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661-2011 钢结构焊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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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测试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
对材料、人员、工艺、过程或结果的核查,并确定其相对于 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相对于通用要 求的符合性。
HV10 试验力为98.07N(10kgf),保持荷载(10~15) S的维氏硬度; ReH上屈服强度; ReL 下屈服强度; Rm 抗拉强度; A 断后伸长率; Z 断面收缩率
3.0.1钢结构工程焊接难度可按表3.0.1分为A、B、C、D四
方便面标准.1钢结构工程焊接难度可按表3.0.1分为A、B、C、D 等级。钢材碳当量(CEV应采用公式(3.0.1)计算。
注:本公式适用于非调质钢
表 3. 0. 1 钢结构工程焊接难度等级
注:a根据表中影响因素所处最难等级确定整体焊接难度;
b钢材分类应符合本规范表4.0.5的规定。
相应的资质。 3.0.3承担钢结构焊接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相应的焊接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 2具有相应资格的焊接技术人员、焊接检验人员、无损检 测人员、焊工、焊接热处理人员; 3具有与所承担的焊接工程相适应的焊接设备、检验和试 验设备:
4检验仪器、仪表应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5对承担焊接难度等级为C级和D级的施工单位,应具有 焊接工艺试验室。 3.0.4钢结构焊接工程相关人员的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技术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焊接技术培训,且有一年 以上焊接生产或施工实践经验: 2焊接技术负责人除应满足本条1款规定外,还应具有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承担焊接难度等级为C级和D级焊接工程的 施工单位,其焊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焊接检验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技术培训,有一定的焊接 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并具有检验人员上岗资格证; 4无损检测人员必须由专业机构考核合格,其资格证应在 有效期内,并按考核合格项自及权限从事无损检测和审核工作 承担焊接难度等级为C级和D级焊接工程的无损检测审核人员 应具备现行国家标准《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GB/T 9445中的3级资格要求: 5焊工应按所从事钢结构的钢材种类、焊接节点形式、焊 接方法、焊接位置等要求进行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 证书,其施焊范围不得超越资格证书的规定: 6焊接热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用电加热设备 加热时,其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3.0.5钢结构焊接工程相关人员的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技术人员负责组织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工 艺方案及技术措施和焊接作业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处理施工过 程中的焊接技术问题; 2焊接检验人员负责对焊接作业进行全过程的检查和控制 出具检香报告: 3无损检测人员应按设计文件或相应规范规定的探伤方法 及标准,对受检部位进行探伤,出具检测报告; 4焊工应按照焊接工艺文件的要求施焊:
5焊接热处理人员应按照热处理作业指导书及应的操作 规程进行作业。 3.0.6钢结构焊接工程相关人员的安全、健康及作业环境应遵 守国家现行安全健康相关标准的规定
4.0.1钢结构焊接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文
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 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 标准的规定。
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3选用的钢材应具备完善的焊接性资料、指导性焊接工 加工和热处理工艺参数、相应钢材的焊接接头性能数据等 新材料应经专家论证、评审和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方可 程中采用
4.0.5钢结构焊接工程中常用国内钢材按其标称屈服强度分类 应符合表4. 0.5的规定
续表 4. 0. 5
注:国内新钢材和国外钢材按其屈服强度级别归入相应类别。
4.0.6T形、十字形、角接接头,当其翼缘板厚度不小于 40mm时,设计宜采用对厚度方向性能有要求的钢板。钢材的厚 度方向性能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结构类型、节点形式及板厚和受力 伏态等情况按现行国家标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 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择。 4.0.7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 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有关规定。 4.0.8·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 及《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 17493的有关规定。 4.0.9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理弧焊用碳 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理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GB/T12470的有关规定。
4.0.6T形、十学形、角接接头,当其翼缘板厚度不小于 40mm时,设计宜采用对厚度方向性能有要求的钢板。钢材的厚 度方向性能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结构类型、节点形式及板厚和受力 状态等情况按现行国家标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 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择。
4.0.10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氩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氩》GB/
4.0.10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氩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氩》GB/
T4842的有关规定,其纯度不应低于99.95%。 4.0.11气体保护焊使用的二氧化碳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焊接 用二氧化碳》HG/T2537的有关规定。焊接难度为C、D级和 特殊钢结构工程中主要构件的重要焊接节点,采用的二氧化碳质 量应符合该标准中优等品的要求。 4.0.12栓钉焊使用的栓钉及焊接瓷环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4.0.12栓钉焊使用的栓钉及焊接瓷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5.1.1 钢结构焊接连接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减少焊缝的数量和尺寸: 焊缝的布置宜对称构件截面的中性轴: 3节点区的空间应便于焊接操作和焊后检测; 4宜采用刚度较小的节点形式,宜避免焊缝密集和双向 三向相交; 5焊缝位置应避开高应力区; 6应根据不同焊接工艺方法选用坡口形式和尺寸。 5.1.2设计施工图、制作详图中标识的焊缝符号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焊缝符号表示法》GB/T324和《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的有关规定。 5.1.3钢结构设计施工图中应明确规定下列焊接技术要求: 1构件采用钢材的牌号和焊接材料的型号、性能要求及相 应的国家现行标准; 2钢结构构件相交节点的焊接部位、有效焊缝长度、焊脚 尺寸、部分焊透焊缝的焊透深度; 3焊缝质量等级,有无损检测要求时应标明无损检测的方 法和检查比例; 4工厂制作单元及构件拼装节点的允许范围,并根据工程 需要提出结构设计应力图。 5.1.4钢结构制作详图中应标明下列焊接技术要求: 1对设计施工图中所有焊接技术要求进行详细标注,明确钢
1对设计施工图中所有焊接技术要求进行详细标注 结构构件相交节点的焊接部位、焊接方法、有效焊缝长度, 口形式、焊脚尺寸、部分焊透焊缝的焊透深度、焊后热处理
设计并提交原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安全审核。 5.1.5焊缝质量等级应根据钢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性、焊缝 形式、工作环境以及应力状态等情况,按下列原则选用: 1在承受动荷载且需要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中,凡要求与 母材等强连接的焊缝应焊透,其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用力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横向对接焊缝或T形对 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受拉时应为一级,受压时不应低 于二级; 2)作用力平行于焊缝长度方向的纵向对接焊缝不应低于 二级; 3)铁路、公路桥的横梁接头板与弦杆角焊缝应为一级, 桥面板与弦杆角焊缝、桥面板与U形肋角焊缝(桥面 板侧)不应低于二级; 4)重级工作制(A6A8)和起重量Q>50t的中级工作 制(A4、A5)吊车梁的腹板与上翼缘之间以及吊车 架上弦杆与节点板之间的T形接头焊缝应焊透,焊 缝形式宜为对接与角接的组合焊缝,其质量等级不应 低于二级。 2不需要疲劳验算的构件中,凡要求与母材等强的对接焊缝 宜焊透,其质量等级受拉时不应低于二级,受压时不宜低于二级。 :3部分焊透的对接焊缝、采用角焊缝或部分焊透的对接与 角接组合焊缝的T形接头,以及搭接连接角焊缝,其质量等级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接承受动荷载且需要疲劳验算的结构和吊车起重量
5.1.5焊缝质量等级应根据钢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性
等于或大于50t的中级工作制吊车梁以及梁柱、牛腿 等重要节点不应低于二级; )其他结构可为三级。
5.2.1焊接位置、接头形式、坡口形式、焊缝类型及管结构节
5.2.1焊接位置、接头形式、坡口形式、焊
注:a当钢板厚度不小于50mm时,可采用U形或J形坡口。
5.2.2焊接接头坡口形式、尺寸及标记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的规定
5.3.1全焊透的对接焊缝及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采用双面焊 时,反面应清根后焊接,其焊缝计算厚度he对于对接焊缝应为 焊接部位较薄的板厚,对于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图5.3.1), 其焊缝计算厚度he应为坡口根部至焊缝两侧表面(不计余高) 的最短距离之和;采用加衬垫单面焊,当坡口形式、尺寸符合本 规范表A.0.2表A.0.4的规定时,其焊缝计算厚度he应为坡 口根部至焊缝表面(不计余高)的最短距离。
图5.3.1全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计算厚度he
5.3.2部分焊透对接焊缝及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
厚度he(图5.3.2)应根据不同的焊接方法、坡口形式及尺寸、 焊接位置对坡口深度h进行折减,并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V形坡口α≥60°及U、J形坡口,当坡口尺寸符合本规范表 A.0.5~表A.0.7的规定时,焊缝计算厚度h应为坡口深度h。
图5.3.2部分焊透的对接焊缝及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计算厚度
表5.3.2音 部分焊透的对接焊缝及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计算厚度
5.3.3搭接角焊缝及直角角焊缝计算厚度h。(图5.3.3)应按 下列公式计算(塞焊和槽焊焊缝计算厚度h。可按角焊缝的计算 方法确定): 1 当间隙 b<1. 5时:
2当间隙1. 5
直角角焊缝及搭接角焊缝计算厚
5.3.4斜角角焊缝计算厚度he,应根据两面角亚按下列公式 计算:
5.3.4斜角角焊缝计算厚度he,应根据两面角亚按下列公式
当间隙6、b或b,≤1.5时:
当间隙1.5<6、b或b2≤5时:
$ he = hrcos 2
6(或 b1、b2) d he= hf cOs sind 2
0°≤<60°时的焊缝计算厚度折减
5.3.5圆钢与平板、圆钢与圆钢之间的焊缝计算厚度he应按下 列公式计算:
5.3.5圆钢与平板、圆钢与圆钢之间的焊缝计算厚度h应按下
式中:91 大圆钢直径, mm; 小圆钢直径,mm; a 焊缝表面至两个圆钢公切线的间距,mm。
图5.3.4斜角角焊缝计算厚度 亚一两面角;b、61或b2一根部间隙;hr—焊脚尺寸; h。焊缝计算厚度;2焊缝计算厚度折减值
圆钢与平板、圆钢与圆钢焊缝计
(b)圆管及方管的台阶状连接
矩形管材相配的相贯节点部分焊透焊缝各区坡口形式与尺寸细节
管材T、Y、K形相贯节点角焊缝自
(a)台阶状相贯节点
(b)矩形管材相配的相贯节点
5.4 组焊构件焊接节点
5.4.1塞焊和槽焊焊缝的尺寸、间距、焊缝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塞焊和槽焊的有效面积应为贴合面上圆孔或长槽孔的标 称面积; 2塞焊焊缝的最小中心间隔应为孔径的4倍农业标准,槽焊焊缝的 纵向最小间距应为槽孔长度的2倍,垂直于槽孔长度方向的两排 槽孔的最小间距应为槽孔宽度的4倍; 3塞焊孔的最小直径不得小于开孔板厚度加8mm,最大直 径应为最小直径值加3mm和开孔件厚度的2.25倍两值中较大
者。槽孔长度不应超过开孔件厚度的10倍,最小及最大 定应与塞焊孔的最小及最大孔径规定相同;
者。槽孔长度不应超过开孔件厚度的10倍,最小及最大槽宽规 定应与塞焊孔的最小及最大孔径规定相同; 4塞焊和槽焊的焊缝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母材厚度不大于16mm时,应与母材厚度相同; 2)当母材厚度大于16mm时,不应小于母材厚度的一半 和16mm两值中较大者。 5塞焊焊缝和槽焊焊缝的尺寸应根据贴合面上承受的剪力 计算确定。
5塞焊焊缝和槽焊焊缝的尺寸应根据贴合面上承受的剪力 计算确定。 5.4.2角焊缝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角焊缝的最小计算长度应为其焊脚尺寸(h)的8倍, 且不应小于40mm;焊缝计算长度应为扣除引弧,收弧长度后的 焊缝长度; 2角焊缝的有效面积应为焊缝计算长度与计算厚度(he) 的乘积。对任何方向的荷载,角焊缝上的应力应视为作用在这 有效面积上; 3断续角焊缝焊段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最小计算长度; 4角焊缝最小焊脚尺寸宜按表5.4.2取值: 5被焊构件中较薄板厚度不小于25mm时,宜采用开局部 坡口的角焊缝; 6采用角焊缝焊接接头,不宜将厚板焊接到较薄板上。
表5.4.2角焊缝最小焊脚尺寸(mm)
注:①采用不预热的非低氢焊接方法进行焊接时,t等于焊接接头中较厚件厚度 宜采用单道焊缝;采用预热的非低氢焊接方法或低氢焊接方法进行焊接时电网标准规范范本, 等于焊接接头中较薄件厚度; ②焊缝尺寸不要求超过焊接接头中较薄件厚度的情况除外; ③承受动荷载的角焊缝最小焊脚尺寸为5mm。
5.4.3搭接接头角焊缝的尺寸及布置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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