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244-2022 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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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T 244-2022 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技术规范
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
4.3.1.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宜采用在线监测方法, 4.3.1.2港口作业机械不具备能耗在线监测条件时,应采用手工监测方法, 4.3.1.3一部分港口作业机械具备能耗在线监测条件而另一部分不具备时,应采用混 合监测方法: 4.3.2装机功率大于或等于100kW的电力作业机械宜具备在线监测条件: 4.3.3港口作业机械能耗在线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4.3.3.1应具备能耗数据自动采集功能,可动态反映港口作业机械能耗变化 4.3.3.2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GB/T38692)、 《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JTS/T243)和《港口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 求》(JT/T1277)的有关规定 4.3.4港口作业机械能耗手工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4.3.4.1宜在良好天气条件下进行 4.3.4.2应安排专人采集并及时填报 4.3.4.3数据采集过程应包括读表、计数、填表和签字确认: 4.3.4.4数据可通过手写、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并宜采用文字、图像和视频资料等 形式存档
4.3.5验证性能耗监测应符合下列
4.3.5.3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监测要求。
外墙标准规范范本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技术规范(JTS/T244—2022
5.1.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
5.1.2.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在线监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 系统建设规范》(JTS/T24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数据自动采集、远程传输、自动存储和管理功能; (2)与其他信息系统兼容,预留升级和扩展接口; (3)设置的保护类型和保护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系统建设规范》(JTS/T24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数据自动采集、远程传输、自动存储和管理功能; (2)与其他信息系统兼容,预留升级和扩展接口; (3)设置的保护类型和保护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5.1.2.2港口作业机械能耗手工监测应包括数据手工采集、填报、存储和管理。 5.1.3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过程应保持连续性:遇突发情况时,应记录中断时长和 原因,
(3)设置的保护类型和保护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5.2.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数据采集应根据用能类别选择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并
5.2.1.1港口作业
用下列方式采集数据: (1)柴油作业机械,利用液体加注机自带的计量装置进行港口作业机械液体能源计 量,或通过排气管加装的碳平衡油耗仪采集柴油消耗量; (2)LNG作业机械,利用液体加注机自带的计量装置进行港口作业机械液体能源 十量: 5.2.1.3港口作业机械气体能源计量宜采用气体流量表:未配备气体流量表时,可利 用加气机自带的计量装置进行港口作业机械气体能源计量: 5.2.1.4用于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的能源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或经校准符合要求 并在有效期内:
2.2港口作业机械能耗数据采集时限应符
5.2.2.1自动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实时、定期和指定时段采集功能; (2)实时采集最大时间间隔不大于Ih:
5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管理
(3)有上传实时采集数据需求的,按照有关规定缩短实时采集时间间隔: 5.2.2.2手工采集可定期或按指定时段采集 5.2.2.3定期和指定时段采集频率宜由港口用能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能源管理 具体需求合理设定 5.2.2.4港口作业机械能耗数据采集时限应与作业量采集时限相匹配: 23采集的数据不得进行人为调整
5.2.2.4港口作业机械能耗数据采集时限应与作业量采集时限相匹配 5.2.3采集的数据不得进行人为调整,
5.3.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在线监测数据传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3.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在线监测数据传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1能源计量器具应具备远程传输数据通信接口,宜支持标准通信协议,可与数 居管理层通信并上传原始能源计量数据 5.3.1.2对于不支持标准通信协议的能源计量器具,可通过数据采集网关将原始数据 接入数据管理层,数据采集网关应具备上、下行接口,上行接口可与数据管理层进行通 言,下行接口可接入能源计量器具: 5.3.1.3数据传输通信网络应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根据港口用能单位规模和环境 条件选择通信介质和组网方式 5.3.1.4数据传输过程宜设立数据中转站:数据传输网络延时宜控制在毫秒级 5.3.1.5数据传输系统应具有故障提示、故障记录、传输恢复和支持断点续传等功能 5.3.2港口作业机械能耗手工监测的抄录、拍照、摄像等数据资料可通过电子存储介质 等手段进行数据传输 533港口作业机械能耗数据传输应采取认证加密等保护措施传输过程中不应手生
据管理层通信并上传原始能源计量数据
5.3.3港口作业机械能耗数据传输应采取认证、加密等保护措施,传输过程
5.4.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宜按监测对象分月、季、半年、年度分类存储和管理 5.4.2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应设置专用存储空间,宜选用云存储方式并亢余备 份,数据保存年限不宜小于5年, 5.4.3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应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操作简单、便于运 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宜按监测对象分月、季、半年、年度分类存储和管理: 5.4.2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应设置专用存储空间,宜选用云存储方式并亢余备 份,数据保存年限不宜小于5年, 5.4.3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应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操作简单、便于运 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4.3.1应具有监测数据自检、故障诊断、提示信息和远程维护功能: 5.4.3.2应对接入数据进行有效性判定,数据异常时,应发出提示信息,并生成错误 日志, 5.4.3.3 自动采集系统出现故障时,应支持手工填报数据,提供手工采集和接入的 工具, 5.4.3.4应具备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展示、查询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并根据能 源管理需求设定查询和审核权限,
源管理需求设定查询和审核权限
5.4.3.5平台连接应采用经过国家认证的统一的CA数字认证证书。
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技术规范(JTS/T244一2022
5.4.3.6进行信息交换时应采取跨区安全防护措施:接入外网前应设置安全隔离网 关,安全隔离网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隔离产品安全技术 要求》(GB/T20279)的有关规定
5.4.4.1自动采集数据宜由管理平台自动判定有效性:
5.4.4.2手工采集数据可人工分析判定有效性
(1)港口作业机碱运行信息显示非正常状态; (2)能源计量器具发生故障; (3)数据传输无响应或超时响应; (4)采集数据值超出能源计量器具计量范围: (5)采集数据值超出合理范围; (6)其他无效情况
6.1能耗监测数据分析指标
6.1.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分析指标宜采用设备单位能耗,按类型可分为统计分 析指标和标准工况下分析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1港口作业机械开展日常性能耗监测时,宜采用统计分析指标,通过监测周期 内统计数据计算设备单位能耗: 6.1.1.2港口作业机械开展验证性能耗监测时,宜采用标准工况下分析指标,按照标 维工况要求测算设备单位能耗: 5.1.2根据港口作业机械用能类别,能耗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指标应按表6.1.2确定,计 算方法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表6.1.2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指标
6.1.3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标准工况下分析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港口设 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1部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GB/T36410.1)、《港口设备能源 消耗评价方法第2部分: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GB/T36410.2)、《港口设备能源 消耗评价方法第3部分:桥式抓斗卸船机》(GB/T36410.3)、《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 方法第4部分:散货连续装船机》(GB/T36410.4)、《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 5部分:港口牵引车》(GB/T36410.5)等的有关规定 6.1.4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分析指标值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5部分:港口牵引车》(GB/T36410.5)等的有关规定
6.2.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分析可采用比较分析法、结构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 5.2.2采用比较分析法时,可通过同比、环比、对照标准或与国内外同行业同类设备能效 水平比较等进行分析
.2.3采用结构分析法时.可按能源种类、机械类型等进行分类分析。
6.2.3采用结构分析法时.可按能源种类、机械类型等进行分类分析。
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技术规范(JTS/T244一2022
6.2.4采用因素分析法时,可按货种变化、作业量变化、节能措施或其他因素变化等进行 分析,
6.3.1采用统计分析指标作为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分析指标时,港口作业机械能
5.3.1采用统计分析指标作为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分析指标时,港口作业机械能 群监测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1能耗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规格型号、用能品种等: (2)监测项目,包括基本检查项、监测数据、监测指标等; (3)监测分析,对监测数据、监测指标进行分析; (4)监测结果,对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确定能效等级或能效水平,无标准对照时,与 国内外同行业同类设备能效水平进行比较; (5)问题与建议,提出相关问间题,给出节能技术和管理建议
6.3.1.2能耗监测报告格式可参见附录C
机械能耗监测报告内容和格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1 部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GB/T36410.1)、《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2部分:轨 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GB/T36410.2)、《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3部分:桥式 环斗卸船机》(GB/T36410.3)、《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4部分:散货连续装船机 GB/T36410.4)、《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5部分:港口牵引车》(GB/T36410.5 等的有关规定, 6.3.3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报告周期宜为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也可由港口用能 单位相据能源管珊配求盈宝
单位根据能源管理需求确定
附录A港口作业机械能耗主要监测对象
附录A港口作业机械能耗主要监测对象
.0.1基于码头功能、作业环节、机械功能、用能类别划分的港口作业机械能耗主要监 刺对象可见表A.0.1
表A.0.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主要监测对象
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技术规范(JTS/T244—2022
附录A港口作业机械能耗主要监测对象
B.0.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指标的计算方法可见表B.0.1.
表B.0.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指标计算方法
附录C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报告格式
附录C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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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报告格式
1.本表用于开展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时填写。 2.监测单位保证监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对监测数据负监测技术责任。 3.监测程序按照有关能耗监测技术规范和使用单位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执行。 4.采用手工监测方法,宜选择良好天气条件下进行,即风速≤6级、日降雨量 ≤25mm、雾能见度≥1km且无雷暴。 5.本表涂改无效,无监测人、审核人签字无效,无监测单位盖章无效。 6.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不得外传本表。
1.本表用于开展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时填写。 2.监测单位保证监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对监测数据负监测技术责任。 3.监测程序按照有关能耗监测技术规范和使用单位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行。 4.采用手工监测方法,宜选择良好天气条件下进行,即风速≤6级、日降雨量 25mm、雾能见度≥1km且无雷暴。 5.本表涂改无效,无监测人、审核人签字无效,无监测单位盖章无效。 6.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不得外传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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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录 D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 用“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 用“不宜”; (4)表示允许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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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 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隔离产品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9) 3.《港口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GB/T21339) 4.《计量器具识别编码》(GB/T36377) 5.《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1部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GB/T36410.1) 6.《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2部分: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GB/T36410.2) 7.《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3部分:桥式抓斗卸船机》(GB/T36410.3) 8.《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4部分:散货连续装船机》(GB/T36410.4) 9.《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5部分:港口牵引车》(GB/T36410.5) 10.《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GB/T38692) 11.《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JITS/T243) 12.《港口能源计量导则》(JT/T1258) 13.《港口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JT/T1277)
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 3.《港口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 4.《计量器具识别编码》(GB/T 5.《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 6.《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 7.《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 8.《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 9.《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
10.《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GB/T38692) 11.《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JTS/T243 12.《港口能源计量导则》(JT/T1258) 13.《港口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JT/T1277)
离产品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9) 》(GB/T 21339) 377) 第1部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GB/T36410.1) 第2部分: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GB/T36410.2) 第3部分:桥式抓斗卸船机》(GB/T36410.3) 第4部分:散货连续装船机》(GB/T36410.4) 第5部分:港口牵引车》(GB/T36410.5) 要求》(GB/T38692) 建设规范》(JITS/T243) 58)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港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港口渤海湾港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海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翟艳(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李涛(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任川(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正福(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国栋(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刘金旭(山东港口渤海湾港集团有限公司) 祁崇波(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孙晓伟(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李雯(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李增(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汉标(广州港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睿瑜(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杨孟江(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吴宇震(山东港口渤海湾港集团有限公司) 庞博(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赵建武(广州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审查人:解曼莹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大军、王连强、朱连义、刘嘉嘉、李刚、张亚敏、武守元、
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技术规范(JTS/T244一2022
袁端午、梅彬、颜明东 总校人员:李雪莲、谢燕、李荣庆、刘连生、张亚敏、董方、李涛、 李海波、崔艳、任川、吴宇震、王国栋、杨孟江、李增、 李汉标 管理组人员:李涛(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李海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崔艳(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任川(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港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技术规范
ITS/T 2442022
JTS/T 2442022
2术语 (29) 监测内容与方法 (30) 4.2监测内容 (30) 4.3监测方法 (30) 5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管理 (31) 5. 1 一般规定 (31) 5.2数据采集 (31) 5.3 数据传输 (31) 5.4 数据存储和管理 (32) 6数据分析 + (33) 6.1 能耗监测数据分析指标 (33) 6.2 分析方法 (33) 63 监测报告 (34)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港口装卸术语》(GB/T8487一2010)、《港口工程基本术语 GB/T501862013)和《港口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GB/T21339—2020)对 作业机械”给出了定义:
2.0.1本条根据国家标准《港口装卸术语》(GB/T84872010)、《港口工程基本术语 标准》(GB/T501862013)和《港口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GB/T21339—2020)对 “港口作业机械”给出了定义
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技术规范(JTS/T244—2022
4.2.2本条码头功能划分根据行业标准《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一2013)、《河港 总体设计规范》(JTS166—2020),结合国家标准《港口装卸术语》(GB/T8487—2010) 《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186一2013)等提出
4.3.2本条根据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一2006)
和行业标准《港口能源计量导则》(JT/T1258一2019)所规定的主要用能设备,结 青况及现有技术条件,装机功率大于或等于100kW的港口电力作业机械率先实现 测功能
4.3.4.1良好天气通常为风速
天于或等于Ikm并无雷暴:上述气象条件依据行业标准《海港总体设计规范》(.ITS165 013)第5.4.30条规定的作业标准而确定
5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管理
5.1.2.1本款所指的现行国家标准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17859)、《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943.1)、《信息安全技 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I)、《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隔离产品安 全技术要求》(GB/T2027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等
5.3.1.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在线监测的能源计量器具支持的标准通信协议包括但7
5.3.1.1港口作业机械能耗在线监测的能源计量器具支持的标准通信
口作业机械能耗监测技术规范(JTS/T244一2022
限于国家现行标准《能源计量仪表通用数据接口技术协议》(GB/T29871)、《多功能电育 表通信协议》(DL/T645)等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范本,
5.4.4.3根据行业标准《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JTS/T2432021),
5.4.4.3根据行业标准《港口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JTS/T2432021), 效值在有效范围内,并符合业务规则的数据,称为有效数据;受外部因素干扰,导致数据发 主异常,这类数据称为无效数据,本款的其他无效情况包括能源计量器具超期服役、采集 放据值波动过大等
6.1能耗监测数据分析指标
6.1.1目前,大多数港口用能单位均采用单位能耗指标作为港口作业机械能耗考核 指标
6.1.3现行国家标准《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1部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GB/T36410.1)、《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2部分: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GB/T36410.2)、《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3部分:桥式抓斗卸船机》(GB/T 36410.3)、《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4部分:散货连续装船机》(GB/T36410.4) 规定的单位能耗作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桥式抓斗卸船机、散 货连续装船机能耗监测数据标准工况下分析指标,现行国家标准《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 价方法第5部分:港口牵引车》(GB/T36410.5)规定的单位油耗作为港口牵引车能耗 监测数据标准工况下分析指标电气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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