,不宜使用吊架。当必 须使用吊架时,应安装横向防晃吊架; 2当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穿越 防火分区时,其缝隙应采用柔性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并应在贯穿 部位附近设置抗震支撑; 3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的直线段部分每隔30m应设置 伸缩节。 7.5.6配电装置至用电设备间连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软导体; 2当采用穿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敷设时,进口处应转 为挠性线管过渡; 3当采用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敷设时,进口处应转为挠性 线管过渡。

    抗震支吊架最大 管道类别 间距(m) 侧向 纵向 新建工程刚性连接金属管道 12. 0 24. 0 给水、热水及 消防管道 新建工程柔性连接金属管道;非金属管 道及复合管道 6. 0 12. 0 燃气、 新建燃油、燃气、医用气体、真空管、 热力管道 压缩空气管、燕汽管、高温热水管及其他 6. 0 12. 0 有害气体管道 通风及 新建工程普通刚性材质风管 .9. 0 18. 0 排烟管道 新建工程普通非金属材质风管 4. 5 9. 0 电线套管及 新建工程刚性材质电线套管,电缆梯 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 12. 0 电缆梯架、 24, 0 电缆托盘和 新建工程非金属材质电线套管、电缆梯 电缆植盒 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 6. 0 12. 0

    8.2.4水平地囊力综合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QE=Ym51S2amx (8. 2. 4) 8.2.5抗震支吊架应根据所承受荷载按本规范第3.4节的规定 进行抗震验算,并调整抗震支吊架间距,直至各点均满足抗震荷 载要求。

    8.3抗震支吊架设计

    8.3.1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 8.3.2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在 中间增设侧向抗震支吊架。 8.3.3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当两

    个纵向抗震支吊架距离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按本规范第 8.2.3条的规定间距依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 8.3.4抗震支吊架的斜撑与吊架的距离不得大于0.1m。 8.3.5刚性连接的水平管道,两个相邻的抗震支吊架间允许纵 向偏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管及电线套管不得大于最大侧向支吊架间距的1/16; 2风管、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不得大于其宽度 的两倍。 8.3.6水平管道应在离转弯处0.6m范围内设置侧向抗震支吊 架。当斜撑直接作用于管道时,可作为另一侧管道的纵向抗震支 吊架,且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应按下式计算: (8.3.6) 式中:L一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m); L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m); L2一—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m)。 8.3.7当水平管道通过垂直管道与地面设备连接时,管道与设 备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水平管道距垂直管道0.6m范围内设置 侧向支撑,垂直管道底部距地面大于0.15m应设置抗震支撑。 8.3.8当抗震支吊架吊杆长细比大于100或当斜撑杆件长细比 大于200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8.3.9所有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当管道穿越建 筑沉降缝时应考虑不均勾沉降的影响。 8.3.10水平管道在安装柔性补偿器及伸缩节的两端应设置侧向 及纵向抗震支吊架。 8.3.11侧向、纵向抗震支吊架的斜撑安装,垂直角度宜为 45°,且不得小于30° 8.3.12抗震吊架斜撑安装不应偏离其中心线2.5° 8.3.13沿墙敷设的管道当设有入墙的托架、支架且管卡能紧固 管道四周时,可作为一个侧向抗震支撑

    8.3.14单管(杆)抗囊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立管的水平管道应在靠近立管0.6m范围内设置第 个抗吊架; 2当立管长度大于1.8m时,应在其顶部及底部设置四向 抗震支吊架。当立管长度大于7.6m时,应在中间加设抗震支 吊架; 3当立管通过套管穿越结构楼层时,可设置抗震支吊架; 4当管道中安装的附件自身质量大于25kg时,应设置侧 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 8.3.15门型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型抗震支吊架至少应有一个侧向抗震支撑或两个纵向 抗震支撑: 2同一承重吊架悬挂多层门型吊架,应对承重吊架分别独 立加固并设置抗震斜撑: 3门型抗震支吊架侧向及纵向斜撑应安装在上层横梁或承 重吊架连接处; 4当管道上的附件质量大于25kg且与管道采用刚性连接 时,或附件质量为9kg~25kg且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时,应设 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撑

    2.1.6抗震支吊架是对机电设备及管线进行有效保护的重要抗 震措施,其构成(如图1)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 (如图2)及抗需斜捷组成

    2.1.7侧向抗震支吊架(如图3)用以抵御侧向水平地震力 作用。 2.1.8 纵向抗震支吊架(如图4)用以抵御纵向水平地震力 作用。 2.1.9单管(杆)抗震支吊架(如图5)是由一根承重吊架和 抗震斜掉组成的抗震支吊架。 2.1.10门型抗震支吊架(如图6)由两根及以上承重吊架和横 梁、抗震斜撑组成的抗震支吊架

    图3侧向抗震支吊架示意图 斜撑;2一抗震连接构件;3一错固件;4一螺杆案固件 5一承重吊杆:6管道

    3.1.2本条对机电工程重要机房的设置要求作出」规定。所请 机电工程重要机房,如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锅炉房、制冷 机房、热交换站、配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通信机房、消防控 制室、安防监控室等。 3.1.6本条对不需抗震设防的设备作出了规定,对于需进行抗 震设防的大于1.8kN的设备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8kN的设备; 2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 3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m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 0.7m的风管系统: 4对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 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 3.1.7抗震支吊架与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的根部构造如图 7~图13所示

    图9作用于钢梁的吊杆根部构造示意图(钢结构) 1一满煤连接:211形连换构件

    3.1.8穿过隔震层的建筑机电工程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 他方式(如燃气管道穿越隔震层时应在室外设置阀门和切断阀并 应设置地震感应器),以适应隔震层在地震作用下的水平位移, 并应在隔震层两侧设置抗震支架。 3.1.9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底部采用膨胀螺栓或螺栓固定结构楼 板上时,地脚螺栓的规格尺寸应根据其所承受的拉力和剪力计算

    表2不同性能状况下建筑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选取建设

    3.4.3本条对于 6条的规

    定执行。 3.4.4计算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振周期时,一般采用单质点模 型。对于支承条件复杂的机电设备,其计算模型应符合相关设备 标准的要求。条文中建筑机电设备的重力大于所在楼层重力的 10%时一般是指高位水箱、出屋面的大型塔架等。 3.4.5位置系数:凡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应按时 程分析法计算结果调整顶点的取值(取项部与底部地震绝对加速 度反应的比值)。 对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甲类建筑和表3所列高度范围的高层 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 计算。

    3采用时程分析法的房屋高度范围

    烈度、场地类别 房屋高度范图(m) 8度I类、ⅡI类场地和7度 >100 8度Ⅲ类、IV类场地 >80 9度 >60

    3.4.7楼面反应谱计算的基本方法是随机振动法和时程分析法, 当非结构构件的材料与主体结构体系相同时,可直接利用一般的 时程分析软件得到;当非结构构件的重力很大,或其材料阻尼特 生与主体结构明显不同,或在不同楼层上有支点,需采用能考虑 这些因素的技术软件进行计算。通常将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 简化为支承于结构的单质点体系,对支座间有相对位移的建筑机 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则采用多支点体系,按相应方法计算。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楼面反应谱值,取决于设防烈 度、场地条件、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与结构体系之间的周期 比、质量比和阻尼,以及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在结构的支承 位置、数量和连接性质。 3.5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和支吊架抗震要求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与结构体系的连接构件和部件,在地震时 造成破坏的原因主要是:①电梯配重脱离导轨;②支架间相对位 移导致管道接头损坏;③后浇基础与主体结构连接不牢或固定螺 栓强度不足造成设备移位或从支架上脱落;④悬挂构件强度不足 导致电气灯具坠落;③不必要的隔振装置,加大了设备的振动或 发生共振,反而降低了抗震性能等。 3.5.4在设防烈度地震下需要连续工作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包 括应急配电系统、消防报警及控制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灭火 系统、通信系统等。 3.5.5侧向支撑保护管线不会产生侧向位移,纵向支撑则保护 管线不会产生纵向位移

    4.1.1本条对多层、高层建筑及不同设防烈度的建筑的室内给 水、排水用管材及其连接方式的选择分别作出了规定。除高层建 筑及设防烈度为9度的建筑的给水、热水、污废水排水干管、立 管的管材有特殊要求外,其他建筑的所有给水、排水用管材均按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要求选用。 高层建筑及9度地区建筑采用的排水管是适用于建筑排水柔 性抗震接口铸铁管及管件,其产品标准为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排 水柔性接口承插式铸铁管及管件》CJ/T178一—2013。 4.1.2本条的第1款、第4款、第5款、第6款规定了给水、排水 立管,穿越抗震缝、内墙、楼板、地下室外墙、基础的管段应采取 相应的抗震措施,这些措施中的大部分内容在常规设计中也需采用。 第1款中抗震动措施可采用设波纹管伸缩节等方式。 第2款规定8度、9度的高层建筑给水系统不宜采用减压阀 串联分区供水的方式,以免供水总立管故障时同时影响几个分区 的供水。 第3款明确了给水、热水和消防管道设置抗震支承的条件及 设置要求。对于要求设置防晃支架的高压消防管道,由于抗震支 承与防晃支架功能类似,为了避免重复设置又保证使用安全,本 款规定了在重复处可只设抗震支承。 第6款规定管道穿地下室外墙或基础处的室外部位宜设置波 文管伸缩节,是为防止地震时管道断裂。但理地的波纹管伸缩节 应加设套管保护或采用直埋地专用产品。 .1.3本条对室内给水排水设备、构筑物、设施的选型及抗震 固定作了下列规定:

    及人身安全。 对室外水泵房作了毗邻水池、缩短连接管道的规定,并要求 泵房内的管道应有牢靠的横向支撑,沿墙敷设管道应作支架和托 架,避免显动

    5.1.1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管材选用按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和《通 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的规定执行 5.1.2抗震缝两侧主体结构位移不一致,对管道产生应力破坏 管道柔性接头门型弯头和伸缩节,以吸纳应力变形 5.1.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地震灾害极易伴随火灾发生,防排 烟系统是为了保障人员安全疏散的措施之一,要求防排烟设备和 管道与建筑主体紧固固定,避免因地囊晃动等造成的脱落等 破坏。 地震也容易导致建筑内使用有危害气体的场所发生泄漏事 敌,对人员产生危害,要求事故通风系统在建筑主体未发生塌 时,能够迅速恢复运转把有害气体排出室外,避免二次危害。 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其设备的支吊架严格采用具有 抗震功能的支吊架,按技术要求来购及安装。 5.1.5本条对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构筑物、设施的选 型、布置与固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1款燃料自身发生泄漏对建筑内人员带来危险,有压锅炉 及连接管道等破坏也会导致二次危害,锅炉房宜在主体之外独立 建设。当布置在非独立建筑物内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 计规范》GB5004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 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第3款制冷机房、换热站等站房中的设备质量较大,重心越 低,地震位移越小,导致的破坏也越低。 第5款运转时不产生振动的设备、设施,与主体结构应采用 55

    刚性连接,地震时与主体不产生位移,连接管道用柔性接头,可 减少因管道位移产生的应力破坏。 第6款运转时产生振动的设备、设施,在防震基础的四周及 上侧,设刚性限位设施,对位移加以约束。连接管道用柔性接 头,可减少因管道和设备、设施相对位移产生的应力破坏。 5.2室外热力系统 5.2.3第4款建筑物内热力系统在地震导致破坏后,在室外能 方便地切断热力供应,减少对室外热力管网上其他用户的影响。 第8款要求在断裂带两侧的管道上,距断裂带有一定的距离 应设置紧急关断阀

    6.2.2本条规定了引人管阀门布置的要求。规定“对重要用户 应在室外另设阀门”,这是为了万一在用气房间发生事故时,能 在室外比较安全地迅速切断燃气,有利于保证用户的安全。重要 用户系指:国家重要机关、宾馆、大会堂、大型火车站和其他重 要建筑物等,具体设计时还应听取当地主管部门的意见予以 确定。 6.2.3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部分建筑物设置了隔震层,对燃 气管道要求为“地震情况下仍要保证燃气不发生泄漏、地震位移 量要求考虑360的位移量”。 因此,为了使燃气管道在发生地震时能够缓冲防震层与基 础构造物之间产生的最大变位量,除了根据管径来设置柔性连 接,并在通过防震层的燃气管道前后设置固定支架外,还在室 外设置阀门和切断阀,同时设地震感应器,是为了万一在发生 地震时,能在室外比较安全地迅速切断燃气,有利于保证用户 的安全。 本条主要是根据日本《燃气抗震设计》和国内实际做法规 定的。 6.2.5高层建筑物立管的自重和热胀冷缩产生的推力,在管道 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设计、管道补偿设计上是必须要考虑的,否 则燃气管道可能出现变形、折断等安全问题。 6.2.6室内燃气管道在设计时必须考虑工作温度下的极限变形 否则会使管道热胀冷缩造成扭曲、断裂,一般可以采用室内管道 的安装条件做自然补偿。当自然条件不能调节时,必须采用补偿 器补偿。

    6.2.7室内燃气水平管尽量不穿建筑物的沉降缝,但有时不 可避免,故规定为不宜。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2.8主要是根据日本《超高层建筑物燃气抗震设计》和国内 实际做法规定的

    防滑措施,同时应考虑桌子与地面或活动地面之间的抗震措施。 7.4.6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共用天线等设备 及其部件若因安装固定不当,在受到地震的震动后从屋面掉下, 直接威胁地面人员的生命,故应避免设置在最顶层及靠近女儿墙 的位置,并应采取措施,以避免二次灾害。 7.4.7由于顶棚、灯具、楼板在地震过程中因材质不同引起震 动的偏差也不一致,所以应考虑发生脱落和移位。 7.5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 7.5.1电线、电缆、接地线敷设时,应有一定的伸缩余量,防 止地震时被切断影响电力恢复及人身安全。

    8.2.5抗震支吊架构件所选节点大样的各构件标称负荷均不得 低于该节点设计地震力作用负荷。当抗震连接部件选定后,应绘 制安装节点详图。详图包括:抗震节点图纸编号、抗震构件名称 或编号、抗震构件数量等内容。 在选择抗震支吊架类型后,应根据抗震支吊架自身荷载进行 抗震支撑节点验算,并调整抗震支吊架间距,直至各点均满足抗 震荷载要求,验算公式参照本规范第3.4节。当E计算值小于 0.5时,按0.5取值。如图纸变更必须有设计人员经过验算之后 方可变更。具体验算步骤及内容如下: 1逐点划分各抗震支吊架重力荷载范围,并计算建筑机电 工程设施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F及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内 力组合设计值S。当计算干管侧向支吊架重力荷载时应将下一级 支管同向重力荷载计算在内; 2斜撑及抗震连接构件的强度验算; 3吊杆的强度验算 4斜撑及吊杆的长细比验算; 5各错固体的强度验算,包括斜撑锚栓、吊杆锚栓等; 6管束的强度验算。 8.3抗震支吊架设计 8.3.1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图19)。 8.3.2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在 中间增设侧向抗震支吊架。例如:刚性连接金属管道长为24m,

    图19水平直管段抗展支吊架设置 一抗露支吊架

    图20水平直管段中部增设抗展支吊架示息 抗震支吊部

    8.3.3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当两 个纵向抗震支吊架距离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按本规范第 8.2.3条要求间距依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例如:刚性连接金 属管道长为36m,按最大24m的间距依次设置纵向支撑,直至 所有支撑间距均满足要求(图21)

    给排水标准规范范本图21水平直管段纵向抗震支吊架设置示意 1一抗震支吊架:2一纵向抗需支吊架

    8.3.5刚性连接的水平管道 纵回信

    图22刚性连接水平管道纵向偏移示意 1一抗震支吊架

    8.3.6水平管线在转弯处0.6m范围内设置 侧回抗展文市架。 若斜撑直接作用于管线,其可作为另一侧管线的纵向抗震支吊架 (图23)。例如:纵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24m,侧向抗震支吊 架最大间距12m,则双向抗震支吊架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 2 最大纵间间距18.6n 于0.6m 2 ? [小于0.6m

    8.3.7当水平管线通过垂直管线与地面设备连接时,管线与设 备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水平管线距垂直管线600mm范围内设 置侧向支撑,垂直管线底部距地面大于0.15m应设置抗震支撑 (图24)。 8.3.9要求不得将抗震支吊架安装于非结构主体部位,如轻质 墙体等。 8.3.14当立管通过套管穿越结构楼层时安全标准,套管可限制立管在水 63

    图24管线与设备连接时抗震支吊架设置示意 一侧向抗需支品望: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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