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CS 015-2021 钢结构深化设计制图标准(中国钢结构协会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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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CS 015-2021 钢结构深化设计制图标准(中国钢结构协会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parts drawing
用于表达单个或多个零件形状、大小规格和特征的图纸,指 工厂零件下料和检验的技术文件。
2. 1.7 预拼装图
为检验构件形状和尺寸是否满足精度要求而预先进行试拼装 用的布置图或定位图。
用假想的剖切面将零件剖开基坑支护标准规范范本,用正投影的方法,只绘出剖切 面部切到的轮廓形成的图形
假想用一剖切面(平面或曲面)剖开零件,将处在观察者和 剖切面之间的部分移去,而将其余部分向投影面上投射得到的 图形。
2. 1. 10 索引图
索引图是指在大比例尺的图纸中,细部结构不能明显表示出 来,为了更加详细地说明结构的构造尺寸,用引图把局部放大后 再表示的一种建筑表示图
将构配件安装到其他部件或地基上时,与安装定位相关的 尺寸。
3.0.1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宜按钢结构深化设计和施工详图设 计两个阶段进行图纸绘制表达。 3.0.2深化设计制图前,应熟悉原设计施工图、制作和安装工
计两个阶段进行图纸绘制表达。 3.0.2深化设计制图前,应熟悉原设计施工图、制作和安装工 艺要求、其他专业配合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 3.0.3图纸表达内容中涉及的杆件、截面、材质等相关符号应 与制造、安装数字化管理要求相结合
计网个阶段进行图纸绘制表达。
3.0.4深化设计图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1图面布局应紧凑合理。 2图线应避免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若不可避 免重叠时,应保证文字、数字和符号清晰。 3图纸应设置统一的字体、字高、标注样式,使用统一的 线宽组和线型比例
3.0.5图纸布局宜包括图框、图签栏、图纸表达区域等
3.0.6布置图图框尺寸宜为A1、A2、A3图幅:构件详图、节
点设计图、焊接连接通用图图框尺寸宜为A2、A3图幅;零 详图图框尺寸宜为A4图幅,
施工、深化设计单位名称,签名栏,工程项目名称,图纸名称, 图纸信息栏等。图纸修订栏应包括版本号、修改内容、日期等 内容。
说明、材料表、螺栓/栓钉表等内容。
4.1.1图幅可采用A0、A1、A2、A3和A4
4.1.2同一项目宜采用同一图幅的图纸。深化设计蓝图宜选用 A2图幅,深化设计白图宜选用A3图幅。 4.1.3同一项目应采用相同的图签栏。项目深化设计前,应设 计标准图签栏,应经各相关方确认后使用。 4.1.4图样名称(图名)应标注在图样下方,并在图名下面画 一道横线,如图4.1.4所示
图4.1.4图名参照样式
4.2.1图纸线型的选用应符合相应绘图软件的图层设
4.2.1图纸线型的选用应符合相应绘图软件的图层设定。 4.2.2钢结构深化设计制图线型应按表4.2.2选用
4.2.3图框和图签栏的线宽应按表4.2.3选用。
表4.2.3图框、图签栏的线宽
4.2.4 相互平行的图例线,其净间隙或线中间隙不 于 0. 7mm,
4.2.5同一图纸中相同比例的图样应选用相同的线宽组。
4.2.6单点长画线和双点长画线的两端应为线段;点画线
4.2.7虚线与虚线相交或虚线与其他图线相交应为线段相交
4.3.1图纸上书写的文字、数字和符号等,应清晰、端正、排 列整齐;标点符号应使用正确,汉字的简化字书写应符合汉字简 化方案和有关规定,汉字、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的 书写排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相关规定。
4.3.3图纸中的文字应符合下
1 图纸中的文字宽高比宜采用0.7; 2 图名、剖面编号等字体高度宜为3.5mm; 3 图纸说明、注释等字体高度宜为2.5mm; 零件编号、孔大小标注、尺寸标注、焊缝标注等字体高 度宜为2.5mm; 5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4.4.1图样比例宜根据图样类别及复杂程度按表4.4.1所列的 常用比例选用,特殊情况可选用表中的可用比例或其他适当的 比例。
表4.4.1图样比例选用表
4.4.2同一图样中构件的主要视图宜采用同一比例;细部剖面 视图或节点大样图宜采用同一比例。单独绘制的零件图应采用同 一比例。 4.4.3图样比例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图样比例应注写在图 下如图 4 4 2 所二
图4.4.3图样比例
4.5.1模型空间坐标系应与原设计施工图坐标系一致。
4.5.2定位轴线应按照原设计施工图绘制,并应
6.1尺寸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中30°斜线区内标注尺寸,如须注写时,宜按图示方向注写。
图4.6.3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
4半径、直径、圆弧半径及角度标注的起始符号应为箭头, 注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相关要求。 5图纸中零件倾斜角度标注通常以三角形表示,三角形基
4.6.4半径、直径、圆弧半径及角度标注的起始符号应 其标注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相关要求
4.6.5图纸中零件倾斜角度标注通常以三角形表示,三角形基
图4.6.5零件倾斜角度标注
4.6.6标注圆弧的弧长时,尺寸线应采用与该圆弧同心的圆弧 线表示,尺寸界限应指向圆心,起止符号用箭头表示,弧长数字 上方或前方应加注圆弧符号“”,如图4.6.6所示。
4.6.6标注圆弧的弧长时,尺寸线应采用与该圆弧同心的圆弧
4.6.7外形为非圆曲线的构件,可用坐标形式标注尺寸,如 图4.6.7所示
图4.6.7坐标形式标注曲线尺寸
建巩物或构物图件 的标高标如图4.6. 尖端指向被标注的高度。标高数字以米为单位(注:到小数点后 三位)。正负零标高应注写为士0.000。正负零以上标高不需注 “十”,正负零以下标高应注“一”,例如0.500、一0.500
图4.6.8标高标注()
6.9在图中同一位置若需标注两个以上标高时,可按 4.6.9的形式注写
图4.6.9标高标注(二)
4.6.10构件尺寸标注应以一个基准引出,基准应根据构件在工程 中的作用、位置和保证构件技术要求的条件来确定。标注尺寸时, 主要尺寸均应标注在构件左侧或上方,在构件的另一侧可标注辅助 装配尺寸。不宜出现尺寸链,重要尺寸应从基准单独引出。 4.6.11加劲板的尺寸标注应以右侧或上侧定位,梁柱牛腿定位 尺寸应标注在其翼缘外侧,特殊情况应标注板偏符号,如 图4.6.11所示,
图4.6.11板偏符号
4.6.12轧制型钢宜只标注孔的准距,不标注轧制边距,尺寸 封闭,如图4.6.12所示
a)构件以上表面定位时
图4.6.12孔准距标注
图4.6.12孔准距标注
4.7.1焊缝符号包括基本符号、指引线、补充符号、
及数据等。通常在图样上标注焊缝时仅采用基本符号和指引线, 其他内容可在相关文件中明确
4.7.2焊缝基本符号表示焊缝横截面的基本形式或特征,
合本标准附录C的相关要求。
表面形状、衬垫、焊缝分布、施焊地点等),应符合本标准 附录D的相关要求。
位置通常由基本符号和指引线之间的相对位置决定。焊缝符号使 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指引线由箭头线和基准线(实线和虚线)组成,如 图4.7.4所示。
2基准线一般应与图样的底边平行,必要时也可与底边垂 直。实线和虚线的位置可根据需要互换。 4.7.5基本符号与基准线之间应有明确的相对位置关系,如 图4.7.5所示。焊缝标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本符号在实线侧时,表示焊缝在箭头侧,如 图4.7.5(a)所示。 2基本符号在虚线侧时,表示焊缝在非箭头侧,如 图4.7.5(b)所示。 3对称焊缝允许省略虚线,如图4.7.5(c)所示。
4在明确焊缝分布位置的情况下,双面焊缝也可省略虚线, 如图 4. 7. 5 (d) 所示
图4.7.5基本符号与基准线的相对位置
4.7.6焊缝尺寸相关信息、标注规则如图4.7.6所示。焊缝 号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α·β·b p·H·K·h·S·R·c·d基本符号nxl(e) N p·H·K·h·S·R·c·d基本符号nxI(e) α·β·b 图4.7.6尺寸标注方法 注:p一钝边;H一坡口深度;K一焊脚尺寸;h一焊缝余高;S一焊缝的有效厚度; R一根部半径;c一焊缝宽度;d一点焊熔核直径;α一坡口角度;β一坡口面角 度;b一根部间隙;n一焊缝段数或点焊焊点数;一断续焊或缝焊的焊缝长度; e一焊缝间距;N一相同焊缝数量
1横向尺寸标注在基本符号的左侧。 2纵向尺寸标注在基本符号的右侧。 3坡口角度、坡口面角度、根部间隙标注在基本符号的上 侧或下侧。 4相同焊缝数量标注在尾部。 5当尺寸较多不易分辨时,可在尺寸数据前标注相应的尺 寸符号。 6焊缝位置的尺寸若不在焊缝符号中标注时,应将其标注 在图样上。 7基本符号的右侧若无任何尺寸标注,且无其他说明时, 表示焊缝在工件的整个长度方向上是连续的。 8基本符号的左侧若无任何尺寸标注,且无其他说明时, 如对接焊缝,表示应完全焊透。 9塞焊缝、槽焊缝带有斜边时,应标注其底部尺寸。 4.7.7焊缝符号应表示焊缝剖面的基本形式,常用焊缝符号表 示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相关规定。 4.7.8焊缝标注应以原设计施工图为准,深化设计图中宜标注 出所有焊缝。必要时可配以焊接连接通用图作为补充
4.8.1钢板规格的标注应为PLt×6×l(t为厚度,6为宽度,l 为长度),如:宽100mm,长200mm,厚为8mm的钢板,标注 为PL8×100X200;只标注板厚时,应标注为PL8。 4.8.2型钢标注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相关要求。 4.8.3钢筋按表4.8.3选用,
表4.8.3钢筋标注
.9.1索引符号应符合下列规
4.9.2在构件详图或部视图中,当图形较长,无法在图面中完 全布局时,对于截面(或部面)相同无变化的部分,一般可采用 缩短断开的画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截断处须绘制缩短符号,如图4.9.2所示
14.9.2缩短符号
2在平面布置图中不宜采用折断线画法,避免影响结构整 体布置。 4.9.3完全对称的图形,可在对称线上用对称符号表示,并应 人工
符合下列规定: 1对称符号应跨越整个图形,由对称线和两端的 两对平行线组成,如图4.9.3所示。 2对称线用细点画线表示,平行线用细实线表 示,平行线长度宜为8mm,每对平行线的间距宜为 2.5mm,平行线在对称线两侧的长度应相等,两端超 出平行线宜为2mm~3mm,平行线可置于图形与尺寸 线之间,也可置于尺寸线之外。
4.9.4当绘制的构件较长且中间的形状相同,只需绘
4.9.4当绘制的构件较长且中间的形状相同,只需绘 制两端的效果时,可采用在图形省略处绘制折断线的 表示方法,如图4.9.4 所示。
图4.9.5螺栓孔标注
4.9.6引出线应用细实线绘制,由水平方向的直线,
4.9.6引出线应用细实线绘制,由水平方向的直线或与水平方 向成30、45°、60°、90°角的直线和转折的水平直线组成,文字 说明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或端部,同时引出几个相同部位的引出 线,引出线可相互平行,也可集中于一点,如图4.9.6所示。
图4.9.6引出线标注
7共用的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各层,并用圆点示意对应 次。文字说明应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或端部,说明的顺序由 下综合管廊标准规范范本,与被说明的层一致,如层次为横向排序时,则由上至下
4.9.7共用的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各层,并用圆点示意对
4.9.7共用的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各层,并用圆
各层次。文字说明应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或端部,说 上至下,与被说明的层一致,如层次为横向排序时,
的说明顺序与由左至右的层次相一致,如图4.9.7所示。
光伏发电标准规范范本图4.9.7多层引出线标注
4.9.8对图纸中局部变更部分宜绘制云线,并宜标注修改版次。 修改版次符号宜为边长8mm的正等边三角形,修改版次应采用 数字表示,如图4.9.8所示。变更云线应采用粗实线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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