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01-2017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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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01-2017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5.1.2产品的包装在贮存和运输期间不应松散、变形和损坏。 5.1.3需方对型钢的包装方式有特殊要求(如防潮)的应在合同中注明。若未注明,捆扎材料和包装方 式由供方选择。 5.1.4型钢产品的分类应符合GB/T15574的规定
5.2.1成捆型钢应采用捆扎材料捆扎固。 5.2.2根据需方要求,为保护型钢不受损坏和捆扎材料不被切断,可在型钢间、型钢与捆扎材料间使用 捆扎保护材料。 5.2.3根据需方要求,包装可使用防护包装材料。常用的防护包装材料有牛皮纸、气相防锈纸、塑料薄 膜、防油纸等
5.3.1.1尺寸小于或等于90mm的方钢、钢棒、钢筋、六角钢、八角钢和其他小型型钢以及边宽小于 200mm的等边角钢、边宽小于200mm×125mm的不等边角钢、宽度小于150mm的扁钢、每米重量 不大于60kg的其他型钢应成捆交货,超出以上规格范围的型钢也可以选择成捆交货;H型钢和剖分 T型钢可成捆交货,也可单根交货。 5.3.1.2成捆交货的H型钢和剖分T型钢的包装应符合表1的规定;成捆交货的其他型钢的包装应符 合表2的规定。包装类别通常由供方选择,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包装类别。
GB/T2101—2017
5.3.1.3同一批中的短尺应集中捆扎,少量短尺集中捆扎后可并入大捆中,与大捆的长度差不受表2 限制。 5.3.1.4采用人工进行装卸的型钢,需在合同中注明工程计价标准规范范本,每捆重量不得大于80kg,长度大于或等于6000mm, 捆扎不少于3道;长度小于6000mm,捆扎不少于2道。 5.3.1.5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成捆交货的型钢亦可先捆扎成小捆,然后将数小捆再捆成大 捆。见图1示例
5.3.1.3同一批中的短尺应集中捆扎,少量短尺集中捆扎后可并入大捆中,与大捆的长度差不受表2 限制。 5.3.1.4采用人工进行装卸的型钢,需在合同中注明,每捆重量不得大于80kg,长度大于或等于6000mm, 捆扎不少于3道;长度小于6000mm,捆扎不少于2道。 5.3.1.5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成捆交货的型钢亦可先捆扎成小捆,然后将数小捆再捆成大 捆。见图1示例,
图1由小捆捆成大捆包装示意图
5.3.1.6成捆交货的工字钢、角钢、槽钢、方钢、扁钢等应采用咬合法或堆垛法包装,见图
捆交货的工字钢、角钢、槽钢、方钢、扁钢 等应采用咬合法或堆垛法包装,见图2和图3
图2咬合法包装示意图
图3堆垛法包装示意图
5.3.1.7热轧盘条应成盘或成捆(可由数盘组成)交货。盘和捆均用铁丝、盘条或钢带捆扎牢固,不少于 4道。 5.3.1.8对于钢帘线用钢等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根据需方要求可增加防锈和防碰伤包装
冷拉钢应成捆或成盘交货。成捆交货时包装应符合表2的规定,成盘交货时应符合5.3.1.7的规 定。根据需要可涂防锈油、防锈涂剂等,并用中性防潮纸和包装材料依次包裹,铁丝捆牢。捆重不得大 于2t。
冷弯型钢一般采用成捆交货,也可单根交货,成捆包装应符合表3的规定。
7.1型钢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地方
暖通空调图纸、图集7.1型钢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地方 7.2型钢附近不得有腐蚀性化学物品。
8.1运输过程中型钢应避免碰撞。
8.2运输过程中应进行防水防潮的有效防护 8.3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和吊具(如无油钢丝绳防止油污等)装卸。
GB/T 2101—2017
医院标准规范范本9.1每批交货的型钢应附有证明该批型钢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 9.2质量证明书应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盖章。 9.3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供方名称或商标; b) 需方名称; ? 质量证明书签发日期或发货日期; d)产品标准号; e)牌号; f) 炉(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根数或件数 g) 品种名称、尺寸(型号或规格)和级别; h)产品标准和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 D 供方质量监督部门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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