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5043-2016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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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施工测量前,应收集有关测量资料,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明 确施工要求,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5.3.2每层楼面轴线控制点不宜少于4个,楼层上的控制线应由底 层原始点向上传递引测。 5.3.3每个楼层应设置不少于1个高程引测控制点。 5.3.4吊装前,应在构件和相应的支承结构上设置中心线和标高。
1每件预制墙板安装过程的临时斜撑不应少于2道,临时斜撑 宜设置调节装置,支撑点位置距离板底不宜大于板高的2/3,且不应 小于板高的1/2,斜支撑的预埋件安装、定位应准确: 2每件预制墙板底部限位装置不少于2个,间距不宜大于4m。 5.5.2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预制墙板安装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底部应设置可调整接缝间隙和底部标高的垫块
2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灌浆前应对接缝周 围进行分仓、封堵: 3后浇混凝土与预制墙体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粗糙面的凹 凸深度不应小于6mm,粗糙面的面积不应小于结合面的80%; 4预制剪力墙竖向钢筋采用套简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预 制墙板底部接缝宜设置在楼板标高处,接缝高度宜为20mm。 5.5.3叠合式预制墙板安装过程中绿色建筑标准规范范本,不得割除或削弱叠合式预制 墙板内侧设置的钢筋。
5.5.4预制墙板校核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墙板安装垂直度在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前提下,应以满 足外墙板面垂直为主,并保证与相邻外墙板外侧的平整度: 2预制墙板阳角位置相邻板的平整度校核与调整,应以阳角 垂直度为基准进行调整。
5.5.6叠合楼板上预留的用于固定墙板临时支撑的预理件应定位
3叠合梁支撑件的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要求。
3登合支撑件的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要求。 5.6.5预制梁安装就位后应对水平度、安装位置、标高进行检查。 5.6.6预制梁安装时,主梁和次梁伸入支座的长度与搁置长度应 符合设计要求。
5.7.1预制楼板安装时,其下部可直接采取横梁及配套支撑,横 梁及支撑间距应根据施工验算确定,支撑架体宜采用可调工具式 支撑系统。首层支撑架体的地基必须坚实,架体必须有足够的强 度、刚度和稳定性。 板底支撑横梁宜垂直桁架钢筋方向设置,支撑立柱间距不宜 大于2m,立柱距预制楼板边缘距离不宜大于500mm。 5.7.2预制楼板安装前,应复核预制板构件端部、侧边的控制线 以及支撑搭设情况。 5.7.3预制楼板安装宜通过可调垂直支撑来控制水平标高,并保 证全部支撑受力。 5.7.4预制叠合楼板按吊装顺序依次铺开,不宜间隔吊装。在后 浇层混凝土浇筑前,应校正预制构件的外露钢筋,外伸预留钢筋 伸入支座时,预留筋不得弯折。 5.7.5相邻叠合楼板间拼缝及预制楼板与预制墙板位置拼缝构造 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控制拼缝宽度及拼缝后相邻板平整度,并有 防开裂的措施。不应在板拼接位置堆放施工焦中荷载。
5.6.1梁吊装顺序应遵循先主梁后次梁,先低后高的原则。 5.6.2预制梁安装前,应测量并修正柱项标高,确保与梁底标高 一致,柱上弹出梁边控制线。 5.6.3预制染安装前,应复核柱钢筋与梁钢筋位置、尺寸,对钢筋 与柱钢筋位置有冲突的,应按经设计单位确认的技术方案调整。 5.6.4预制梁安装过程中的临时支撑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 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底应设置不少于2道垂直支撑或一组支撑架; 2梁底支撑待全部充分受力后,方可松开吊钩:
5.8.1预制楼梯安装前应复核楼梯支承部位的控制线及标高, 并做好标记。
5.8.2两端简支的预制楼梯可不设置临时支撑,直接安装在支
承梁上,楼梯与支承部位的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5.8.3两端预留钢筋锚固在主体结构中的预制楼梯,安装时应在 楼梯下设置临时支撑,支撑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楼 梯就位后调节支撑立杆,确保所有立杆全部受力。 5.8.4预制楼梯吊装时应保持踏面水平,上下高差相符,顶面和 底面平行,以便于安装。
5.9其他预制构件安装
5.9.1预制阳合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阳台板安装前应设置防倾覆支撑架,支撑架应在结构 楼层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 2悬挑阳台板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的荷载值。 5.9.2 预制空调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空调板安装时,板底应采用临时支撑措施; 2预制空调板采用插入式安装方式时,连接位置应设预埋连 接件,并应与预制墙板的预埋连接件连接,空调板与墙板交接的四 周防水槽口应嵌填防水密封胶。 5.9.3预制女儿墙、累窗等其它预制构件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 及施工方案要求,并保证位置准确、安装牢固,
5.10.3钢筋机械连接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 接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 5.10.4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 及验收规程》JGJ18、《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钢结构 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的规定。 采用焊接连接时应避免由于连续施焊引起预制构件及连接部 位混凝土开裂。 5.10.5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钢筋浆锚搭接连接应采用接头型式 检验确定的相匹配的灌浆套筒、灌浆料。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 前应按照《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规定进行 灌浆工艺检验;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工 艺检验。 5.10.6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的预制构件就位 前,应检查连接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和长度,当连接钢筋倾 斜时,应进行校正,并清理套筒、预留孔内的杂物。 5.10.7采用套简灌浆连接、浆锚搭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灌浆前应制定灌浆专项施工措施并交底,灌浆操作全过程 应由专职质量检查员、监理人员旁站,并有相应文字、影像记录; 2灌浆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或部位进行试灌浆,并对 参加灌浆作业的操作人员及现场条件下的灌浆工艺进行确认; 3竖向构件宜采用连通腔灌浆,预制墙板底部应根据设计和 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合理划分连通灌浆区域,灌浆区域的长度不宜 大于1.5m,灌浆区域封堵材料应采用专用的封堵材料,其性能应 符合施工方案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计量灌浆料和水的用量,采用电动设 备搅拌充分、均匀,并静置2~3min后使用,搅拌完成后,不得 再次加水。每工作班应检查灌浆料拌合物初始流动度不少于1次, 指标应符合本规程、设计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搅拌后的灌浆
3用于接头和拼缝的混凝土或砂浆,宜采取微膨胀措施和快 硬措施,在浇筑过程中应振捣密实,并应加强养护措施。
5.11预制外墙板接缝防水
5.12.1预制构件安装完成后,竖向构件阳角宜采用木条(板) 包角保护。
5.12.1预制构件安装完成后,竖向构件阳角宜采用木条 包角保护。
5.12.2外墙门框、窗框和带外饰装饰材料的表面宜采用塑料贴 膜或者其他防护措施预制墙板门窗洞口线角宜用槽型木框保护。 5.12.3预制楼梯踏步口宜铺设木条或其他覆盖形式保护。 5.12.4套管、预埋螺栓孔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防止被堵塞。 5.12.5暴露在空气中的预埋铁件应有防止锈蚀的措施。 5.12.6清水混凝土构件应采取有效的防尘、防油、防污染、防 破损等措施。
6.2.1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之间以及模板与预制构件之间的接缝应严密。在浇筑 昆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清洁,并涂刷水性隔离
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以及叠合式预制增板内的杂物应清理 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 效果的模板; 5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 应安装牢固。 6.2.2预制构件接缝处后浇混凝土宜采用定型模板,保证接槎平 顺,在混凝土浇筑时节点处不应产生明显变形和漏浆。定型模板 应避开预制墙板下部灌浆预留孔洞。 6.2.3预制增板、预制柱等竖向构件的临时固定斜支撑位置应避 免与模板支架、相邻支撑冲突。 6.2.4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 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6.2.5当叠合梁、叠合板后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 拆除底模及支撑。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 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表6.2.5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百分率(%) ≤2 ≥50 板 >2, ≤8 ≥75 >8 ?100 梁、拱、 ≤8 ≥ 75 >8 ≥100 8 >100
6.2.6拆除侧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售 伤。 6.2.7多个楼层间连续支模的底层支架拆除时间,应根据连续支 模的楼层间荷载分配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情况确定。 6.2.8预制墙板、预制柱斜支撑应在预制墙板、预制柱与结构可 靠连接,且连接节点和接缝部位后浇混凝土或灌浆料强度达到设 计要求后拆除。
6.2.9后浇带模板的支顶和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6.2.10拆除模板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 撑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7.2.1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7.2.2预留于预制构件内的连接钢筋应防止弯曲变形,并在预制 构件吊装完成后,对其位置进行校核与调整。 7.2.3当钢筋采用机械锚固措施时,钢筋锚固端的加工应符合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锚固板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 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的有关规定。 7.2.4钢筋焊接连接接头、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施工前均应进行工 艺检验,机连接应检查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施工时应按《钢 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的规定抽检螺纹接头拧紧扭矩值,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 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7.2.5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 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规定,接头提供单位应提供有效 的型式检验报告。 7.2.6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的预留插筋位置应 准确,外露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弯曲;应采用可靠的保护 措施,防止钢筋污染、偏移、弯曲。 7.2.7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 合设计要求。 7.2.8构件交接处的钢筋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 求时,应保证主要受力构件和构件中主要受力方向的钢筋位置,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框架节点处梁纵问受力钢筋宜置于柱纵问钢筋内侧; 2当主次梁底部标高相同时,次梁下部钢筋应放在主梁下部 钢筋之上; 3剪力墙中水平分布钢筋宜放在外侧,并宜在墙端弯折铺
7.2.1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回 7.2.9预制梁柱节点区的钢筋安装应符合设计与施工方案的要 求,应有防止钢筋碰撞的措施,并便于现场钢筋及预制构件安 装。 7.2.10剪力墙构件连接节点区域的钢筋安装应制定合理的工艺顺 序,保证水平连接钢筋、箍筋、竖向钢筋位置准确;对于带保温 层的构件,箍筋不得采用焊接连接。 7.2.11预制叠合式楼板上层钢筋绑扎前,应结合桁架钢筋的位 置,设置支撑马尧;上层钢筋可采用成品钢筋网片的整体安装方 式。 7.2.12钢筋中心位置存在严重偏差影响预制构件安装时,应制定 专项方案,并经设计单位确认,严禁擅自切割和弯折钢筋。
8.1.1后浇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叠合式预 制墙板内宜采用自密实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3的规定。 8.1.2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并检查确 认施工条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8.1.3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的后浇混凝土或砂浆应根 据施工方案要求的顺序施工,其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及性能 应满足设计要求。 8.1.4混凝土浇筑应布料均衡。混凝土浇筑和振揭应来取猎施防 止模板、相连接构件、钢筋、预埋件及其定位件移位。
8.2.1叠合式预制构件叠合面、后浇混凝土结合面应按设计要求 和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处理。 8.2.2叠合构件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叠合面上的杂物、浮浆及 松散骨料,表面干燥时应酒水湿润,浇水后不得留有积水。 8.2.3叠合构件混凝土浇筑前,应检查并校正预制构件的外露钢 筋。 8.2.4叠合构件与周边混凝土连接处,浇筑混凝土时应加密振捣 点,当采取延长振捣时间措施时,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施工方案要 求。
污染预理件外露连接部位。 8.2.6预制构件连接部位的后浇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后浇混凝土宜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 2浇筑前结合面应清除浮浆、松散骨料和污物,并应采取湿 润的技术措施: 3同一连接部位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竖向连接接缝可逐层 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4后浇混凝土应加密振捣点、适当延长振捣时间等措施,保 证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 8.2.7叠合式预制墙板内部空腔必须清理干净,墙板内表面用水 充分湿润。浇筑时保持水平向上分层连续浇筑,每层浇筑高度不 宜超过800mm
8.2.8叠合式预制墙板自密实混凝士浇筑应符合下列规
1应根据结构部位、结构形状、结构配筋等确定合适的浇筑 方案; 2自密实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3浇筑应能使混凝土充填到钢筋、预理件及叠合剪力墙内各 部位; 4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布料点应结合拌合物特性选择适宜的间 距,必要时可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布料点下料间距。 8.2.9预制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时,预制梁柱节点区混凝 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按强度等级高的混 凝土浇筑。 8.2.10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要求进行保湿养护, 保湿养护可采用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叠合层及构 件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混凝土强度达到 1.2N/mm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荷载、安装模板及支架。
9.1.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宜采用结构与装修、设备管线 一体化设计施工。 9.1.2装修深化设计宜与建筑设计协同进行,强化结构设计与 装修设计的相互衔接,实现建筑功能空间布局、界面处理有机结 合。 9.1.3设备管线应结合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同步进行管线综合设 计,减少平面交叉;竖向管线宜集中布置,并应满足维修更换的 要求。 9.1.4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门窗、饰面板(砖)等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等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9.1.5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外墙保温等节能工程施工,除应 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等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9.1.6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施工,除应 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等 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9.1.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宜采用结构与装修、设备管线 一体化设计施工。 9.1.2装修深化设计宜与建筑设计协同进行,强化结构设计与 装修设计的相互衔接,实现建筑功能空间布局、界面处理有机结 合。 9.1.3设备管线应结合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同步进行管线综合设 计,减少平面交叉;竖向管线宜集中布置,并应满足维修更换的 要求。 9.1.4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门窗、饰面板(砖)等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等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9.1.5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外墙保温等节能工程施工,除应 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等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9.1.6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施工,除应 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等 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9.2装饰、节能、给排水、电气工程施工
9.2.1室内装修宜采用工业化构配件(部品)组装,减少施工现
场湿作业。 9.2.2建筑的部件之间、部件与设备之间的连接宜采用标准化接 口。 9.2.3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规范》GB5032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 定。 9.2.4装修工程施工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 或主要功能,未经设计确认不得擅自拆改水、电、燃气、通讯等 配套设施。 9.2.5预制墙板上保温施工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界面处 理和固定。含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的保温体系应按设计和 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做好细部节点和热桥部位施工。 9.2.6预制构件中预埋管线、预埋件、预留沟(槽、孔、洞)的 位置应准确,不应安装后在预制构件上凿剔。 9.2.7敷设在登合楼板现浇层混凝土内的管线宜进行综合排布设 计。管线的最大外径不宜超过叠合楼板现浇层混土厚度的1/3, 同一部位的管线交叉不应超过2次,且交叉部位不应与格构钢筋重 登;多根管道并排时,管与管之间应留有间隙,并有防混凝土开 裂措施。 9.2.8楼地面内的管道与墙体内的管道有连接时,应与预制构件 安装协调一致,保证位置准确。 9.2.9在预制构件内补管槽、箱盒孔洞时,砂浆或混凝土应符合 设计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并有防并裂措施。 9.2.10在预制构件上安装管卡等受力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可采用 预理螺栓、预理件焊接、粘接等固定法。 9.2.11设备管线穿过楼板的部位,应采取防水、防火、隔声等措 施。 9.2.12卫生间应合理分区,有条件时采用标准化的整体卫浴设 备,并合理确定卫生间降板方案。卫生间应采用构造防水与材料
防水相结合的防水措施,并做24h蓄水试验。 9.2.13预制构件制作、安装时应考虑太阳能安装要求;穿过外墙 的孔洞、管道、排烟口、排气道等孔润位置应准确,并有防水措 施要求。 9.2.14居住建筑的卧室、起居室的外墙应预理空调器冷凝水管排 出的套管。 9.2.15房间竖向电气管线宜统一设置在预制板内或装饰墙面内。 墙板内竖向电气管线布置应保持安全间距。 9.2.16大型灯具、设备、管道、桥架、母线等较重荷载固定在预 制构件上,应经设计复核,并采取预留预理件固定。 9.2.17防雷引下线、防侧击雷、等电位联结施工应与预制构件安 装做好施工配合。利用预制柱、预制染、预制墙板内钢筋作防雷 引下线、接地线的,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预理和跨接。
防水相结合的防水措施,并做24h蓄水试验。 9.2.13预制构件制作、安装时应考虑太阳能安装要求;穿过外墙 的孔洞、管道、排烟口、排气道等孔润位置应准确,并有防水措 施要求。 9.2.14居住建筑的卧室、起居室的外墙应预埋空调器冷凝水管排 出的套管。 9.2.15房间竖向电气管线宜统一设置在预制板内或装饰墙面内。 墙板内竖向电气管线布置应保持安全间距。 9.2.16大型灯具、设备、管道、桥架、母线等较重荷载固定在预 制构件上,应经设计复核,并采取预留预理件固定。 9.2.17防雷引下线、防侧击雷、等电位联结施工应与预制构件安 装做好施工配合。利用预制柱、预制染、预制墙板内钢筋作防雷 引下线、接地线的,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预理和跨接。
1 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 预制构件的产品标识; 3 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 4 预制构件的结合面; 5 预制构件的尺寸偏差; 6 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预留孔洞、套筒及灌浆孔的 规格、1 位置、数量; 7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预制构件实体检验应符合本规程 10.4的相关规定。 10.1.3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缺陷应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安装、使 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10.1.3确定。 表10.1.3构件外观质量缺陷
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验收记录; 4主要材料及配件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抽样复验 报告; 5装配式结构安装施工记录; 6钢筋套筒灌浆或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的施工检验记录;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文件; 8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坐浆材料强度等检测报告; 9外墙淋水试验记录;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蓄水试验 记录; 10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11结构实体检验报告; 12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3其他文件和记录。 10.1.7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 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4 结构实体检验结果符合设计、本规程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要 求。 10.1.8当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 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 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 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 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 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 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10.1.9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 规定。
10.2.1对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和 产品标识。预制构件质量和产品标识应符合设计及现行有关标准 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质量证明资料。 10.2.2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设计、本规程及现行国家标 维《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类型预制构件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随 机抽取1个构件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结构性能检验报告或实体检验报告。 10.2.3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 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检查处理记录。 10.2.4预制构件安装连接用的预留插筋、灌浆套筒、螺栓、预 理件等品种、规格、位置、数量、性能以及预留孔洞的规格、位 置、数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检查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
10.2.5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及记录。 10.2.6预制构件的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表 10.2.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的构件,不超过100个 为一批,每批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3件。
表10.2.6预制构件尺寸允许偏差(mm)
10.2.7预制构件吊装用预留吊环、吊钉、内埋式螺母等应安装牢 固、无松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2.8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浆料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键 槽,粗糙面、键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 程》JGJ1的规定,粗糙面的面积不宜小于结合面的80%,预制板 的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4mm,预制梁端、预制柱端、预制墙 端的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6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 10.2.9预制构件外装饰、保温、门窗、水电预埋等除应符合本规 程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
10.3.1预制构件安装临时支撑应牢固可靠,符合本规程、现行有 关技术标准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10.3.2预制构件与结构之间的连接应符合本规程和设计要求。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灌浆应饱满、密实,其材料及连接质 量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简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 IGJ355的规定;采用其他方式连接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构件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简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
程》JGJ355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及检验报告。 10.3.3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 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检查处理记录。 10.3.4预制墙板、楼板等预制构件的连接接缝应符合设计、本规 程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不得产生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及试验报告。 10.3.5外墙、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防水密封材料、防水 构造和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本规程、现行有关标准和施工方案 的要求,并不得产生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淋水试验、 蓄水试验记录。
标高 梁、柱、墙板楼板底面或顶面 ± 5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构件垂直度 柱、境板安装后 ≤6m 5 高度 >6m 10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 构件倾斜度 梁、柠架 5 经纬仪或线、尺量 梁、楼板底面 外露 3 相邻构件平整度 不外器 5 外路 5 2米靠尺和塞尺量测 柱、墙板 不外露 8 构件调置长度 梁、楼板 ± 10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支座、支垫中心位置 楼板、梁、柱、墙板 ± 10 墙板接缝宽度 ±5 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架、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 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模输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手3面 10.3.8拼缝应横平竖直、宽窄均匀,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 10.3.9预制构件拼缝密封、防水节点基层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 胶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深度符合要 求,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6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 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10.3.7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的位置、尺寸偏 差、与现浇结构连接部位的表面平整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 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表10.3.7的规定。
表10.3.7构件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10.4.1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检验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承担结 构实体检验的机构应具有法定资质。 10.4.2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包括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预制构 件实体检验、装配式结构连接性能检验、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 验、现浇结构相关实体检验。 10.4.3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进场时应进行承载力、扰度、裂 缝宽度的结构性能检验;当有可靠应用经验时,由设计确定是否 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10.4.12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现浇结构相关实体检验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的规定。
11安全生产与绿色施工
11.1.1装配整体式混凝王结构工程施工,应符合《建筑施11.1.1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JGJ5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和《建 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等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11.1.2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方案与应 急预案,安全专项方案包括平面布置、吊装施工安全、外围护体 系、垂直运输设备、人员管理等,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11.1.3外围护设施、吊装及垂直运输设备等安全设施设备经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1.4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吊装作业人员、装配工人及相关人 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施工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 底。明确告知预制构件进场、卸车、存放、吊装、就位各环节的 作业风险和危险情况的处理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1.1.5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绿色施工及扬尘治理、环境保 护等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11.1.6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外圈护体系宜采用工 具式外防护架
1.2.1爬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应能满足各类构件装卸、堆放、运
输、吊装安全要求,并严格划定吊装区域。场地道路地面平整坚 实,排水畅通,满足场内运输、装卸的荷载要求,构件堆放时应 最防止构件侧移或倾倒的固定措施。 11.2.2预制构件的吊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吊装前应检查吊具、吊点与吊耳是否正常,若有异物充填 吊点应清理干净,每周检查钢丝绳不少于一次,施工中若有异常 擦伤,应检查钢丝绳是否受损; 2起吊麟间应停顿15秒,测试吊具与塔吊是否异常,确保 构件处于平衡状态后,方可继续提升;异型构件,必须设计平衡 用的吊具或配重,达到平衡状态后方可提升; 3在吊装回转、俯仰吊臂、起落吊钩等动作前,应鸣声示 意,吊装时要遵循“慢起、快升、缓降”原则,吊运过程应平 稳,不应有天幅度摆动,不得突然制动,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 反向操作; 4构件在吊运和安装过程中,在构件的堆放、吊运场地和安 装区城均应配备司索信号工,对混凝土构件进行移动、吊升、停 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远程通讯设备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 吊运和安装; 5吊装作业时,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区,非吊装作业人员严 禁入内,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吊军吊装时应观测吊装安全距离、吊车支腿处地基变化情 兑及吊具的受力情况: 7构件应采用垂直吊运。吊运中,严禁回转、俯仰吊臂、起 落吊钩三个动作同时进行,严禁来用斜拉、斜吊: 8构件必须加挂牵引绳,以利作业人员拉引,吊起的构件应 及时安装就位,不得悬挂在空中; 9采用多机抬吊时,应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并验算单机载 荷和构件重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吊机间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 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10吊装作业不应夜间施工,在风级达到5级及以上或天雨、 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吊装作业,重新作业前 应先试吊,并应确认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后才能进行作业; 11吊装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益 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的相关规定。
11.2.3高处作业应满足下列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培训,装配工人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人员应接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并正 确使用; 2阳台、楼梯、电梯井、料台、楼层临边及平面洞口等临边 洞口的防护应牵固、可靠,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 范》JGJ80的相关规定; 3高处作业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所使用的工具和零配 件等,应采取防坠落措施,严禁上下抛掷。 11.2.4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外围护设施应满足下列安全要求: 1深化设计阶段应根据结构体系和施工环境,同步进行安全 防护设施设计,并在构件生产时,考虑预埋件的预留预埋; 2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应有可靠的临边防护,使 用外围护设施,并应设置水平防护层; 3安全防护采用整体式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时,应进行专项设 计,保证安全牢固和整体稳定性,并与主体结构有可靠连接,架体 立面防护网要密实牢固。整体操作架应由相应资质的队伍施工, 并经过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提升和下降时应严格按施工技 术方案操作,确保安全稳定,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 技术规范》JGJ202的相关规定; 4安全防护采用工具式外防护架时,应符合《建筑施工工 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相关规定。工具式外防护架 应进行专项设计,荷载取值应执行作业脚手架相关规定,主桁架 构造和连接螺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架体整体稳定、牢
固、可靠; 5外墙预制构件制作时应按照工具式外防护架平面布置图和 固定要求,预留相应的固定点或安装螺栓孔。 6工具式外防护架宜采用起重吊装设备配合安装和拆除,宜 在地面组装桁架和水平杆件,各组外架随同外墙构件同时吊装, 操体安装拆除应由专业人员操作,架体宜按组分解后拆卸,并有 可靠的防坠落措施。门窗洞口处的桁架下支座不得悬空安装,外 墙阴角、阳角处的两组工具式外防护架应有可靠连接,架体立面 防护网要密实牢固; 7工具式防护架在吊升过程中,人员不得在架体上走动与施 工。当一工具式防护架吊升后,工具式防护架端部出现的临时 洞口不得站人或施工; 8整体操作架、围挡式安全隔离设施、工具式外防护架、整 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吊升安装阶段,在吊装安装区城下方划定 安全警示区域,安排专人监护,该区域不得人员随意进入。 11.2.5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垂直运输设备应满定下列安全要 求;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安全专项方案应 明确设备选型、平面布置、附墙装置、接料平台、多塔作业防碰 撞措施、维修保养要求等内容;在深化设计阶段宜考虑垂直运输 设备的选型、布置、安拆等; 2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 应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安拆告知、检验检测、联合验收和使用 登记,强化日常检查、维护保养; 3垂直运输设备司机、司索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 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 作; 4固定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上的附墙装置、接料平台应经原 设计单位复核验算;
5高处作业吊篮应按规定进行安装告知、检测验收,未经检 测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11.3.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深化设计,对住宅的户型、建 筑模数、预制构件的规格类型以及构件的模具宜逐步实现标准 化,提高预制构件的通用性和互换性,尽可能一件多用,灵活装 配,实现住宅建设的高效率,低成本。 11.3.2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 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条件。 11.3.3按《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和《建筑 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 色施工专项方案,明确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具 体措施和专项指标,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实施动态管理,对绿色 施工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 统一。 11.3.4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宜采用永久道路 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 11.3.5施工现场应建立雨水收集和非传统水源、循环水再利用 系统。 11.3.6应根据构件吊装位置,就近布置构件堆放场地,避免二 次搬运,降低施工机械设备的能耗。 11.3.7宜采用定型模板、工具式支撑体系、工具式外防护架和 节材型围挡等安全防护,提高周转率和使用效率。 11.3.8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宜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和 节能灯具,实行分段分时自动化控制,节约用电,降低能源消耗。 11.4环境保护
3.0.1条文规定了施工现场要求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在 装配施工过程中有利于加强管理和落实责任制,这是保证装配整 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有序开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装配整体 式混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积极进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 认证。 3.0.3施工项目部的机构设置应根据项目规模、结构复杂程度、 人员素质等确定。承担装配、灌浆作业的人员应经过基础知识和 施工操作实务培训,达到上岗要求。灌浆作业影响结构安全,应 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0.4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具有 重要的作用,此项工作目前尚未形成成熟的制度和工作程序。一 股由设计单位完成预制构件的专项设计,专项设计应包含预制构 件设计详图和预制构件连接构造详图等,满足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便于制作和安装,并应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生产制作及施工 单位或具备资质能力的专业单位进行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并经设 计单位确认。 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应考急构件脱模、堆放、运输、吊装等各 钟工况,开应考隐工顺序及支享证除贝序的影响。深化设计分 为验算和图纸两个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构件模板图、 构件配筋图、预理件详图、机电设备专业管线及预留孔洞图、夹 心保温墙板的拉结件布置图及保温板排板图、带饰面砖或饰面板 构件的排砖图或排板图、现场装配图等;2、预制构件脱模、翻转 过程中混凝土强度、构件承载力、构件变形以及吊具、预理吊件
另一方面,是对设计意图的理解和消化。施工前,按照技术交底 内容和程序,按每一个分项工程逐级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人 员包括装配工、灌浆工及其他岗位作业工人。 3.0.10施工现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 种危害和灾害,应制定应急预案。本条中的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天 气骤变、停水、断电、道路运输中断、主要设备损坏等。 3.0.12条文规定了构件成品保护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提 高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的内容之一。 3.0.14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是混凝土结构的一种,为单位工 程的一个子分部工程,包含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混凝 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等分项工 程。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 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施工缝或施工段进行划分。 3.0.15给排水、电气、门窗、饰面板(砖)、节能等分部分项 工程,在工厂制作构件时已完成的施工,分项和检验批以构件为 对象,按现行有关标准验收。
4.0.1用于套筒灌浆连接的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 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及《钢筋混凝土用余 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 4.0.7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型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一般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1、确定接头性能时;2、灌 浆套简材料、工艺、结构进行改动时;3、灌浆料型号、成分进行 改动时;4、钢筋强度等级与肋形发生变化时;5、型式检验报告 超过4年。 灌浆套筒进厂(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出厂检验报告(含材料力学性能合格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同 一原材料、同一炉(批)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不大于1000 个灌浆套筒为一检验批;每批随机抽取10个灌浆套筒检验外观质 量和尺寸偏差:每批随机抽取3个灌浆套简来用与之匹配的灌浆 料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进行抗拉强度检验,并应制作不少于1组 灌浆料强度试件;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 398、《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及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对于埋入预制构件的灌浆套筒,此项检验工作 应在预制构件加工厂进行,施工现场用的灌浆料、钢筋应与工厂 使用的和连接接头检验的灌浆料、钢筋品种、规格一致)。 灌浆料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 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同一成分、同一工艺、同一批号的不大于 50t灌浆料为一检验批,对其拌合物30min流动度、泌水率及3d抗 压强度、28d抗压强度、3h竖向膨胀率、24h与3h竖向膨胀率差值 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连接用灌浆料》JG/T408
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灌浆料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按进 场检验项目再次检验,再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0.8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是钢筋在预留孔洞中完成搭接连接的 方式。这项技术的关键在于孔洞的成型技术、灌浆料的质量以及 对被搭接钢筋形成约束的方法等多个因素。根据国内一些单位已 积累了许多实验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对采用钢筋浆锚搭接 连接接头时,所用灌浆料的各项主要指标性能提出要求。 由于暂无国家标准,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接头应进行型式检验 (包括孔道成型工艺、钢筋匹配、灌浆料等:不能仅检验灌浆 料),检验结果满足设计要求; 灌浆料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 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同一成分、同一工艺、同一批号的不大于 50t灌浆料为一检验批,对其拌合物30min流动度、泌水率及3d抗 压强度、28d抗压强度、3h竖向胀率、24h与3h竖向膨胀率差值 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0.9.接缝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 胶》JC/T881的规定硅酮、聚氨酯、聚硫建筑密封胶应分别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聚氨酯建筑密 封胶》JC/T482、《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的规定。
5吊素水平夹角越小,吊索受拉力就越大,吊索对物体的水 平压力也越大,因此吊索水平夹角不应小于45°; 6叠合式预制楼板起吊点宣设置在桁架钢筋上弦钢筋与斜向 腹筋交接处; 7预制构件吊装时,起吊、回转、就位与调整各阶段应有可 肇的操作与防护措施,以防预制构件发生碰撞扭转与变形:预制 构件起吊离开地面时,如顶部(表面)未达到水平,宜调整水平 后再吊至构件就位处,这样便于钢筋对位和预制构件就位。 预制构件吊装示意图如下:
1一吊钩2一模数化吊装3一自平衡吊具 4一主钢丝绳 5一吊环(扣)6一重心7一成品保护
5.1.5临时固定措施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过程承受施工荷 载,保证构件定位的有效措施。 5.1.6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构件连接可采用预留钢筋锚固连 接、钢筋机械连接、焊接连接、螺栓连接、套筒灌浆连接、浆锚 搭接连接等方式。
5.2.4本条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运输安全和保护预制构件。道路桥 梁的实际条件包括荷重限值及限高、限宽、转弯半径等。墙板运
1运输车2—装饰面3一靠放架体4—柔性材料 墙板靠放运输示意图
1—运输车2—装饰面3—靠放架体4—柔性材料 墙板插放运输示意图
5.2.5本条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堆放中的预制构件。当垫 木或垫块放置位置与脱模、吊装时的起吊位置一致时,可不再 单独进行使用验算,否则应根据堆放条件进行验算。堆垛的 安全、稳定特别重要,应根据不同的预制构件类型采取不同 的堆放方式和叠放层数,如预制构件叠放层数过多时,应对 垫木或垫块、地基承载力、堆垛稳定性以及预制构件的承载 力、热度和裂缝进行验算确认。预制构件堆放示意图如下:
5.3.2控制点应依据测量闭合差结果修正到充许误差内。 5.3.6建筑物需从第二层开始至竣工的整个过程中派专人,用 同一台经纬仪对建筑物大角进行观测,主体施工阶段宜每层观察 一次,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每月观测一次,三个月后至竣工,每 两个月观测一次。垂直度观测应如实及时做好记录,如发现倾斜 度超出规范要求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及业主汇报,以 便采用相应处理措施。除投点法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度观测外,根 据实际情况也可采用测水平角法、前方交会法、铅垂观测方法 等。
5.4.2垫块宜采用钢质垫片
5.5.1预制墙板支撑示意图如下
1一支撑点2—限位装置3—螺杆4垂直调节支撑5一水平调节支撑 预制墙板支撑示意图
4预制剪力墙竖向钢筋采用套简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 在灌浆时宜采用灌浆料将墙底水平接缝同时灌满。灌浆料强度较 高且流动性好,有利于保证接缝的承载力。
5.6.1梁吊装前应将所有梁底标高进行统计,有交叉部分梁吊装 方案根据梁底标高先低后高进行安排施工。 5.6.2预制梁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立柱上梁的搁置位置进行 复测和调整,确保柱顶标高与梁底标高一致,便于梁就位。 5.6.3对梁钢筋与柱钢筋安装有冲突处理不好及柱核心区箍筋安 装不合要求,不仅影响梁就位,还使柱核心区质量无法保证。 5.6.4由于装配整体式结构工程的构件不是整体预制,在吊装就 位后不能承受自身荷载,因此梁底支撑间距不宜大于2m,每根支 撑之间高差不得大于1.5mm、标高不得大于3mm。梁就位后调节 支撑立杆,确保所有立杆全部受力,避免预制梁底开裂。
5.7.1对于支撑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外,尚应考虑支撑系统本身的 施工变形;每根支撑之间高差不应大于2mm、标高偏差不应大于 3mm,悬挑板外端比内端支撑宜调高2mm。
5.8.1楼梯间楼梯平台梁、板模板安装完毕后,复核楼梯边线位 置,弹出楼梯构件的端部和侧边控制线以及标高控制线,并在楼 板和平台上做好标记。 5.8.2两端简支的预制楼梯可不设置临时支撑。当采用预制楼梯 与现浇梁或板之间采用预埋件焊接或螺栓杆连接方式时,应先施工 现浇梁或板.再搁置预制楼梯进行焊接或螺栓孔灌浆连接。楼梯安
1楼梯构件起吊时,应该先进行试吊,并且尽量让梯段保持 水平; 2预制楼梯吊装时至少要有4个吊点,须用专用索链和专用 吊具;吊装时应用一长一短的二根钢丝绳将楼梯放坡; 3吊装时按照工程适宜的吊装顺序起吊: 4吊装时宜先吊装下跑楼梯,再吊装上跑楼梯; 5构件吊至休息平台上方30一50cm后,调整楼梯位置使预 理筋与楼梯预留位置对正,楼梯边与边线吻合,然后将预制楼梯 缓缓落下;脱钩前用撬棍调节楼梯段水平方向位置。注意角铁位 置预留螺丝的要相对应。
5.10.5工艺检验应符合相关标准、设计、产品说明书等要求。 5.10.7 2灌浆实施前,监理(建设)、施工单位根据相关标准、设 计及施工方案要求,应在现场条件下(作业人员、设备、材料、 灌浆方法和作业环境)进行灌浆工艺确认,若上述因素发生变化 时,需重新确认。 3采用连通腔灌浆时,每个区域除留预留灌浆孔、出浆孔与 排气孔外,应形成密闭空腔,不得漏浆;封堵材料不应减少结合 面的设计面积,当采用砂浆封堵时,应采用专用封堵砂浆,其强 度应高于预制构件的强度;带保温的外墙板宜采用密封带封堵, 密封带要有足够厚,压扁到接缝高度后要有强度,且不吸水: 4灌录料拌合物的流动度指标随看时间会逐新下降,准浆料 拌合物不得再次添加灌浆料、水混合使用,超过规定时间后的灌 浆料及使用剩余的灌浆料只能丢弃: 5灌浆可采用控制灌浆料用量,实际用量应大于等于估算用 量加损耗值;以及出气口处安装透明管控制回落度或多预留一个 灌浆检验观察孔洞等多种方法控制灌浆,保证灌浆密实饱满;
9当灌浆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使用低温专用灌浆料,施 工时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当环境温度高 于30℃时,应采取降低灌浆料拌合物温度的措施,控制搅拌用水 的温度,防止灌浆料拌合物在烈日下暴晒,确保流动性指标符合 要求; 11对未密实饱满的竖向连接灌浆,当在灌浆料加水拌合30min 内时,应首选在灌浆孔补灌;当灌浆料拌合物已无流动时,可从出 浆孔补灌,并应采用手动设备结合细管压力灌浆。 5.10.9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连接部位涉及承受内力的接头和 接缝,当其混凝土强度、灌浆料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吊 装上一层结构构件。安装完毕的装配式结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 计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
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5.11预制外墙板接缝防水
5.11.4预制外墙板接缝包括屋面女儿墙、阳台、勒脚等处的竖 缝、水平缝、及十字缝以及窗口处。预制外墙板接缝示意图如 下:
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接缝构造示意
6.2.2预制墙板间后浇混凝土的模板支设是施工的重点,为了保 证节点区模板支设的可靠性,通常采用螺栓连接或预留孔洞拉结 固定,模板与预制墙板之间粘贴密封条,保证在混凝土浇筑过程 中节点处模板不应产生变形和漏浆,另外还应控制预制墙板与后 浇混凝土接槎平顺。预制墙板拼接竖缝示意图如下:
1一夹心保温外墙板2一外叶板3一定型模板4—后浇混凝土 外叶板拼接竖缝节点
6.2.5叠合梁、登合板的施工要考感两阶段受力的特点,支撑的 拆除时间需要考虑后浇混凝土同条件试件强度,施工时要采取措 施满足设计要求。
7.1.1成型钢筋所用钢筋在生产企业进厂时已检验,成型钢筋在 工地进场时以检验质量证明文件和材料的检验报告为主,并按批量 对成型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进行检验。 成型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为专业加工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出厂 检验报告。检验批量可由合同约定,且同一工程、同一原材料来 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管道标准规范范本,检验批量不应大于30t。 7.1.4钢筋隐蔽工程反映钢筋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在浇筑 混凝土之前验收是为了确保受力钢筋等的加工、连接、安装满足 设计要求。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可与钢筋分项工程验收同时进行。 钢筋验收时,首先检查钢筋牌号、规格、数量,再检查位置 偏差,不允许钢筛间距累计正偏差后造成钢筋数量减少。
7.2.6预留钢筋定位精度对预制构件安装有重要影响,可采用 加工专用定位钢板进行定位;当钢筋中心位置存在细微偏差时, 可采用钢套管方式进行细微调整,当钢筋中心位置存在严重偏差 时,应按设计确认的技术处理方案处理;同时采取可靠措施保证 钢筋外露长度和不弯曲。钢筋定位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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