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494-2017 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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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绿色建筑工程应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或

    筑设计评价标识,并依据本标准对审查或评价结果执行情况进行 验收。

    3.0.2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应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

    1验收合格的绿色建筑工程,其参与验收的控制项、施工图 审查或绿色建筑评审定级中达标的评分项和加分项均应验收合 格; 2验收不合格的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限期整改,直到 重新验收合格:或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或绿色建筑评审机构重新评 古其绿色建筑等级: 3整改或重新评估后无法满足绿色建筑评价等级的建筑,不 得通过绿色建筑工程验收。 3.0.4已通过施工图审查或绿色建筑评价定级的绿色建筑,其工 程设计变更不得降低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3.0.5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建筑管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内容与其他分项工 程验收内容相同且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不必进行 重复验收。

    验收内容相同且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不必选 复验收。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由建设单 立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负责人进行验收。

    3.0.7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应按表3.0.7划分。

    表3.0.7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划分

    3.2.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过程中所核查数据应以施工过程中形 成的文件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为依据。主要核查数据应按下列方式 进行: 1针对绿色技术或措施实施情况等定性化内容,应重点通过 现场检查的形式核查设计要求的实施情况: 2针对绿色技术或措施实施的数量或质量等定量化内容,应 重点核查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文件、建筑材料或设备的购销合 司、设备或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内容: 3针对绿色技术或措施的实施效果的验收,除核查绿色技术 或措施的实施情况外,还应重点核查针对绿色技术或措施的第三 方检测报告。 3.2.2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核查下列资料,纳入竣工技术档 案,并按规定建立电子档案: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 本县进之信於相生回证江述相生

    3.2.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过程中所核查数据应以施工过程中形 成的文件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为依据。主要核查数据应按下列方式 进行:

    1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 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 已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4 建筑工程及室外工程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 记录; 5 各专业验收记录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6 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现场检测报告汇总; 7 各专业验收记录; 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记录: 其他对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有影响的技术资料。

    勿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检查方法:核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照规划许可证附带 设计条件,核查图纸及文件;对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材米 汤检查原始生态保护实施情况。

    4.1.2节约集约利用主地,居任建筑用地应核查人均居任用地指

    4.1.3场地内绿化用地应合理设置,居住建筑应核查住区

    检查方法:查看居住建筑平面日照等时线模拟分析图,对照 市局及公共绿地设置,核查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对照建筑总 图或景观总平面图,现场检香绿化实施情况。向社会公众开 公共建筑绿地应核查其开放措施

    4.1.4当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时,应核查地下空间利用规模及比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总平面图、地下各层平面图、地下空间建 筑面积比计算书,居住建筑重点核查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 积的比率,公共建筑重点核查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现场检查地下空间的利 用情况

    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土等危害,无排 放超标的污染源。 检查方法:核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验收证明材料,环 境影响评估报告、现场检测报告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对 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项检测报告、危害或危险源防护措施设计 文件、施工记录等材料,现场检香避让措施实施情况、场地内固 气、液)态污染防护措施实施情况

    检查方法:核查室外照明灯具、光源及附件、幕墙材料产品 证明文件和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现场检查室外照明灯具安装 瞄准角、扩散角,以及安全性等情况

    4.2.3场地内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

    检查方法:核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施工记录等材料,有环 噪措施的还应核查环境降噪措施设计文件、现场检查降低噪 施的实施情况,并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填写

    4.2.4当对场地内建筑布局和风场进行优化时,应核查优化措施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总平面图,现场检查建筑平面布局 的一致性;对照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现场检查风环境不利 化措施的实施情况。

    4.2.5采取措施降低场地热岛强度时,应核查红线范围内户外活

    析报告,对照室外景观总平面图、养术种植平面图、构筑物设计详 图、户外活动场地遮阴面积比例计算书,现场检查绿化用地、构筑 物遮阴情况;对照屋面做法详图、道路铺装详图以及屋面和道路表 面建材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统计表,核查屋面饰面材料产品质量 证明文件和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现场检查路面、屋面铺设材料设置 情况。

    4.3.1场地周边公共交通设施、站点及联系路线的设置应有利于 出行。 检查方法:对照区域规划图或交通规划图,建筑总平面图,现 场检查场地周边公共交通布局情况,核查场地出人口到达公共汽 车站或轨道交通站的距离、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的 公共交通线路数量与公共交通站占可便捷联系的人行通道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总平面图及景观专业施工图,现场检查人 行通道无障碍设计实施情况:对照自行车库(棚)及附属设施施工 图、停车场施工图、地面交通流线分析图,核查地面停车率计算书 以及错时停车管理制度等文件,现场检查自行车、机动车停车设施 设计实施情况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总平面图及景观专业施工图,现场检香人 行通道无障碍设计实施情况:对照自行车库(棚)及附属设施施工 图、停车场施工图、地面交通流线分析图,核查地面停车率计算书 以及错时停车管理制度等文件,现场检查自行车,机动车停车设施 设计实施情况。 4.3.3场地内及场地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应设置合理、使用便利。 1居住建筑应核查下列内容: 1)场地出人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 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 3)场地出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

    1居住建筑应核查下列内容: 1)场地出人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 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 3)场地出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 4)相关设施设置形式以及向周边居民开放措施; 5)场地1000m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情况。 2公共建筑应核查下列内容:

    1)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服务功能情况; 2)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及资源共享情况; 3)建筑向公众开放措施; 4)室外活动场地向周边居民开放措施。 检查方法:对照场地规划图、建筑总平面图,现场检查公共服 务距离场地的距离、开发措施等。

    ·.I 建巩规划布向应合地方城多规划安求,满定白 熙价 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检查方法:对照场地规划图、建筑总平面图、日照模拟分机 ,现场检查建筑布局、间距以及与周边建筑的关系。

    4.4.2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应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设计,核查

    检查方法:对照场地原地形图、带地形的规划设计图、景观设 计总平面图以及表层土利用方案、养木等植被保护、水面保留以及 生态补偿等措施与实施方案,核查施工方案和记录;现场检查对原 有地形地貌的利用情况、场地内原有自然水域、湿地、植被等原有 资源的保护措施,以及表层土利用、污染水体净化和循环、场地原 有动植物生存环境恢复等生态补偿措施的落实情况

    4.4.3场地绿色雨水设施应设置合理并满足场地年径流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具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 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 2屋面雨水、道路雨水与地面生态设施的衔接和引导措施 以及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比例; 4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值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总平面图、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图、景观专 业施工图、有调蓄用水功能绿地水体面积比和透水铺装面积比计 算书,以及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或雨水专项规划及设计控制雨 量计算书,现场检查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景观水体和透水铺装 的实施情况,以及屋面和道路雨水与地面设施的衔接和引导措施、 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4.4.4绿化方式合理、植物配置科学,应核查绿化方式、植物类

    检查方法:对照景观专业施工图,核查植物购销合同或苗木出 圃证明,居住建筑核查每100m绿地种植的乔木数量,公共建筑 核查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区域和面积,现场检查植物种植情况

    5.1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

    5.1.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

    5.1.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 规定,并应核查下列内容: 1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 2外窗和玻璃幕墙的气密性能指标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及建筑节能计算书,核查围护 结构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见证取样报告,重 点核查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并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 填写。 5.1.2对建筑布局进行优化设计时,应核查建筑的体形系数、朝 可、楼间距、窗墙面积比。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总平面图、建筑专业施工图、建筑体型系 数、朝向、楼间距、窗墙面积比等的优化设计报告,现场检查建筑体 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的优化措施实施情况。 5.1.3对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应核查建筑外窗和玻璃幕墙可开 启面积比。 检香方法: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幕墙专业图纸外窗和玻璃 幕墙可开启面积比计算书,现场检查外窗的可开后面积比玻璃幕 墙透明部分可开后面积比。 5.1.4采用创新性理念和措施提高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性 能时,应核查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性能。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专项分析论证报告,核查建筑方 案所采用的创新性理念和措施,及其对场地微环境改善、建筑物造

    规定,并应核查下列内容: 1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 2外窗和玻璃幕墙的气密性能指标。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及建筑节能计算书,核查围护 结构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见证取样报告,重 点核查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并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 填写。

    5.1.4采用创新性理念和措施提高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

    时,应核查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性能。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专项分析论证报告,核查建筑 听采用的创新性理念和措施,及其对场地微环境改善、建筑物 、天然采光、自然通风、保温隔热等方面效果的显著改善或提

    享、协同机制。 检查方法:对照规划设计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 用报告,核查其实现信息共享、系统工作的能力和绩效

    5.2.1供暖空调系统的设备能效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5.2.1供暖空调系统的设备能效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并应核查下列内容: 1冷(热)源机组能效; 2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 3 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 4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查冷、热源设备产品 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填 与,现场检查冷、热源系统及设备的实施情况:对照集中供暖系统 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风 机单位风量耗功率计算书,核查水泵、风机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 性能检测报告,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进行填写。 5.2.2对采取节能措施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应核查节能措施 实施情况。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建筑能耗模拟计算报 告,核查冷(热)源、输配系统和末端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 检测报告,现场检查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系统形式、设备与系统 效率、优化系统控制策略等节能措施实施情况。 5.2.3当采取措施降低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部分负荷、部分空间 便用能耗时,应核查下列内容: 1供暖、空调系统分区及控制功能; 2空调冷(热)源机组配置、根据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 控制策略、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

    5.2.1供暖空调系统的设备能效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并应核查下列内容: 1冷(热)源机组能效; 2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 3 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 4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查冷、热源设备产品 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填 写,现场检查冷、热源系统及设备的实施情况:对照集中供暖系统 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风 机单位风量耗功率计算书,核查水泵、风机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

    5.2.2对采取节能措施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应核查节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建筑能耗模拟 告,核查冷(热)源、输配系统和末端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验测报告,现场检香查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系统形式、设备 效率、优化系统控制策略等节能措施实施情况

    1供暖、空调系统分区及控制功能; 2空调冷(热)源机组配置、根据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 控制策略、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

    3水系统、风系统所采用的节能技术。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查冷热源设备、水系 统设备、风系统设备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空调冷 源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计算书、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 录、设备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等。 5.2.4当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时,应 核查各项措施实施情况。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查水系统设备和风系 统设备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水系统和新风系统 式运转记录,现场检查系统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 耗的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3水系统、风系统所采用的节能技术。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查冷热源设备、水系 统设备、风系统设备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空调冷 源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计算书、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 录、设备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等。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香查水系统设备和风系 统设备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水系统和新风系统 式运转记录,现场检查系统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 耗的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检查方法:对照电气专业施工图,核查计量装置产品质量证明 文件、分项计量系统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现场检查分项计量装 置安装情况

    5.3.2建筑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现行

    1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2满足照明功率密度值自标值的房间或场所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电气专业施工图和建筑照明功率密度计算书 核查建筑各主要功能房间或场所的照明灯具、光源及附件、照明节 能控制系统装置等设备产品说明书及检测报告等,按本标准附录 D的规定进行填写。 5.3.3当采取措施降低照明能耗时,应核查走廊、楼梯间、门厅 十当上空间地下信东场笨场所的照明亥缩若能控生制烘施

    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的照明系统节能控制

    检查方法:对照电气专业施工图,现场检查照明系统分区控 制、定时控制、自动感应控制等节能控制措施实施情况

    5.3.4针对节能型电梯、电气设备,应核查电梯、自动扶梯

    检查方法:对照电气专业施工图、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查 电梯、扶梯设备、变配电、水泵、风机等电气设备的产品质量证明文 牛和节能性能指标,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进行填写,现场检查 电梯、自动扶梯的选型及节能控制措施实施情况

    5.4.1采用排风能量回收系统时,应核查下列内容: 1集中空调系统中排风热回收装置的额定热回收效率; 2非集中空调系统中带热回收的双向换气装置的额定热回 收效率。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计算 分析报告,核查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装置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 检测报告,现场检查排风能量热回收系统的实施情况,按本标准表 C的规定进行填写。

    1集中空调系统中排风热回收装置的额定热回收效率; 2非集中空调系统中带热回收的双向换气装置的额定热回 收效率。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计算 分析报告,核查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装置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 检测报告,现场检查排风能量热回收系统的实施情况,按本标准表 C的规定进行填写。 5.4.2蓄冷、蓄热系统应设计合理,并应核查下列内容: 1设计释能阶段,蓄能装置提供的冷量与热量的比例; 2设计蓄能阶段,蓄能装置蓄存的冷量比例及利用情况。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以及蓄冷、蓄热系统计算 分析报告,核查蓄冷、蓄热系统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 报告和系统试运行记录,现场检查蓄冷、蓄热系统及设备设计方案 的实施情况,并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填写。

    5.4.2蓄冷、蓄热系统应设计合理,并应核查下列内容

    1设计释能阶段,蓄能装置提供的冷量与热量的比例; 2设计蓄能阶段,蓄能装置蓄存的冷量比例及利用情况。 检香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以及蓄冷、蓄热系统计算 分析报告,核查蓄冷、蓄热系统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 报告和系统试运行记录,现场检查蓄冷、蓄热系统及设备设计方案 的实施情况,并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填写

    5.4.3利用余热废热满足建筑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余热废热利用计算分析

    报告,核查余热废热利用系统装置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 告和系统试运行记录,现场检查余热废热利用系统实施情

    4.4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核查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

    水、空调用冷量和热量以及电量 检查方法:对照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施工图、可再生能源利 算分析报告,核查可再生能源系统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 告和系统试运转记录,现场检查可再生能源系统实施情况

    5.4.5设置分布式热电冷联供系统时,应核查系统全年能源综合

    检查方法:对照电气、暖通空调等专业施工图、分布式热电 供技术利用计算分析报告,核查分布式热电冷联供系统产品 正明文件和系统试运转记录,现场检查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 用实施情况。

    5.4.6采取措施降低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时,应核查

    4.6采取措施降低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时,应核查技木 的实施情况。

    检查方法:对照碳排放计算分析报告,核查施工过程中材料使 用、技术手段、运输距离等施工记录,现场检查降低单位建筑面积 碳排放强度的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

    6.1.1给水系统应采取避免管网漏损

    5.11给水系统应采取避免管网漏损的措施。 检查方法:对照给排水专业施工图,核查阀门、设备、管材、管 牛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密闭性、耐腐蚀性、耐久性等性能检测 报告,核查给水系统水平衡测试报告,现场检香查给水系统阀门、水 表管材等附件安 布情

    检查方法:对照给水系统图、各层用水点用水压力计算 查减压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给水系统用水点供水压力:当用 水压力不大于0.2MPa时,应同时核查用水点供水压力是 用水器具最低工作压力。现场检查给水系统减压措施实施

    检查方法:对照给排水专业施工图,核查计量水表产品质量 文件,现场检查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设置的用水计量 的安装情况。

    6.1.4设有公共浴室的建筑,应核查公用浴室的节水

    检查方法:对照公共浴室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节水产品质量证 明文件,现场检查节水措施的实施情况。

    6.2.1使用节水器具,应核查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

    1使用节水器具,应核查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 检查方法:对照给排水专业施工图,核查用水器具产品质量 文件、节水性能检测报告、用水效率等级,并按本标准附录E

    规定进行填写,现场检查用水器具的安装情况。 6.2.2设置绿化灌溉系统时,应核查节水灌溉措施及其应用面 积,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节水灌溉系统覆盖的绿化面积比例; 2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所应用的 绿化面积比例; 3无须永久灌溉植物占绿化面积的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给排水专业和景观专业施工图,核查节水灌溉 系统、土壤湿度感应器和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措施的应用情况,核 查无须永久灌溉植物种植情况,并按本标准表E的规定进行填 写。 6.2.3采取节水冷却措施的空调设备或系统,应核查节水冷却措 施实施情况。 检查方法:对照给排水专业和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查冷去 塔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检查循环冷却水水处 理措施、冷却水系统溢流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空调设备形式 6.2.4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其他用水采用节水技 术或措施时,应核香其他用水采用节水技术或措施的实施情况及 应用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参评的节水技术或措施相关设计文件、节水技 术或措施实施比例计算书,核查用水器具产品和设备质量证明文 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检查节水技术实施情况和设备安装情况 并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进行填写。

    6.2.2设置绿化灌溉系统时,应核查节水灌溉措施及其

    积,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节水灌溉系统覆盖的绿化面积比例: 2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所应用的 绿化面积比例; 3无须永久灌溉植物占绿化面积的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给排水专业和景观专业施工图,核查节水灌溉 系统、土壤湿度感应器和雨大关闭装置等节水措施的应用情况,核 查无须永久灌溉植物种植情况,并按本标准表E的规定进行填 写。

    检查方法:对照给排水专业和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 搭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检查循环冷却 理措施、冷却水系统溢流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空调设备

    6.2.4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其他用水采用

    检查方法:对照参评的节水技术或措施相关设计文件、节水 成措施实施比例计算书,核查用水器具产品和设备质量证明 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检查节水技术实施情况和设备安装情 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进行填写。

    6.3.1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应核查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及利用 率。 检查方法:对照给排水专业施工图、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和非 传统水源利用计算书,核查非传统水源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检查非

    6.3.1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应核查非传统水源利用

    3.1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应核查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及利

    检查方法:对照给排水专业施工图、非传统水源利用方 传统水源利用计算书,核查非传统水源水质检测报告,现场

    传统水源利用及其安全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并按本标准附录E 的规定进行填写。

    传统水源利用及其安全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并按本标准附录E 的规定进行填写。 6.3.2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应核查冷却水补充使用非传 统水源的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给排水专业、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以及非传统 水源利用计算书,核查非传统水源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检查冷却水 补水来源及系统设置情况,并按本标准表E的规定进行填写

    检查方法:对照给排水专业、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以及非传 原利用计算书,核查非传统水源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检查冷却 水来源及系统设置情况,并按本标准表E的规定进行填写

    6.3.3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的项自,应核

    检香方法:对照景观专业和给排水专业施工图·核香非传统水 源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检查景观水体补水来源和补水管水表设置 情况,控制雨水面源污染措施和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的 实施情况,并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进行填写

    7.1.1优化结构设计,应核查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

    7.1.1优化结构设计,应核查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的优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和结构专业施工图地基基础方案论 证报告、结构体系节材优化设计书、结构构件节材优化设计书,现 场检查结构优化设计措施实施情况。

    7.1.2建筑外立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居住建筑中纯装饰性构件造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和结构专业施工图、建筑工程 算清单,核查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全部装饰性构件 能一览表,现场检查装饰性构件的设置情况和女儿墙的高度 本标准表F的规定进行填写。

    7.1.3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的项目,应核查一体化设计实

    检查方法:对照土建和装修专业施工图,核查施工方案和施 志,现场检查装修是否有对土建工程已有构件和设施的破坏 大拆改的痕迹,以及一体化设计实施情况

    7.1.4办公楼、商店等采用灵活隔断(墙)的公共建筑,应核查灵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结构、装修专业施工图、可重复使 (墙)的设计说明及比例计算书,现场检查室内灵活隔断实方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结构和装修专业施工图,核查工程材 算清单、预制构件用量比例计算书、预制构件购销合同,现场

    查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实施情况。

    7.1.6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应核查现场实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结构和装修专业施工图,核查工程材料 决算清单、整体化定型设计厨房、卫浴间购销合同,现场检查整体 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实施情况。

    7.2.1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应核查施工现场

    .2.I选用本地生产的建巩材科,应核查施 生产的建筑材料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距离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 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计算书,核查工程材料决算清单、材料 进场验收记录,并按照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进行填写

    2.2采用高强高耐久建筑结构材料时,应核查高强、高耐久

    检查方法:对照结构专业施工图,核查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 土购销合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核查高强建筑结构材 料用量比例计算书、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材料 决算清单中有关钢材、钢筋、混凝土的使用情况,并按本标准表F 的规定进行填写。

    7.2.3核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用量及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核查预拌混凝土、预 浆用量清单及其用量比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购销合同 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进行填写

    2.4使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时,应核查可再利用

    检查方法:核查工程材料决算清单、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 材料性能检测报告及其使用比例计算书,并按本标准附录F的规 定进行填写。

    量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以废弃物为原料的建筑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 核查工程材料决算清单、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检测报 告、废弃物建材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并按本标准附录F的规 定进行填写。

    8.1.1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及室内噪声级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并应核 查下列内容: 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 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核查外墙、楼板、分户墙、户 门和外窗等构件隔声性能分析报告,核查室内产生噪声的设备产 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并按本标准附录A、附录G的 规定进行填写;对照暖通专业图纸、电梯图纸等相关文件,现场检 查空调系统、电梯等产生噪 的隔声减噪措施

    8.1.2采取措施减少环境噪声干扰,应核香下列内客

    1噪声源与建筑相对位置以及防正噪声的技术措施; 2建筑排水系统设置情况以及降低排水系统噪声的技术措 施。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总平面图、建筑专业和给排水专业施工 图,现场检查各项减少环境噪声干扰的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8.2室内光环境与视野

    8.2.1建筑布局应使主要功能房间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并应核 查下列内容: 1居住建筑核查其与相邻建筑的直接间距; 2公共建筑核查其主要功能房间视野及视线干扰状况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总平面图、建筑专业施工图以及视野模拟

    分析报告,现场检查建筑间距及主要功能房间的视野情况

    1居住建筑卧室及起居室的窗地面积比例; 2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核查居住建筑卧室及起居室 的窗地面积比例计算书、公共建筑天然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和采光 系数检测报告,现场检查主要功能房间大然采光情况。

    8.2.3采取措施改善室内天然采光效果,并应核查下列

    1主要功能房间眩光控制措施实施情况; 2公共建筑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 3地下空间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与首层地下室面 积的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采光计算报告以及主要功能 房间采光系数检测报告,核查主要功能房间眩光控制、公共建筑内 区和地下空间天然采光利用措施及实施情况

    8.3.1对采用可调节遮阳措施的建筑,应核查外窗和幕墙透明部

    分中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的面积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和遮阳设施产品说明书,核查 遮阳设施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外窗和幕墙透明 部分中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的面积比例,现场检查遮阳设施安装 情况。

    8.3.2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室内环境设计参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E 50736的有关规定,并应核查主要功能房间内的温度、湿度以及新 风量等参数。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查新风机组风量检测 报告、室内温湿度检测报告,核香温湿度调节控制装置的产品说明 和性能检测报告。

    .3.3供暖空调系统末端现场可独立调节的建筑,应核查末

    置可独立启停的主要功能房间数量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和末端装置可独立启停 的主要功能房间比例计算书,核查末端控制装置产品质量证明文 件、空调未端系统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现场检查未端控制装置 安装情况,现场操作检查控制方式。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围护结构施工图和节点大样图、 专业施工图,核查室内设计参数下围护结构防结露计算书,核 工程检查记录

    8.3.5建筑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核查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专项 计算分析报告、围护结构传热性能检测报告、节能保温体系和热桥 部位隐蔽工程记录、建筑热工缺陷检测报告以及施工记录,现场检 查建筑突出物是否覆盖有保温材料

    8.4.1采取措施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来改善室内 自然通风时,应核查改善措施实施情况,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居住建筑核查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以及 明卫设置; 2公共建筑核查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自然通风 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面积比例。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自然

    通风模拟分析报告,核查各项自然通风改善措施实施情况及实施 效果。

    8.4.2合理组织室内气流,应核查重要功能区域及有污染物排放

    1重要功能区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备和末端装置; 2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有污染物排放区域送排风装置。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气流组织模拟分析报 告,核查暖通空调系统设备和末端装置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送排风 系统调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现场检查送排风装置安装情况及实 施效果。

    8.4.3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的建筑,应核香其指标监测、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和电气专业施工图,核查室 质量监控设备及装置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记录和试运 录、室内空气质量监测传感器的位置及点数,现场检查室内空 量与排风系统联动情况

    8.4.4有地下车库的建筑铁路标准,应核查地下车库一氧化碳浓度监测和

    检查方法:对照建筑专业和电气专业施工图,核查一氧化 划装置和相关联动控制装置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一氧化碳监 充和联动控制系统调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现场检查一氧化 则装置的安装情况。

    8.4.5采取创新性或高性能技术对主要功能房间进行空气处理

    型钢标准.4.5采取创新性或高性能技术对主要功能房间进行空气

    核查技术应用形式及其效果。

    检查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查空气处理措施专项 报告、室内空气品质检测报告,重点核查空气处理措施及相关设备 装置较常规技术的创新性或性能提升情况,现场检查主要功能房 间空气净化装置安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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