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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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4.投标人工程勘察收费报价

    竣工资料25.投标文件份数、装祯和签署

    的封面上应标记“纸质文件”字样。电子光盘文件与纸质文件的内容应一致,纸质文 牛与电子光盘的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内容为准。 25.1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 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应标记当正本内容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 主。 25.2投标文件装祯:投标纸质文件统一采用A4格式(勘察方案中的网络图及总 平面图除外)打印。 25.3投标文件签署 25.3.1纸质文件签署: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标记、盖章、签字: 25.3.2除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外,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如有修改,修改处加盖投标 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5.3.3电子光盘文件签署 电子光盘文件应以贴标签方式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 投标人名称: 26.投标文件的包封、标记、签署 26.1使用电子光盘文件的,投标纸质文件和电子光盘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袋内 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6.1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袋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6.2包封袋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27.投标文件的递交 2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 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3月7日11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 牛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招标人需要 没标人提交相关原件资料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原件一并提交。投标文件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并使用(附表一)记录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密 封、标记及原件提交情况。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 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书面材料,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单独包 封、标记,包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字样;补充、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 上时间之前提交。 2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9.开标 29.1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11时00分。 29.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 29.3投标人参会代表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9.4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 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宣布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的代表: (3)验证各投标人参会代表的身份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包封和标记: (5)评标基准价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 值×(1下浮值B%)的,招标人当众随机抽取下浮值B, (6)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的工程勘察收费报价、工期、质量标准等 并使用(附表二)记录开标情况; (7)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对开标验证记录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9.5开标废标条款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30.评标委员会 30.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人和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 的三分之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到贵州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名册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到达评标现场 时,应在签到表(附表1)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评标 31.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初步审查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使用(附表 2)记录评审结果。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标准 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31.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使用(附表3~附表8 记录评审结果。详细评审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附表三)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 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补正(附表四)。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来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招标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勘察方案阐述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阐述的合理性 及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评分。 投标人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通过详细评审: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1.3评标废标条款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32.1中标候选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依序推荐三名 中标候选人。 32.2评标结果告知 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召集投标人,在评标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评标委员会向 投标人公布评审结果,并接受投标人的质疑。告知内容: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人总 得分,废标事实和依据。 32.3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 平标报告,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15天(日历天)内将三名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价格、 得分情况等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 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投标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无投诉或投 斥不足以影响中标结果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招标文件规 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 侯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进行 公示。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 会认为不具备竞争性的; (3)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成为中标人的。 33合同授予 33.1中标通知书(见附表五)发出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中标人应与招标 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承包合同,中标价为合同价。订 立合同之日起7天(日历天)内,招标人将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中标人应提供 /份投标文件。 33.2中标人拒绝或者放弃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 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招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 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33.3中标人应当按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工程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 转让(转包)给他人。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可 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单位,分包部分 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达到招标限额的,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分包人。中标人应当就分 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 34.投标勘察成果的责任说明 34.1中标人应当承担中标设计方案可能的侵权责任 34.2招标人应当承担擅自使用未中标勘察方案的侵权责任

    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 3、投标文件的包封套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和签署的(重复标记和签署的 除外);或者包封套破损严重并且足以看见投标文件封面所有内容的。 4、投标人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1、初步评审有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的。 2、投标函的投标报价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 3、投标函无单位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勘察工期超出招标文件的规定的。 5、工程勘察收费报价超出招标人确定的本工程勘察收费上、成本警戒线范围的 6、投标人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7、提供2个(含2个)以上勘察方案的。 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 9、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 10、投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主: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应附废标情况说明,在评审结果告知时 投标人公布。

    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记检查记录表

    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记检查记录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记检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 投标人递交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密封检查情况:(密封特征简要说明)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包封标记检查情况:(标记特征简要说明)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原件提交情况(如要求):(提交情况简要说明)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主: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人或投标人各存一份,招标人留存部分在评审时提交给评 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作最终决定

    (项且名称)勘察招标

    页目名称)勘察招标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开标记录表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 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 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时前 交至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 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 递交至 (招标人名称及地址)。

    码)。采用传真方式的, 递交至

    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项目名称)勘察评标委员会:

    (项目名称)勘察评标委员会:

    备注:投标人注册地址远离评标现场的,可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评标结束后再补盖单位章。

    招标文件第14.2款、第31.2款(1)、(2)目规定的情 不得具有 形 注:需要核验原件的,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原件一并递交给文件接收单位, 进行评标时由接收单位交评标委员会核验。如有遗漏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书面 要求提交的时间补交。 二、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 规定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及细微偏差扣分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序后,得分 最高的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数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 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招标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勘察方案阐述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阐述的合理性 及回答问题的情况打分

    招标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勘察方案阐述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阐述的合理 及回答问题的情况打分

    4、4.5、5、5.5、6)数值,在开标现场由招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评委签字(每位评委签一张):

    附表7:细微偏差评审记录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勘 察 人: 签订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勘 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 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 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 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 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 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 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 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 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 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 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 计取费用;或以“预算 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 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 元(大写) ),合同生效后 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 元(本合同履 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 成工程进度 %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的工程进度款,计 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 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 的 %,计 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 程费用。 4.2.3本工程费用以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电汇等方 式进行支付。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 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 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 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 (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 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 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 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 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 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关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 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 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 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 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 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 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 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 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 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 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 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 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 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一一%。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 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 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 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 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 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 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 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 未进行勘祭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祭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 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 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 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 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 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发包 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人 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第九章勘察任务书和勘察技术说明

    (1)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2)综合工程地质图或工程地质分区图 (3)工程地质部面图 (4)地质柱状图或综合地质柱状图 (5)各主要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钻探点坐标标高深度、土层试验成果等 有关测试图表 8、对勘察成果负责,并对施工中出现的 问题进行有效处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上一年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财务证明(如要求) 7、项目负责人简历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勘察业绩表···· 8、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勘察业绩表(如要求)· 9、投标承诺函 10、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11、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12、其他材料 附件1: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附件2: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技术部分 13、勘察方案 三、商务部分 14、工程勘察收费报价组成辅助软件, 1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16、钻探机械设备配置表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勘察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 述工程招标文件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后,我方针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收费报价为(大 写): 元人民币,千浮值F为 % 据此函,我方宣布按如下条款执行: 1.我方愿意承担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勘察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 求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各个阶段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在承诺的工期 一天 内完成勘察任务。并保证按招标文件承诺的勘察人员全部到位。 3.我方保证勘察质量达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 要求。 4.我方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果 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方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提供的投标人 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为 (项目名称)和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为 (项目名称)和 (项目名 称。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勘察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 述工程招标文件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后,我方针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收费报价为(大 写: 元人民币,千浮值F为 % 据此函,我方宣布按如下条款执行: 1.我方愿意承担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勘察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 求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各个阶段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在承诺的工期 一天 内完成勘察任务。并保证按招标文件承诺的勘察人员全部到位。 3.我方保证勘察质量达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 要求。 4.我方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果 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方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提供的投标人 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为 (项目名称)和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为 (项目名称)和 (项目名 称。.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不锈钢标准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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