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642-2018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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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厂址应符合所在地区的用地性质和规划要求,避开环境敏感区和居 民集中居住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验收。 3.0.3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设备设施、运输车辆、检测仪器、专业人员 等应满足绿色生产管理要求。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培训后上岗。 3.0.4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对粉尘、,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进行监测,结果应满足环保 要求,并留存监测记录。 3.0.5符合本市迁建要求建设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其储料区(含粉料仓)、主机搅拌楼、 物料输送系统、砂石分离机等主要生产区域应整体全封闭。既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储料区(含 粉料仓)、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砂石分离机等应分区域或整体全封闭。 3.0.6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应通过技术措施对生产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 3.0.7运输车辆进出厂应保持清洁。 3.0.8生产及生活用热水、照明等宜采用可再生能源。 3.0.9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符合现行 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DB11/1054的规定。 3.0.10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0.11混凝土企业应按照附录A的要求定期进行自检。
4.0.1围墙四周内侧、生活区、苏公区内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区总绿化率不宜小于 10%。 4.0.2厂区及道路宜使用吸入式机械清扫设备进行清扫作业,保持清洁。 4.0.3车辆清洗装置应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清洗水应循环使用,不得排出厂外。 4.0.4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地面应硬化,排水顺畅,方便回收, 4.0.5应有水回收处理系统,并按照生产可用和生产不可用分别处理。 4.0.6生产区域的封闭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工业建筑设计,充分考虑高度、采光 吸音、隔声、通风、安全、耐久、节能等使用功能,外观应简洁美观,清新明亮,并与周边 环境相协调。 4.0.7厂区外应按门前三包要求进行管理
4.0.1围墙四周内侧、生活区、苏公区内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区总绿化率不宜小于 10%。 4.0.2厂区及道路宜使用吸入式机械清扫设备进行清扫作业,保持清洁。 4.0.3车辆清洗装置应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清洗水应循环使用,不得排出厂外。 4.0.4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地面应硬化,排水顺畅,方便回收。 4.0.5应有水回收处理系统,并按照生产可用和生产不可用分别处理。 4.0.6生产区域的封闭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工业建筑设计,充分考虑高度、采光、 吸音、隔声、通风、安全、耐久、节能等使用功能,外观应简洁美观,清新明亮,并与周边 环境相协调。 4.0.7厂区外应按门前三包要求进行管理
5.0.1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标准、政策的相关规定。宜选用获 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原材料,并通过配合比设计对原材料进行优选。 5.0.2应选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且排放符合当地环保要求的水泥企业产品。 5.0.3宜选用绿色基地供应的砂、石骨料,宜综合利用矿山废石、尾矿制备的骨料和再生骨 料。 5.0.4应选用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污染物释放量符合相关规定的混 凝土外加剂产品。对多组分外加剂宜采用分别计量的方式。 5.0.5利用生产废水作为拌合用水时,应经试验确定适用性和利用量 5.0.6水泥、掺合料等粉体材料的散装率应达到100%。大宗原材料运输距离大于200km时, 宜采用铁路运输
6.1.1原材料储运、混凝土生产、设备清洗、废弃混凝土循环利用等工艺设施应科学合理, 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6.1.2宜选用技术先进、低噪音、低能耗、低排放的搅拌、运输和试验设备。 6.1.3锅炉应使用清洁能源,排放应符合北京地区环保要求。 6.1.4除尘、清洗及循环利用等设施应与混凝土生产能力相匹配,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6.1.5磅房、粉料吹灰口、粉料仓顶、收尘器、搅拌楼计量层、混凝土装料区、运输车清洗 区、废弃混凝土处理等重点污染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制定专项清洁管理措施,
6.1.2宜选用技术先进、低噪音、低能耗、低排放的搅拌、运输和试验设备。 6.1.3锅炉应使用清洁能源,排放应符合北京地区环保要求。 6.1.4除尘、清洗及循环利用等设施应与混凝土生产能力相匹配,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6.1.5磅房、粉料吹灰口、粉料仓顶、收尘器、搅拌楼计量层、混凝土装料区、运输车清洗 区、废弃混凝土处理等重点污染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制定专项清洁管理措施。 6.2粉料储存设施 6.2.1粉料仓应设收尘装置,单料仓收尘器过滤面积不应低于24m;两个以上料仓集中收 尘的,收尘器过滤面积不应小于60m。收尘系统设置在地面时应设置反吹装置。收尘装置 设在料仓顶部的,应设置人员走梯,确保安全。 6.2.2粉料系统除吹灰管及除尘器出口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粉料仓顶部应设安全 阀。 6.2.3粉料仓应设置料位在线监测装置和高限位报警装置,高限位报警装置应同时安装在磅 房和吹灰口处。达到高限位时应自动停正吹灰。 6.3骨料储存设施 6.3.1砂石骨料采用骨料棚或骨料仓存储。不同品种骨料应设坚固隔墙,分区存放,储存量 应满足混凝土生产能力需要。符合迁建要求建设的搅拌站其砂石骨料搬运不宜采用燃油装载 你 机。 6.3.2骨料棚及配料机构设施应封闭在一起。骨料棚边墙高度不宜低于7m,顶部高度不宜 低于10m,车辆进出口应设电动门,除车辆及人员进出外大门应保持常闭状态。 6.3.4骨料棚及配料仓应安装水雾喷淋系统且在常温施工季节应能够使用,配料仓水雾喷淋 系统应全覆盖。 6.3.5骨料棚应封闭严密。有人工作业的骨料棚顶部应设有换气孔,换气孔处须有降尘设施
6.2.1粉料仓应设收尘装置,单料仓收尘器过滤面积不应低于24m;两个以上料仓集中收 尘的,收尘器过滤面积不应小于60m。收尘系统设置在地面时应设置反吹装置。收尘装置 设在料仓顶部的,应设置人员走梯,确保安全。 6.2.2粉料系统除吹灰管及除尘器出口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粉料仓顶部应设安全 阀。 6.2.3粉料仓应设置料位在线监测装置和高限位报警装置,高限位报警装置应同时安装在磅 房和吹灰口处。达到高限位时应自动停止吹灰,
6.5.1粉料宜采用电动螺杆式压缩机气力输送,吹灰口应采用密闭连接,输送管道应完全密 闭,输送空气工作压力不应超过0.2MPa,吹灰过程无泄漏 6.5.2骨料输送皮带走廊及皮带机卸料处应封闭严密,下料斗上部应设收尘装置。宜设置细 骨料自动含水率检测装置。 6.5.3液体输送系统应密闭连接,无渗漏溢出。
6.5.3液体输送系统应密闭连接,无渗漏溢出。 6.6搅拌系统 6.6.1混凝土搅拌机及计量系统应设立主动式收尘设备,收尘器过滤面积应与生产系统相 配,且不小于24m。收尘器集灰应自动进入搅拌机。 6.6.2搅拌楼冬季施工季节应保持室内正温 6.6.3搅拌楼计量层及搅拌设备宜采取降噪隔音措施 6.6.4搅拌楼宜安装混凝土储料斗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卸料时混凝土冲击飞溅和滴漏 6.6.5混凝土装料区应设置清洗和生产废水收集设施,保持地面和周围墙壁清洁。 6.6.6搅拌站应定期检查和清理搅拌机叶片、衬板,保持搅拌机内无混凝土结块。 6.7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6.6.1应配置废弃混凝土回收设备,回收能力应满足处置需要。回收设备应保持 完好状态,回收处置区应保持清洁。 6.6.2固体废弃物堆场应全封闭且适合机械作业,未作业时保持关闭状态。 6.8清洗设施 6.8.1应配备搅拌机和运输车辆清洗设施,保持设备和车辆清洁。 6.8.2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的清洗用水应优先使用中水、雨水,并应循环利用。
6.6.1混凝土搅拌机及计量系统应设立主动式收尘设备,收尘器过滤面积应与生产系统相 配,且不小于24m。收尘器集灰应自动进入搅拌机。 6.6.2搅拌楼冬季施工季节应保持室内正温 6.6.3搅拌楼计量层及搅拌设备宜采取降噪隔音措施 6.6.4搅拌楼宜安装混凝土储料斗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卸料时混凝土冲击飞溅和滴漏 6.6.5混凝土装料区应设置清洗和生产废水收集设施,保持地面和周围墙壁清洁。 6.6.6搅拌站应定期检查和清理搅拌机叶片、衬板,保持搅拌机内无混凝土结块。 6.7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6.7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3.8.1应配备搅拌机和运输车辆清洗设施,保持设备和车辆清洁。 6.8.2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的清洗用水应优先使用中水、雨水,并应循环利用, 6.9生产供气设施 5.9.1应采用电动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并放置于封闭场所,采取吸音、隔音措施 6.9.2空气压缩机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
7.1.1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健全绿色生产管理的工作标准、实施细则与考核办法。 7.1.2搅拌站宜建立综合调度中心,实现生产全过程信息化互联互通,生产区域内的主要排 放点及关键工序和重要设备运行情况应实现可视化,监控数据保存期不少于3个月。 7.1.3合理安排生产供应,控制剩退混凝土量,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剩退混凝土可通过制 作小型素混凝土制品进行综合利用。 7.1.4主要设备应建立并保存运行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其中收尘器滤芯及粉料仓顶安全阀 应每月检查一次。 7.1.5应有符合搅拌站现状的空气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7.2.1水泥、粉煤灰、矿粉、膨胀剂等用量较大的粉状物料不得使用袋装。特殊袋装原材料 的存储与使用应做好安全与粉尘防护和包装袋的回收处理工作。 7.2.2不得采用燃油车载吹灰系统吹灰,使用非燃油车载吹灰系统时,噪声排放应满足规定 要求。 7.2.3应定期检查原材料输送系统及外加剂的储存罐,发现遗撒、渗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 正。 7.2.4粉状物料的质量检验应有专门的取料装置,防止粉料撒落。 V7.3生产过程管理 7.3.1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的生产系统,称量记录应自动存储并可追溯。 7.3.2对收尘器、降噪及清扫设备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和维护记录。 7.3.3生产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
7.2.1水泥、粉煤灰、矿粉、膨胀剂等用量较大的粉状物料不得使用袋装。特殊袋装原材料 的存储与使用应做好安全与粉尘防护和包装袋的回收处理工作。 7.2.2不得采用燃油车载吹灰系统吹灰,使用非燃油车载吹灰系统时,噪声排放应满足规定 要求。 7.2.3应定期检查原材料输送系统及外加剂的储存罐,发现遗撒、渗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 正。 7.2.4粉状物料的质量检验应有专门的取料装置,防止粉料撒落。 V7.3生产过程管理 7.3.1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的生产系统,称量记录应自动存储并可追溯。 7.3.2对收尘器、降噪及清扫设备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和维护记录。 7.3.3生产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
8.1.1原材料运输车辆使用的能源应符合本市环保要求,且应达到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 求。 8.1.2原材料运输车辆进出场应计重,计重设备应具备数据存储和传输功能。 8.1.3原材料运输车辆在搅拌站内行驶速度不超过5km/h,避免扬尘,卸料后车辆应清扫干 净。 8.1.4砂石骨料宜采用集装箱运输。运距超过200km宜采用“公转铁”集装箱联运,短途接 驳应采用新能源车辆运输。 8.1.5应在原材料供应合同中明确对供应商的有关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 8.1.6流散物体应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
8.1.1原材料运输车辆使用的能源应符合本市环保要求,且应达到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 求。 8.1.2原材料运输车辆进出场应计重,计重设备应具备数据存储和传输功能。 8.1.3原材料运输车辆在搅拌站内行驶速度不超过5km/h,避免扬尘,卸料后车辆应清扫干 净。 8.1.4砂石骨料宜采用集装箱运输。运距超过200km宜采用“公转铁”集装箱联运,短途接 驳应采用新能源车辆运输。 8.1.5应在原材料供应合同中明确对供应商的有关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 8.1.6流散物体应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
8.2混凝土拌合物运输
8.2.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使用的能源应符合本市的环保要求。 8.2.2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有防止遗撒装置。 8.2.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具有搅拌罐反转报警装置 8.2.4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摄像装置对路况、行驶情况与浇筑过程进行 监控,定位系统宜与搅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融合。 8.2.5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外表应干净整洁,入料口、卸料斗不得有粘灰,在厂内行驶速度不 超过5km/h,避免扬尘。
9.0.1应绘制,区污染物排放点和监测点分布图,并在现场相应位置设有明显标识。 9.0.2企业应配备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纳入统一监控系统,自动监控设备应保持 稳定运行。 9.0.3粉尘、厂界噪声、厂区卫生监测频率应符合表9.0.3的规定。监测应有记录
9.0.1应绘制,区污染物排放点和监测点分布图,并在现场相应位置设有明显标识。 9.0.2企业应配备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纳入统一监控系统,自动监控设备应保持 稳定运行。 9.0.3粉尘、厂界噪声、厂区卫生监测频率应符合表9.0.3的规定。监测应有记录,
表9.0.3粉尘和噪声厂区卫生的监测频率
10.0.1二氧化碳排放测算主体应自行核算生产系统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况。二氧化碳排放按 照附录B的要求核算。 10.0.2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到2000吨(含)~5000吨(不含)二氧化碳当量的测算主 本,应按照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核算和报告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情况。 0.0.3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到5000吨(含)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测算主体,应按照本 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履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责任。
《预拌混凝士绿色生产管理规程》专项检查表
cO,emission accounting method
COz emission accounting meth
间接排放量按照公式ED,H=DXJg+HX计算。 式中Ep,H为间接排放量,单位为tCO2e;D为企业的电力消耗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即103kWh);fg为电力消费排放系数。采用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最近年份排放系数,其中 2015年发布的电力消费排放系数为0.604tCO2e/MWh;H为企业的外购热力消耗量,单位为 吉焦(GJ);f为热力消费排放系数,可取推荐值O.11tCO2e/GJ,也可采用政府主管部门 发布的官方数据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 “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 “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 符合…规定”
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DB11/1054
23 基本规定 .23 4 厂区要求 .24 原材料 ..25 设备设施 .25 7 生产管理 26 运输管理 ..26 9 环保管理 .27 10 二氧化碳排放管理 27
2.0.3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 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厂区内的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 统包括生产指挥管理系统()部)和)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职工浴 室、保健站等
3.0.1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是北京市混凝土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北京市大气污染防 台条例》所要求的,主要内容可理解为站点减少,产能减少,根据规划实现二合一、三合 *一 多合一的前提下,按照绿色、环保、节能、节地的高要求和自动化、信息化进行重建、迁建 的模式。混凝土生产不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任何影响,表现在粉尘、噪声、道路污染等各个方 面。预拌混凝土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在工艺、装备、人员、制度、措施必须符合环保标准,规 范预拌混凝主生产全过程申各个环节必须充分考虑环保、节能要求,包括材料管理、配合比 管理、设备运行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内容。保证在日常生产中有效运行,便于社会监督和 自我监督。 3.0.2环境敏感区,是指具需特殊保护地区的区域: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 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集中居住区指的是居民小区或自然村。 3.0.4企业自行监测,并留存记录,监测设备应经过检定,监测人员应经过培训。 3.0.5整体全封闭式是指整个生产区域全部在封闭的空间内,任何与生产操作有关的活动都 在封闭里,生产区域只有一个门或者两个门,用于原料运输车辆和成品车辆的出入。搅拌楼 前面的停车区域、砂石分离区域至少达到接料口外延一至两个车位的空间应是封闭空间。整 个空间保持正温,在冬李施工季节也能冲洗且不结冰。 区域全封闭是指现有站点,按照工艺布局,分别封闭,车辆运行和其他作业可在露天状 态。冬季施工季节必须有保持清洁的措施和方法。 围护方式可采用钢结构作为主要结构,宜使用加气混凝土板体系、SP板体系、硅钙板 保温体系、水泥保温板体系、幕墙体系等作为围护墙体封闭。不宜使用彩钢板及彩钢夹芯板
4.0.2清扫设备宜选用大型的清扫机械!
4.0.2清扫设备宜选用大型的清扫机械。
4.0.2清扫设备宜选用大型的清扫机械。 4.0.3清洗装置如果不在车辆必经之路上,在生产高峰期间会影响正常生产效率的。 .0.4结合生产工序布置和排水排污情况,整个厂区应统筹考虑设施排水沟或管道,要考虑 提高使用效率,还要满足清理的需要,且在清理过程中不得出现二次污染车间内根据污水排 放总体设置污水排水系统,保证生产可用污水回收系统和生产不可用污水回收系统分离处 理。 排水沟要充分考虑排水点位置和是否可用。罐内清洗,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分离用水位置 比较准确,在排水设置和污水处理时设立独立系统。 车辆清洗水,地面清洗水,轮胎清洗水,砂石浸出水要分别沉淀,清水分别利用。 雨水收集系统,市政污水接驳系统要实现做好协调。在管沟设计申要充分考虑管沟清污处理 的便捷、要考虑管线维护的效率,采用自动清淤、疏浚的设计思路。是污水在流动中尽量没 有沉积,最后汇集到集中处理工序后集中处理回收使用。 4.0.6封闭效果宜经过专业设计机构的专门设计,综合考虑物流量、粉尘量、排气量、噪声 值、职业健康需求、结构安全、耐久性、水密气密要求、保温节能要求(需要时)等问题 进行针对性的防止设计和配套。对粉尘排放,尾气排放,温室气体排放,噪声排放,雨水排 放,采光需求、污水处理及排放,废水处理、及排放、气温变化,厂区地面泥沙泥水的处理 等方面有专门的工艺及设施。封闭空间内由于车辆行走会有大量尾气排放,不利于工人的职 业健康。需要进行空气净化或换气设置。避免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际效果的现象。让搅拌站 的生产真正的提升一个较大的高度和水平。外观应按照永久性建筑的水平进行设计。非仓式 的骨料储存库和停车区屋顶可设置采光设备或具备阳光采集(冬季)和遮挡反光(夏季), 充分利用阳光调节室内温度,减少能耗。室内温控需要专项设计方案,保证冬季的正常生产 冬季保持正温为了防止砂石结冰和防止地面结冰。倒车区封闭并保持正温是为了便于清扫好 车辆安全。从节能减排的角度出发,设计中充分考虑到生产区域内温室气体和尾气的排放问 题,最大程度的利用再生能源,在加热,制冷,上料,生活等方面提高利用率。冬季不使用 燃气燃油锅炉为最佳。专项设计部分宜有设计说明书或计算书, 4.0.7门前三包是指预拌混凝土企业将担负的市容环境责任三包。主要任务包括:“一包 门前清扫保洁;“二包”门前责任范围内的秩序良好,市容市貌整洁有序;“三包”门前责任
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5.0.1以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理念为指导,以提高混凝主的综合性能和绿色程度为目 标,选用优质常规原材料并合理采用尾矿砂、再生骨料和掺合料,采用合理技术制成具有优 异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和长期耐久性的混凝土。 5.0.2水泥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氮氧化物、硫等污染物排放除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外,还应满 足当地政策要求。 5.0.3综合利用固体废渣、尾矿渣以及建筑废弃物作为掺合料或骨料,合理替代水泥和天然 砂石材料,减少其堆放占地和对环境的污染,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政策,扩 大生产厂用砂资源。其相关性能及取代量,需通过试验验证,保证所配制出的混凝土性能满 足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及生产与应用过程中产品的环境安全性
6.1.3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
6.9.1吹灰系统供气设施应进行专项设计,包括管路系统,储气系统(根据需要),降温系 统,控制系统等,其中控制系统宜与高位报警系统连接,应能够实现报警停机
7.1.1绿色环保管理制度的落实需要通过工作标准、实施细则与考核办法来具体落实。 7.1.2视频监控可以实时掌握各主要排放点的工作情况,是确保绿色生产的必要措施。主要 排放点包括:磅房区域、粉料仓、骨料仓、搅拌机配料装置、装料系统、洗车系统等。 7.1.5按照市政府下发的空气清洁行动的要求执行。
7.2.1少量特种混凝土用袋装材料难以完全避免,但使用时应确保不产生污染,同时做好安 全防护工作。 7.2.2运输、装卸和存储过程中噪音和粉尘污染是突出问题,管理的有效性对结果影响很大。 7.2.3液体外加剂为化学物质,出现渗漏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运输过程应防遗酒,存储 过程防渗漏。 7.2.4为分析质量问题或进行验证试验,有时必须从螺旋输送机取料,取料必须从事先安装 好的专门用于取料的装置
7.3.1提高自动化水平可以提高生产效率 实现节能减排 通过记录可查询原材料是否满足 绿色生产要求。
8.1.1运输车辆应具有运营证、定期验车、不超限不超载、保持清洁等 8.1.2运输车宜选用燃气、混合动力、电动车,所有车辆排放达标等。 8.1.3降低速度不仅可以确保交通安全,也可以降低噪音和减少扬尘。 8.1.5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对原材料供应商与搅拌站有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搅拌站负有一定的 管理责任。对供应商采用档案管理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原材料供应商重视预拌混凝土的绿色 生产。
.0.2依据《北京市天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首先要求自行监控,同 寸列入本市自动监控计划的尚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 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纳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控系统,
0.0.1核算方法分别参考了《工业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0、《工业 其他行业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和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 和报告指南(2015版)》中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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