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105-4-2013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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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T 105-4-2013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专业化集装箱码头“行动”项目的计分表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JTS/T105—4—2013
专业化于散货码头“行动”项目的计分表
专业化液体散货码头“行动”项目的计分表
轨道交通标准规范范本5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分数计算方法
注:①不满足指标计分方法中规定要求的,不得分;
各指标计分方法中每有1条不适用于评价对象的条款,则计分方法中,计分条件要求满足的条款数量相应地 少1条。
5.0.6“管理”项目下各指标的计分按表5.0.6确定。
“管理”项目的计分表
注:①年均变化(下降、提高或增长)幅度为申请年的前2年的年平均变化幅度; ②计分方法中各条款其他得分情况依据年均变化幅度,在得最高分和零分之间采用线性插值法计分,得分精确 到小数点后面一位: ③不同类型码头主要污染物参见附录A; ④C。表示主要污染物所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排放浓度控制值,C.表示比C。更为严格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控 制值,具体数值参见附录A; ③水平内容下节约低碳指标计分方法中的E、E2值和Ci、C2值参见附录B; ③港口生产综合能源单耗计算方法参照《港口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CGB/T21339),电力折算标准煤系数 取0.404千克标准煤/kWh; ①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CO,排放量是指单位吞吐量消耗能源直接排放的CO,量,消耗某种能源直接排放CO2 的计算方法为:消耗能源数量×CO2排放因子×平均低位发热值。各种能源CO,排放因子及平均低位发热 值见附录C。
注:①年均变化(下降、提高或增长)幅度为申请年的前2年的年平均变化幅度; ②计分方法中各条款其他得分情况依据年均变化幅度,在得最高分和零分之间采用线性插值法计分,得分精确 到小数点后面一位: ③不同类型码头主要污染物参见附录A; ④C。表示主要污染物所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排放浓度控制值,C表示比C。更为严格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控 制值,具体数值参见附录A; ③水平内容下节约低碳指标计分方法中的E、E2值和Ci、C2值参见附录B; ③港口生产综合能源单耗计算方法参照《港口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GB/T21339),电力折算标准煤系数 取0.404千克标准煤/kWh; ①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CO,排放量是指单位吞吐量消耗能源直接排放的CO,量,消耗某种能源直接排放CO2 的计算方法为:消耗能源数量×CO2排放因子×平均低位发热值。各种能源CO,排放因子及平均低位发热 值见附录C。
绿色港口等级应按表6.0.1评价确定。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
注:“√"表示该项目必须有“一"表示不作强制要求。
附录 A不同类型码头主要污染物及
A.0.1不同类型码头主要污染物应按表A.0.1确定。 不同类型码头主要污染物
A.0.2不同类型码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值应按表A.0.2确定。
D.2不同类型码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值应按表A.0.2确定。
亏染物排放浓度的控制值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JTS/T105—4—2013)
附录B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节约、
B.0.1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节约、低碳指标控制值应按表B.0.1确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节约、低碳指标控制值 表B
系节约、低碳指标控制值 表 B.0.
录C各种能源CO,排放因子及平均低位发热
附录 C各种能源 CO2排放因子及
C.0.1各种能源CO2排放因子应按表C.0.1确定。
C.0.1各种能源CO2排放因子应按表C.0.1确定。 各种能源CO,排放因子
各种能源CO,排放因子
各种能源平均低位发热值
种能源平均低位发热值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JTS/T105—4—2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费维军(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彭传圣(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荣婧(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田玉军(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朱利(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刘普川(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陈俊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赫伟建(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总校人员:胡明(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李德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饶京川(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吴敦龙(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彭传圣(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刘普川(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朱利(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赫伟建(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田玉军(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王荣婧(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董方(人民交通出版社) 管理组人员:费维军(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陈俊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彭传圣(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T10542013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24)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分数计算方法 (25)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 (27) 附录A不同类型码头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浓度控制值 (28) 附录B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节约、低碳指标控制值 (29) 附录C各种能源CO,排放因子及平均低位发热值 (30)
3.0.1码头在投入运营初期,很难达标投产,能耗及污染物排放可能会偏离正常值,不能 正确反映码头正常运行时的状态;此外,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中,涉及评价年与前一年 的比较。因此,绿色港口等级评价适用于正式投产使用2年后的码头。 3.0.2其他要求指为有效推动绿色港口建设,需要特别强调实施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3.0.4建设绿色港口主要采用成熟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但是技术和管理不断进步,本标 准鼓励企业开发或采用新技术和管理手段推动绿色港口建设,体现在绿色港口等级评价 指标体系相关指标的评价计分方法中除已列出的绿色港口技术和管理措施外,将企业采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JTS/T105—4—2013
4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4.0.1绿色港口等级评价从绿色港口发展理念、绿色港口建设行动、绿色港口建设管理、 绿色港口建设效果4个方面进行,“理念”是指导绿色港口发展的思想,“行动”是为建设 绿色港口采取的具体技术措施,“管理”是为建设绿色港口采取的管理措施,“效果”是绿 色港口建设成效或水平的表示。 目前港口行业采用的低碳技术包括减少能源消耗、替代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 用、增加碳汇等,在本条文中,减少能源消耗体现在节能内容中,增加碳汇主要措施是增加 绿化面积,体现在环保内容中,替代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体现在低碳内容中。 “效果”项目下设成效和水平2项内容,成效用于评价码头自身纵尚比较绿色发展的 结果,水平用于评价码头与其他同类码头横向比较绿色发展的结果,
5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分数计算方法
5.0.4绿色发展专项规划是专门针对港口绿色发展制定的全面规划;专项资金是指专门 用于绿色港口发展的资金,包括为提高港口绿色发展水平用于设备设施改造、人员教育和 培训、宣传、经验交流、审计认证等活动费用的支出。 专项规划、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者是码头的经营人或其上级公司,若为码头经 营人的上级公司,专项规划、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的内容须涉及评价对象的情况。 计分方法中,计分标准给出的分值范围用于体现满足计分条件的程度差异。如“战 略规划”指标计分方法规定:对外公开发布了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得16~20分。如果对 外公开发布的绿色发展专项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可以有效指导绿色港口建设, 得高分;如果对外公开发布的绿色发展专项规划设计粗略,内容不够全面,对绿色港口建 设的指导意义有限,得低分。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JTS/T105—4—2013
5.0.6计分方法中,计分标准给出的分值范围用于体现满足计分条件程度差异。如“审 计认证”指标计分方法规定:近3年内开展过一次能源审计,得5~10分。如果近3年内开 展过能源审计,能源审计结论中节能薄弱环节较少且提出的节能措施均已落实,则得高分;如 果近3年内开展过能源审计,节能审计认为薄弱环节较多或提出的节能措施未落实,得低分。
“效果”指标下设的计分条款中相关数据选取依
汽车标准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JTS/T105—4—2013
附录A不同类型码头主要污染物及
A.0.1码头在运营过程中产生水、气、声、渣等污染物,但不同类型码头产生的特征污染 不同。不同类型码头主要污染物的选取综合考虑了码头的污染物产生特点、“国家环 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总 量控制的污染物。 专业化液体散货码头的特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是指熔点低于室温 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V0C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 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 A.0.2粉尘和S0的控制值C。源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表2中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C值优于C。值15%。 VOC的控制值C。源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表2中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该标准中规定了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非甲烷 总烃等的排放标准。 COD中的Cm值优于C。值,参考有关地方标准制定。
附录B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节约、
B.0.1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节约、低碳指标控制值来自于对湛江港、青岛港、天 津港、秦皇岛港、连云港港、张家港港、重庆港、马鞍山港、黄石港、福州港、上海港、防城港、 徐州港、大连港、九江港、南通港、日照港、锦州港等共计26家典型码头的调研数据。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JTS/T105—4—2013)
附录 C各种能源 CO2 排放因子及
C.0.1各种能源CO2排放因子数据来自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2006年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技术标准C.0.1各种能源CO2排放因子数据来自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2006年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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