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36-2018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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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式中:α一 温度修正系数; t设计温度(℃)。 4.1.7装饰装修设计图纸中应单独说明污染物控制设计,并应 明确材料污染物控制要求。 4.1.87 污染物控制设计应出具计算书

    4.2.1当采用规定指标法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时:可采用材料 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或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材料污染 物释放率等级为F1的材料不应参与设计计算,且材料用量不应 受限制

    4.2.2当采用材料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时,应对污染物释放率

    等级相同的材料面积直接求和,房间材料面积承载率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当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自标为Ⅱ级时:房间材料面积承载 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p2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2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r: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3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F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4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α 温度修正系数; SF 等级为Fi的材料面积(m),7代表材料综合污 染物释放率等级,取23,4; A一房间面积(m)。 2当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Ⅲ级时,房间材料面积承载 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F2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2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3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3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Fi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4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α 温度修正系数

    4.2.3材料污染物综合释放率应按式(4.2.3)计算。材料综合

    4.2.3材料污染物综合释放率应按式(4.2.3)计算。材料综合 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应按本标准表3.3.2确定

    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应按本标准表3.3.2确定

    Z(E ×S.) E= 2 s.

    式中:E 污染物的综合释放率Lmg/(m:h): E, 第i种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mg/(m·h); S; 第i种材料的面积(m); n 参与综合污染物释放率计算的材料类别总数。

    4.2.4当采用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时,应根据材料统

    合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和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按表4.2.4确定 承载率当量系数,且房间材料面积承载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F 参与综合释放率计算的材料面积承载率总和; β.,—承载率当量系数;i代表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等 级,j代表空气质量控制目标等级

    表4.2.4承载率当量系数

    4.2.5装修工程选材时,应对材料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 TVOC释放率分别核算承载率控制要求。

    4.3.1当采用性能指标法进行装修污染物控制设计时,应对设

    1# 根据装饰装修方案建立模型: 2 确定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 3 输入计算边界条件: 4计算工程完工后室内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物负荷,并应 解析污染源组成; 5若交付日期的室内污染物浓度高手工程控制自标限值 应优化装修方案,调整后的室内污染物浓度不应高手限值: 6输出材料用量、污染物释放率控制要求及其他需要展示 和说明的信息; 7出具计算书。

    1 应优先对室内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污染源进行调整: 2 宜优先选用污染物释放率低的材料: 3 应减少污染物释放率高的材料用量; 4 应提出改进室内通风的措施和要求; 5 宜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和交付时间

    5.2.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辅助材料中墙体用底漆、防腐涂料、 防锈涂料、防水涂料、阻燃剂(含防火涂料)、木器涂料、腻子 和填缝剂的有害物限量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 5.2.1 施工辅助用涂料有害物限量

    注:水泥基类填缝剂无需按此表控制有害物

    5.2.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辅助材料中胶粘剂有害物限量应符合 表5.2.2的规定。

    5.2.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辅助材料中胶粘剂有害物限量应符合 表5.2.2的规定。

    表5.2.2施工辅助用胶粘剂有害物限量

    5.3材料采购与抽检

    5.4.1室内装修施工材料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装修时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 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 2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不得采用沥青、煤焦油类作为防 腐、防潮处理剂: 3不得使用以甲醛作为原料的胶粘剂; 4不得采用溶剂型涂料如光油作为防潮基层材料。

    5.4.2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时,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及

    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5.4.3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 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现场。 5.4.4室内不应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保洁用具。 5.4.5工程中使用的部品宜采用工厂制作

    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5.4.3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 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现场。 5.4.4室内不应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保洁用具。 5.4.5工程中使用的部品宜采用工厂制作

    6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与验收

    6.0.1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宜在工程完工7d 后进行。 6.0.2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的验收应抽检工程有代表性的房间, 抽检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样板间的项目,抽检套数不得少于住宅套数的5%, 且不应少于3套;当套数少于3套时,应全数抽检: 2有样板间的项目:且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符合 控制要求时,抽检量可减半,但不应少于3套;当套数少于3套 时,应全数抽检。 6.0.3每套住宅内应对卧室、起居室、厨房等不同功能房间进 行检测。 6.0.4检测时待测房间污染物检测点数的设置应符合表6.0.4 的规定。

    表6.0.4待测房间检测点数设置

    6.0.5检测采样应在关闭门窗1h后进行,采样时应关闭门窗, 且采样时间不应少于20min。 6.0.6空气质量检测宜同时测量室内空气温度和通风换气次数, 并应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中标注测量结果。 6.0.7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应按下列方法进行: 1申醛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

    1申醛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 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中酚试剂分光

    附录A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检验方法

    附录A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检验方法

    A.1.1环境舱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型环境舱容积应为50L1000L,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试验方法小型 释放舱法》GB/T29899的规定。 2大型环境舱容积不应小于12m,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GB/T 31107的规定。 A.1.2测试前应采用蒸馏水对环境舱进行清洗擦拭,并应 通风。

    表A.1.3环境舱测试条件

    A.1.+空气采样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2.1样品的运输与保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态样品宜在生产完成后的30d内运送至试验室,样品 应包装完好: 2应填写样品记录,样品记录应包括名称、生产日期、抽 检(送检)日期、运输环境等信息: 3样品在开始试验前不应拆除正常的产品包装。 A.2.2固态材料试件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件尺寸应根据环境舱的有效容积和体积承载率确定, 板材类体积承载率应取1m/m,面积计算应包括正反面:家具 应组装后整套进行检测,体积承载率应采用实际样品尺寸:其他 类材料应取0.4m/m。 2试件制作应沿产品长度方向:在中心部位选取测试试件 当单块样品面积不足时,本地板材料应按使用情况进行拼接,其 也类型材料应放置多块试件 3试件封边、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封边应采用铝箔类密封材料: 2)当对完整的产品进行试验时,不应封边封底:

    A.2.1样品的运输与保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3)地板、饰面板类产品应对割锯产生的断面封边: 4)细木工板、纤维板等裸板应进行封边,不应封底: 5)地毯、壁纸等不应封边处理, 4试验前应进行试样预处理,试样应放在与实测条件相同 的环境中,温度的控制精度为主2℃,相对湿度的控制精度为 土10%,预处理时间应为7d。预处理环境空气中甲醛浓度不得超 过0.10mg/m

    A.2.3液态材料试件准备应符合下列规

    1试件尺寸应根据环境舱的有效容积和体积承载率确定, 体积承载率宜取0.4m/m。 2试样制作宜选择一定面积的玻璃板或不锈钢板作底板。 试样应均匀地涂在底板上,涂覆量应取350g/m,误差不应大 于10%。 3涂覆后应将样品放置在23℃~28℃通风良好的环境下干 燥固化7d。

    A.3.1试样宜放置于环境舱中心部位,试件表面应与环境舱内 气流方向平行。放置试样操作时间宜少于5min,且不应大 于10min。 A.3.2材料测试周期不宜少于96h,家具材料测试周期不宜少 于168h。 A.3.3初始采样时刻不宜大于4h,材料测试周期内采样不宜少 于7次;家具材料测试周期内采样不宜少于10次。采样间隔宜 均勾分布

    A.3.4空气采样泵采样流量不应大于环境舱通风换气量

    A.3.5应依据舱内浓度和分析仪器精度确定采样时间,宜

    A.3.7应计算得到不同时间点的舱内污染物浓度。

    A.4.1应基于典型时刻环境舱内污染物浓度测试结果,选用合 适的模型计算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 A.4.2固态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应包括总可释放浓度、 教系数、分离系数、污染释放率等,可采用单相传质模型按下列 步骤计算(图A.4.2):

    图A.4.2固态材料污染物释放 1一空气:2一材料

    材料内污染物的质量扩散方程应按下式计算:

    2初始时刻材料内污染物的总可释放浓度应按下式计算:

    Cm(r.t)=Co.t=0.o≤r≤L

    3材料底面边界侧的质交换应按下式计算

    4在与空气接触侧(7三L)的边界处,气体侧污染物浓度 和固体侧污染物浓度的平衡关系应按下式计算:

    cm(r.0=kC(0.t>0,r=1

    5环境舱内空气中污染物平衡方程应按下式计算:

    2根据液态材料的散发模型和环境舱空气中的污染物平衡 方程,环境舱内空气的浓度C(t)应按下式计算:

    附录B全国主要城市最热月平均温度及

    附录B全国主要城市最热月平均温度及 典型温度修正系数

    B.0.1全国主要城市最热月平均温度应按表B.0.1选用

    全国主要城市最执月平均温度应按表B.0.

    表B.0.1全国主要城市最热月平均温度

    表B.0.2温度修正系数

    附录C室内装修污染物预评价

    C.0.1室内装修污染物预评价应采用能生成合理描述装修方案 模型的专用计算软件,软件应具有下列功能: 1计算工程逐时/逐天的室内污染物浓度、材料污染物释放量 2 解析室内空气污染源头,并输出材料释放率控制要求; 3设置装修材料类型和用量、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 通风、工程进度等条件; 4 考虑环境温度对材料污染物释放率的影响: 5 同时计算3个以上房间; 6 直接生成装修污染物控制设计计算书。 C.0.2装修污染物预评价计算软件的输入应包括污染源/汇、 通风、净化三个模块,结果输出应包括室内污染物浓度和房间污 染物负荷两个模块(图C.0.2)

    图C.0.2装修污染物预评价软件框架

    C.0.3装修污染物预评价可分为单区模型和多区模型,模型的 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房间或区域之间的污染物浓度分布均匀的情况,计 算的结果为整个房间或区域的浓度变化,宜采用单区模型。 2单个房间或区域内部的污染物浓度分布均匀,而房间或 区域之间的浓度差别较大的情况,计算的结果为各个房间或区域 的浓度变化,宜采用多区模型。 C.0.4装修污染物预评价软件应基于质量平衡方程,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单区模型的质量平衡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 所有房间的体积之和(m"); C,(t) 所有房间的逐时污染物平均浓度(mg/m); 时间(h); Qou (t) 室外进人所有房间逐时新风量之和(m3/h); Cour (t) 室外逐时污染物浓度(mg/m3): NE 所有房间释放材料数量: Ns 所有房间吸附材料数量。 2多区模型的质量平衡应按下式计算

    表C.0.8 住宝室内换气次数取值

    C.0.9污染物预评价中时间设置应符合装饰装修工程的工序时 间要求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1.0.1本标准主要针对用于住宅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室内家 具部品:为控制由其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从设计、选材、施 工、验收等阶段提出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 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基础上:重点完善污染源头控制 和污染预防措施,对材料提出新的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和要求,对 装饰装修设计阶段方案预控提出实施要求。 1.0.2本标准适用手住宅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空气污染物 控制: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空气污染物控制可参考本标 。本标准所称室内空气污染物系指装饰装修材料、住宅工程交 付使用前后配置的家具:但不包括人员活动如烹调、家电、吸烟 等造成的污染。为保障人们在住宅建筑使用过程中环境安全、健 康,以结果为导向,将家具部品纳入控制范围。本标准强调预防 为主的原则:通过使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及工具,采用污染物源头 空制的手段减少装修污染的发生:避免污染发生后再被动地进行 治理。 1.0.3针对住宅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污染控制,现行国家标准主 要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室内 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 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 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 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 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 质限量》GB1858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有 害物质限量》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 26

    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建筑材料放射性 核系限量》GB6566等。为了不引起室内环境的其他污染及安全 等问题,相关的污染物控制措施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 规定。

    3.1.1对手精装交付的住宅工程,交付标准一般为完成顶棚、 地面、墙体等部位的装饰装修以及部分固定家具的安装:交付后 用户为满足使用要求,增加配置活动家具。不同阶段活动均会引 起室内空气污染,且责任主体不同。由专业施工单位承建的,包 活由其购买配置活动家具的活动:均属于装饰装修工程。为确保 主户健康舒适,装饰装修工程应充分考虑交付使用后用户配置活 动家具引起的污染,并预留一定的空间:以保障居住使用时室内 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为核心自标。 3.1.2对手精装交付的住宅工程,不同的项自交付标准会有所 差异,尤其是在家具配置上。为避免建设单位为降低交付时室内 空气污染超标的风险而降低交付标准,相关人员应对交付标准以 及相应的室内空气质量要求进行确认。在商品住宅工程装修中, 房地产开发商是质量的第一责任单位,装饰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也 是装修工程质量的重要责任单位。为保障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和 总承包单位之间签署合同时:应明确项目的室内空气质量要求。 以便对总承包商的工程质量进行约束把控。 3.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包括设计阶段、材料选择采购阶 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设计阶段进行污染预评价,根据方案 预测建成后室内空气质量水平,评估方案的合理性,指导方案的 调整优化,并制定装饰装修材料控制要求及其他质量控制要求, 作为采购、施工环节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的科学化实施依据,将室 内装饰装修污染控制从“后评估十后治理”改为“预评价十预处 理”,降低控制成本,提高控制效果。“后评估十后处理”的控制 方式,无法在事前规避风险,此时装修污染已经形成;即使在材

    料选择阶段对材料的有害物含量进行控制,由于未考虑材料污染 叠加累积的作用,也无法规避装修污染的问题。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污染控制可参考下面的流程(见图1):

    图1室内装饰装修污染控制实施流程

    1装饰装修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 2装修方案设计阶段,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并应确定材 料性能要求和工艺要求; 3装修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施工图中列出材料性能控制 要求; 4依据材料性能控制要求进行主要材料采购; 5材料进场前对材料污染物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应进行 抽检复验,检测结果符合材料性能控制要求方可进场使用;

    6装修施工时,采用污染小的工艺: 7装修施工后应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 合控制要求。 3.1.4空调、消防等专业在施工时采用的胶粘剂、涂料、保温 材料等也会引起室内空气污染,应选用环保材料,降低对室内空 气质量的不利影响。 3.1.5进行局部装饰装修或配置新家具,会增加室内空气污染 源。为保证住户的室内空气质量满足标准要求:住户在添置活动 家具阶段:通过对现场进行检测,评估室内空气污染负荷量,确 定新增加污染源的控制要求。 3.1.6住宅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引起的室内空气污染主要为 化学污染,考虑与国家标准的统一,本标准对甲醛、苯、甲苯、 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进行室内浓度限值和控 制方法的规定,由装饰装修工程引起的且未明确规定的其他化学 污染物,可参考本标准的方法进行控制。 室内氢污染主要来源于土壤氢及建筑主体材料释放的氢,室 内氨污染主要来源于建筑用混凝土外加剂,由室内装饰装修带来 的、氨污染较少,本标准不考虑

    3.2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要求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测试条件,无其是门窗 关闭时长的差别以及两者之间的关联。按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 和Ⅱ级浓度限值进行控制,可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 标准》GB/T18883的要求,解决目前工程广泛出现的验收合格 但交付后检测不合格的矛盾。污染物浓度工级限量取值综合考虑 国内外室内空气质量较高标准:如美国Delos实验室提出的 WELL等建筑标准,满足健康建筑对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 3.2.2工程中若有任何一项污染物指标浓度高于血级的限值要 求,则污染物浓度不合格。住宅室内空气污染来源于装饰装修材 料和家具部品,在工程交付时一般不配置家具或仅配置少量的固 定家具,并在此配置情况下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 控制规范》GB50325进行空气质量的验收。本标准考虑到为交 时后增加家具引起新的污染源预留一定的空间,对过程的室内污 染物浓度进行严格控制,因此在装饰装修工程阶段应按级控 制:保障入住使用时空气质量符合而级的基本要求。对于使用时 室内空气质量水平要求较严格的项目,如Ⅱ级,在装饰装修工程 阶段室内空气污染浓度可考虑按I级进行控制。

    3.3材料污染物释放率分级

    3.3.1装饰装修材料的污染物释放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通 过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固态材料的特性参数包括初始可释放浓 度、扩散系数、分离系数:液态材料的特性参数包括初始释放速 率、衰减常数)全面地描述材料的污染释放规律,并以上述指标 综合影响的168h污染物释放率作为评价指标。主要有几个方面 的考虑:(1)国际相关材料污染释放测试周期普遍采用7d即 168h;(2)经过168h,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物释放率已基本趋于 意定,能够一定程度上代表材料使用时的释放水平。 自前人造板、饰面人造板、木制家具和部品甲醛含量的常用 测定方法为“干燥器”法,该方法虽可以测试板材释放到空气中

    的游离甲醛浓度,但无法反映材料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穿 孔法”测试板材中所含甲醛总量,但材料中能释放的游离甲醛只 占其中小部分。现行标准对涂料、腻子、胶粘剂、油漆等液态材 料:通过测定有害物的含量评价材料的环保性能,但由于该类材 料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不仅与有害物含量多少有关,也与材料 干燥时间、有害物挥发快慢有很大的关系。不同类型装修材料对 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是等效的,均取决于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强 和规律,释放率评价法相比于现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限 量标准,要求更为合理。 168h污染物释放率可按本标准附录A规定的方法获得。 3.3.2考虑到各类材料污染物释放率对室内空气质量影响效果 是同等的,因此不同类型材料采用统一的等级划分标准。通过对 材料的污染物168h释放率进行等级划分,对材料的环保性能进 行区分比较,有助于材料的选择。释放率等级划分,一方面参考 国外相关标准的水平,一方面从控制材料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 出发,同时考虑了我国自前材料和产品环保性能现状。 1日本《薄层饰面涂料》JISA6909(见表1)

    表1JISA6909规定的释放率分级「mg/(m"·h)

    表2FrenchVOCLabel规定释放量分级(mg/m)

    表3芬兰Ml建筑材料释放率分级「mg/(m·h)

    本标准编制组对近500个国内装修材料或家具进行污染物释 放率测试,各类材料的释放率等级分布论证了释放率等级划分的 43

    和在材料进场时,由供应商提供产品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3.3.4材料污染物释放率采用环境舱法测试,将试件按适当的 本积承载率放入恒定条件(温度、湿度、空气流速)的环境舱内 进行申醛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试验。通过采集舱内空气,测 定不同时刻舱内甲醛和典型VOC浓度,根据环境舱内浓度、体 积承载率、通风换气量,拟合计算材料甲醛和典型VOC的特性 参数及某时刻的释放率

    4.1.1规定指标法是对室内装修所用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材 料用量等参数作出规定:在装修设计中按标准规定指标要求控 制:则能满足建筑室内的空气质量基本要求。规定指标法基于污 染物释放率等级进行评估,未考虑污染物释放率随时间的衰减变 化:这种做法简单、明了,便于普及推产,但指标要求相对严 格,限制了室内装修的多样化和功能, 性能指标法是一种性能化的系统综合考虑的方法:性能指标 法不拘泥于建筑室内装修的单个材料性能和用量,而是着眼于总 体室内空气质量是否满足控制自标的要求。简单说是当单个材料 污染物释放率超出指标时,可以通过调整其使用量或由其他释放 率低于指标的材料来弥补,从而便整体空气质量满足要求。此方 法可采用计算机软件辅助设计来实现。虽然性能指标法在操作上 相对复杂,但却提供了更为经济、灵活的解决方案。 4.1.2项目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I级时,由于控制要求较 高:应直接采用性能指标法进行设计方案的评估:当控制目标为 Ⅱ级、级时,规定指标法和性能指标法均适用。 4.1.3规定指标法是基于房间通风换气次数为0.45次/h的前 提,当室内换气次数不满足最小换气次数要求时,则规定指标法 不适用,需采用性能指标法,并在分析时明确实际的换气情况。 规定指标法是基手材料等级的材料用量的限制:按相应材料 等级的最高污染物释放率,且未考各装修材料施工的时间差等 因素的影响,以保证在最不利条件下室内空气质量能满足要求, 因此,该方法对手材料污染物释放率处手等级对应的上下限之间 的情况,用量的限制会较严苛。性能指标法则通过综合考虑材料

    实际污染物释放率水平、通风换气条件、装修进度组织等因系, 限据各因素的实际水平,进行权衡分析,形成较优的参数组合。 所以在不满足规定指标法的条件下,仍可能通过性能指标法的 要求。

    实际污染物释放率水平、通风换气条件、装修进度组织等因系, 根据各因素的实际水平,进行权衡分析,形成较优的参数组合。 所以在不满足规定指标法的条件下,仍可能通过性能指标法的 要求。 4.1.4材料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暴露于空气中 的表面污染释放引起。在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时,应对工程所用 主要材料的用量进行统计,用量均按与空气接触面积计。 1木地板、地毯、墙面木饰面、墙纸正常使用时一个表面 暴露于空气中,暴露面积为材料面积。家具面积统计时:应按门 扇、抽展开启的状况:顶板、底板、隔板、抽展按双面面积计 算,即板材面积的2倍:侧板、背板靠墙面部分,若与墙体间无 明显空隙,或有装饰板封闭则按单面面积计算,即板材面积。 2涂料、油漆等类型液态材料,对室内空气质量影响取决 于面积和单位面积涂覆量。按常规施工工艺,内墙涂料、油漆往 任需要进行多道涂刷:一股单位面积涂覆量相对固定,因此相同 材料多遍涂覆按覆盖的最大面积计。 3、4胶粘剂是装饰装修工程中常用的辅助材料。对于仅用 在缝隙处的胶粘剂,面积不计入;对于天面积使用的胶粘剂,如 墙纸胶粘剂、地毯胶粘剂,综合考虑胶粘剂非100%面积涂覆, 以及面层材料对胶粘剂污染释放的阻挡作用,提供胶粘剂用量估 算方法。

    4.1.5温度对材料的污染物尤其是甲醛的散发有显著影响.且

    在15℃30℃区间影响敏感,不同温度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 会有明显的差别。因此在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时应根据工程情况 洗取合适的设计温度,对材料污染物释放率进行温度影响的修 正。设计温度取值按下列条件之一确定,且优先按第一款的 方法。 1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规 定的当地最热月平均温度,主要城市最热月平均温度见本标准表 B.0.1。调研显示,在无干预情况下,室内空气温度与室外空气

    式中:C 校正后的空气甲醛浓度(mg/m): 测试空气甲醛浓度(mg/m): R 温度系数,取值9799; t一 实际温度(℃); to一校正温度(℃),取23℃。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提供了基于校正温度23℃的温度修正 系数计算方法和数据列表,常见温度修正系数见本标准表 B.0.2。当所选用的温度值在本标准表B.0.2未列出,可根据本 标准表B.0.2采用插值法计算温度修正系数或按公式进行计算。 编制组对一批精装修工程的室内甲醛浓度进行了测试分析 见图2),甲醛浓度受温度影响的测试结果与本条款方程规律基 本一致。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随温度的变化规律与甲醛基本 一致,TVOC的浓度随温度的变化规律比较复杂,为方便应用, 也接甲醛的变化方程处理。 4.1.7通过将控制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进行明确的说明,作为工 程材料采购和施工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以确保设计 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得以执行落实。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工 程的交付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自标、材料配置情况、各材料 污染物释放率控制要求(材料等级或具体释放率数值)等。 4.1.8装饰装修工程污染物控制设计应出具相应的计算书以便

    4.1.8装饰装修工程污染物控制设计应出具相应的计算书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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