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565-2018 工厂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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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当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缺陷或
JG/T565—2018
光伏发电标准规范范本4.9统计分析和持续改进
4.9.1工厂应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正确评价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以及工厂的质量管理水平 和质量保证能力。 4.9.2工厂应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持续改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不断 提高产品质量, 4.9.3工厂宜建立物联网质量控制与追溯机制,运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质量管理
预制构件的原材料检验报告及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的记录应齐全,结果应满足有关标准、设计文件 要求。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设计及变更文件; b)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c) 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 d) 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e) 钢筋套筒与灌浆连接的匹配性工艺检验报告; f) 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预应力筋安装、张拉的检验记录; h) 预制构件质量处理的方案和验收记录; i) 隐蔽验收记录; i)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预制构件的原材料检验报告及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的记录应 求。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设计及变更文件; b)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c) 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 d) 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e) 钢筋套筒与灌浆连接的匹配性工艺检验报告; 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g) 预应力筋安装、张拉的检验记录; 预制构件质量处理的方案和验收记录; 隐蔽验收记录;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5.2.1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应符合GB175、JGJ52、JGJ63的规定。 5.2.2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蒸汽养护时也可采用强度等 级不低于42.5的矿渣硅酸盐水泥。 5.2.3细骨料宜选用中砂,粗骨料级配宜采用连续粒级。 5.2.4外加剂应符合GB8076、GB50119的规定,矿物掺合料应符合GB/T51003的规定。 5.2.5预制构件的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JGJ55的规定。混凝土的配合比宜有必要的技术 说明,包括生产时的调整要求。 5.2.6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5.2.1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应符合GB175、JGJ52、JGJ63的规定。 5.2.2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蒸汽养护时也可采用强度等 级不低于42.5的矿渣硅酸盐水泥。 5.2.3细骨料宜选用中砂,粗骨料级配宜采用连续粒级。 5.2.4外加剂应符合GB8076、GB50119的规定,矿物掺合料应符合GB/T51003的规定。 5.2.5预制构件的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JGJ55的规定。混凝土的配合比宜有必要的技术 说明,包括生产时的调整要求。 5.2.6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5.3.1预制构件采用的钢材种类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5.3.2 热轧光圆钢筋应符合GB/T1499.1的规定。 5.3.3热轧带肋钢筋应符合GB/T1499.2的规定。 5.3.4钢筋焊接网片应符合GB/T1499.3的规定。 5.3.5预应力钢筋应符合GB/T20065、GB/T5223、GB/T5224、JGJ19和JGJ95的规定。
5.3.1预制构件采用的钢材种类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5.3.2 热轧光圆钢筋应符合GB/T1499.1的规定。 5.3.3热轧带肋钢筋应符合GB/T1499.2的规定。 5.3.4钢筋焊接网片应符合GB/T1499.3的规定。 5.3.5预应力钢筋应符合GB/T20065、GB/T5223、GB/T5224、JGJ19和JGJ95的规定。
5.3.6吊钩、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钢筋制作;预埋钢板应来用未经冷加工的Q235钢材制 作。吊装用的螺母、吊杆及配套吊具,应根据相应的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规定选用。 5.3.7焊条应符合GB/T5117或GB/T5118的规定。焊条型号应与钢材性能相匹配。 5.3.8钢筋、钢丝和预埋件钢材应有出厂证明书和进厂试验报告单,
5.4.1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应符合JG/T398的规定。 5.4.2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应符合JG/T408的规定。 5.4.3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符合JGJ355的规定。 5.4.4 机械连接套筒应符合JG/T163的规定。 5.4.5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接头应采用水泥基灌浆料,灌浆料性能应符合GB/T50448的规定。 5.4.6 夹心外墙的保温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4.7 拉结件的力学性能、保温性能和耐腐蚀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4.8 预埋件的材料、品种应按照构件制作图纸要求进行制作,并准确定位。 5.4.9 门窗框的品种、规格、性能、连接方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5.1预制构件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注1:露筋是指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的缺陷。 注2:蜂窝是指混凝土构件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的缺陷。 注3:孔是指混凝土中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的孔穴。 注4:夹渣是指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超过保护层厚度。 注5:疏松是指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注6:裂缝指伸人混凝土内的缝隙。 注7:连接部位缺陷指构件连接处混凝土有缺陷或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插筋锈蚀、弯曲,灌浆部位堵塞、破损 注8:外形缺陷指构件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助及装饰面砖粘结不牢、表面不平、砖缝不顺直等, 注9:外表缺陷指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5.5.3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要求包括承载力、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GB/T5123) 和设计的规定进行检验验证。 5.5.4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预留插筋、预埋管线等的规格和数量以及预留孔、预留洞的数量应符合设 计要求。
5.5.5预制构件的键槽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预制构件饰面砖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JGJ126的有关规定。 夹心外墙的内外叶墙之间的拉结件类别、数量及使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预制构件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生产单位、构件编号、构件规格、生产日期、合格标志等亻 采用表面喷涂标识。有条件的工厂宜埋置无线射频芯片标识。
5.5.6预制构件饰面砖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JGJ126的有关规定。
6.1.1工厂应按照有关标准规定、设计要求组织生产,结合预制构件特点和生产情况,编制生产技未方 案或技术交底,明确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生产工艺、技术参数和产品质量要求等。 6.1.2工厂应对生产技术方案或技术交底进行培训并组织实施。 6.1.3工厂应组织和控制为生产需要而进行的设计,包括模具、生产设施、机具、混凝土配合比等。对 设计人员的资格和能力等应有明确的要求,并应对设计的输入、设计的计算、试验验证等设计过程和设 计输出进行控制。 6.1.4工厂应明确预制构件生产的质量控制要点和检测要求,制定质量检测和检查的方案,包括检测 和检查的组批、取样方法、检测和检查的项目及其要求等。 6.1.5工厂应对预制构件生产的质量控制要点进行检测和检查。上道工序没有完成检测和检查,或上 道工序质量检测和检查结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时,不应进行下道工序的生产。 6.1.6工厂应对原材料、生产过程的半成品和成品等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标识,标明其品种、型号规格、 产地、检测和检查状态。 6.1.7工厂应建立严格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明确不合格品的评判和处置权限。 6.1.8工厂应做好预制构件产品交接工作,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和预制构件质量的确认。 6.1.9工厂应按照本标准规定或合同要求提供预制构件的产品合格证,必要时可提供混凝土强度报 告、钢材检验报告、隐蔽验收报告。有特殊要求的预制构件还应提供安装说明书。 6.1.10工厂应保存出厂产品的生产日期(批次)、预制构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位、质量情况、 质量证明书编号等信息记录,确保对出厂预制构件的可追溯性。 6.1.11工厂宜建立预制构件质量可追溯的信息管理系统,便于预制构件在设计、生产、储存、运输、安 装过程中的信息查询、定位、维护和追溯。 6.1.12应依据加工图进行预制构件的制作,并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型号、形状、重量等特点制定相应的 工艺流程,确定质量要求和生产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编制构件制作计划书,对预制构件生产全过程进 行质量管理和计划管理。 6.1.13预制构件生产前应对各关键工序进行技术交底,并对生产工人进行专业技术操作技能的岗位 培训。
原材料生产供应商应有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应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厂应做好原材料的进货验收,进厂验收应符合下列主要内容和要求: a)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以及生产供应商等应符合合同要求;
b)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应齐全、有效、内容真实,主要性能指标明晰,且能证明进货的原材料质量 符合有关要求; c)包装方式应符合合同要求; d)外观质量应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6.2.3经验收合格的原材料方可进货。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应拒收。 6.2.4原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并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2.5原材料应按照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应有防止变质或混料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混凝土原材料存放按GB/T14902的规定执行; b) 钢筋按照生产企业、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应有防止钢筋锈蚀和污损的措施; c) 砂石料场应有防雨棚或做全封闭防雨、防粉尘外逸; d)其他材料的存放应按相关要求执行。 6.2.6原材料储存的数量应满足工厂正常生产需要。
b)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应齐全、有效、内容真
6.2.7工厂应有原材料管理台
座。模具应便于清理和涂刷脱模剂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a)混凝土浇筑、振捣、脱模、翻转、养护、起吊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 b)预埋管线、预留孔洞、插筋、吊件、固定件的安装要求。 6.3.2 模具组装前,模板平整度、板面弯曲应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6.3.3 模具组装应按照组装顺序进行组装,对于特殊构件,钢筋应先人模后组装。 6.3.4 模具组装后的几何尺寸应准确,模具尺寸安装的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GB/T51231的规定。 6.3.5脱模剂应符合使用要求,且应无毒、无害,不应影响混凝土质量和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也不应 影响构件安装后的下道工序施工质量。 6.3.6模具和台座表面应保持清洁,脱模剂应涂刷均匀,满足脱模要求。 6.3.7模具和台座组装应牢固、接缝严密
6.4钢筋、钢筋骨架、钢筋网片及预埋件
6.4.1钢筋品种、规格和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4.2钢筋加工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和工艺要求,运行可靠、维护良好。钢筋加工制作时宜配置 有助于生产和质量控制的设施和机具。 6.4.3钢筋骨架中配件和预埋件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6.4.4 钢筋骨架、钢筋网片尺寸应准确,吊装时应采用多吊点的专用吊架,防止骨架或网片产生变形。 6.4.5 钢筋骨架、钢筋网片应轻放人模,入模时应平直、无变形损伤,不应有油污或者锈蚀。 6.4.6保护层垫块宜采用塑料类垫块,且应与钢筋骨架绑扎固定;垫块间距应满足钢筋限位及控制变 形要求。保护层垫块厚度偏差不应超过1mm。 6.4.7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在构件生产前进行钢筋灌浆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以确定套 简、钢筋及灌浆料三者之间的匹配性,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4.8预埋件加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GB/T51231的规定。 6.4.9固定在模具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GB/T51231的规定。
IG/T 565=2018
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5.2预应力钢筋张拉或放张的工艺及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5.3预应力钢筋张拉或放张等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工艺要求,并应按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规定和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 6.5.4预应力张拉或放张前应检测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后方可相 应操作。
6.6.十工厂应有混凝王配合比设计的能力。 6.6.2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有关标准、设计和合同的规定。混凝土配合比应有必要的技术说明,包括 生产时的调整要求。
6.6.5工厂应定期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统计、验证和优化,并应将统计、验证和优化情况作为混凝土配 合比设计、确认的重要依据。 6.6.6工厂应记录并保存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资料、混凝土配合比统计、验证和优化资料等。 6.6.7工厂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按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组织生产。混凝土配合比应由技术部门签 发,并应有专人设定和复核,同时应做好设定和复核记录。 6.6.8需要时,在经过试验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的要求,可以对混凝土 配合比进行适当的调整。混凝土配合比的调整应依据充分、方法正确,并应保存调整依据和调整情况 说明。 6.6.9混凝土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要求。 6610理发 墙空进耳松产市热
6.6.9混凝土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混
a)正常情况下,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 b) 停产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重新生产前; c)混凝土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时。 6.6.12每个工作班生产前应对混凝土生产设备和计量设备等进行必要的检查。 6.6.13混凝土搅拌时间应符合配合比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6.6.14生产过程中应检查和控制原材料的计量误差,计量误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6.6.15工厂应记录并保存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生产过程中的调整记录、生产前对混凝土生产设备和 计量设备的检查资料、混凝土计量误差检查记录和生产过程的计量记录。
6.7预制构件成型和养护
6.7.1预制构件成型和养护工艺参数应与生产的预制构件类型和特点相适应。 6.7.2预制构件成型和养护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工艺要求,维护良好、运行可靠。 6.7.3混凝土运送容器不应漏浆,内壁应光滑平整,并宜有覆盖设施。混凝土的运送频率应能保证混 凝土浇筑的连续性。 6.7.4构件成型前应对混凝土拌和物和易性、含气量、稠度等进行检测,并取样制作混凝土强度试件。 混凝土拌和物稠度和强度等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组批、取样和检测。 6.7.5混凝土强度试件的制作数量应满足构件起吊强度、出厂强度和标准强度等需要。对预应力混凝 土构件,还应制作用于检测预应力张拉和放张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用于构件预应力张拉或放张、起吊 和出池运送前检测的混凝土强度试件,其成型方法和养护条件应与构件生产时所采用的成型方法和养 护条件相同。
IG/T 5652018
7.1各种原材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应符 合GB/T50107的规定,试验方法应符合GB/T50081的规定。 7.2外观质量检验方法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注1:裂缝放大镜测量裂缝的宽度,尺测量裂缝的长度。宽度小于0.02mm且长度小于100mm的表面收缩裂缝 可不视为缺陷。 注2:次要部位小于0.01m的蜂窝可不视为缺陷。 注3:混凝土的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采用摇动钢筋或连接件的方式确定,其他缺陷采用观察的方式确定。
7.3允许偏差的检验方法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允许偏差的检验方法
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方法、检验参 数和检验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GB50204的规定。 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预留插筋、预埋管线等的规格和数量以及预留孔、预留洞的数量应观察 预制构件的键槽数量和位置应观察和用尺量测。 预制构件饰面砖施工质量的检验方法、检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JGJ126的有关规定
JG/T5652018
7.8夹心外墙的内外叶墙之间的拉结件类别、数量及使用位置应观察。 7.9观察预制构件的标识及并读取标识内容,采用埋置无线射频芯片标识时采用相应设备进行读取
构性能检验外,按第5章要求的全部项目逐项检验
8.1.2检验批抽样数口
同一工作班、同一班组生产的同类型构件作头 检验批:在构件按检验批逐谢检查,别除有影响 结构性能或安装功能的缺陷及尺寸偏差的构件(这些构件应作为废品,不应出厂)后,在该批构件中随机 抽查5%,但不少于3件构件按本标准7.3的规定进行尺寸偏差的检查,
尺寸检查的合格点率不小于80%时,其他参数全部合格时,该批构件判为出厂检验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转厂生产或首次投人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c)设计、工艺和材料有较大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一年一次正常生产检验; f)上级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
检验项目为第5章要求的全部项且,逐项检验。
工作班、同一班组生产的同类型构件作为一个检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为该次型式检验合格。
防雷标准规范范本9储存、运输和出厂合格证
9.1.2预制构件应按型号、质量等级、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存放。 9.1.3不合格构件应用明显标志在构件显著位置标识,不合格构件应远离合格构件区域,单 集中处理。
9.1.2预制构件应按型号、质量等级、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存放。
9.1.4预制构件应接吊装、存放的受力特征选择卡具、索具、托架等吊装设备和固定措施,并应符合下
a)在存放过程中,预制构件与刚性搁置点之间应设计柔性垫片,预埋吊环宜向上,标识向外; b) 梁、柱等细长预制构件储存宜平放; C) 楼板、阳台板预制构件储存宜平放,采用专用存放架支撑; d) 墙、楼梯宜采用托架立放,上部两点支撑; e) 构件堆垛层数应根据构件与垫木或垫块的承载力及堆垛的稳定性确定,必要时应设置防止构 件倾覆的支架
9.1.5从预制构件脱膜时起,在吊装
预制构件应经检验并签发合格证后乳制品标准,方可出厂 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a)合格证编号; b)采用标准图和设计图纸编号; c)生产方名称或厂标、商标、生产制作日期及出厂日期; d)标识、规格及数量; e)混凝土强度评定结果; f)钢筋力学性能的评定结果;
g)外观质量和规格尺寸检验结果; h)结构性能或混凝土强度、主要受力钢筋规格、数量及保护层厚度实测结果 i)检验部门盖章、检验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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