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CS 009-2020 钢结构滑移施工技术标准(中国钢结构协会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T/CSCS 009-2020 钢结构滑移施工技术标准(中国钢结构协会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2.1.4滑移支承结构
滑移施工中用于支承滑移结构的结构,包括轨道梁、支 (架)、立柱等
runwaygirder
用于布置滑轨,承载结构滑移施工过程中的荷载的梁
地下室标准规范范本2.1.7 滑靴 sliding shoe
设置在滑移单元与滑轨之间,具有支撑滑移单元、导向和 位功能的部件
2.1.8滑移系统sliding system
滑移结构、滑移支承结构、动力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以 滑轨等的统称。
2.1.9滑移顶推系统jacking and sliding syste
2.1.9滑移顶推系统
由液压顶推器、液压泵站,以及滑轨等组成的顶推系统, 般还包括传感检测装置(传感器)及计算机控制系统
2. 1. 10 分块滑移 element independent sliding construction methad
将结构划分为若干滑移单元,在拼装平台上依次进行各滑移 单元拼装并沿预设轨道滑移至设计位置,随后完成与前序滑移单 元之间次结构安装的滑移施工方法,
将结构划分为若十滑移单元,在拼装平台上依次完成各滑 单元的拼装以及和前序滑移单元的连接,并一起沿预设轨道滑 至适当位置,循环往复直至结构整体滑移到位的施工方法
ingconstructionmethod
将结构划分为若十分区,每个分区分别采用累积滑移的施工 方法。
2.1.13固步式液压顶推滑移
通过在滑轨两侧设置与液压顶推器行程相匹配的侧向挡板: 滑移施工时为液压顶推器提供反力,使得不同步位移在每个行 程完成后自行消除、无累积的滑移施工方法
.1.14滑移施力点jackingpo
滑移结构上直接或间接连接动力设备,通过顶推或牵引方式 驱动结构沿滑轨滑移的节点,包括顶推点和牵引点
在滑移结构和滑轨之间安装滑靴或滑块,在滑移过程中对滑 移结构起支承作用的节点
Ad 偶然作用的设计值; 第个滑移施力点所需的顶推力或牵引力: G; 第i个滑移支点对滑轨的法向作用效应设计值;
Gk 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P 预应力作用的有关代表值; Qk 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 作用组合的效应函数; SAd 偶然作用设计值的效应; Sd 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ck 永久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Sp 预应力作用有关代表值的效应; SQk 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Y 结构重要性系数; YG 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 Yp 预应力作用的分项系数; YQ 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 0 滑移轨道与水平面的夹角; K 顶推力富裕系数; 从 滑移支点上的摩擦系数; 中 可变作用的组合值系数; 山 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系数
3.0.1钢结构滑移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3.0.1钢结构滑移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 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涉及结构安全的计算文件必须由项目设计 位确认,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
3.0.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
3.0.3检验、试验的单位和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资 和资格证书。 3.0.4施工和验收使用的设备、测量仪器和计量器具应在合 检定有效期内。
理中间验收交接手续。支承结构、滑移系统使用前应进行联合 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0.6钢结构滑移施工宜制定监测方案,对滑移结构、支承 构的关键部位的应力和变形进行监测;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 即停正施工,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形成 文件资料应存档。
4.1.1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上的作用包括永久作用、可变作用、 预应力作用和偶然作用,并应考虑动力效应 4.1.2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状况 采用下列作用组合: 1对于滑移设计状况或非滑移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基 本组合; 2对于偶然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偶然组合。
4.1.3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作用的标准
1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
Sa = S(Zc,Gik +pP+Y, Qik +ZYQ,,Qik
第4.1.8条的有关规定采用; Q1k、Qik 第1个和第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基本组合的效应 设计值按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
Sa = (Zc,Sc,k +pSp+, SQ,k +2,,SQ,k
式中: Sc,k 第i个永久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Sp 预应力作用有关代表值的效应; SQ,k、SQ,k 第1个和第个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4.1.5作用的偶然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Sa = S(ZG+ P+Aa+(Qik +,Qk)
式中:Ad 偶然作用的设计值; 第1个可变作用的频遇值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中a中, 第1个和第;个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系数,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 定采用。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偶然组合的效应 设计值按下式计算:
Sa = ZSc,k+Sp+SAd +(a,)SQ,k +Z,SQ,
武中: SAd 偶然作用设计值的
4.1.6作用的标准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作用的标准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确定
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
Sa = S(Gk +P+Qik +,Qk)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标准组合的效 设计值按下式计算:
1与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等级分别对应,滑移结构的重 要性系数分别不应小于1.1、1.0和0.9; 2对偶然设计状况,滑移结构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0; 3支承结构的重要性系数不应低于滑移结构。 4.1.8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的作用分项系数,应按表4.1.8 采用
表4.1.8作用分项系数
4.1.9对于每一种作用组合,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的设计均应 采用其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进行。
4.2.1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上的永久作用应符合下列规
1滑移结构上的永久作用包括:滑移结构的自重及其附加 的作业平台、马道、围护、装修、管道和设备自重、支座变位等 作用; 2支承结构上的永久作用包括:滑移结构上的永久作用、 支承结构的自重和预应力及其附加的作业平台自重、基础变位等 作用。 4.2.2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上的永久作用标准值应按实际计算; 当难以准确计算时,应按永久作用效应不利时取较大值。有利时
当难以准确计算时,应按永久作用效应不利时取较大值,有利 取较小值进行估算
4.3.1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上的可变作用范围,应根据设计
4.3.1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上的可变作用范围,应根据
3.1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上的可变作用范围,应根据设计状 按表4.3.1的规定确定
况按表4.3.1的规定确定
1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上的可变作用
4.3.2作业平台上的施工活载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滑移状况:不应小于1.0kN/m? 2非滑移状况:当无风荷载组合时不应小于2.0kN/m 当有风荷载组合时不应小于1.0kN/m; 3对于安放固定设备的作业平台,施工活载标准值应按实 计算。 4.3.3风荷载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滑移状况时,基本风压不应小于0.1kN/m: 2非滑移状况时,风荷载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的10年重现期进行取值计算; 3当施工期间可能出现风荷载标准值超出计算值时,应提 前考虑应急预案。 4.3.4雪荷载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规定的10年重现期进行取值计算,当施工期间可能超 出计算值时,应提前考虑应急预案。 4.3.5计算强度和稳定性时,动态作用设计值应乘以动力系数 动力系数不应低于1.1;计算变形时,采用动态作用标准值,不 考虑动力系数。 4.3.6滑移结构传至支承结构的移动荷载,应根据计算内容选 择若于可能的最不利作用位置计算最不利内力,或者进行滑移过 程数值模拟分析得到支承结构的包络内力。 4.3.7温度作用标准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1温差计算考虑的日期区间不应小于施工计划区间,不宜 小于2倍施工计划区间和3个月; 2温度作用标准值应取温差计算日期区间内的最大温差 当未安装屋面系统时应考虑太阳辐射和不均匀照射的影响。 4.3.8滑移施工应考虑位移不同步作用。位移不同步的限值应 根据结构跨度、刚度等综合考虑确定,计算分析时不宜小于 20mm;多条滑道时,应考虑不同滑道间的不同步作用组合。
1滑移状况时,基本风压不应小于0.1kN/m; 2非滑移状况时,风荷载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的10年重现期进行取值计算; 3当施工期间可能出现风荷载标准值超出计算值时,应 前考虑应急预案
GB50009规定的10年重现期进行取值计算,当施工期间可能 出计算值时,应提前考虑应急预案。
动力系数不应低于1.1;计算变形时,采用动态作用标准值, 考虑动力系数。
4.3.6滑移结构传至支承结构的移动荷载,应根据计算内容
择若十可能的最不利作用位置计算最不利内力,或者进行滑移 程数值模拟分析得到支承结构的包络内力
4.3.7温度作用标准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1温差计算考虑的日期区间不应小于施工计划区间,不宜 小于2倍施工计划区间和3个月; 2温度作用标准值应取温差计算日期区间内的最大温差 当未安装屋面系统时应考虑太阳辐射和不均匀照射的影响。 4.3.8滑移施工应考虑位移不同步作用。位移不同步的限值应 根据结构跨度、刚度等综合考虑确定,计算分析时不宜小于
根据结构跨度、刚度等综合考虑确定,计算分析时不宜小 20mm;多条滑道时,应考虑不同滑道间的不同步作用组合
5.0.8旋转滑移施工宜采用固步式顶推滑移方式,滑轨的曲率 不宜太天,内外圈滑轨侧向挡板的间距应按角速度同步控制的原 则设置。
6.1.1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的设计和验算应按现行国家标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采用以概率理论 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6.1.2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能承受在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2具备良好的施工性能: 3保证滑移单元之间及其与支座之间的连接性能; 4结构施工成型状态的主要指标应符合设计目标状态,包 括位形、内力、支座反力等; 5当发生撞击、人为错误等偶然事件时,能保持必要的整 本稳固性,不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结果,防止出现倾覆或连 续倒塌。 6.1.3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及其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应符合以 下规定: 1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施工阶段验算的安全等级可比建筑 结构低一级; 2支承结构的安全等级应不低于滑移结构; 3滑移结构或支承结构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分 别与滑移结构或支承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 的安全等级可进行调整。
6.1.3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及其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应符合
下规定: 1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施工阶段验算的安全等级可比建筑 结构低一级; 2支承结构的安全等级应不低于滑移结构; 3滑移结构或支承结构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分 别与滑移结构或支承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 的安全等级可进行调整。 6.1.4滑移结构和支承结构应根据设计状况进行下列极限状态 的设计: 1应分别进行滑移状况和非滑移状况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
2对卡轨、碰撞等偶然状况,宜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 十,可不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 3当施工成型状态与设计目标状态差异较大时,应基于施 工成型态进行持久状况的原设计极限状态复核; 4可不进行地震状况的设计。 6.1.5滑移轨道的铺设应结合滑移结构及下部既有结构特点 合理选用直线滑移、平面曲线滑移或空间曲线滑移等轨迹路线 .1.6滑移单元应根据结构特点和下部支承情况合理划分,并 应是稳定的结构体,或通过加固或设置临时支撑形成稳定的结
6.2.1滑移施工前应对滑移结构进行施工阶段的计算和分析, 验算滑移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6.2.2滑移结构的验算分析应考虑各滑移顶推点不同步的影响 以及滑移支承结构分步卸载拆除阶段的影响, 5.2.3滑移结构杆件与节点在滑移施工全过程应处于弹性状态 对不满足要求的杆件须进行加固或更换。 6.2.4在原结构设计的支座以外的其他位置布置滑移支点时 应验算边界条件变化对结构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或更换杆 件等措施
验算边界条件变化对结构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或更换杆 等措施
6.2.5滑移结构的挠度计算值不应大于现荷载条件下设计状
的1.15倍,否则应对滑移结构采取预起拱,或施加临时辅助 应力等措施
移限值要求时,应对滑移支点处的滑靴或滑块采取预偏位措 或采取水平限位,以及减少水平变形的措施。
移限值要求时,应对滑移支点处的滑靴或滑块采取预偏
覆力矩的1.2倍,否则应采取附加约束等抗倾覆措施 2.8因滑移施工需要采取结构调整、构件加固或更换等措施 ,应经过设计单位确认
倾覆力矩的1.2倍,否则应采取附加约束等抗倾覆措施。
6.3.1滑移施工时宜利用既有结构作为滑移支承结构或滑移支 承结构的一部分。 6.3.2滑移施工利用或部分利用既有结构作为滑移支承结构时 应对既有结构进行验算和复核,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验算结 果及加固措施应由设计单位确认。 6.3.3滑移支承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等标准设计并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6.3.4对支承滑移支承结构的既有结构,应进行验算和复核 必要时应采取回顶等加固措施,验算结果应由设计单位确认。 6.3.5滑移施工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50007等对相关地基基础进行设计和复核。 6.3.6滑移支承结构的设计与验算应考虑摩擦力、滑移不同步 以及分步卸载拆除的影响
6.3.1滑移施工时宜利用既有结构作为滑移支承结构或滑移支 承结构的一部分。 5.3.2滑移施工利用或部分利用既有结构作为滑移支承结构时, 应对既有结构进行验算和复核,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验算结 果及加固措施应由设计单位确认。 6.3.3滑移支承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6.4.1滑移施力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结构特点,遵循受力均匀原则设置; 2宜靠前布置,使结构传力杆件以受拉力为主; 3采用液压顶推滑移施工时,顶推点的布置应满足结构滑 移驱动力的要求:每个顶推点所带动的滑移支点数量不宜超过 5个。 6.4.2液压顶推器应符合《液压缸》JB/T10205等国家现行标 准的规定,其型号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顶推点顶推力设计值应取其所带动的各滑移支点所需 克服的摩擦力之和的1.25 倍~2. 0 倍。按下列公式计
6.4.1滑移施力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4.2液压顶推器应符合《液压缸》JB/T10205等国家现行标
F; = K(Zμ·G;coso+k· G;sino
需克服的摩擦力之和的(1.25~2.0)倍,按下列公式计算
F; = K(μ·G;coso+k· G,sing)
式中:F,一第i个牵引点所需牵引力; j一一第i个牵引点所带动的滑移支点数量。 2牵引于斤顶所需伸缸压力和缩缸压力应根据滑移需要的 牵引力计算确定,计算时应考虑压力损失。 3水平滑移时,牵引千斤顶对结构竖直向上的最大分力不 得大于该处滑移支点所承受的结构重力荷载标准值的0.9倍:倾 斜滑移时,牵引千斤顶对结构垂直轨道斜面向上的最大分力不得 大于该处滑移支点对轨道垂直正压力的0.9倍。 6.4.4当同一顶推点需要采用多个液压顶推器时,宜采用同
6.5.1滑移轨道根据滑移方式可选用钢轨、槽钢等,并应在 移终点的端头增加长度或采取设置挡板等的防脱措施,滑轨型 应根据其承受的作用计算确定:
5.2滑移轨道布置应结合工程特点、滑移结构重量、下部支 结构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滑移轨道的布置宜利用既有结构作为下部支承,
2滑移轨道宜布置在滑移结构的支座、杆件节点处,并应 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3滑移结构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同等荷载条件下设计状态 的1.15倍,否则应考虑在跨中附近增设滑移轨道等措施, 4滑移轨道轨面标高宜高于滑移结构支座底面的标高 6.5.3滑移轨道预理件应综合考虑滑轨压板或侧挡板的间距来 确定。 6.5.4滑移轨道接头处缝隙不宜大于5mm,轨道连接处表面应 平整光滑,轨道两侧应无障碍物。
6.5.5滑移轨道上表面及侧面应保持光滑,与滑靴或滑块接触 面应涂润滑油脂
6.5.5滑移轨道上表面及侧面应保持光滑,与滑靴或滑块接触
6.6.1液压推器与滑移结构宜采用销轴连接,连接耳板、销 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进行设计, 连接耳板厚度不宜小于20mm,与滑移结构宜采用坡口全熔透焊 接连接。
6.6.1液压顶推器与滑移结构宜采用销轴连接,连接耳板、销 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进行设计, 连接耳板厚度不宜小于20mm,与滑移结构宜采用坡口全熔透焊 接连接。 6.6.2液压爬行顶推滑移施工时宜在滑移结构支座底部设置滑 靴,滑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进行 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与滑轨可靠接触,并应满足滑靴和滑轨局部承压的要求 2滑靴两侧限位板与滑轨的距离6不宜小于30mm(图6.6.2)
6.6.2液压爬行顶推滑移施工时宜在滑移结构支座底部设置
化,滑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进行 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与滑轨可靠接触,并应满足滑靴和滑轨局部承压的要求 2滑靴两侧限位板与滑轨的距离6不宜小于30mm(图6.6.2)
6.2液压爬行顶推滑移滑靴构造示意
6.6.3固步式液压顶推滑移施工时,滑移结构与滑轨之间应设置 滑块,滑块两侧距离滑轨的净空尺寸6不宜小于30mm(图6.6.3)。
图6.6.3固步式液压顶推滑移滑块布置大样
6.6.4采用滚动滑移施工时应在滑移结构支座底板与滑轨之间 安装滚动装置。 6.6.5轨道梁与其支承结构的连接应传力直接、构造合理、减 少偏心。连接设计时的抗力应除以附加抗力分项系数1.2。 6.6.6液压顶推器与滑移结构,夹紧装置或顶紧装置的连接应 满足空间等作业条件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6.7液压顶推器安装时其活塞杆宜与顶紧装置或夹紧装置连
6.6.7液压顶推器安装时其活塞杆宜与顶紧装置或夹紧装置连
接。应确保液压顶推器前后两个销轴连接能够灵活转动白砂糖标准,构成 力杆体系
1计算机控制系统由检测传感装置及计算机控制中心组成, 由计算机控制中心对检测传感装置采集的位移、荷载信息进行运 算、分析,并向动力系统输出动作指令; 2计算机控制系统宜采用网络实现信号互联: 3应根据滑移系统的控制要求,选择位移与荷载传感器; 4对有多个顶推点的液压推滑移系统,宜结合结构特点 和计算结果选择荷载均衡或位置同步控制,制定控制策略
由计算机控制中心对检测传感装置采集的位移、荷载信息进行运 算、分析,并向动力系统输出动作指令; 2计算机控制系统宜采用网络实现信号互联; 3应根据滑移系统的控制要求,选择位移与荷载传感器; 4对有多个顶推点的液压顶推滑移系统,宜结合结构特点 和计算结果选择荷载均衡或位置同步控制,制定控制策略。 7.1.2计算机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安全使用要求: 1应设置安全自锁、互锁功能,不应出现违反既定逻辑、 既定时序的机械、液压和电气动作; 2电气器件应具备抗十扰性能; 3应具有避免误触键、碰撞等导致误动作的检验算法、判 断逻辑和技术措施; 4应具有在线故障检测功能; 5应具有系统失电、失控保护措施; 6供配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采取可靠防 雷接地措施
7.1.2计算机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安全使用要求:
除弱电系统外家电标准,配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钢
7.2.4计算机控制系统应与滑移系统联机调试,并应符合下列
1应检查所有元部件的技术状态; 2 应检查电动机的转动方向: 3 应检查液压系统换向阀、比例阀、截止阀的控制作用。 7.2.5 滑移系统调试后应进行空载试运行,对下列内容进行验证: 1 计算机控制系统操作方向是否正确; 2 各传感器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3 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4 顺序控制的动作是否正常; 5 偏差控制是否满足要求。 7.2.6 计算机控制系统完成空载试运行后的验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电气接线应正确,端子应固定牢固、接触良好、标志清 析,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电气设备应满足使用要求; 3安全保护装置、安全连锁互锁功能等应满足使用要求; 4声光信号装置应显示正确,清晰可靠; 5技术资料应齐全
....- 相关专题: 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