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 JTS 152-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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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应满足结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以及防腐蚀、制造、运输和安 装的要求。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构件和连接的强度破坏、疲劳破坏,因过度变形而不适 于继续承载,结构、构件或板件丧失稳定,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和结构倾覆,结构因局部破 环而连续倒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包括强度、整体稳定性和局部稳定性验算: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影响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包括 变形或挠度计算,长细比验算。
1.7钢结构设计应区分下列四种
(1)持久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使用时的正常情况; (2)短暂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出现的临时情况,包括结构施工和维修时的情况等: (3)偶然设计状况,适用于有特殊要求时的异常情况,包括结构遭受火灾、爆炸、撞击 时的情况等; (4)地震设计状况,适用于结构遭受地震时的情况
GB/标准规范范本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JTS152—2012)
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1.8.4地震设计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设计
3.1.9.1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持久设计状况应考虑作用的持久组合,短暂 没计状况应考虑作用的短暂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作用的偶然组合、地震组合: 3.1.9.2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持久设计状况应考虑作用的标准组合;钢与 混凝十组合梁尚应考虑作用的准永久组合
3.1.10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采用作用设计值;计算疲
3.1.11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作用的标准值、作用的分项系数及作用的组合 系数等取值,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8)、《港口 工程荷载规范》(JTI144一1)和《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S146)的规定采用,
3.2.1钢结构直采用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或桥梁用结构钢,具质量应分别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和 桥梁用结构钢》((B/T714)的规定:当采用其他牌号的钢材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 准的规定,
3.2.2承重结构的钢材牌号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征、结构型式、应力状态、连接 方法、钢材厚度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下列情况的承重结构和构件不应采用 Q235沸腾钢
3.2.3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和硫,磷含量的
3.2.3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
3.2.4对于需要验算疲劳的结构所采用的钢材,应根据所处的工作温度提供相应的冲击 韧性的合格保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JTS152—2012
表中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系指截面中较厚板件的厚度 钢铸件的强度设计值(N/rnrm)
注: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菜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 焊丝和焊剂》((B/T5293)和《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B/T12470)中的有关规定 (2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50205)的规定:其中厚度小于 81mml钢材的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波探伤确定焊缝质量等级: 对接焊缝在受压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在受拉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
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菜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不低于现行国家 焊丝和焊剂》((B/T5293)和《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B/T12470)中的有关规 2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50205)的 8mm钢材的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波探伤确定焊缝质量等级; 对接焊缝在受压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在受拉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
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N/rmrm)
注:A级螺栓用于d≤24mm和l≤10d或/≤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B级螺栓用于d>24mm或t>10d或1> 150mmm按较小值)的螺栓:d为公称直径,l为螺杆公称长度; 2A、B级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和孔壁表面粗糙度,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50205)的规定
注:DA级螺栓用于d≤24mm和1≤10d或≤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B级螺栓用于d>24mm或t>10d或l> 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d为公称直径,为螺杆公称长度; 2A、B级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和孔壁表面粗糙度,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50205)的规定
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JTS152—2012)
铆钉连接的强度设计值(N/rmr)
.2.9计算结构构件或连接时,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
3.2.9.1单面连接的单角钢按轴心受力计算强度和连接时,折减系数应为0.85.
(1)等边角钢时,为0.6与0.0015倍的长细比之和,但不大于1.0: (2)短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时,为0.5与0.0025倍的长细比之和,但不大于1.0; (3)长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时为0.70; (4)中间无联系的单角钢压杆,按最小回转半径计算长细比当长细比小于20时取20 .2.9.3无垫板的单面施焊对接焊缝折减系数应为0.85。 .2.9.4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和铆钉连接折减系数应为0.90。 节平河 玄来
3.2.9.3无垫板的单面施焊对接焊缝折减系数应为0.85。
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表3.3.1
注:为计算跨度,当为悬臂构件时为悬臂长度的2倍: 2钢与混凝土组合梁进行施工阶段验算时按钢梁进行计算,施工的荷载标准值取1.0~1.5KPa,挠度限值取 L/250且不大于251ml; 对于荷载较小的工作便桥、系缆桥等,按安全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经论证后可适当降低挠度限值的要求
注:为计算跨度,当为悬臂构件时为悬臂长度的2倍: 2钢与混凝土组合梁进行施工阶段验算时按钢梁进行计算,施工的荷载标准值取1.0~1.5KPa,挠度限值取 L/250且不大于251ml; 对于荷载较小的工作便桥、系缆桥等,按安全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经论证后可适当降低挠度限值的要求
度计算值超过跨度的1/1600时,宜将受弯构件预先起拱,起拱度应推 恒荷载标准值与1/2活荷载标准值之和所产生的挠度值:起拱应
3.4.1钢结构的防腐蚀设计应与结构设计同时进行,防腐蚀措施、钢材表面的除锈等级 和防腐蚀对钢结构的构造要求应根据钢材材质、环境条件、使用要求以及施工、维护管理 条件等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大型钢引桥、箱形轨道梁宜设置辅助维 修设施。
3.4.2.钢结构构件的防火保护层应根据防火等级对不同构件所要求的耐火极限进
十,防火涂料的性能、涂层厚度及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纟 907)的规定
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JTS152—2012
.1.1直接承受动荷载的结构,动荷载设计值在计算强度和稳定性时应乘以动力系数 在计算变形时不乘动力系数,动力系数根据结构型式受力情况不同可采用111.3 吊装验算时,当自重荷载产生有利效应时动力系数可取0.85,产生不利效应时可取1.2: .1.2钢结构设计时应采取避免构件受扭的构造措施,扭矩不能通过构造措施消除时 钢构件宜采用闭口截面型式,计算应采用薄壁杆件理论进行分析
4.2计算长度和容许长细比
4.2.1受压构件的计算长度应根据杆端约束和构件几何长度按表4.2.1采用
4.2.1受压构件的计算长度应根据杆端约束和构件几何长度按表4.2.1采用
注:1为构件几何长度
4.2.2确定桁架弦杆和用节点板与弦杆连接的单系腹杆的长细比时,其计算长度应按 4.2.2采用
桁架弦杆和单系腹杆的计算长度1.
斜平面指与桁架平面斜交的平面,适用于构件截面两主轴均不在桁架平面内的单角钢腹杆和双角钢十字形截 面腹杆: 除钢管结构外无节点板的腹杆计算长度在任意平面内均取其几何长度
.2.3桁架弦杆侧向支撑点之间的距离为节点长度的2倍且两节点
千侧尚支撑点之间的距离为节点长度的2倍且两节点的弦杆轴问庄 ,该弦杆在架平面外的计算长度应按式(4.2.3)计算且不小于0.5
(mm) ; 一 弦杆侧向支撑点之间的距离 (mm) ; 42 较小的压力或拉力(N),计算时 压力取正值,拉力取负值; 较大的压力(N),计算时取正值:
4桁架再分式腹杆的受压主斜村
腹杆的竖杆,在架平面外的计算长度应按式 (4.2.3)确定,受拉主斜杆的平面外计算长度可 中心间的距离。
N, u =1, 0. 75+0. 25 N
4.2.3弦杆轴心压力在侧向支承点间有变化 桁架简图
4.2.3)确定,受拉主斜杆的平面外计算长度可取1在桁架平面内的计算长度应取节点 中心间的距离 .2.5确定在交叉点相互连接的桁架交叉腹杆的长细比时,架平面内的计算长度应取 节点中心到交义点间的距离架平面外的计算长度,两交义杆长度相同时,应满足下列 要求:
(1)压杆,按另一杆受力及节点连接方式确定: 当与其相交的另一杆受压,两杆截面相同并在交叉点均不中断时
当与其相交的另一杆受压,此另一杆在交叉点中断但以节点板搭接时
当与其相交的另一杆受拉两杆截面相同并在交叉点均不中断时
=l 且不小于( N
当与其相交的另一杆受拉,此拉杆在交叉点中断但以节点板搭接时
3.N =/ 且不小于0.5 4 N
l一一计算杆件在平面外的计算长度(mm); l一一计算杆件的几何长度(mm); 与计算杆件相交的另一杆的内力N),为绝对值;两杆均受压时,取N,≤N 两杆截面应相同; N一一所计算杆的内力(N),为绝对值, (2) 拉杆,取 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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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单角钢杆件在斜平面内,计算长度取节点中心至交叉点的距离 牛的长细比不宜超过表4.2.6的限值,
主:1桁架的受压腹杆,当其内力等于或小于承载力的50%时,长细比限值可取为150; 张紧的圆钢不业阻制
4.2.7格构式轴心受压构件缀件为缀条时,其分肢的长细比不应天于杆件两方问长细比 较大值的0.7倍;缀件为缀板时,其分肢的长细比不应大于40,且不应大于杆件两方向长 细比较大值的0.5倍,杆件两方向长细比较大值小于50时取50,绕虚轴时杆件长细比 取换算长细比:
J 4 nN nJA. W S 4
中N—轴向压力设计值(N):
Lak 入= n 业 入,= i
手对主轴x和y的长细比,对于双轴对称十字形截面构件,入,入,取值 不小于5.07倍的悬伸板件宽厚比:
图4.3.4格构式组合构件截面的虚轴 a)x轴;b)轴轴:()x轴r轴
4.3.5用填板连接而成的双角钢或双槽钢构件,可按实腹式构件进行计算,受压构件的 真板间距离不应超过40倍的截面回转半径:受拉构件的填板间距离不应超过80倍的截 面回转半径:受压构件的两个侧向支承点之间的填板数不少于2个,截面回转半径应满 足下列要求,
(1)当为图4.3.5a)图4.3.5h)所示的双 角钢或双槽钢截面时,取一个角钢或一个槽钢对 与填板平行的形心轴的回转半径; (2)当为图4.3.5c)所示的十字形截面时 取一个角钢的最小回转半径
图4.3.5计算截面回转半径时的轴线示意图
4.3.6受弯构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验算正应力、剪应力、局部压应力及折算应力,并应
的屈服点; 2对需要计算疲劳的梁,宜取=%,=1.0. 3.6.2在主平面内受弯的实腹构件的抗剪强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i=a+5h,+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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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受弯构件的整体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建标准规范范本4.3.7受弯构件的整体稳定性应
·. 计算梁的整体稳性: 1)有铺板在梁的受压翼缘上并与其牢固相连、能阻止梁受压翼缘的侧向位移时: (2)H型钢或等截面工字形简支梁受压翼缘的自由长度,与其度6,之比不超 表 4.3.7 所规定的数值时:
注:0其他钢号的梁不需计算整体稳定性的最大1,/6,值,应取(Q235钢的数值乘以V/235/,J,为钢材的屈服点; (2对跨中无侧向支承点的梁,,为其跨度;对跨中有侧向支承点的梁,,为受压算缘侧向支承点间的距离,梁的 支座处视为有侧向支承
4.3.7.2在最大刚度主平面内受弯的构件除第4.3.7.1款所指情况外,其整体稳定性 立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M 绕强轴作用的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梁的整体稳定性系数,应按附录D确定;
4.3.7.3在两个主平面受弯的构件除第4.3.7.1 所指情况外,其整体稳定性应满足下式要求:
M.M S ,wy,w.
式中M 绕强轴作用的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P 绕强轴弯曲所确定的梁整体稳定系数建筑造价、预算、定额, 按附录D确定; W、W, 按受压纤维确定的对轴和对轴毛截 面模量(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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