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级酒店地下室机械停车设备及安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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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可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电器标准,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活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裁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子
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 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 购实格你文件的投你八 但如果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资格标 3.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函 (4)投标预算书; (5)资格审查资料; (6)商务标评分内容; 2、技术标 (1)、主体架构 (2)、载车板结构 (3)、表面处理方式 (4)、安全装置 (5)、升降驱动方式 (6)、横移传动方式 (7)、停、取车操作方式 (8)、横移摆线及安装方式 (9)、低噪音设计 (10)、运行速度
1、资格标 3.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 1、商务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 (3)投标承诺函 (4)投标预算书; (5)资格审查资料; (6)商务标评分内容; 2、技术标 (1)、主体架构 (2)、载车板结构 (3)、表面处理方式 (4)、安全装置 (5)、升降驱动方式 (6)、横移传动方式 (7)、停、取车操作方式 8)、横移摆线及安装方式 (9)、低噪音设计 (10)、运行速度
(11)、PLC控制系统 (12)、主要配置 (1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且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11)、PLC控制系统 12)、主要配置 (1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预算 弓"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 示限价(或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贵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示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 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3.5.3“近叁参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招标发包项目提供)和合同 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 要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与一个项日,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上和新承接的项日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招标发包项日提供)和合同 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规定外,投标人本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充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没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先投标方案优手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存规定乐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 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学(或签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 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或不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 人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学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是否合法有效(详见投 示须知前附表10.2);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7)评标基准价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8)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是否合法有效(详见投 示须知前附表10.2);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7)评标基准价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8)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平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平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申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培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承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可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技 标或百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日 时前递交至(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备注:投标人注册地址远离评标现场的,可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评标结 速后再补盖单位章
备注:投标人注册地址远离评标现场的,可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评标结 速后再补盖单位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授权直接确定申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即投标成本警戒线)的除外。综合评分相 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条件未降低的,评标时不再对资格进行评审;已降低 的,其降低部分按本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进行评审(适用于已 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方案阐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扣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方案阐述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扣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 为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 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平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招标申请文件的内容发 主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 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各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申的天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 介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技术标+商务标+报价得分一细微偏差。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投标警戒线的,作为废标处理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份,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 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 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平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机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隧道标准规范范本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 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 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 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 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 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形式评审
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系和评申协准,对技协八的技 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A3.3.2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 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凡投标总价超出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 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 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 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照明标准规范范本,并根据 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 机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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