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3223-2017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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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型号/牌号、批号、规格、入库时间不同的焊接材料应分别存放,并有明确的标识,以免 混杂。 摆放高度或层数、与地面及墙面的距离等应视产品、包装情况和环境条件等进行相应规定,如货架 距地面及墙壁的距离不小于300mm,以利于安全和通风。 在搬运、装卸、摆放过程中,应小心操作,避免混料、损伤焊条药皮、焊丝盘(桶)及密封包装等 而影响使用及性能
存放焊接材料的库内可根据需要划分为“待检”“合格”及“不合格”等区域,各区域应有明显 识,并有足够间隔或采取明显隔断。
验收合格的焊接材料应办理入库手续,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焊接材料的名称、执行标准编号、型号/牌号及可能使用的内部编号: 规格; 批号或炉号: 入库数量(或净质量); 生产日期; 入库日期; 库存有效期(自验收报告签发之日起至有效期限的截止之日,见6.8. 供应商名称。
仓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的焊接材料进行检查,温湿度超出规定要求时应米取指 突发事件后和潮湿季节时应及时、全面检查保管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做书面记录。发现由 出现可能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时,应及时处理。
6.8.1为保证焊接材料在其有效期内得到使用,避免库存定 般按先入先出的原则进行。特殊应用时可按指定批号或供应商领用焊接材料。 6.8.2使用方对出库量应严格按产品消耗定额控制。根据施工条件、生产进度、配送方式等,尽量做
焊接材料的名称、执行标准编号、型号/牌号及可 规格; 批号或炉号:
JST322S2017
一给定部件或焊缝的识别号/产品制造单号(如需要)。 6&4有效期限为焊接材料质量证明或说明书推荐的使用期限。无推荐时,焊条、药芯焊丝、焊剂等 般不超过五年;实心焊丝、填充丝、焊带等一般不做限定,如包装破损、生锈等,则需评估后确定。 有效期限也可由使用方根据实际存放环境、产品特性要求和焊接材料状态等进行评估和确定。
在焊前准备及使用过程中,为防止发生错用,造成质量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焊条包装应完印字应清晰。没有印字的焊条在使用/烘干前, 应在焊条夹持端面用颜色涂 料标记。 盘/卷状焊丝、单带应始终保持标签完整。标签破损的,应予以检验及确认,否则应报废。 填充丝需确认其上冲压出的型号/牌号或一端的颜色涂料标记。焊工应从没有标记的一端开始 焊接。 一焊剂烘干及焊接等过程中应始终配有注明牌号和批号的标示牌进行识别。 采用颜色涂料标记的焊条和填充丝,应将颜色和对应的焊接材料型号/牌号、批号的对照卡显示在 焊工操作位。
7.3.1烘干、保温及清理焊接材料的场所应具备合适的设施及清理手段。烘十、保温设施应有可靠的 温度控制、时间控制及显示装置。 7.3.2焊接材料的烘干及保温应严格按焊接材料生产企业推荐的规范或有关技术要求执行。焊接材料 在烘干时应排放合理,有利于均匀受热及潮气排除。烘干焊条时应注意防止因骤冷骤热而导致药皮开裂 或脱落:
烘干规范相同: 相互之间有明显的标记或隔断,不至于混杂; 一能够确保焊接材料的性能不受影响。 7.3.5根据产品的特性要求、焊接材料类型和存放环境,使用方应确定烘干后的焊接材料在常温下的 搁置时间,超出规定时间后,使用前应再次烘干,但对于烘干温度不低于350℃的焊条,其累计烘干次 数一般不宜超过3次。 后应尽快使用,防止受潮和污染。
焊接结束后,剩余的焊接材料应回收。回收的焊接材料应满足下列条件: 标记清楚: 包装完整 人孔标准,或重新包装不影响再次使用; 整洁、无污染
焊剂(特别是含铬的烧结焊剂)一般不宜重复使用,但在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时允许回收重复使用: 回收焊剂与新焊剂混用时,应为同批号、且添加的混合物的质量分数不超过50%(一般宜控 制在30%左右); 在混合前,用适当方法清除回收焊剂中的焊渣、杂质及细粉; 混合焊剂的颗粒度符合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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