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233-2021 水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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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器设备进行现场测试、荷载试验、室内辅助试验和校核计算等手段,对结构进行详细试验 检测和综合分析: (1)定期检查中发现影响主体结构安全重大问题的; (2)定期检测中难以判明主体结构是否安全的; (3)遭受特殊灾害或事故造成结构及主要构件损坏,可能危及结构安全的

    3.1.4结构试验检测应考虑试验环境、试验条件等影响

    3.1.6结构试验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照明标准1.6结构试验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

    3.1.6.1使用的仪器、仪表、传感器应具有性能稳定、可靠性高、耐久性好、抗干扰能 虽、安装和操作方便的特点,且满足试验检测需要的量程、精度、采样频率、线性度、灵每 度、分辨率、退滞、重复性、漂移、供电方式、寿命等性能指标,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终 定合格或经校准确认其性能满足要求

    3.1.6.2仪器设备应在规定的环境条件和周期内使用,使用期间应处于正常状态,关 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现场使用仪器设备时,应采取防风、防潮、防晒、防损坏等必要白 防护措施

    备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建立新旧系统转换关系

    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JTS/T233—2021

    析等功能,采用新型自动化测试系统前应进行可行性综合论证或验证。 3.1.7结构试验检测应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完整的试验检测数据和试验检测结论: 3.1.8对结构试验检测中发现的影响建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结构损伤、变形等问题, 应及时采取措施: 3.1.9对因试验检测造成的结构构件损伤应及时进行修补

    析等功能,采用新型自动化测试系统前应进行可行性综合论证或验证。

    3.2.1结构试验检测工作应按方案阶段、实施阶段、报告编制阶段依次进行: 3.2.2试验检测前应明确试验检测目的、试验检测指标、试验检测范围、试验计划等 3.2.3方案阶段的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定,在资料分析、结构现状描述、确定试验检测对象、结构计算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试验检 测方案,试验检测方案可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检测目的; (2)委托要求; (3)试验检测依据; (4)工程概况; (5)资料分析; (6)结构现状描述; (7)试验检测对象; (8)试验检测项目; (9)试验检测方法; (10)试验荷载和测点布设 (11)仪器设备; (12)量测与记录; (13)试验检测过程控制及测试数据分析; (14)试验检测标志或终止条件; (15)试验检测结果的分析方法; (16)试验检测人员分工; (17)进度计划; (18)安全防护与环保措施: (19)需要委托方现场配合的工作等: 3.2.3.2资料分析应收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使用、维护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和图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勘测, 3.2.3.3结构现状描述应针对试验检测的范围和要求,重点调查材料劣化、结构损伤 变形和破坏等情况

    (1)试验检测目的; (2)委托要求; (3)试验检测依据; (4)工程概况; (5)资料分析; (6)结构现状描述; (7)试验检测对象; (8)试验检测项目; (9)试验检测方法; (10)试验荷载和测点布设; (11)仪器设备; (12)量测与记录; (13)试验检测过程控制及测试数据分析: (14)试验检测标志或终止条件; (15)试验检测结果的分析方法; (16)试验检测人员分工; (17)进度计划; (18)安全防护与环保措施; (19)需要委托方现场配合的工作等

    和图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勘测, 3.2.3.3结构现状描述应针对试验检测的范围和要求,重点调查材料劣化、结构损伤 变形和破坏等情况

    式确定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代表性,试验检测结果能够反映结构构件的主要受力特点; (2)位于荷载较大、抗力较弱、缺陷较多的部位; (3)试验检测造成的损伤不会对拟继续使用的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功能造 成明显影响; (4)能方便地进行试验检测和量测

    3.2.4.2试验检测准备应包括试验检测人员分工、试验对象预处理、搭设工作平台和 基准架、布设测点和安装仪器设备、预加载试验、设置警示辅助设施等内容,并应满足下列 要求: (1)试验检测人员分工明确和相对固定,并设置专人负责指挥、加载、量测、安全监督 等工作; (2)对试验检测对象进行编号和标识、测画试验辅助线等内容,试验检测对象编号方 法与设计、施工协调在记录中作出说明; (3)工作平台能便于试验检测操作,且能保证试验检测人员和试验检测设备的安全 基准架能满足仪表、传感器安装的需要,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且与工作平台及 试验检测对象分离; (4)布设测点位置能反映试验检测对象的工作状态和结构性能,需要时布置少量校 核性测点; (5)预加载试验的加荷值控制在试件的弹性范围内,且不产生裂缝及其他形式的加 载残余值; (6)限行警示、照明、防护等辅助设施满足试验检测安全要求: 3.2.4.3试验检测的过程控制应根据试验检测方案和试验检测现象进行,对试验检测 有影响的关键性数据应及时进行分析判断,当结构响应与结构计算分析值出现明显差

    有影响的关键性数据应及时进行分析判断,当结构响应与结构计算分析值出现明显差 异,或出现可能影响试验检测安全的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止试验检测,查明原因并采取 适当措施

    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JTS/T233—2021

    3.2.4.4试验检测应根据试验检测目的和试验检测方案,选择荷载、位移、应力应变、 裂缝等有关内容进行量测,当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对量测结果有明显影响时,应同时量 厕环境参数

    裂缝等有关内容进行量测,当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对量测结果有明显影响时,应同时量

    3.2.4.5试验检测应对结构已经存在的缺陷损伤破坏情况、试验检测

    变化和现象、量测参数的量测值、有关环境因素、试验检测时间等内容及时进行现场记 录:记录可采用数值、文字描述、表格、简图、照片、视频等形式,当采取人工记录方式 时,宜采用纸质专用记录表格;当采用仪器自动记录方式时,应将自动记录的数据打印 输出,并经现场试验检测人员校对确认:对影像信息应标明获取的位置、时间等必要信 息;对取得的试样应予以标识,并要善运输和保存,试验检测记录应有试验检测人员 记录人员的签字,记录的信息应完整、准确、字迹清晰,记录的修改应采用杠改法且不得 涂改,

    3.2.4.6进行复测、补充试验检测或辅助试验检测时宜考虑作用效应的时间效应,在

    3.2.5报告编制阶段的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报告编制阶段的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3.2.5.1报告编制阶段的工作应包括试验检测计算分析、试验检测报告编写与交付 试验检测资料档案归档等

    3.2.5.1报告编制阶段的工作应包括试验检测计算分析、试验检测报告编写单

    3.2.5.2试验检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计算分析,计算分析可包括下列内容: (1)整理试验检测数据,将试验检测参数用图、表或经验公式表示,必要时进行统计 处理和误差分析,试验数据有异常时查明原因; (2)绘制试验检测参数或试验检测现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图及其与相关因素的 关系图; (3)分析试验检测参数的变化趋势、单位变化量、变化幅度和变化规律; (4)将试验检测成果与理论曲线和以往的试验检测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判断结构的 运行情况; (5)分析结构存在的间题,对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提出建议;

    3.2.5.3试验检测完成后应按要求编写并交付试验检测报告,试验检测报告应由封

    面、扉页、目次、正文和参考资料等部分组成、扇页部分应注明完成日期,并有试验检测负 责人、报告编写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名,正文部分应包括试验检测概况、试验检测方 案、试验检测记录、试验检测结果分析、试验检测结论等内容: 3.2.6结构试验检测的项目合同、委托书、技术资料、试验检测报告及审查鉴定意见等资 科应按国家科技档案管理有关要求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面、靠页、目次、正文和参考资料等部分组成,靠页部分应注明完成日期,并 责人、报告编写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名:正文部分应包括试验检测概况 案,试验检测记录、试验检测结果分析、试验检测结论等内容

    3.2.6结构试验检测的项目合同、委托书、技术资料、试验检测报告及审查鉴定意

    3.3.1结构试验检测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

    3.3试验检测方法要求

    3.1结构试验检测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1结构试验检测应根据试验目的、委托要求、结构特点和现场条件选择适用白

    3.3.1.2结构试验检测应优先选用直接的试验检测方法,也可选用直接方法与间接方 法相结合的综合试验检测方法: 3.3.1.3结构试验检测宜优先选用对结构构件无损伤的方法,对修复困难的结构进 了试验检测时,应避免对其造成损伤:当选用造成试验检测对象局部损伤的试验检测方 法时,宜选择结构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对结构的安全性、适 用性、耐久性造成影响的破坏性试验检测,其试验检测方案应经过论证: 3.3.1.4当国家现行标准对试验检测方法有具体规定时,应按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试 验检测,当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或建议的试验检测方法没有具体要求时,试验检测单位应 制定相应的试验检测细则,对权器设备、试验检测操作、数据处理等方面做出规定,并应在 试验检测方案和试验检测报告中予以说明, 3.3.1.5单独采用自主开发、引进的试验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进行试验检测时,应满 足下列要求: (1)试验检测方法的适用性和仪器设备的准确性、稳定性通过论证; (2)试验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与已有成熟方法和仪器进行了比对试验,有关指标满

    法相结合的综合试验检测方法

    验检测,当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或建议的试验检测方法没有具体要求时,试验检测单位应 利定相应的试验检测细则,对仪器设备、试验检测操作、数据处理等方面做出规定,并应在 式验检测方案和试验检测报告中予以说明

    足下列要求: (1)试验检测方法的适用性和仪器设备的准确性、稳定性通过论证; (2)试验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与已有成熟方法和仪器进行了比对试验,有关指标满 足试验检测要求; (3)试验检测单位制定相应的试验检测细则,并在试验检测方案和试验检测报告中 予以说明

    3.3.2在下列情况下.试验检测对象应为试验检测范围内的全部样本:

    (1)结构现状描述时; (2)在结构中查找存在缺陷或损伤的构件: (3)环境侵蚀、台风、火灾、爆炸、撞击等灾害事故发生后对结构受损情况的识别: (4)试验检测范围较小或构件数量较少

    3.3.3试验检测范围较大构件数

    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同类结构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且结构安全状况相对较差的结构构件进 行试验检测; (2)简单随机抽样或等距抽样方式,抽样最小样本容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规定; (3)抽样方法在试验检测方案和试验检测报告中作出说明

    也基等环境影响和相关因素应同步进行检测和记录,对相关因素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象 视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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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结构动力测试可用于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的测试,以及评价振动源对结构白 响和结构健康监测等

    (1)投产使用初期、使用期发现安全间题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结构: (2)改变用途或改变使用条件的结构; (3)需要进行抗震、波浪动荷载或其他激励下的动力响应计算的结构; (4)需要通过动力参数进行结构损伤识别和故障诊断的结构; (5)在某种动力作用下,局部动力响应过大的结构。 4.1.3结构动力测试应具有针对性,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的结构制定测试 方案,

    4.1.4结构动力测试中被测结构、测试手段、测试仪器的选取应根据测试目的和要求确 定,测试数据应客观、真实

    4.2.1结构动力测试应包括结构动力特性测试和结构动力响应测试等内容: 4.2.2结构动力特性测试应包括结构自振频率、振型和阻尼比测定等内容, 4.2.3结构动力响应测试应包括动位移、速度、加速度、动应力、动应变等结构动态参数 和作用于结构上的动力荷载,结构动力响应测试前应进行结构动力特性测试, 4.2.4测试前应制定完整详细的测试方案,根据方案准备相关测试资料,必要时应进行 右关计管关应丝合下列切定

    有关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4.1测试方案应包括测试目的、测试项目、测试设备及精度要求、测点布置 方法等内容: 4.2.4.2相关测试资料应包括结构设计图纸、结构现状、场地的地质勘察资料 其邻近的干扰振源资料等

    4.2.4.2相关测试资料应包括结构设计图纸、结构现状、场地的地质勘察资料、场地及 其邻近的干扰振源资料等

    4.2.5结构动力测试宜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根据测试对象及其目的,选择合适的测试内容; (2)根据场地情况、测试要求和结构特点布置测点; (3)根据测试要求选择并安装传感器,传感器的安装应与测试目的相一致; (4)连接导线,包括屏蔽线和接地线,对整个测试系统进行调试:

    (5)合理设置测试参数,包括对采样频率、数据采集时间、数据采集系统放大倍数等 参数进行设置; (6)采集数据并保存

    4.3.1位移计、速度计、加速度计和应变计等传感器应根据需要测试的动参数和振型阶 数等情况选择,必要时应选择相应的仪表: 4.3.2测试仪器的频率范围应根据被测结构的类别及振动频率选定: 4.3.3测试仪器的分辨率应根据被测结构的最小振动幅值选定 4.3.4传感器应具备机械强度高、安装调节方便、便于携带的特点,具有防水、防电磁干 扰等性能, 4.3.5记录仪器或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的电平输入及频率范围,应与测试仪器的输出相 匹配 4.3.6结构动力特性测试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4.3.6.1采用稳态正弦激振法测试时,宜采用旋转惯性机械起振机,也可采用液压伺 服激振器或电磁激振器,使用频率范围宜取0.1Hz~30Hz,频率分辨率应高于0.01Hz: 4.3.6.2采用锤击法测试时,测试仪器的使用频率范围应比稳态测试时大一个数 量级, 4.3.6.3采用初速度法测试时,宜采用火箭筒作激振源,其作用力大小应根据测试对 象弹性阶段的动力特性要求选定,相应的作用时间宜为数毫秒至数十毫秒: 4.3.7结构动力响应测试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4.3.7.1结构动态参数测试应采用自动化仪器,其功能应满足实时控制和数据采集、 数据处理、图形输出等要求: 4.3.7.2测试仪器动态范围应大于60dB,测试信号分辨率应高于最小有效振动幅值 的1/0 4.3.7.3传感器的连接导线应采用屏蔽电缆,观测仪器的输出阻抗和输出电平应与记 录仪器匹配

    4.4.1结构动力特性测试,根据测试的目的可选择下列方法, 4.4.1.1结构基本振型的动力特性测试宜采用脉动法,在满足测试要求的前提下也可 先用初位移法等其他方法: 4.4.1.2结构平面内多个振型的动力特性测试宜选用稳态正弦波激振法: 4.4.1.3结构空间振型和扭转振型的动力特性测试宜选用多振源相位控制同步的稳 态正弦波激振法或初速度法 4.4.1.4评估结构的抗震性能时,可选用随机激振法或人工爆破模拟地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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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2.1脉动法测试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避免环境及系统干扰; (2)测试记录时间,测试振型和频率时不小于5min,测试阻尼时不小于30min; (3)当因测试仪器数量不足而做多次测试时,每次测试中至少保留一个共同的参 考点, 4.4.2.2机械激振振动法测试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正确选择激振位置,合理选择激振力,防止引起被测结构的振型畸变; (2)当激振器安装在板上时,避免板的竖向自振频率和刚度的影响;

    4.4.2.2机械激振振动法测试时应满足下

    (1)正确选择激振位置,合理选择振力,防止引起被测结构的振型畸变; (2)当激振器安装在板上时,避免板的竖向自振频率和刚度的影响; (3)激振测试中采用扫频方式寻找共振频率,在共振频率附近进行测试时,保证半工 带宽内有不少于5个频率的测点

    (1)根据测试的目的布置拉线点; (2)拉线与被测结构的连接部分能整体传力到被测结构主体受力构件上; (3)每次测试时记录拉力数值和拉力与结构轴线间的夹角; (4)量取波值时,舍弃突断衰减的最初两个波: (5)拉测时不使被测结构出现裂缝:

    4.4.2.4施加初速度的由振动法测试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火箭筒的数目根据试验目的及试验方案决定; (2)火箭筒布置的位置在结构的顶部和结构主体部分的侧面; (3)火箭筒的引爆采用干电池引爆方式; (4)当采用多个火箭激振时,各个火箭筒同步引爆。 4.3结构动力特性测试中,测点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满足所测振型阶数和测试设计的 要求,并应在被测结构基础和周围地面设置测点

    4.4.4传感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1平动测点应在结构的质心附近布置传感器: 4.4.4.2 扭转测点应在结构平面上对称布置, 4.4.4.3宜沿结构纵向、横向和竖向三个测试方向布置传感器: 4.4.4.4传感器的布置应避开振型的节点和反节点处: 4.4.4.5 安装在结构上的传感器和监测仪器质量不应大于该结构物构件质量的 %,安装应牢固 4.4.4.6传感器的安装谐振频率应远高于测试频率。

    4.4.5结构动力响应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3)结构动力放大系数通过测定结构最大动力效应与相应静力效应计算确定: 4.4.5.2结构动力响应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满足确定结构振动形态和测试设计的要 求,离振源近时测点间距离小,离振源远时测点间距离大,并应在被测结构基础和周围地 面设置测点:

    4.4.5.4结构周围设置测点的地面应平坦

    4.4.6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4.4.6.1采样频率的设定应符合奈奎斯特定理的基本要求,宜为被测结构频率的 3倍5倍: 4.4.6.2应根据振动频率,确定动态信号测试仪采样间隔和采样时长:强迫振动法测 试间隔应采集不少于2个完整波形,脉动法测试时长宜设为60min: 4.4.6.3采集的数据有较大波动时,应重新采集: 4.4.7进行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测试作业时,应避免对结构性能有明显影响的损 伤,并应避免环境对测试系统的干扰: 4.4.8结构动力测试采取的安全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4.4.8.1结构动力测试仪器电源宜配置稳压装置: 4.4.8.2测试仪器区域应有保护设施,测试区域边界应设置明显标志: 4.4.8.3初位移法测试中,拉线与结构和测力计的连接应可靠,拉线被拉断后应防止 其反弹伤人: 4.4.8.4起振机在安装之前应进行检查,经过试机后方可吊装就位,地脚螺栓应埋设 牢固 4.4.8.5使用火箭激振必须遵守火箭激振器的有关操作规定

    4.5数据处理与成果提交

    4.5.1结构动力测试的数据处理可选择时域、频域等信号处理方法

    4.5.2时域数据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1对记录的测试数据应进行零点漂移、记录波形和记录长度的检验, 4.5.2.2被测结构的自振周期,可在记录曲线上比较规则的波形段内取有限个周期的 平均值, 4.5.2.3被测结构的阻尼比,可按自由衰减曲线求取,采用稳态正弦波激振法时,可根 据实测的共振曲线采用半功率点法求取 4.5.2.4被测结构同一时间点上各测点的幅值,应用记录信号幅值除以测试系统的增 益,并按此求得振型

    4.5.3频域数据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4.5.3.1采样间隔应符合采样定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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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3.3被测结构的自振频率,可采用自谱分析或傅立叶谱等分析方法求取。 4.5.3.4被测结构的阻尼比,宜采用自相关函数分析、曲线拟合法或半功率点法等 确定, 4.5.3.5被测结构的振型,宜采用自谱分析、互谱分析或传递函数等分析方法确定, 4.5.3.6对于复杂结构的测试数据,宜采用谱分析、相关分析或传递函数分析等方法 进行分析 4.5.4脉动信号的频域处理平均次数不宜少于32次,且重叠系数宜大于1/2 4.5.5测试数据处理后应根据需要提供被测结构的自振频率、阻尼比和振型,以及动力

    4.5.4脉动信号的频域处理平均次数不宜少于32次,且重叠系数宜大于1/2. 4.5.5测试数据处理后应根据需要提供被测结构的自振频率、阻尼比和振型,以及动力 响应最大幅值、时程曲线、频谱曲线等分析结果

    4.5.4脉动信号的频域处理平均次数不宜少于32次,且重叠系数宜大于1/2.

    4.5.6结构动力测试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测试仪器的名称、型号、编号、准确度等级、检定日期; (2)场地条件,测点布置,附简图和照片; (3)测试过程中的情况说明; (4)结构动力测试数据记录表; (5)测试数据处理资料; (6)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的时域曲线、频谱曲线; (7)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与其他相关因素的关系资料; (8)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响应成果: (9)测试人、审核人批准人测试日期测试单位

    1.1实验室结构试验应根据探索性试验或验证性试验的不同目的,采取相应的试验 方法,

    (1)试验目的; (2)试件方案; (3)加卸载方案; (4)量测方案; (5)判断准则; (6)安全措施

    (1)试验目的; (2)试件方案; (3)加卸载方案; (4)量测方案; (5)判断准则; (6)安全措施

    (1)试验设计; (2)试件的制作、养护和安装; (3)材料性能试验; (4)试验加载、量测及试验现象的观测及记录; (5)试验结果的整理及分析; (6)试验报告及结论: 5.1.4方案设计宜采用数值模拟方法或简化计算方法,分析试件内力、变形规律,确定试 件的几何尺寸、相似比、主要参数影响及量测方案等, 5.1.5在室外进行试验时应采取遮盖和屏蔽等防护措施 5.1.6实验室结构试验中用于计算和分析的材料性能参数应通过实测确定,检测和试验 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进行模型和原型试验时,材料性能参数可采用同条件浇 筑和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实测值: 5.1.7需进一步核实试验对象的材料参数时,可在试验完成后直接从受力较小的部位钻 取混凝土芯样或截取钢筋试样进行力学性能测试

    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进行模型和原型试验时,材料性能参数可采用同条件浇 筑和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实测值: 5.1.7需进一步核实试验对象的材料参数时,可在试验完成后直接从受力较小的部位钻 取混凝土芯样或截取钢筋试样进行力学性能测试

    5.1.8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概况,包括试验背景、试验目的、构件名称、试验日期、试验单位、试验人员和 记录编号等; (2)试验方案,包括试件设计、加载设备及加载方式、量测方案; (3)试验记录,包括记录加载程序、仪表读数、试验现象、文字、图像及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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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结果分析,包括试验数据的整理,受力机理的初步分析; (5)试验结论

    5.2.1结构试验的加载程序应符合下列规

    2.4简支受弯试件的支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4.4各支座的轴线布置应符合计算简图的要求;试件平面为矩形时,各支座的轴 行,且垂直于试件的纵向轴线;各支座轴线间的距离应等于试件的试验跨度

    5.2.4.5试件铰支座的上垫板宽度宜与试件的设计支承宽度一致;垫板的厚宽比不宜 小于1/6 5.2.4.6难以满足上述理想简支条件时,应考虑支座处水平移动受阻引起的约束力或

    5.2.4.5试件铰支座的上垫板宽度宜与试件的设计支承宽度一致;垫板

    小于1/6, 5.2.4.6难以满足上述理想简支条件时,应考虑支座处水平移动受阻引起的约束力或 支座处转动受阻引起的约束弯矩等因素对试验的影响: .2.5四角简支和四边简支双向板试件的支座宜采用图5.2.5所示的形式

    5.2.6管桩及接头抗弯试验宜采用图5.2.6所示加载体系.并应符合下列

    管桩及接头抗弯试验宜采用图5.2.6所示加载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2.6管柱及接头抗弯试验加载体系

    级加载试验时,试验荷载的实测值应按下列

    (1)试件在持荷时间完成后出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取该级荷载值作为试验荷载 实测值; (2)试件在加载过程中出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取前一级荷载值作为试验荷载实 测值; (3)试件在持荷过程中出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取该级荷载和前一级荷载的平均 值作为试验荷载实测值: 5.2.15对于研究试件恢复性能的试验,加载完成后应按阶段分级卸载,卸载和量测应 符合下列规定, 5.2.15.1每级卸载值可取承载力试验荷载值的20%,也可按各级临界试验荷载逐级 卸载:

    5.2.15对于研究试件恢复性能的试验,加载完成后应按阶段分级卸载,卸载和量测应

    .2.15对于研究试件恢复性能的试验,加载完成后应按阶段分级卸载:,卸载和量测应 符合下列规定

    时合下列 5.2.15.1每级卸载值可取承载力试验荷载值的20%,也可按各级临界试验荷载逐级 卸载, 5.2.15.2卸载时,宜在各级荷载下持荷并量测,持荷时间不宜少于10min,直至卸载 完毕, 5.2.15.3全部卸载完成并恢复性能后重新量测残余变形和裂缝等,恢复性能的时间 不宜小于Ih,也可根据需要确定时间。

    3.1试验量测的内容应包括荷载、位移、应力应变和裂缝等: 3.2试验量测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1应分析试件内力、变形分布变化的规律,确定内力和变形的重点量测部位,合 里布置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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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2.2在试件的对称位置应布置一定数量的校核性量测点并通过测量值的对比复 核,确认测量数据的可靠性, 5.3.2.3进行破坏试验时,位移计和应变计的布置应兼顾试验量测数据的有效性和仪 器仪表的安全

    5.3.2.4小模型试验量测仪表的安装位置应准确,并应考虑量测仪表的重量和

    .3.3结构试验用的量测仪表,应符合试验精度要求,并应定期检验校准,读数应比所月 量测仪表的最小分度值小一位,仪表的预估试验量程宜控制在量测仪表满量程的 0%~80%

    5.3.4.2对宽度较大的试件,应在试件的两侧布置测点,并取量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 核处的实测值 5.3.4.3对具有边肋的单向板,除应量测边肋挠度外,还应量测板宽中间的最大挠度 5.3.4.4量测得到的构件挠度应考虑两边支座的不均勾沉陷影响,并按附录A的规 定进行修正

    5.3.5.1采用电阻应变计量测应变时,应有可靠的温度补偿措施,在温度变化

    5.3.5.1采用电阻应变计量测应变时,应有可靠的温度补偿措施,在温度变化较大的 地方采用机械式应变仪量测应变时,应对温度影响进行修正: 5.3.5.2量测混凝土应变的电阻应变片长度不应小于50mm和4倍粗骨料粒径.

    (1)采用直接观察法时,在试件表面刷白,用放大镜或电子裂缝观测仪观察第一次出 现裂缝时的何载值作为开裂何载实测值: (2)采用应变量测判断法时,在试件的最大主拉应力区,沿主拉应力方向连续布置应 变计监测应变值的发展:当某应变计的应变增量有窦变时,取当时的荷载值作为开裂荷载 实测值,且判断裂缝出现在该应变计所跨的范围内; (3)大跨度试件采用挠度转折法时,根据加载过程中试件的荷载一变形关系曲线转 折判断开裂并确定开裂荷载, 5.3.7裂缝出现后,应在试件上描绘裂缝的位置、分布、形态,记录裂缝宽度和对应的荷 载值或荷载等级,并全过程观察记录裂缝形态和宽度变化,绘制构件裂缝形态图, 538试验结里宜进行温兰分析

    5.4.1结构模型试验试件的几何形状、结构尺寸、截面配筋数量、配筋形式、施加荷载以 及构造措施等,宜满足表5.4.1所示的结构模型与原型结构的相似关系,当相似关系无 法完全满足时,可按照等强度、等刚度的原则进行等效换算,

    表5.4.1混凝土结构试验模型与原型结构的相似关系

    粉煤灰标准注表中SS.分别为模型的几何尺寸和应力相似系数

    5.4.2研究参数变化对结构性能影响的试验,宜通过改变主要影响参数设计系列试件, 当影响参数较多时,可采用正交设计法对多个影响参数进行组合设计。 5.4.3模型试验中加载设备、支撑装置之间的连接方式和构造措施应能反映原型结构的 边界约束条件 5.4.4设计制作试件应考虑试件安装和加载量测的需要: 5.4.5试件的材料宜与实际结构一致, 5.4.6试件混凝土的骨料粒径应根据模型的几何尺寸确定,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截面 最小尺寸的1/3: 5.4.7制作的模型构件几何尺寸充许误差应为±5%:

    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JTS/T233—2021

    6.1.1水运工程结构在下列情况可进行现场结构试验: (1)结构大修前的可靠性鉴定、改扩建前的鉴定、抗震鉴定、超期或超载使用前的安 全鉴定,需进行结构性能评估时; (2)新建结构试运行期间或结构改扩建后需验证结构的有关设计性能时; (3)对结构质量有怀疑或争议,需通过试验检测分析结构性能的可靠性时; (4)对资料不全、情况复杂或质量存在明显缺陷的结构,需进行结构性能评估时: (5)需要验证结构设计计算参数、方法和计算结果时; (6)结构发生材料劣化、结构损伤、变形等变化,使结构计算分析存在较大困难时: (7)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结构或难以进行理论分析的复杂结构,需通过试 验对计算模型或设计参数进行复核、验证或研究其结构性能和设计方法时; (8)结构受灾或发生事故需通过试验分析事故原因及评估结构的可靠性时

    6.1.2现场结构试验可分为下列类型

    (1)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检验项目成果,验证或评估结构的使用功能所进行 使用状态试验; (2)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检验项目成果环保标准,验证或评估结构的承载能力所进行白 承载能力试验; (3)对复杂结构或有特殊使用功能要求的结构有针对性进行的其他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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