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351-2019 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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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被检测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检查、量测、试验等,并将 检验结果与标准规定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 活动。

    建筑边坡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 程质量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 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 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建筑 边坡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作出确认的活动。

    3.0.1边坡工程施工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 记录; 2边坡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产品 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进场检验; 3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各工序及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均 应进行交接检验,相应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并应记录; 4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技术 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隐蔽或下道工序施工。 3.0.3边坡工程施工采用国家现行标准尚未列入的新技术、新 工艺和新材料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确 认专项验收要求。 3.0.4边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规定进行建筑边坡工程监测, 并应提供完整的建筑边坡工程监测资料。 3.0.5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 工程验收。建筑边坡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可按本标准附 录B的规定执行。 3.0.6施工前应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检验批可 根据每类边坡工程的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等需要按工 程量、分步施工高度、施工段、变形缝及岩土体性状等进行 划分。

    3.0.4边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

    3.0.5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 工程验收。建筑边坡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可按本标准附 录B的规定执行。

    根据每类边坡工程的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等需要按工 程量、分步施工高度、施工段、变形缝及岩土体性状等进行 划分。

    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混凝 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的规定。 3.0.8边坡工程所用砂、石子、水泥、钢材、预应力钢筋、锚 具、石灰、粉煤灰、砌块、土工合成材料等原材料的质量应按设 计文件规定的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 3.0.9边坡支护结构的地基和基础的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复合地基技术规范》GB/T50783和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等有关专业标准的规定。 3.0.10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 规定执行

    4.1.1挖方、填方边坡的检验批可按施工工艺、分层分段分步 施工高度、变形缝位置等划分,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或 建筑单位在施工前确定。 4.1.2爆破开挖边坡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的规定。 4.1.3挖方、填方边坡的坡面应稳定、平顺,边线顺直,表面 无松土、松石、险石,不得出现倒坡。 4.1.4挖方、填方边坡的坡面防护与绿化、排水系统的施工质 量检验、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9章和第10章的有关规定

    4.2.1土质挖方边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4.2.1土质挖方边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4.2.1的夫

    表4.2.1土质挖方边坡施工质量检验

    4.2.2岩质挖方边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4.2.2岩质挖方边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岩质挖方边坡施工质量检验

    4.3.1填方边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4.3.1填方边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4.3.1的规

    表4.3.1填方边坡施工质量检验

    续表 4. 3. 1

    5.1.1锚杆施工质量控制、检验和验收应包括施工期原材料和配 套产品的检验、施工过程中间质量检验和施工完成后的质量检验 5.1.2锚杆原材料和配套产品的质量检验应在相应工序施工前 进行,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原材料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单及检验报告; 2原材料及产品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和代用材料检验报告; 3锚杆浆体强度等级配合比检验报告; 4 预应力锚杆杆体、锚具及承载体的连接锚固性能质量检 验,现场见证检验资料; 5锚杆防腐保护质量检验资料。 5.1.3锚杆性能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 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有关规定。 5.1.4错杆总长度和自由段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1.4锚杆总长度和自由段长度应符合

    5.2锚杆成孔质量检验

    5.2.1锚杆施工过程中间的施

    5.2.1锚杆施工过程中间的施工质量应进行检验。锚杆成孔质 量首次检验宜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勘 察、设计、监理、施工和建设单位等人员共同实施。 5.2.2锚杆成孔质量检验应符合表5.2.2 的规定

    5.2.2锚杆成孔质量检验应符合表5.2. 2 的规定。

    表 5.2.2锚杆成孔质量检验

    6锚杆挡墙和岩石锚喷支护

    6.1.1边坡开挖及墙后土体回填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 4章的规定。 6.1.2锚杆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 6.1.3锚杆挡墙和锚喷支护的坡面绿化及排水的检验应符合本 标准第9章和第10章的规定。 6.1.4锚杆挡墙和锚喷支护的变形缝应上下贯通、平直整齐, 其位置、宽度及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6.1.5未作规定的挡墙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岩土锚杆与喷射混 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的规定

    6. 2现浇混凝土结构

    6.2.1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检验应由监理单位、施 单位等根据其对支护结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控 表 6. 2. 1 确定。

    表 6.2.1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检验

    6.2.2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6.2. 2现浇混凝王结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 6. 2. 2 的规定,

    续表 6. 2. 2

    6.3.1喷射混凝土施工前应按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对边坡 坡面进行清理,坡面不得有浮土和散落、松动的岩石碎块。 6.3.2喷射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表 6. 3. 2喷射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检验

    续表 6. 3. 2

    7 重力式与扶壁式挡墙

    7.1.1重力式挡墙的地基、基础的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 本标准第3.0.9条的规定。 7.1.2边坡开挖及墙后土体回填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 4章的规定。 7.1.3重力式挡墙的坡面绿化及排水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 章和第10章的规定。

    7.1.4重力式挡墙的变形缝应上下贯通、平直整齐,其位置 宽度及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7.1.4重力式挡墙的变形缝应上下贯通、平直整齐,其位置

    应符合本标准第3.0.9条的规定,其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 50204 的规定。

    7.1.6重力式挡墙未作规定的检验项目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

    7.1.6重力式挡墙未作规定的检验项目的检验应符合现行

    7.2.1砌体结构应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接石、丁砌石应交 错布置,外形美观,勾缝应密实、均匀,泄水孔应通畅,基底逆 坡应合理,变形缝应垂直。

    表 7.2.2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检验

    注:H为墙高(mm)。

    7.3.1墙身混凝土无水平贯通性施工缝;外形美观,泄水孔应 通畅,基底逆坡应符合设计要求,变形缝应垂直、贯通。 7.3.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7.3.2 的规定

    表7.3.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检验

    注:H为墙高(mm)

    7.3.3毛石混凝土、片石混凝土中的毛石和片石掺量应符合设 计要求。

    8.1.1边坡开挖及墙后土体回填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 4章的规定。 8.1.2锚杆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 8.1.3抗滑桩的嵌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1.4未作规定的桩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IGJ94的有关规定。 8.1.5未作规定的结构施工质量检验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 规定执行。 8.1.6桩板挡墙的变形缝应上下贯通、平直整齐,其位置、宽 度及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8.1.7桩板挡墙的坡面绿化及排水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章 和第10章的规定

    桩成孔质量检验应符合表8.2.1

    表 8.2.1桩成孔质量检验

    .2桩身质量检验应符合表 8. 2. 4

    8. 2. 2桩身质量检验应符合表 8. 2. 2 的规定,

    表 8. 2. 2桩身质量检验

    8.2.3桩顶面及其周围应封闭。封闭范围、封闭层厚度、封闭 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预制构件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表8.3

    表 8. 3. 1 预制构件的质量检验

    9.1.1锚杆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 9.1.2砌体护坡时,砌筑线形顺畅、表面平整、咬砌有序、无 翘动;砌缝均匀、勾缝密实。护坡顶与坡面之间缝隙封堵密实, 砌体周边应平顺整齐。 9.1.3苗木栽培的种植穴规格、浇水喷淋的质量检验应按现行 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82的有关规定 执行。

    9.1.4护栏使用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2.1砌体护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 9. 2. 1的

    砌体护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2. 1

    表 9.2.1体护坡施工质量检验

    9.2.2混凝土格构护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9.2.2的规定

    9.2.2混凝土格构护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9.2.

    表9.2.2混凝土格构护坡施工质量检验

    9.2.3素喷混凝土、砂浆护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9.2.3的 规定。

    9.2.3素喷混凝土、砂浆护坡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9.2.3的 规定。

    2.3素喷混凝土、砂浆护坡施工质量

    续表 9. 2. 3

    9.3.1骨架植物防护工程中骨架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 第 9. 2 节的规定。 9.3.2植物防护与绿化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9.3.2的规定。

    表 9.3.2植物防护与绿化施工质量检

    续表 9. 4. 3

    10.1.1边坡工程排水设施的结构形式、位置、排水坡度及坡面 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1.2地下排水设施应与地表排水设施相配套。地表排水设施 应与天然沟渠及邻近市政工程等排水设施相衔接,组成完整的排 水系统。 10.1.3边坡工程排水涵洞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II1等的规定

    10.2.1截水沟、排水沟表面应平整,沟底应无反坡、凹兜,沿走 向宽窄一致,外形美观,沟内无杂物,且应与排水构筑物衔接顺畅。 10.2.2混凝土截水沟、排水沟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10.2.2 的规定。

    表 10.2.2 混凝土截水沟、排水沟施工质量检验

    表 10.3.1盲沟的施工质量检验

    10.3.2排水孔、泄水孔和管沟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 10. 3. 2 的规定。

    表 10.3.2 排水孔、泄水孔和管沟的施工质量检验

    边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1.0.1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建筑边坡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和重 大问题处理文件等; 3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洽商记 录等; 4 开工、竣工报告; 5边坡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包括工程桩位放线复核 签证单; 6原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进场复检报告; 7 半成品材料、预制构件等产品的合格证; 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及竣工图; 9 边坡工程与周围建构筑物位置关系图; 检查与检验报告; 11 边坡和周围建(构)筑物监测报告; 12 其他文件和记录。 11.0.23 建筑边坡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工程质量控 制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检测机构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实体 检测或抽样试验。 11.0.3建筑边坡工程实体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体检验的项目宜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砌筑砂浆抗压

    11.0.3建筑边坡工程实体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体检验的项目宜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砌筑砂浆抗压 强度,混凝土配筋情况及钢筋保护层厚度、边坡坡度及工程合同 约定的项目,对桩嵌固段长度、锚杆锚固段长度等有怀疑时也可 进行实体检验;

    2混凝土结构的现场检测和质量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和《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4边坡坡度实体检测宜按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总数的30%进 行随机抽样检测,每一检验批抽样断面不宜少于2处; 5建筑边坡工程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见证 下,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11.0.4检验批的首次隐蔽及重要工序的检验和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 师组织施工、建设、设计及勘察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11.0.5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并形成验收记录; 3检验批主控项目的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 4检验批一般项目的抽样检验结果应有80%以上的检查点 合格,且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对于计数抽样的 般项目,宜按二次抽样的检测结果评定其合格率; 5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检验结果均应合格,且应有各检验 批质量验收的完整记录。 11.0.6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宜按下列规定填写: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宜按本标准附录F填写,填写时应 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按本标准附录G填写;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按本标准附录H填写; 4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及主要功能抽 查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记录、感观质量检查记录 宜按本标准附录填写。 11.0.7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附录 B建筑边坡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表B建筑边坡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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