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2451-2018 硼硅酸盐平板玻璃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JC/T 2451-2018 硼硅酸盐平板玻璃
氧化硼的质量分数应为7
线膨胀系数应符合表7的规定
按6.5进行试验,98℃时每克玻璃颗粒消耗浓度0.01mo1/L盐酸溶液不大于0.2mL,或每克玻 拉析出碱的量(以氧化钠质量表示)不大于62ug。
按6.7进行试验,3h后单位面积损失的质量不大于175mg/dm。
斤试验,在表8规定的热冲击温度下不出现裂纹或
软化点应不小于780℃。
尺寸、厚度、断面缺陷、弯曲度、外观缺陷和光学
按GB11614规定的方法测定。
按GB11614规定的方法测定。
B/T2680规定的方法测定
按GB/T6580规定的方法测定。
将尺寸为200mm×200mm的硼硅酸盐平板玻璃样品在加热炉中加热至表8规定的温度并保持2h以 上,取出后立刻放于水平支架上,并在(5土1)s内用50mL0℃的冰水混合物泼撒在样品中心部位,观察 玻璃样品是否出现裂纹或破坏。
AIC/T24512018
软化点按GB/T28195规定的方法测定。
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厚度、光学变形、断面缺阻
检验项目为第5章要求的全部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冷修后恢复生产时; 原材料或工艺参数有较大变化时: 正常生产,每隔三年;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司一等级、同一厚度、同一尺寸的产品为一批。
.1对产品的尺寸、厚度、光学变形、断面缺陷、弯曲度和外观缺陷进行检验,若不合格数小于 千表9中的合格判定数,则该项目合格。
7.4.2对产品的可见光透射比进行检验,取3片试样,若3片试样的平均值符合5.7的规定,则该项 目合格。 7.4.3对产品的硼含量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8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4对产品的线膨胀系数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9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5对产品的耐水性能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10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6对产品的耐酸性能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11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7对产品的耐碱性能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12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8对产品的抗热冲击进行检验,取10片样品,若试样均符合5.13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9对产品的软化点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14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10出厂检验时,若出厂检验项目均判定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 7.4.11 型式检验时,若上述7.4.1、7.4.2、7.4.3、7.4.4、7.4.5、7.4.6、7.4.7、7.4.8和7.4.9 均判定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
7.4.2对产品的可见光透射比进行检验,取3片试样,若3片试样的平均值符合5.7的规定,则该项 目合格。 7.4.3对产品的硼含量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8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4对产品的线膨胀系数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9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5对产品的耐水性能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10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6对产品的耐酸性能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11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7对产品的耐碱性能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12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8对产品的抗热冲击进行检验,取10片样品,若试样均符合5.13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9对产品的软化点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符合5.14的规定,则该项目合格 7.4.10出厂检验时,若出厂检验项目均判定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 7.4.11型式检验时,若上述7.4.1、7.4.2、7.4.3、7.4.4、7.4.5、7.4.6、7.4.7、7.4.8和7.4.9 均判定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玻璃包装上应有标志或标签,标明产品名称、 注册商标、厂址、产品类型、尺寸、厚度、 数量、生产日期,并印有“轻搬轻放、易碎品、防水防湿”字样或标志。
玻璃包装应便于装卸运输,应采取防护和防霉措施,包装数量应与包装方式相适应。
玻璃应贮存在通风、防潮、有防雨设施的地方。
JC/T24512018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硼硅酸盐玻璃化学组成
圭酸盐玻璃化学组成见表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硼硅酸盐玻璃化学组成
表A.1硼硅酸盐玻璃化学组成
JC/T24512018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常用硼硅酸盐玻璃物理、机械性能
表B.1常用硼硅酸盐玻璃物理、机械性能
.... - 相关专题: 平板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