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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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不语使用外文的, 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1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发现招标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有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农业标准,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若对招 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当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 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报、信函等)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在招标文 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将需澄清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澄清内容后,应在1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收到该澄清。 2.2.2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未能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通知 给所有投标人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 2.2.3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 准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大(日历大)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 补充。投标人收到书面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1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修改或补充。 2.3.2当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内容未能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日历天)前通知所有投标 人,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2.3.3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 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 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
3.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 (1) 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承诺函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项目管理机构; (7)企业类似项目情况(如有); (8)资格审查资料(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 重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 目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 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目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示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税金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大。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没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 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纟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手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贞,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其中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 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投 示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 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采用电子招标的,当纸质正本与电子文 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内容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或不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原 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 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 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 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 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重甲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7)评标基准价如采用去择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一下浮值 F%)的,招标人当众随机抽取下浮值F%, (8)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 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并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并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6.评标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 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 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
示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申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 式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工程款支付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申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大内,根据招标文件和申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 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 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差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止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一电手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逆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
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日 时前递交至(开标地名称 及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 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注册地址远离评标现场的,可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单位章。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 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注 册证号) (执业证号)。 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施工员: (姓名),质量员: (姓 名),安全员: (姓名),材料员: (姓名),资料员: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 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案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且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 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工程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 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 2. 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阐述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信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扣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阐述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信用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阐述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信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扣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申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 面澄清、说明和补止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侯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份,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权 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 为评标依据。
高速铁路标准规范范本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重点为清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 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 牛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 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 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 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造价 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
玩具标准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手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美 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 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赔标记录。暗标编码接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 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 布度标拍录一度标节录人布前必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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