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毛姑大坝节水灌溉工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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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按第四章合同附件四规定的 格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 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2、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未 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招标人将用我公司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承 诺内容必须包括如下(引号内)内容:“若我单位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接受招标人的一切处 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3、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是真实的(并出具承诺书),同意招标人对我公司提供 的资料进行核查,一旦查出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招标人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 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工程结算方式以审计核定的实际发生项目及工程量据实结算,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涂料标准规范范本,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光投标人须知丽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 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页目投标。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申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 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存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活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大,并且 登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 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函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6)企业类似项目情况;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 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 没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 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 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 正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壹年财务状况表”应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 3.5.3“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招标发包项目提供)和合同 办议书、士程峻上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峻上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业在施七和新承接的项日情洗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招标发包项日提供)和合 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 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纸质文件和电 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当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或不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 人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 收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 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门 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 本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7)评标基准价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8)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成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 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组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正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导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 物者其地好处,不得回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 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 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 下修改: 2、··***·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超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

    主持人: 记录人: 监标人: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 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 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 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 尤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苏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道路标准规范范本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 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方案闸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扣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方案阐述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扣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化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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