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377-2018 T/CREA 001-2018 绿色住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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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 district
住区建设相关联的、与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可持续发 协调的、具有城市活力、生活便利、宜居质量的城市环境
在满足人们日常出行效率与品质需求的前提下别墅标准规范范本,减轻居民对 机动车的依赖,以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社会公平、合 理利用资源为目的的健康低碳出行方式,包括步行、乘坐非机动车 和公共交通工具等
cityblocks
2. 0. 8 社区与邻里
具有互动关系与共同文化维系的、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 人们所组成的多层次社会生活共同体及其空间环境。
在优先考虑老年人群与残障人群适用性的基础上,满足广泛 人群使用的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理念和方法。
3.0.1绿色住区建设应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并应结合所在地的 气候、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和历史文化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 建设。
筑全寿命期的可更新性和长久品质要求.并应加强绿色建材 广应用
3.0.9绿色住区建设应在规划方案阶段进行综合策划与绿色技
术应用研究.编制建筑、生态和能源等专项规划并应在技 可行性和可实施性基础上合理确定建设且标和实施方案
4.1.1绿色住区选址应选在城市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区域.综合利用 现有城市配套设施.在城镇新建地区应同步建设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4.1.2绿色住区建设应采取保护生态与生物多样性的措施
绿巴任区 选证应满定下列安求: 1 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并与地域景观相适应: 2应与原有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相适应; 3应与城市交通和临近相关设施相适应。 4.2.2绿色住区选址应满足无污染、无灾害的要求.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应避开洪泛区、塌陷区、地震断裂带及易于滑坡的山体等 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易发生城市次生灾害的区域: 2应远离空气、噪声、电磁辐射、震动和有害化学品等污染。 4.2.3绿色住区选址应避开污染地块,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制订 治理措施并进行修复或风险管控,经检测验收并在环保主管部门 备案后方可开发建设
4.3生态与生物多样性
4.3.2绿色住区建设应保护场地内原有植被树木和地形地貌
4.3.3山地住区建设应降低对整体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宜采取
4绿色住区建设用地应构建与自然生物间联系,并应改善或 生物栖息地
4.3.4绿色住区建设用地应构建与自然生物间联系,并
4.4.1场地开发应做好建设场地的环境保护,减少建设活动对土 地和环境的破坏
4.4.1场地开发应做好建设场地的环境保护,减少建设活动对土
4.4.2场地开发应满足环境容量的要求,确保环境资源的合 配与使用
4.4.2场地开发应满足环境容量的要求,确保环境资源
4.4.3场地开发应采取措施防止因雨水、洪水和地表径流冲刷或
4.4.3场地开发应采取措施防止因雨水、洪水和地表径流冲刷或 风化引起水土流失,表层堆土应采取储存及再利用措施。 4.4.4住区更新宜采取可持续更新建设方式.并应满足下列要 求:
应在尊重原有场地特色的基础上提升环境品质: 2 应注意保护城市肌理和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 3 应鼓励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与再利用
5.2能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1能源选择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结构、能源价格与能源 攻策.应根据住区用能情况,通过经济技术比较来确定; 2 用能应实现分类分项计量,并应设置能源监控平台: 3 能源规划应与住区规划和建筑空间布局相协调; + 能源系统宜选用基于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微网系统 5.2.2 绿色住区应将可再生能源纳入工程建设和住区能源规划
中,住区项目内可再生能源供应量占该项目一次能源消耗的比例 R,应大于或等于5%。
筑与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应满足
1应采用计算机模拟手段进行建筑优化设计,应综合考虑场 地自然条件、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及窗墙比等因素对建筑能耗的 影响: 2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国家现行相关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5.2.+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能耗标准应符合或优于现行国家
5.2.5绿色任区暖通、空调及消防系统应减少使用氢氯
5.3.1绿色住区规划应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用 水效率,减少市政给排水系统的负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 计标准》GB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限值要求; 2供水管网漏损率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 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规定的修正值; 3公用和公共绿化区应采用节水灌溉方式: 4绿地景观优先选用灌溉用水少的本地植物,干旱地区宜种 植耐旱性植物或无须灌溉植物。 5.3.2绿色住区建设应符合中水和雨水回收再利用的规定,并应 满足下列要求: 1室内冲厕、室外景观水体、绿化灌溉、道路浇洒和洗车用水 等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小于8%; 2回收利用的中水和雨水应通过再生处理工艺消毒处理,水 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的有关规定。
5.3.4绿色住区建设应制订专项研究和技术方案,采取有效
防止对蓄水层或地下水造成污染,并应防止有害化学品和重金属 对地下水源的污染
5.3.5建筑应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
5.4.1 绿色住区建筑材料选用应因地制宜,优先选用当地的建筑 材料。 5.4.2 绿色住区建设应优先选用可再生利用材料和可循环使用 的材料。
5.4.3绿色住区基础设施的可再生材料利用应满足下列
1人行道、车行道、路基、地面铺装、路牙和排水沟渠等处使 用再利用和循环使用材料应不少于材料总量的5%,并应有20% 以上的材料由项目200km半径范围内的地区生产、加工、供应或 组装; 2建筑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含门窗幕墙)、装修材料优先选 用再利用材料和可循环使用的材料
6.1.1绿色住区建设应立足与城市协同发展,全面提高城市宜居 建设水平,并应结合城市区域人居环境治理推动其环境质量提升。 6.1.2绿色住区建设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注重城市开放空 间的建设和利用
6.1.2绿色住区建设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注重城市开放空 间的建设和利用。 5.1.3绿色住区建设应注重地域文化,与城市整体空间肌理和城 市风貌等相协调,并应加强历史文化传承和既有建筑的更新利用 5.1.4绿色住区建设应注重整体城市设计意象和群体空间形象 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应与周围形成的街区空间相协调
6.2.1绿色住区建设应优化城市功能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空间活 力,城市中心地区的住区宜采用城市街区模式 6.2.2城市街区模式的绿色住区建设宜采用功能混合的规划设 计,并应满足居住者对居住、环境和配套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6.2.3城市街区规划应提供就业机会和多样化的产业发展空间
6.2.1绿色住区建设应优化城市功能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空
6.3.1绿色住区应临近商业、文体、卫生等设施及公园绿地.并应 满足综合性与生活便利性要求。
6.3.1绿色住区应临近商业、文体、卫生等设施及公园绿地.并应
6.3.3绿色住区与小学校的步行距离不宜大于500m。
步行距离不宜大于300m。
步行距离不宜大于300m。
6.4.1社区与邻里设置应利于城市管理和活力营造,并应满足下 列要求: 1应明确私密、半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界限,并强化其识别 性; 2应完善系统化的街道空间建设; 3 应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活 力。 6.4.2社区与邻里应利于环境提升,营造不同层次的室外空间环 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充满活力的积极空间,并应以步行方式相联系; 2 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宜沿街布置,并应保证主要出入口的 便捷性; 3应提升多样化的公共空间环境品质
7.1.1绿色住区交通应符合绿色出行和公交优先的要求,做到出 行便利、安全以及生活方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城市区域的慢行网络衔接,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 2 应以便捷的慢行道路为主,提升慢行空间的安全舒适度; 3 应注重慢行系统、绿道与公共服务设施的联通·提高其步 行可达性
7.1.1绿色住区交通应符合绿色出行和公交优先的要求,做到出
7.1.2绿色住区交通应符合城市无障碍建设的要求。
7.2.1 步行系统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并应与公共交通站 捷衔接。
7.2.2绿色住区与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公共设施等之间应
7.2.3绿色住区应构建室外无障碍通行系统.其坡道的坡度及水
处应设置共享自行车和共享机动车的停车场地,并应配置充电桩 等装置。
处应设置共享自行车和共享机动车的停车场地,并应配置
7.3.6绿色住区商业或公共建筑主入口处应设置适宜的自行车 停车场。
7.4.1绿色住区主要步行出入口与已有或规划的轻轨、地铁站的 步行距离不宜大于800m。
7.4.2绿色住区主要步行出入口距公交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 于300m。
7.4.2绿色住区主要步行出入口距公交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
首、老年人提供坐凳和无障碍设施
8.1.1 绿色住区规划与空间布局应做到结构明确、空间层次与序 列清晰。
列清晰。 8.1.2绿色住区院落空间应具有归属感和领域感.并应有利于邻 里交往。 8.1.3 绿色住区道路交通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入口应设置合理; 2 道路系统应构架清晰、组织顺畅; 3 应满足消防、救护和防灾、减灾、避灾等安全要求; 4 机动车、自行车和残疾人车位布置应方便合理与数量充 足。 8.1.4 绿色住区规划应适应智慧住区发展要求,提高生活服务水 平并配置信自网络 管理黛知能化系统
8.1.4绿色住区规划应适应智慧住区发展要求,提高生活月 平,并配置信息网络、安全防范与设备管理等智能化系统。
8.1.5绿色住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应配套齐全
8.1.6绿色住区室外环境质量应满足安全性、宜居性、便利
8.2.1绿地配置均好、位置适当,集中绿地宜相互连接形成生态 廊道.并应与分散绿地相结合。 8.2.2景观绿化应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无害化树种合理搭配 乔、灌、草及花卉.做到植物种类丰富。 8绿地或究外活动场地应设累照明设施
廊道·并应与分散绿地相结合。
8.2.4绿地应符合海绵城市技术要求,其活动场地应采取渗透措 施.并应铺砌15%~25%的硬质透水砖。
1室外噪声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有关规定; 2室外场地应满足日照与遮阴要求,降低热岛效应,并应优 化室外风环境,其集中公共活动场地、儿童活动场地和全龄运动场 地等宜结合微风通廊进行规划
8.3.1社区与邻里应布置不同层级的服务设施。社区生活服务 设施应充分利用周边设施.并应为发展留有余地。 8.3.2 绿色住区应配置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与设施 8.3.3绿色住区应加强公共厕所等设施建设,公共厕所的设置宜 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和商业公建统筹安排。
设施应充分利用周边设施.并应为发展留有余地
8.4.1绿色住区内各级道路应满足无障碍要求,并应保证通行的 连续性。
8.4.1绿色住区内各级道路应满足无障碍要求,并应保证通行的
8.4.2公共绿地的出入口、道路及园林设施的地面有高
8.+.3住栋单元和公共服务设施出入口有高差时,应满足无障碍
8.4.4公共厕所应至少设一套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厕位。
9.1.1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居住的可持续性设计原则.应以适应 性设计方法实现空间的可变性,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以建筑支撑体与建筑填充体进行集成设计与建造; 2 建筑支撑体设计应满足耐久性要求; 建筑填充体设计应满足空间适应性要求。 9.1.2 住宅单元平面应布局合理、交通枢纽紧凑.并应符合模数 协调原则。住宅套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保证基本居住空间齐备: 2 主要空间面积应配置适宜: 3 套内生活流线应顺畅,餐厨关系应密切; 4 住宅套内厨房、卫生间等设备设施应配置齐全: 套型应满足住户家庭结构变化的需求。 9.1.3 住宅应全装修交付,公共部位的装修应达到品质良好,宜 采用装配式内装施工方式。 9.1.+住宅建筑的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均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住宝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的相关规定。 9.1.5住宅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装修材料应选用节能环保部品; 2室内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 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相关规定; 3住宅声环境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的2类以上规定,以及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 切± 5010 的二规室
9.1.1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居住的可持续性设计原则
1住宅装修材料应选用节能环保部品; 2室内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 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相关规定; 3住宅声环境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的2类以上规定,以及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 规范》GB50118中的二级规定
9.2全寿命期设计建造
9.2.1任宅建设应符合推动建造方式变单的设计建造要求,并应 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 管理等集成设计建造要求。
2.2住宅设计应符合标准化与多样化的原则,应满足部品部 用化、套型系列化的要求,并应实现建筑、结构、装修、设备等 化设计建造
9.2.4共用设备及管线应集中布置,共用管线和管道并应
住栋共用空间。住宅套内的给水排水管道、供暖通风空调管线和 电气管线宜采用与支撑体分离方式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系统应采用给水分水器系统.并应采用分水器到用水 点的单管连接方式: 2排水系统应采用同层排水方式; 3给水排水管道宜敷设在轻质隔墙空腔或架空层内,并应采 取隔声减噪和防结露等措施; 4供暖、通风、空调和新风等管道宜敷设在楼地面架空层或 吊顶空间内;
9.2.5住宅宜采用整体厨房、整体卫浴和整体收纳等模块化部品
9.3.1室内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噪声白天应控制在小于或等于45dB(A),夜间应控 制在小于或等于35dB(A); 2宜选用低噪声的室内给排水管道和卫生洁具等产品; 3应严格做好分户墙和楼板的隔声处理,管道穿过墙体或楼
板时应设减振套管或套框,套管或套框内径应至少比管道外径大 50mm; +居室空间不应与电梯间、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相邻; 5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机电系统.设备、管道应采用有效的减 振、隔振、消声措施,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应采取隔振措施。 9.3.2建筑设计应对外围护结构和环境舒适度采取措施·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建筑宜设置可调节外遮阳设施: 2当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居住建筑外窗应具有足够的开启 翁面积,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的有关规定;当采用机械通风方式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0.5次/h: 3 宜采用温湿度独立控制方式进行室内环境调节。 9.3.3 建筑应满足有效控制光污染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防光措施; 应减少使用玻璃幕墙和浅色金属幕墙:; 3 应禁正使用能产生光污染、影响住户的广告灯箱: 4宜通过调整道路布局、住宅朝向等手法或设置树木、绿化 等,避免住区机动车灯光污染。 9.3.4在采暖制冷季节外窗密闭的情况下,应设置可调节的换气 装置。 9.3.5建筑设计应采用保温隔热等消除热桥、防止结露和滋生霉 菌的有效措施。 9.3.6室内设计应严格控制室内有害空气污染物指标和人造板 材等建材有害物指标限量,采用无污染的无机类装饰等绿色建材。 室内有害空气污染物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 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
9.3.6室内设计应严格控制室内有害空气污染物指
等建材有害物指标限量,采用无污染的无机类装饰等绿色建材 内有害空气污染物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
全性等通用设计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 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9.4.2住宅的设计建造应满足长期使用要求,并应保持住宅的正 常使用功能。 9.4.3住宅的设计建造应具有检修更换的方便性,其检修更换不 应影响建筑支撑体的安全性。 9.4.4住宅外围护系统应满足耐久性能要求,并应采用耐久性高
应影响建筑支撑体的安全性。
9.4.4住宅外围护系统应满足耐久性能要求,并应采用耐久性高 的外围护部品。
10.1.1绿色住区管理应引导居民的绿色生活方式,并应保证住 区设施能够得到维护。 10.1.2绿色住区及建筑在设计建造阶段应统筹建筑全寿命期的 成本,应建立设计建造与后期管理制度。 10.1.3绿色住区管理宜实现智慧化与智能化管理、同步建设智 能基础设施,并应建立住区智能安防体系及运维管理体制
10.2.1绿色住区及建筑宜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隐蔽工程应记录完整,档案存放应有案可查; 建筑应无明显结构裂缝,并应不构成隐蔽危害: 3 管道和设施安置的空间应无跑冒滴漏迹象: 4 应保障全装修成品房的基本性能良好。 10.2.2绿色住区在施工过程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 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施工场地应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消防逃生 通道无安全隐惠; 2土方工程、易挥发材料等施工期间,应有苦盖和防尘的措施: 3场地噪声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有关规定。
10.2.2绿色住区在施工过程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调试过程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在项目竣工时,对施工文件进行先期评审; 2运行调试机构应对承包商提交的有关系统试运行记录文 件进行评审; 3应向开发方提供关于建筑系统试运行所需的信息手册: +应签订与运行维护人员共同评审运行维护的合同.工程竣 工一年后,应针对制订的解决方案进行试运行。 10.2.4绿色住区设备系统应实施全过程状态管理.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J 应具备评审设计意向书和设计依据的技术文件: 2 应将节能建筑及设备系统优化规定列入工程文件计划书中: 应具有落实建筑节能及设备系统优化的实施计划: 应核查安装、功能、性能、培训、运行及维护等文件完备程度; 5应验收已完成的建筑节能及设备系统整体优化设计的检 测报告书。 10.2.5绿色住区建设中应采取经济与便于维修改造的措施.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阶段应办理房屋建筑工程保险,销售阶段宜为购房者 办理为期十年或十年以上的商品住宅质量保险: 2应建立房屋建筑和设备设施的计划检修和强制保养制度: 3峻工入住时.宜预留部分易损耗部品的备用件.以方便维 修及更换
10.3.1绿色住区管理应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交付房屋时.应按规定向用户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 2交付房屋时.应按规定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10.3.1绿色住区管理应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交付房屋时.应按规定向用户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 2交付房屋时,应按规定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10.3.4绿色住区环境应保持整齐、美观、洁净,应确保景观水面
3.5绿色住区日常管理应采用无公害病虫防治技术,应规
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应有效地控制对土 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10.3.6绿色住区管理宜应用智能化手段对室内空气质量
10.3.6绿色住区管理宜应用智能化手段对室内空气质量、能源 消耗等进行监控,建筑工程、设施、设备、部品、能耗等档案及记录 应齐全。
邻里关系的要求。 10.4.2绿色住区建设应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完善居民参与的管 理机制。 10.4.3绿色住区管理应建立绿色教育宣传机制,并应编制绿色 住区生活手册。
11.1.1绿色住区认定可分为预评
阶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评价应在项目设计阶段进行,参评项目应具备完整设计 文件; 2中期评价应在项目建设阶段进行.应组织专家现场检查与 评估; 3验收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按照峻工验收资料和 实际完成情况评价。
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 11.1.2参与绿色住区评价的专家成员应熟练掌握本标准、有相 关专业资格并具备绿色住区建设理念及实践经验
11.1.2参与绿色住区评价的专家成员应熟练掌握本标准、有相
11.2.1绿色住区评价体系由场地与生态质量(A)、能源 质量(B)、城市区域质量(C)、绿色出行质量(D)、宜居规戈 (E)、建筑可持续质量(F)及管理与生活质量(G)共7类指标
11.2.1绿色住区评价体系由场地与生态质量(A)、能源与资源 质量(B)、城市区域质量(C)、绿色出行质量(D)、宜居规划质量 (E)、建筑可持续质量(F)及管理与生活质量(G)共7类指标组成。 11.2.2评价指标分值设定为:场地与生态质量100分.能源与资 原质量180分,城市区域质量170分.绿色出行质量100分,宜居 规划质量200分.建筑可持续质量150分.管理与生活质量100 分.总计1000分。各项指标的最终得分为专家评分的平均值 11.2.3当项自无指标要求时,可设为不参评项.总计满分不足 1000分时.评分后的总分应换算为总分1000分的最终得分。 11.2.+住区评价设置绿色发展创新的加分项,在正常分值的基
11.2.+住区评价设置绿色发展创新的加分项在正1
价项目得分总和及加分构成。
11.2.5按参评项目的总得分,划分为三个等级,总分等于或者高 于600分但低于700分为A等级;总分等于或高于700分但低于 800分为AA等级:总分800分以上为AAA等级
方便面标准11.3.1场地与生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场地选择、生态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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