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127-2021 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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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T127-2021 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
附录A航道养护费用计算规则
A.1.2.2航道养护费用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1.2.2航道养护费用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定额直接费根据《中俄界河航道养护费用定额》(JTS/T294一1—202I)、《中俄界 可航道养护船舶艘班费用定额》(.ITS/T2942—2021)计算; (2)其他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增值税及专项费用根据本规则的相应规定 计算外墙标准规范范本,
4.1.3航道养护费用计算应按表A.1.3规定执行
表A.1.3航道养护费用计算程序表
注:各项施工取费费率汇总参见附录B
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JTS/T127
A.1.4航标安装养护及调整工作航标本体不参与计算其他直接费、企业管
航标安装养护及调整工作,航标本体不参与计算其他直接费、企业管理费
A.1.5.4航道疏蔬浚养护按工作步骤组成费用时,应包括挖泥、运泥、吹泥费,开工用
布、收工集合费,施工队伍调遣费,管架安拆费
附录A航道养护费用计算规则
附录A航道养护费用计算规则
4.1.11附加税,指应计入养护费用内的胶合板标准,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基础计算的城市建设维 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应按式(A.1.11)计算,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附加税费=增值税应纳税额×附加税率 (A.1.11) (1)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在市区的,其适用税率为7%;为县城、镇的,其适用税 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为1%; (2)教育费附加,其适用税率为3%; (3)地方教育附加.其适用税率为2%
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JTS/T127
附录B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
表B.0.1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各项费率汇总表
附录 C 本规则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 “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 用“不宜; (4)表示允许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JTS/T127
路桥设计、计算本规则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孙克强(黑龙江和松辽水系航运规划办公室) 岳云珍(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 杨玉娟(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 王吉栋(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焦明(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计院) 杨可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王岩(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郑坤(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蔡志平(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王宇川(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刘垒(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薛智博(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主要审查人:姜明宝、徐光、解曼莹、仇伯强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洪涛、李保平、时常明、张煜、张凤丽、张红梅、张宝华、 罗涛 总校人员:刘国辉、董方、李荣庆、张宝华、檀会春,孙克强、岳云珍、 杨玉娟、李思华 管理组人员:薛立平(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 陶永广(呼伦贝尔市港航管理局) 李雅琴(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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