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994.3-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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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应安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GB6944一2012中1类爆炸品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车辆应安装排气火 花熄灭器。 6.3.2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车辆应遵守企业有关危险货物车辆运行路线、时间及速度等规定,按照交 通信号通行;遇有现场指挥时,应按照指令通行。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未设置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遇 到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车辆时,应停车让行。 5.3.3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车辆不应超车、急转弯、急刹车,后车应与前车保持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 全距离。 6.3.4运输无底梁的梁型罐式危险货物集装箱应采用具有集装箱防滑落、防侧翻措施的专用车辆
7.1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存应按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类别将集装箱堆场划分不同的堆存区域。危险货 物集装箱堆存区域应具备与货物危险特性相适应的防火、防爆、防液体泄漏外溢等安全条件, 7.2危险货物集装箱应按照附录A的隔离要求堆放 7.3GB6944一2012中1.1项、1.2项爆炸品和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应直装直取,不应在港 内堆存、滞留。 7.4除GB6944一2012中1.1项、1.2项以外的爆炸品,GB6944一2012中2类气体和7类放射性物质 的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场存放,应经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确定存放时限和数量,满足安 全要求后,限时限量存放。 7.5除GB6944一2012中1.1项、1.2项以外的爆炸品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堆存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
GB16994.3—2021
麦箱叠放时,应放置在最
8.1.1港内拆、装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时资料范本,应在安全风险可控的专门区域进行。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必需的防护用品,拆、装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时,不应穿带铁 掌、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一 拆、装毒性物质的,作业期间不应进食、饮水;温度高、时间长、作业量大时,应轮换或间歇作业 作业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全身冲洗;穿过的工作服、手套等防护衣物应单独清洗。 8.1.3进入作业现场的水平运输机械应配备排气火花熄灭器,作业完毕及时撤离作业现场 8.1.4拆、装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装卸机械和摩擦不产生火花的工属 具,并配备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8.1.5在拆、装装有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毒害气体、毒性物质中包装类别I的集装箱时,工属具应按 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 8.1.6拆熏蒸集装箱时,打开箱门后应强制通风,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8.1.7在夏季高温季节,拆、装对温度敏感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时,应根据港口所在地气候条件,确定作
8.1.8拆、装危险货物集 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关闭箱门,对箱外 货物作处理;雨雪天、大雾天不应露天拆、装装有遇水反应货物的集装箱。 3.1.9作业结束,应按规定处置残留物和有关工具及防护用品
8.2.1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箱作业要求应符合GB40163的规定,
2.1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箱作业要求应符合GB40163的规定。 2.2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箱体两侧及两端应粘贴或印刷符合GB190或《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白 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规范范本,且与箱内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一致的危险货物标志。
3.1拆箱前应先检查箱封是否完好。开启箱门时,应先打开一扇门,不应在门前站立,只准许在 确认无危险后进行拆箱作业, 3.2拆箱过程中发现损坏、渗漏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8.4.1通过仓库堆存危险货物的,应在符合GB18265、GB15603、GB50016相关要求的仓库进行。 3.4.2人库危险货物应执行危险货物的出入库制度,核对、检验出人库货物的规格、数量、包装标记,单 证、资料不符的危险货物不应出入库。 3.4.3危险货物堆码应符合GB15603的有关规定。同库存放的危险货物应按照附录A的要求隔离。 3.4.4不应在仓库内进行危险货物分装、改装、开箱、开桶检查。 8.4.5作业结束后,应对仓库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9.1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以及火 灾、爆炸、泄漏、中毒、灼伤等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9.2企业应根据作业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配备适用处置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和物资。 9.3企业应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实行24h应急值班。 9.4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漏液及事故污水收集系统应满足应急的要求,设备设施状态应完好、可用
0.1企业应建立作业信息系统,实时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危险货物的分类和品名编号、数量、理化特性: 集装箱箱型、箱号、重量; 堆存位置/箱位、进出场(库)时间、堆存天数; 堆存隔离情况; 一货主或作业委托人信息; 一安全和应急措施。 0.2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应在作业场所外异地备份,至少应保存一年以上。 0.3作业信息系统应具有接入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的接口,实现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 据的交换与共享
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和堆场应配备视频监控系统混凝土结构,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期间,应安排人员进行 控系统值守。视频监控系统数据保存期限不应少于90d
表A.1规定了危险货物隔离要求。
表A.1危险货物隔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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