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01-隔离开关等--新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甲供物资(电力DL-01、DL-03、DL-04、牵引变电BD-01)二次采购招标-Z-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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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 (盖财务专用章) 2019年XX月XX日 表不作为谈判申请文件组成部分,仅用于办理标书费或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请在递交谈判 件时炫业事单独递交(王需密封)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范本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1.3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许可和认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客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客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 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10)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 方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 幅度。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负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 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本章节1.9.3项 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修改。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证明资料; (6)投标报价资料; (7)投标人资格声明;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1)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 (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 刃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 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 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2.4本包件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投标人的投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材 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 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 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 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与申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申标的投标人和申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 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证明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 复印件。 3.5.2“许可和认证”应附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5.3“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 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 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 立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 贡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 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 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 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和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 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止本与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保函原件或银行转账凭 正复印件)一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 副本”字样。 4.1.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电子 板”字样。 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加盖具 有“密封”字样的密封章。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时间内且在本章节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正时间前速交 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的; (3)未按本章第4.1款规定密封和标识的; (4)潜在投标人未取得投标邀请书的(适用于邀请招标或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4.6被授权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投标,以便开标现场对信息的核验。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 代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 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 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在 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效力; (7)开标结束,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 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的比例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舌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申标候选人,公示其 不少于3日。 7.2.2公示无异议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1在签订合同前,申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 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 要求。 7.3.2申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申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招标人和申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申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申 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
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已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除外)
按本章8.1款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 佳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 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于扰、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申标 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檀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形位公差标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物资类别/名称)开标记录表
(物资类别/名称)开标记录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招标编号】 (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 真至 (传真号码)
青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传真号码)
)已收悉暖通空调管理,现澄清如下:
....- 电力标准 铁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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