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1.0.1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建筑工程节能效果,制定本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 结构、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监测控制及可再生能源建筑 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本标准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为基本要
关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节能工程质量的要求不 本标准的规定。
1.0.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化工标准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由无机胶凝材料、添加剂、填料与轻骨料等混合,使用时按 比例加水搅拌制成的浆料,又称保温砂浆。
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透明窗玻璃的 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
在相同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所有光 源发出的总光通量的比值
建筑的房间或场所,单位面积的照明安装功率(含光源、镇 流器、变压器的功耗)。单位:W/m。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 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 活动。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 结果与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 否合格的活动。
复验sitereinspection(re
进人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 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
2.0.9见证取样检验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 工现场随机抽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动。
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子分部 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 当现场不具备检验条件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 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 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 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人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 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 验等资料。
2. 0. 12 核查
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 的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 情况等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 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
由生产厂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 套技术的全部性能指标进行的检验,其检验报告为型式检验报 告。通常在产品定型鉴定、正常生产期间规定时间内、出厂检验 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材料及工艺参数改变、停 产后恢复生产或有型式检验要求时进行
3.1.1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施工质量控制与
3.1.1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施工质量控制与 检验制度。
于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新材科、求 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施工前应对新采用的施 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 案。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 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3.1.5用于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各项检测,险
17.1.6条规定外,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3.2.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必须符合设 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与淘 汰的材料和设备。
能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的产品;其他建筑工程宜选用通过建 筑节能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的产品
1应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等进 行检查验收,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应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核查记录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 件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 测报告。 3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构 牛和设备,应按照本标准附录A和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随机 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当复验的结果不合格时,该 材料、构件和设备不得使用。 4在同一工程项自中,同厂家、同类型、同规格的节能材 料、构件和设备:当获得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具有节能标识或连 续三次见证取样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检验批的容量可扩天 一倍,且仅可扩大一倍。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 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 批容量。
3.2.4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具有 代表性的要求。
3.2.4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习、具有
用成套技术现场施工安装的工程,相关单位应提供型式检 验报告。当无明确规定时,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不应超 过2年。
3.2.6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处
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350016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定。
3.2.7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
3.2.9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施
工工艺及施工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 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天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 水率。
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各施工工序应严格执行并按施工技术标 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要 求后,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 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口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 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3.4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
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 中露天施工。
3.4.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子分部工
3.4.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子分部工 呈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节能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宜符合表3.4.1的 规定。 2建筑节能工程可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 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 验收。
4.1建筑节能子分部工程和分项
3.4.2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本标准第3.4.1条的要求划 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划分 检验批;其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符合 本标准的规定。
3.4.3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抽样数量除本标准另
.3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抽样数量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多 给批最小抽样数宜符合表343的规
表 3. 4. 3 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3.4.4当在同一个单位工程项目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 批的验收内容与其他各专业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的验收 内容相同且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不必进行重复 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3.4.4当在同一个单位工程项自中,建筑节能分项
4.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采用板材、浆料、块
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
4.1.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
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 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利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
4.1.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利
1 保温层附看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4 锚固件及锚固节点做法: 5 增强网铺设; 6 抹面层厚度; 7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8 保温装饰板、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位置、界面 处理、 板缝、构造节点及固定方式: 9 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10 保温隔热砌块墙体; 11 各种变形缝处的节能施工做法。
4.1.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
4.1.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章另有规定外
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扣除门窗洞口 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每1000m?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 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3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尚应符合本标准 第3.4.3条的规定
4.2.1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 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 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 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 玉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不燃 材料除外); 2复合保温板等墙体节能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单 位面积质量、拉伸粘结强度、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3保温砌块等墙体节能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 强度、吸水率; 4反射隔热材料的太阳光反射比,半球发射率; 5 粘结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 6 抹面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 7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
告,其中:导热系数(传热系数)或热阻、密度或单位面积质 量、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 温墙面面积所使用的材料用量,在5000m?以内时应复验1次; 面积每增加5000m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 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当符合本标准第 3.2.3条的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
并应由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 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自以及配套组成材料 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及主要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保温使用的抹面材料,其冻融
4.2.5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香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经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2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
牛固。保温板材与基层的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比 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的拉伸粘结强度应进行现 场拉拔试验,且不得在界面破坏。粘结面积比应进行剥离检验。 3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厚度大于20mm的保温浆 料应分层施工。保温浆料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 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保温层采用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 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保 温装饰板的固件应使其装饰面板可靠固定:锚固力应做现场拉 拔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香:核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 报告。保温材料厚度采用现场钢针插入或部开后尺量检查;拉伸 粘结强度按照本标准附录B的检验方法进行现场检验;粘结面 积比按本标准附录C的检验方法进行现场检验;锚固力检验应 按现行行业标准《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287 的试验方法进行;锚栓拉拨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 用锚栓》JG/T366的试验方法进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香3处
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应严密;保温板应固定牢固,在浇筑混凝 土过程中不应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 混凝土粘结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全数核查;其他项目按本标准 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4.2.9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 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抗压强度。保温浆料的试件应 见证取样检验
4.2.9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附录D的检验方法进行。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
温墙面面积,在5000m以内时应检验1次;面积每增加5000m 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 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
计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基层应无脱 层、空鼓和裂缝,并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 要求。 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作饰面层:当采用 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 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 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覆盖具有防水功 能的抹面层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 取防水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 钻结强度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 准》JGJ/T110的有关规定检验。 检查数量:粘结强度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 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110的有关规定抽样。其他为全数 检查
4.2.11保温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配套砂浆砌筑。砂浆的强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砂浆品种,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 包满度。核查砂浆强度及导热系数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砂浆品种和强度试验报告全数核查。砂浆饱满度 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1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
4.2.12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 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2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 要求; 3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淋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板缝不 得渗漏,可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5000m以 内时应检查1处,当面积每增加5000m应增加1处;其他项自 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1保温装饰板的安装构造、与基层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 没计要求,连接必须牢固; 2保温装饰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保温装饰板板缝不得渗漏; 4保温装饰板的锚固件应将保温装饰板的装饰面板固定 牢固。 险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淋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板缝不 得渗漏应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5000m以内 时应检查1处,面积每增加5000m?应增加1处:其他项目按本 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4.2.14采用防火隔离带构造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编
项施工方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 术规程》JGI289的规定,并应制作样板墙,其采用的材料和工 艺应与专项施工方案相同
检验方法:核查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样板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15防火隔离带组成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组成材料木
防火隔离带宜采用工厂预制的制品现场安装,并应与基层墙体可 靠连接,防火隔离带面层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一致。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杰数量,全数检查
4.2.16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
设计要求。隔气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气层处应采取密封措 施。隔气层凝结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18外墙和毗邻不供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
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采用红外热像仪检香或部开 检香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 不得少于5处
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使用红外热像仪检查 检查数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全数检查。隔断热桥措施按 不同种类,每种抽香20%,并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2当采用增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增强网的铺贴和
接应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 支,增强网应铺贴平整,不得皱褶、外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
4.3.3除本标准第4.2.19条规定之外的其他地区,
暖和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 措施。 险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 检查数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全数检查。隔断热桥措施按 不同种类,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每种 不得少于5处。
不得少于5处 4.3.4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架眼、孔洞、 外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等,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采取 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4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架眼、
外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等,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采取 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5墙体保温板材的粘贴方法和接缝方法应符合专项施工方 案要求,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部开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块保温板材
4.3.6外墙保温装饰板安装后表面应平整,板缝均匀一致。
6外墙保温装饰板安装后表面应平整,板缝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7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 顺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保温浆料厚度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 10处。
4.3.8墙体上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
有机类保温材料应达到陈化时间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查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 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 验收
5.1.3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应提供隔热型材所使
1 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 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密封构造; 3 构造缝、结构缝处的幕墙构造: 4 隔气层; 5 热桥部位、断热节点: 6 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 7 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 8 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9 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 .1.5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 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 5.1.6幕墙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平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莫墙按昭莫墙而和
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按照幕墙面积
每1000m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 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3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本标准表 3.4.3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5.2.1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 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 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 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5.2.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科、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 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 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 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5.2.2幕墙(含采光顶)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进场时 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燃烧 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2幕墙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 玻璃的密封性能: 3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4透光、半透光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计算书、复验报告,其中: 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随机抽 详检验,中空玻璃密封性能按照本标准附录E的检验方法检测。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幕墙面积在3000m以内 时应复验1次;面积每增加3000m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自、 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
5.2.2幕墙(含采光顶)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进
5.2.3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
镶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式幕墙板块之间的
符合设计要求。开后启部分关团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开启部分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当幕墙面积合计大于3000m或幕墙面积占建筑外墙总 面积超过50%时,应核查幕墙气密性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全数核查。现场观 察及启闭检查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开启部分启团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当幕墙面积合计大于3000m或幕墙面积占建筑外墙总 面积超过50%时,应核查幕墙气密性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全数核查。现场观 繁及启闭检查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 5.2.4每幅建筑幕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断热桥节 点的连接应牢固。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查幕墙节点及安装。 检查数量:节点及开后窗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 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 5.2.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应牢固,不得松脱。 检验方法:对保温板或保温层应采取针插法或剖开法,尺量 享度;手扳检查。 检香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 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 5.2.6幕墙遮阳设施安装位置、角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遮阳设 施安装应牢固,并满足维护检修的荷载要求。外遮阳设施应满足 抗风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 察、尺量、手扳检香查;核香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或产品检测 报告。 检查数量:安装位置和角度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 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报告全数核查。
5.2.4每幅建筑幕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查幕墙节点及安装。 检查数量:节点及开启窗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 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
5.2.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应符合设计
5.2.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
女装应牢固,不得松脱 检验方法:对保温板或保温层应采取针插法或剖开法,尺量 享度;手扳检查。 检香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 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 5.2.6幕墙遮阳设施安装位置、角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遮阳设 施安装应牢固,并满足维护检修的荷载要求。外遮阳设施应满足 抗风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 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或产品检测 报告。
装应牢固,不得松脱 检验方法:对保温板或保温层应采取针插法或部开法,尺 度;手扳检查。 检香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 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
5.2.6幕墙遮阳设施安装位置、角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施安装应牢固,并满足维护检修的荷载要求。外遮阳设施应满足 抗风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 蔡、尺量、手扳检香;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或产品检测 报告。 检查数量:安装位置和角度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 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报告全数核查。
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8幕墙保温材料应与幕墙面板或基层墙体可靠粘结或锚固,
有机保值材科应木用非金属 材料完全覆盖。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 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处
5.2.9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
9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 应在每层楼板处和防火分区隔离部位采用防火封堵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 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处。
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处。 5.2.10幕墙可开启部分开启后的通风面积应满足设计要求。幕 墙通风器的通道应通畅、尺寸满足设计要求,开启装置应能顺畅 开启和关闭。 检验方法:尺量核查开启窗通风面积;观察检查;通风器启 闭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可开后部分或通风器数量按本标 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个,开启窗 通风面积全数核查。
检验方法:尺量核查开后启窗通风面积;观察检查;通风器 仓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可开后部分或通风器数量按本 3.4.3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个防火标准规范范本,开启 面积全数核查。
检验方法:通水试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数量不少于5处。
5.2.12采光屋面的可开启部分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
采光屋面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 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200m以内全数检查;超过200m则抽查30%, 抽查面积不少于200m
5.3.1幕墙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采用密封胶密封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采用了均压管的中 空玻璃,其均压管在安装前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 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件(处)。
1密封条规格正确,长度无负偏差,接缝的搭接符合设计 要求; 2保温材料固定牢固; 3隔气层密封完整、严密: 4凝结水排水系统通畅,管路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扳检查;尺量;通水试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 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件(处)。 5.3.3幕墙与周边墙体、屋面间的接缝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保 温措施,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等密封。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抗 震缝处的幕墙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严寒、寒冷地区 当采用非团孔保温材料时,应有完整的隔气层。
5.3.4幕墙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出口标准,并应能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遮阳设施现场进行10次以上完整行程的调节试 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 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件(处)。
....- 建筑节能
- 相关专题: 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