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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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作用及作用效应
3.0.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 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3.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 合格的计量器具。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 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帅(建 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 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3.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 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由一个或 若于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划分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 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 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由 若干检验批组成上海标准规范范本,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
1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 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 1.2倍。
3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3.0.6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2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0.7 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 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 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 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 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 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 收。 3.0.8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结构
,0.8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 部工程,严禁验收
1本章适用于进入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 部)件、成品件、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验收。 2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 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
4.1.2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
4.2.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
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 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
4.2.5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 天于该钢材厚度负充许偏差值的1/2; 2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 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3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1焊接材科的品种、规 能等应付官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 验报告等,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得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焊钉》GB10433中的规定。
《圆柱头焊钉》GB10433中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套。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4.3.4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 潮结块。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4.4.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 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 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 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 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 栓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 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 告等。
4.4.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热
4.4.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
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香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4.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 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 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活染赃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量: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 检验方法·观蔡检香
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 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 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检查数量:按规格抽查8只。 检验方法:硬度计、10倍放大镜或磁粉探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 告等。
检查数量:每一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超声波探伤或检查检验报告。
3焊接球直径、圆度、壁厚减薄量等尺寸及充许偏差应符合 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卡尺和测厚仪检查。
4.5.4焊接球表面应无明显波纹及局部凹凸不平不大于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弧形套模、卡尺和观察检查。
螺性球及刷造螺程球 点所采用的原材科,其品种规格 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 告等。
4.6.2螺栓球不得有过烧、裂纹及褶皱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5只。 检验方法:用10倍放大镜观察和表面探伤,
4.6.3螺栓球螺纹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 寸》GB196中粗牙螺纹的规定,螺纹公差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GB197中6H级精度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5只。 检验方法·用标准螺纹规
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卡尺和分度头仪检查,
4.7.1封板、锥头和套筒及制造封板、锥头和套筒所采
1封板、锥头和套筒及制造封板、锥头和套简所采用的原
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 告等。
检查数量:每种抽查5%,耳不应少于10只。 检验方法:用放大镜观察检查和表面探伤。
8.1金属压型板及制造金属压型板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 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 等。
金属压型板及制造金属压型板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 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 告等。
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
4.8.3压型金属板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流
压型金属板的规格尺寸及充许偏差、表面质量、涂层质量 手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验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件。 签验方法:观察和用10倍放大镜检查及尺量。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10倍放大镜检查及尺量。
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
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 告等。
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 告等。
4.9.3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 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检查数量:按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0.1钢结构用橡胶垫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目 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相 告等,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 告等。
5.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钢构件焊接和焊钉焊 接的工程质量验收。 5.1.2钢结构焊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 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5.1.3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 完成焊接24h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5.1.4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5.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钢构件焊接和焊钉焊
5.2.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
5.2.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 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IGI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 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5.2.3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
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 艺。
验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5.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 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 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 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 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 节点相贯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 IG/T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 级法》JG/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5.2.4的规 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香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 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 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 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 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 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 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2.5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
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图5.2.5a、b、c);设计有疲 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 尺寸为t/2(图5.2.5d),且不应大于10mm。焊脚尺寸的允许偏 差为 0~4mm。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图5.2.5焊脚尺寸
5.2.6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 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 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5.2.6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 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 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 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 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 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5.2.7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 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 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 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 根据板厚按每25mm板厚1h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5.2.8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 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 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耳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 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5.2.10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 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11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 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 E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 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5.2.11爆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勾、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
..地 焊接应进行焊接工之评 定,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瓷环应
定,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瓷环
其产品说明书进行烘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烘焙记录
定报音和烘焙记求。 5.3.2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 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件;被抽 查构件中,每件检查焊钉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1个。 检验方法:焊钉弯曲30°后用角尺检查和观察检查,
5.3.2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件;被抽 查构件中,每件检查焊钉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1个。 检验方法:焊钉弯曲30°后用角尺检查和观察检查
5.3.3焊钉根部焊脚应均匀,焊脚立面的局部未熔合
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
检查数量:按总焊钉数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普通螺栓、 度螺栓、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引 射钉、自攻钉拉铆钉等连接工程的质量验收,
5.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普通螺栓、扭剪型高强 度螺栓、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及 射钉、自攻钉、拉铆钉等连接工程的质量验收。 6.1.2紧固件连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 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十个检验批。
6.2.1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 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试验方法见本规 范附录B,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 钉和螺柱》GB3098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螺栓抽查8个。 检验方法·检香螺栓实物复验报告
6.2.2连接薄钢板采用的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等其规格尺寸应
与被连接钢板相匹配,其间距、边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敲击检查。
6.2.4自攻螺钉、钢拉铆钉、射钉等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
6.2.4自攻螺钉、钢拉铆钉、射钉等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 t
6.2.4自攻螺钉、钢拉铆钉、射钉等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 排列整齐。 检查数量: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小锤敲击检查
6.2.4自攻螺钉、钢拉铆钉、射钉等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
6.3.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耳不应少于10个;每个被抽 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个。 检验方法:见本规范附录B。 6.3.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
6.3.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 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 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 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作标记,且按本 规范第6.3.2条的规定进行终扭矩检查。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但不应少于10个节点,被抽 香节点中梅花头未打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全数进行终打 扭矩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本规范附录B。
6.3.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
暖通标准规范范本6.3.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
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 及验收规程》JGJ8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资料。 检验方法:检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5%,耳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6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十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
6.3.7高强度螺栓应目由穿人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 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 d(d为螺栓直径)
7.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及安装中钢零件及钢部件 质量验收。
7.1.2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工程或 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于个检验批。
7.1.2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工程或
重庆标准规范范本7.2.1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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