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审查要点(试行)》(湘建科函[2019]18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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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若存在以上污染源,应采取下列措施: 1、说明污染源类型,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以达到无超标污染物排放的要 求。 2、在进行场地设计时,应合理设置污染源的区位,以避免污染源对主要功 能区域和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审查文件】 环评报告书(表)、建筑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3.1.4合理设置停车场所,应满足下列要求:
1、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 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至少采取下列两项措施: 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 2)采用地下停车库方式时,其配建数量不少于总停车位的65%。 3)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 4)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5)按当地政策配置充电装置停车位,
总平面图、总平面图经济技术指标。 (审香要点) (1)总平面图:应根标明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具体位置、地面停车场的具 体位置。 (2)总平面图经济技术指标:应注明地上地下停车位数量、充电设施停车 立数量,并计算出地下停车位比例及充电设施停车位数量占停车位总数量比例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设置应规模适度、布局 合理、符合使用者的出行习惯,且应有遮阳防雨措施。 (2)配建的地下停车库停车位数量应不少于总配建停车位数量的65%(因 条件限制未设置地下室的改、扩建建筑除外)。 (3)合理配建机动车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按当地政策建设充电 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1、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且与建筑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设施 连通。 2、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 【审查要点】 (1)建筑设计说明:应提出场地内人行通道的无障碍设置要求 (2)总平面图:应包括场地内人行通道、场地内人行通道与场地外人行通 道的连接处、建筑入口等位置的无障碍设施措施等内容。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场地内人行通道、场地内人行通道与场地外人行通道的连接处、建筑入口 等位置,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要求设置无 障碍设施。
规定,并采取下列措施改善环境噪声状况: 1、合理布置建筑总平面,噪声不敏感建筑沿街布置,噪声敏感建筑远离噪 声源。 2、将设备机房等内部噪声源集中布置。 3、利用景观、绿化带进行隔声降噪。 【审查文件】 环评报告书(表)、环境噪声模拟分析报告、建筑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1)环评报告书(表):应包含场地内及周边环境噪声的监测值。 (2)环境噪声模拟分析报告:若项目场地环评报告书(表)中无环境噪声 监测数据,应提供场地内及周边环境噪声模拟分析报告。 (3)建筑设计说明:应依据场地环评报告书(表)中对场地内及周边环境 噪声的监测值或环境噪声模拟分析报告,对场地内及周边环境噪声情况进行说 明,若不满足有关规定,应说明所采取的隔声降噪方法和措施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应依据场地环评报告书(表)中对场地内及周边环境噪声的监测值进 行总平面图设计,并说明场地周边环境噪声是否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 示准》GB3096的规定。 (2)若项目场地环评报告书(表)中无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应提供场地内 及周边环境噪声模拟分析报告。 (3)若不满足有关规定,应说明所采取的隔声降噪方法和措施,并在相关 设计图纸中落实。
3.1.15户型设计应通过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获得良
(2)住宅户型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穿堂风,通风良好户 型总面积与总面积的比值应达到70%以上。
6.1.23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 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合理布置建筑平面,对室内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功能房间应远离噪声源布
2、对室内噪声源采取减振、吸声、隔声降噪等构造措施; 3、提高门窗等建筑外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降低室外噪声对室内声环境的 影响。 【审查文件】 环评报告书(表)、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和建筑平面图, 【审查要点】 (1)环评报告书(表):应提出项目环境噪声值。 (2)建筑设计说明:根据项目所在声环境区,判断环境噪声是否达标。 (3)总平面图和建筑平面图:应体现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及平面布置 的合理性。建筑内部空间的防噪优化措施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等资料对建筑外部噪声(如周边交通噪声 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等)进行分析,合理确定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及 平面布置,优化建筑内部空间布局,将噪声不敏感房间沿街布置,噪声敏感房 间远离噪声源,将设备机房等内部噪声源集中布置,减轻建筑内外部噪声的影 响,
3.1.27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装饰性构件应结合功能一体化设计,并
1、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之和不高于单栋建筑工程土建总造价的2%; 2、作为装饰的飘板、格栅、构架等建筑构件应结合遮阳、导风等功能进行 设计,或结合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以减少纯装饰 生构件的使用; 3、不应采用无节能功能的双层外墙(含透光幕墙)。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效果图。 【审查要点】 (1)建筑设计说明:应要求尽量避免采用纯装饰性构件,并明确造价比例 空制要求。 (2)建筑效果图:应无明显夸张的纯装饰性构件。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建筑设计时应考虑装饰性构件的功能性,避免采用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 件,造成建筑材料的浪费。 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件主要包括:(1)建筑外立面上不具备功能性作用 的纯装饰性构件,如飘板、格珊、构架等;(2)单体建筑的屋顶等处单纯为追 求标志性效果的异形构件,如球、塔、曲面等;(3)高度超过规范最低要求的 2倍的女儿墙;(4)群体建筑红线范围内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异形构件 如独立柱、竖塔、球等。
【审查义件】 建筑(结构)设计说明、结构设计图。 【审查要点】 (1)建筑(结构)设计说明:应提出“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 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要求。 (2)结构设计图:不应出现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应对照国家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 及制品目录进行设计。
3.2.2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装饰性构件应结合功能一体化设计,并满足下列要
1、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之和不高于单栋建筑工程土建总造价的2%; 2、作为装饰的飘板、格栅、构架等建筑构件应结合遮阳、导风等功能进行 设计,或结合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以减少纯装饰 性构件的使用; 3、不应采用无节能功能的双层外墙(含透光幕墙)。 【审香文件】
建筑效果图、结构设计说明、装饰性构件功能说明书、纯装饰性构件造价 比例计算书。 (审查要点) (1)建筑效果图:审查是否有明显的纯装饰性构件。 (2)结构设计说明:审查是否要求尽量避免采用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件 并明确了造价比例控制要求。 (3)装饰性构件功能说明书:审查是否说明了各类装饰性构件的具体功能 (4)纯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审查纯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是否 准确。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建筑设计时应考虑装饰性构件的功能性,避免采用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 件,造成建筑材料的浪费。 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件主要包括:(1)建筑外立面上不具备功能性作用 的纯装饰性构件,如飘板、格珊、构架等;(2)单体建筑的屋顶等处单纯为追 求标志性效果的异形构件,如球、塔、曲面等;(3)高度超过规范最低要求的 2倍的女儿墙;(4)群体建筑红线范围内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异形构件, 如独立柱、竖塔、球等。
3.2.5混凝土结构设计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热轧 带肋钢筋,
带肋钢筋。 【审查文件】 结构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结构设计说明:应提出“本工程梁、柱和斜撑构件(含梯段)的纵向受力 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的要求。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混凝土结构梁、柱和斜撑构件(含梯段)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 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等结构体系,可不执行 本条要求,
3.2.6混凝土结构中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400MPa级钢筋的用量占受力普通
3.2.6混凝土结构中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400MPa级钢筋的用量占
钢筋总使用量的比例不宜低于30%
【审查文件】 结构设计说明、高强钢筋用量比例计算书。 【审查要点】 (1)结构设计说明:应提出“本工程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400MPa级钢 膀的用量占受力普通钢筋总使用量的比例不应低于30%”的要求。 (2)高强钢筋用量比例计算书:审查不低于400MPa级钢筋的用量比例计算 是否准确。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混凝土结构建筑受力普通钢筋应尽可能采用不低于400MPa级钢筋。其他结 构建筑可不执行本条要求,
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其产地距施工现场宜
【审查文件】 结构(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图、本地生产建筑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 【审查要点】 (1)结构(建筑)设计说明:应提出“本工程生产产地距施工现场500km 以内的建筑材料占总建筑材料用量比例不应低于90%”的要求。 (2)结构设计图:不应出现本地无法生产的大宗建筑材料。 (3)本地生产建筑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审查距施工现场500km范围内生 产的建筑材料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是否不小于90%且计算准确
3.2.8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
【审查文件】 结构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结构设计说明:应提出“本工程现浇混凝土应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的要求,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非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建筑本条视为满足要求,混合结构的建筑其现浇混凝
土结构部分应满足要求。距施工现场50km范围内没有预拌混凝土供应,本条视 为满足要求。
3.2.9当使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时,其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 不宜低于6%
3.2.9当使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时,其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
【审查文件】 结构(建筑)设计说明、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重量比例计算书。 【审查要点】 (1)结构(建筑)设计说明:审查是否提出“本工程使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 再循环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应低于6%”的要求。 (2)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重量比例计算书:对照工程造价概算表审 查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重量比例计算是否准确
3.3.1给排水系统的节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有关规定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给排水设计说明:设计依据需体现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用水量计算需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 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
3.3.2给水泵应根据给水管网水力计算结果选型,并保证设计工况下水泵处在高 效区。水泵效率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 【审香要点】
给排水设计说明:说明给水泵效率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 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给水泵选用应保证设计工况下水泵处在高效区,水泵效率不宜低于现行国家 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3.3.3卫生器具及其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
3.3.3卫生器具及其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18870的有关规定。
GB/T18870的有关规定。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给排水设计说明:说明卫生器具及其配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 用技术条件》GB/T18870的有关规定。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对于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的居住建筑,在进行给排水设计时,除因功能需要 对工作水压、流量有特殊需求外,所有用水器具均应采用符合现行标准《节水型 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相关规定的节水器具。
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直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排水设计图。 【审查要点】 (1)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排水系统的设置情况说明。 (2)给排水设计图:给水系统图、热水系统图。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给水水压稳定、可靠,各给水系统应保证以足够的水量和水压向所有用户不 间断地供应符合要求的水。生活供水充分利用市政压力。
3.3.6居住建筑入户管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排水系统图。 【审查要点】 (1)给排水设计说明:需说明给水系统的应说明各给水分区设置情况。 (2)给排水系统图:需满足建筑入户管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第8.2.2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第8.2.4 要求建筑入户管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均为强制性条文。在设计文件 中应体现各层入户管的压力情况
3.4.3采用集中供暖空调时应设置计量装
1、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冷、热源机房应进行能量计量,能量计量应包括下 列内容: (1)燃料的消耗量; (2)制冷机、循环水泵及辅助加热设备的耗电量; (3)集中供冷(热)系统的供冷(热)量; (4)补水量。 2、采用集中冷源和热源时,在每栋建筑的冷源和热源入口处,应设置冷量 和热量计量装置。 3、应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冷(热)量计量装置。 【审查文件】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中应注明审查要点中部位计量方式及计量器具要求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加强建筑用能、用水的量化管理,是建筑节能、节水工作的需要,在冷热 源处设置能量、补水量计量装置,是实现用能、用水量化管理的前提和条件, 便于运营阶段计费和加强节能、节水运行管理。
3.4.5不应采用直接电热式供暖系统。
【审查文件】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应明确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形式和容量,若项目未采 用集中空调采暖系统也应进行明确。 审查时应注意,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 暖热源:
3.5.1室内照明的功率密度(LPD)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有关规定,公共区域宜符合其且标值
【审查文件】 电气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电气设计说明:应列出居住建筑公共区域各类照明场所的照度值及照明功率 度值。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居住建筑的公共区域各类照明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3.5.4照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控制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状况,进行分区、分组控制; 2、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卫生间、停车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 采用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定。 【审香文件】
电气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电气设计说明:应提出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 区照明系统的具体节能控制措施。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应根据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不同区域照明 使用功能的具体要求,合理采用分区控制、分组控制、定时控制、集中开关控 制、就地自动感应控制等节能措施,
3.5.7应进行电力负荷计算,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宜保证变压器
3.5.7应进行电力负荷计算,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宜保证变压器运行 在经济运行参数范围内。
【审查文件】 电气设计说明、电力负荷计算书。 【审查要点】 (1)电气设计说明:应明确项目变压器安装台数及装机容量,变压器装机 容量应满足建筑物节能要求。 (2)电力负荷计算书:应体现变压器低压侧总设备容量、计算容量及各出 线回路的设备容量、计算容量,明确变压器安装容量、台数、负荷率等参数。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变压器装机容量指标应满足节能要求,变压器经济运行计算参照现行行业 标准《配电变压器能效技术经济评价导则》DL/T985.变压器负荷率一般不应大 于85%。
斤应靠近负荷中心,尽可能缩短低压供电线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电力总平面图。 【审查要点】 (1)电气设计说明:应明确变配电所设置位置,并满足靠近负荷中心的要 求。 (2)电力总平面图:是否体现变配电所的位置,该位置是否靠近负荷中心
4 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4.1.1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 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土壤等危害。若存在以上危险源,应采取 下列措施: 1、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控制要 求。 2、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 理等措施。 3、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进行无害 化处理。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和建筑施工图、场地地形图、环评报告书(表)/ 地勘报告、土壤氢浓度专项检测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污染源相关 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 【审查要点】 (1)建筑设计说明:应根据规划方案和相关检测报告的等资料,提出相应 的防护措施要求。 (2)总平面图和建筑施工图:应根据设计说明落实具体的防护措施要求。 (3)场地地形图:应标明场地红线范围、竖向标高、原有地物、地质灾害 多发地段和潜在危险源位置等。 (4)环评报告书(表)/地勘报告:应体现场地是否有洪涝、滑坡、泥石流 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源,是否存在电磁辐 射、含氢土壤等危害。 (5)土壤氢浓度专项检测报告:如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地勘报告中未体 现土壤氢浓度信息,应进行专项检测,并编制专项检测报告。对于整体处于土
壤氢含量低背景或中背景区域,且工程场地不存在地质断裂构造的项目,可不进 行土壤氢浓度检测。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仅当项目场地内存在地质灾害多发区或严 重的地段时编制,具体应包括场地稳定性及场地工程建设适应性评定内容。 (7)污染源相关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仅当项目可能涉及污染源、电磁辐 射时提供。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 制性要求;对于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 制、治理等措施。其中,场地防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 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的相关规定;抗震防灾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的相关规定;土壤中浓度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 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相关规定;电磁辐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 辐射防护规定》GB8702的相关规定。 (2)当建筑场地内存在地质灾害严重的地段和多发的区域时,应编制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包括场地稳定性和场地工程建设适应性等内容)。 (3)对于可能存在污染源、电磁辐射(如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 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含土壤危害的项目,应由检测机构出具相 关检测报告。 (4)应根据地质勘探报告/环境影评估报告书(表)/土壤氢浓度专项检测 报告、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和相关检测报告等文件,对建筑场地内的各类 危险源、潜在危险源和不利地段进行综合评价,并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提出相应 的防护措施建议,
4.1.2建设场地内不应存在未达标排放或者超标排放的气态、液态或固态的污染
源,若存在以上污染源,应采取下列措施: 1、说明污染源类型,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以达到无超标污染物排放的要 求。 2、在进行场地设计时,应合理设置污染源的区位,以避免污染源对主要功
4.1.9场地内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相关 规定,并采取下列措施改善环境噪声状况: 1、合理布置建筑总平面,噪声不敏感建筑沿街布置,噪声敏感建筑远离噪 声源。 2、将设备机房等内部噪声源集中布置。 3、利用景观、绿化带进行隔声降噪。 【审查文件】 环评报告书(表),环境噪声模拟分析报告,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建筑、景观施工图设计图。 【审查要点】 (1)环评报告书(表):应包含场地内及周边环境噪声的监测值。 (2)环境噪声模拟分析报告:若项目场地环评报告书(表)中无环境噪声 监测数据,应提供场地内及周边环境噪声模拟分析报告。 (3)建筑设计说明:应依据场地环评报告书(表)中对场地内及周边环境 噪声的监测值或环境噪声模拟分析报告,对场地内及周边环境噪声情况进行说 明,若不满足有关规定,应说明所采取的隔声降噪方法和措施。 (4)建筑总平面图,建筑、景观施工图设计图:应将设计说明中提出的隔 声降噪的措施和方法,在施工图设计图纸中予以落实。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应依据场地环评报告书(表)中对场地内及周边环境噪声的监测值进
行总平面图设计,并说明场地周边环境噪声是否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 准》GB3096的规定, (2)若项目场地环评报告书(表)中无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应提供场地内 及周边环境噪声模拟分析报告, (3)若不满足有关规定,应说明所采取的隔声降噪方法和措施,并在相关 设计图纸中落实,
4.1.14户型设计应通过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获得良好的自然
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1/12,建筑的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不应 小于8%。 (3)本条应按单栋建筑整体核算其可开启面积比例,为简单起见,可将玻 离幕墙活动窗扇的面积认定为可开启面积,而不再计算实际的或当量的可开启 面积。 (4)当建筑层数大于18层时,18层以上部分可不执行本条要求
4.1.15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改善室内采光效果。主要功能房间的采
光系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规定,在满足采光 要求的基础上不宜加大外窗面积。 【审查文件】 建筑平、立、部面图,建筑门窗表,窗地面积比计算书,室内采光模拟报告 建筑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1)建筑平、立、剖面图:应体现不同户型的房间布局、窗户的相对位置 (2)建筑门窗表:应体现外窗设置情况、详细尺寸说明、开启方式,并与 羊图吻合。 (3)窗地面积比计算书:应包括对各典型户型内卧室、起居室等主要功能 房间窗地面积比例的计算说明,并与设计图纸吻合审查时应注意,起居室的窗地 面积比达到1/6。 (4)室内采光模拟报告:应说明模拟软件名称及版本、模拟边界条件设定, 网格设计、工作面工况、材料的采光计算参数、室外建筑物或构筑物情况、室内 也面反射率,以及模拟结果等,并应对各层主要功能房间天然采光进行计算(单 冻居住建筑为标准层时,只需要进行最底层的计算),对主要功能房间的眩光值 进行模拟,对内区采光系数达标区域的面积进行模拟(建筑无内区,可不执行) (5)建筑设计说明:对于设置地下室的项目,应提出改善地下室天然采光 的措施要求。对于设置地下室的项目,主要可采用下沉广场、天窗、采光井、反 光板和导光管系统改善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对于非人防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 数不小于0.5%的面积应达到其首层面积的5%
4.1.26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 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合理布置建筑平面,对室内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功能房间应远离噪声源布 置; 2、对室内噪声源采取减振、吸声、隔声降噪等构造措施; 3、提高门窗等建筑外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降低室外噪声对室内声环境的 影响。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室内噪声分析报告。 【审查要点】 (1)建筑设计说明:应明确项目建筑与各类噪声源的分布情况,主要功能 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以及具体的降噪措施要求; (2)总平面图:应体现场地内交通干道布置,建筑(群)与周边道路及其 他噪声源的距离,以及各类隔振降噪设施的位置; (3)建筑平面图:应体现建筑空间、各层平面布局,以及建筑设备机房、 电梯间等噪声源的位置。隔声降噪错的措施的大样详图; (4)室内噪声分析报告:综合考虑建筑的室内和室外噪声源影响,对主要 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进行分析计算。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达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并满足以下要求: (1)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相应的隔振降噪措施: ①噪声敏感建筑沿交通干线两侧布置; ②产生噪声的民用建筑附属设施(如锅炉房、水泵房)可能对噪声敏感建 筑物产生干扰; ③噪声敏感房间布置在临街一侧或与噪声源相邻; (2)噪声敏感建筑物或房间应远离噪声源,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或房间可 作为隔声屏障; (3)变配电房、水泵房等设备用房的位置不应设置在住宅或重要房间的正 下方或正上方。
(4)电梯不得紧邻卧室布置,也不宜紧邻起居室(厅)布置。受条件限制 需要紧邻起居室(厅)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震措施。
4.1.27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4.1.27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构造大样图。 【审查要点】 (1)建筑设计说明:应对表明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和楼板的空气声 隔声值;应表明主要功能房间的楼板的撞击声隔声值(本条对于精装修建筑,施 工图应明确楼板的构造做法;对于毛坏交房建筑,应在施工图中为业主选择可选 的装修做法,并在购房合同中予以告知);应表明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 隔声值。并对是否达标进行说明,如未达标则应提供增强的隔声隔震措施。 (2)建筑构造大样图:应提供增强的隔声隔震构造措施大样图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对住宅卧室、起居室(厅)分户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做规定,旨在控制楼 板上层产生的诸如脚步声、物体坠地等撞击噪声对楼下住户的干扰。普通的住宅 混凝土楼板如果不做隔声装修,是达不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规定的撞 击声隔声要求的。因此,要使楼板的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不超过75dB,在建 筑设计时就需要考虑对楼板采取必要的隔声措施。混凝土楼板上铺装弹性地面材 料或建造由弹性材料隔开面层的浮筑楼板,均可有效改善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 结合地面装修铺装弹性地面材料是解决楼板撞击声隔声问题的简易而文有效的 措施,如木地板、保温板、弹性橡胶、隔声毡等。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08J931中列举了多种隔声 楼面的做法,同时,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标准中也对住宅分户楼板的保温性能提 出了要求。建筑设计可结合保温层设置浮筑楼板隔声减振层,例如:在混凝土楼 板上设20~25mm厚挤塑聚苯板及保护层等,撞击声压级可不超过75dB。设计 中可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选用适宜的隔声构造措施。 建筑设计时,楼板的隔声构造应设计到位,全装修住宅(成品住房)可考虑 装修后的状态,非全装修住宅不得考虑项目竣工交付后的状态。此外,浮筑楼板
的减振垫应沿墙体上翻不低于40mm高,且不低于垫层及实体面层厚度,保证楼 饭具有较好的隔声效果。 (1)对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进行计算或模 以,计算和模拟结果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中的低限要求; (2)对构件及相邻房间的空气声隔声进行计算或模拟,结果应满足《民用 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平 均值按四舍五入取整)。
4.1.31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装饰性构件应结合功能一体化设计,并满足下列 要求:
4.1.31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装饰性构件应结合功能一体化设计,并满足下列
1、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之和不高于单栋建筑工程土建总造价的2%; 2、作为装饰的飘板、格栅、构架等建筑构件应结合遮阳、导风等功能进行 设计,或结合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以减少纯装饰 性构件的使用; 3、不应采用无节能功能的双层外墙(含透光幕墙)。 【审查文件】 建筑平、立、剖面图,建筑效果图,建筑大样图,装饰性构件功能说明书 纯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 【审查要点】 (1)建筑平、立、剖面图:应体现所有装饰性构件的位置和尺寸。 (2)建筑效果图:应体现建筑造型及装饰性构件。 (3)建筑大样图:应体现红线范围内独立存在的各类装饰性构件的构造详 图。 (4)装饰性构件功能说明书:应说明每栋建筑和红线范围内不依附于建筑 独立存在的各类装饰性构件的具体功能。 (5)纯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应根据工程造价预算表,对纯装饰性 构件造价比例进行计算。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建筑设计时应考虑装饰性构件的功能性,避免采用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
件,造成建筑材料的浪费。 建筑施工图设计尽量少用纯装饰性构件,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纯装饰性构件(包括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铺助绿化等作 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单栋建筑屋顶等处设立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塔、 球、曲面等异型构件。)造价不高于单栋建筑总造价的2%; (2)女儿墙高度不超过规范最低要求的2倍,或虽然超过规范最低要求的 2倍,但超过部分,与该栋建筑纯装饰性构件合并统计,造价之和不大于单栋建 筑总造价的2%; (3)建筑红线范围内不依附于建筑独立存在的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塔, 柱、球、曲面等异型构件,造价与单栋建筑纯装饰性构件和女儿墙超高部分合计 统计不高于工程总造价的2%; 当项目存在装饰性构件时,应编写《装饰性构件功能说明书》,说明每栋建 筑和红线范围内不依附于建筑独立存在的各类装饰性构件的具体功能;或编制 《纯装饰性构件造价计算书》,根据工程造价预算表,对纯装饰性构件造价进行 计算。 单栋建筑(工程)的总造价是指该建筑(工程)的土建、安装工程总造价 不包括征地等其他费用。对于地下室相连而地上部分分开的项目可按照项目整体 进行计算,而不以地上单栋建筑为计算单元,
4.2.1不应采用国家及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甲直文 建筑(结构)设计说明、结构施工图。 【审查要点】 (1)建筑(结构)设计说明:应提出“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 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要求。 (2)结构施工图:不应出现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应对照国家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
及制品目录进行设计。
4.2.2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装饰性构件应结合功能一体化设计,并滑
1、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之和不高于单栋建筑工程土建总造价的2%: 2、作为装饰的飘板、格栅、构架等建筑构件应结合遮阳、导风等功能进行 设计,或结合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以减少纯装饰 性构件的使用; 3、不应采用无节能功能的双层外墙(含透光幕墙)。 【审查文件】 结构平、立、剖面图,建筑效果图,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装饰性构 件功能说明书,纯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 【审查要点】 (1)结构平、立、部剖面图:应体现所有女儿墙的高度及所有装饰性构件的 位置、尺寸和构造。 (2)建筑效果图:应体现建筑造型及装饰性构件。 (3)总平面图:应体现红线内独立存在的各类装饰性构件的位置,并有详 图体现其尺寸和构造。 (4)建筑设计说明:审查是否要求尽量避免采用纯装饰性构件,并明确造 价比例控制要求。 (5)装饰性构件功能说明书:说明各类装饰性构件的具体功能。 (6)纯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根据工程造价预算表,对纯装饰性构 件造价比例进行计算。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建筑设计时应考虑装饰性构件的功能性,避免采用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 件,造成建筑材料的浪费。建筑施工图设计尽量少用纯装饰性构件,应同时满 足以下要求: (1)纯装饰性构件(包括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铺助绿化等作 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单栋建筑屋顶等处设立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塔、 球、曲面等异型构件。)造价不高于单栋建筑总造价的2%。
(2)女儿墙高度不超过规范最低要求的2倍,或虽然超过规范最低要求的 2倍,但超过部分,与该栋建筑纯装饰性构件合并统计,造价之和不大于单栋建 筑总造价的2%。 (3)建筑红线范围内不依附于建筑独立存在的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 塔、柱、球、曲面等异型构件,造价与单栋建筑纯装饰性构件和女儿墙超高部 分合计统计不高于工程总造价的2%。 当项目存在装饰性构件时,应编写《装饰性构件功能说明书》(见附表1) 说明每栋建筑和红线范围内不依附于建筑独立存在的各类装饰性构件的具体功 能;或编制《纯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见附表2),根据工程造价预算 表,对纯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进行计算。单栋建筑(工程)的总造价是指该建 筑(工程)的土建、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包括征地等其他费用。对于地下室相 连而地上部分分开的项目可按照项目整体进行计算,而不以地上单栋建筑为计 算单元
4.2.5混凝土结构设计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热轧 带肋钢筋
【审查文件】 结构设计说明,梁、柱和斜撑构件(含梯段)配筋图。 审查要点 (1)结构设计说明:应提出“本工程梁、柱和斜撑构件(含梯段)的纵向 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的要求。 (2)梁、柱和斜撑构件(含梯段)配筋图:应标明各类钢筋的具体型号。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混凝土结构梁、柱和斜撑构件(含梯段)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 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等结构体系, 可不执行本条要求
4.2.6混凝土结构中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400MPa级钢筋的用量占受力普通
4.2.6混凝土结构中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400MIPa级钢筋的用量占受力普通 钢筋总使用量的比例不宜低于30%
钢筋总使用量的比例不宜低于30%
结构设计说明、结构配筋图、高强钢筋用量比例计算书。 【审查要点】 (1)结构设计说明:应提出“本工程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400MPa级 钢筋的用量占受力普通钢筋总使用量的比例不应低于30%”的要求。 (2)结构配筋图:应标明各类钢筋的具体型号。 (3)高强钢筋用量比例计算书(见附表3):根据工程造价预算表和结构 配筋图,对工程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400MPa级钢筋的用量占受力普通钢 筋总使用量的比例进行计算。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混凝土结构建筑受力普通钢筋应尽可能采用不低于400MPa级钢筋。其他 结构建筑可不执行本条要求,
4.2.7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其产地距施工现场宜在500km以内
【审查文件】 结构(建筑)设计说明、结构施工图。 【审查要点】 (1)结构(建筑)设计说明:应提出“本工程生产产地距施工现场500km 以内的建筑材料占总建筑材料用量比例不应低于90%”的要求。 (2)结构施工图:不应出现本地无法生产的大宗建筑材料。 (3)本地生产建筑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审查距施工现场500km范围内生 产的建筑材料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是否不小于90%且计算准确
4.2.8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
【审查文件】 结构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结构设计说明:应提出“本工程现浇混凝土应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的要 求。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非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建筑本条视为满足要求,混合结构的建筑其现浇混凝土
结构部分应满足要求。距施工现场50km范围内没有预拌混凝土供应,本条视为 满足要求。
4.2.9当使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时,其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 不宜低王6%
4.2.9当使用可再利用材 不宜低于6%。 【审查文件】 结构(建筑)设计说明、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重量比例计算书。 【审查要点】 (1)结构(建筑)设计说明:应提出“本工程使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 环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应低于6%”的要求。 (2)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重量比例计算书(见附表4):根据工程 造价预算表计算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重量比例
4.3.2给水泵应根据给水管网水力计算结果选型,并保证设计工况下水泵处在高 效区。水泵效率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及图纸。 【审查要点】 给排水设计说明及图纸:说明选用及采购的给水泵效率不低于现行国家标 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4.3.3卫生器具及其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3.3卫生器其及其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18870的有关规定。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 给排水设计说明:说明卫生器具及其配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
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的有关规定。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对于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的居住建筑,在进行给排水设计时,除因功能需 要对工作水压、流量有特殊需求外,所有用水器具均应采用符合现行标准《节 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 租关规定的节水器具,
4.3.4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直接供水。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排水设计图。 【审查要点】 (1)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排水系统的设置情况说明。 (2)给排水设计图:给水分区系统图、卫生热水系统图、排水系统图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给水水压稳定、可靠,各给水系统应保证以足够的水量和水压向所有用户 不间断地供应符合要求的水。生活供水充分利用市政压力。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排水设计图。 【审查要点】 (1)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水系统的应说明各给水分区设置情况。 (2)给排水设计图:需满足建筑入户管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第8.2.2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第8.2 要求建筑入户管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均为强制性条文。在设计文作 中应体现各层入户管的压力情况
4.4.3采用集中供暖空调时应设置计量装
1.4.3米用集中供暖空调时应设直计重装直: 1、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冷、热源机房应进行能量计量,能量计量应包括下 列内容: (1)燃料的消耗量; (2)制冷机、循环水泵及辅助加热设备的耗电量: (3)集中供冷(热)系统的供冷(热)量; (4)补水量。 2、采用集中冷源和热源时,在每栋建筑的冷源和热源入口处,应设置冷量 和热量计量装置。 3、应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冷(热)量计量装置。 【审查文件】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暖通空调平面图、系统图、设备表。 【审查要点】 (1)暖通空调设计说明:中应注明上述部位计量方式。 (2)暖通空调平面图、系统图、设备表:应明确计量器具安设位置,设备 表中应说明计量表具的型号规格等性能指标。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加强建筑用能、用水的量化管理,是建筑节能、节水工作的需要,在冷热 原处设置能量、补水量计量装置,是实现用能、用水量化管理的前提和条件, 于运营阶段计费和加强节能、节水运行管理
4.4.4采用分散式(户式中央)空调器(机组)进行供暖空调时,其能效比、性 能系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中的规定值;采用燃气为能源的家用供 暖设备时,燃气设备的热效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中的规定值。采 用集中空调供热时,作为集中冷(热)源的机组,其性能系数应符合国家和行 业现行有关标准中的规定值。 【审查文件】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暖通空调设备表。 【审查要点】 (1)暖通空调设计说明:应明确采暖空调系统冷热源的设备类型、型号规
(或台数)控制,或根据车库内的CO浓度进行自动运行控制
【审查文件】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通风平面图。 【审查要点】 (1)暖通空调设计说明:应包括对封闭停车库通风系统设计以及一氧化碳 监控系统的说明。 (2)通风平面图:应体现封闭停车库一氧化碳监测传感器的位置。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为确保地下停车库空气品质,通风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定时启停(或台 数)控制,或设置CO浓度监测装置,并与通风系统联动。 对于车辆出入明显有高峰时段的地下车库,采用每日、每周时间程序控制风 机启停的方法,节能效果明显。在有多台风机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时间 启停不同的运行台数的方式进行控制。 对于高峰时段不确定的地下车库,采用CO浓度自动控制风机的启停(或运行
4.5.1室内照明的功率密度(LPD)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有关规定,公共区域宜符合其目标值,
【审查文件】 电气设计说明、照明平面图、照明功率密度计算书。
【审查文件】 电气设计说明、照明平面图、照明功率密度计算书。
【审查要点】 (1)电气设计说明:应列出居住建筑公共区域各类照明场所的照度值及照 明功率度值。 (2)照明平面图:居住建筑公共区域各类照明场所的灯具选型和布置应与 计算书相符。 (3)计算书:应根据居住建筑公共区域各类照明场所的灯具选型和布置进 行照度值及照明功率密度值计算。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居住建筑的公共区域各类照明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4.5.4照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控制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关然采光状况,进行分区、分组控制; 2、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卫生间、停车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 采用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 【审查文件】 电气设计说明、照明控制系统图、照明平面图。 【审查要点】 (1)电气设计说明:应提出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 车场等区域照明系统的具体节能控制措施。 (2)照明控制系统图:应体现不同区域照明系统的控制方式。 (3)照明平面图:照明灯具及其控制装置应与设计说明、照明配电系统图 致。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应根据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不同区域照明使 用功能的具体要求,合理采用分区控制、分组控制、定时控制、集中开关控制、 就地自动感应控制等节能措施
5.2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表(居住建筑
5.2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表(居住建筑
5.2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表(居住建筑)
1、本表适用于湖南省新建居住建筑的初步设计审查管理; 2、设计单位应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实际情况”; 3、住建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本表适用于湖南省新建居住建筑的初步设计审查管理; 设计单位应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实际情况” 、住建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用南省绿色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表(居住建筑) 建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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