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571-2019 玻纤增强聚氨酯节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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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 571-2019 玻纤增强聚氨酯节能门窗
6.1.1产品表面应洁净、无污迹。框扇型材、玻璃表面应无明显的色差、凹凸不平、划伤、擦伤、碰伤等 缺陷。 6.1.2镶嵌密封胶缝应连续、平滑,不应有气泡等缺陷;封堵密封胶缝应密实、平滑。密封胶缝处的型 材装饰面及玻璃表面不应有外溢胶粘剂。 6.1.3框扇型材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a)擦伤、划伤深度不应大于表面处理层厚度,擦伤总面积不应大于300mm,划伤总长度不应大 于100mm,擦伤和划伤处数不应大于3条; b)在许可范围内的型材喷漆表面擦伤和划伤,可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修饰,修饰后应与原涂层的 颜色基本一致
门窗框、扇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建筑管理表3门窗的框、扇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5.3.1门窗框、门窗扇相邻构件装配间隙不应天于0.4mm,相邻构件连接处的同一平面度不应天 于o.3mm。 5.3.2左右推拉窗、上下推拉窗锁闭后的窗框与窗扇搭接量6(见图1)允许偏差为士2.0mm,且窗扇与 窗框搭接量不应小于6.0mm
1门窗框、门窗扇相邻构件装配间隙不应天于0.4mm,相邻构件连接处的同一平面度不应 3mm 2左右推拉窗、上下推拉窗锁闭后的窗框与窗扇搭接量6(见图1)允许偏差为士2.0mm,且窗扇 搭接量不应小于6.0mm
IG/T 5712019
表8外门窗抗风压分级
注:第9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
6.5.1.2性能要求
门、窗的抗风压性能不应低于4级。外门窗在各性能分级指标值风压作用下,主要受力杆件相对 (面法线)挠度应符合表9的规定:风压作用后,门窗不应出现使用功能障碍和损坏
表9门、窗主要受力杆件相对(面法线)挠度
6.5.2.1性能分级
门窗的气密性能以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9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92作为分级指标值,其分级应 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门窗气密性能分级
6.5.2.2性能要求
门、窗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6级
门、窗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6级
]、窗的气密性能不应低手
6.5.3.1性能分级
性能以分级指标值△P作为分级指标值,其分级
表11外门窗水密性能分级
6.5.3.2性能要求
门、窗的水密性能不应低于3级
6.5.4.1性能分级
门窗的保温性能以分级指标值K 作为分级指标值,其分级应符合表12的规定
6.5.4.2性能要求
保温性能不应低于6级。聚氨酯门窗的整窗传
6.5.5空气声隔声性能
6.5.5.1性能分级
空气声隔声性能的分级指标值及分级应符合表13
表13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6.5.5.2性能要求
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不应低于3级
6.5.6.1性能分级
门、窗遮阳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门、窗遮阳性能分级
6.5.6.2性能要求
门窗遮阳性能指标一 一遮阳系数SC为采用JGJ/T151规定的夏季标准计算条件,并按该规程计 算所得值。
6.5.7.1性能分级
外窗的采光性能以透光折减系数T,作为分级指标值,其分级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外窗采光性能分级
注:T,大于0.6时,应给出具体值
6.5.7.2性能要求
天然采光要求的外窗,其透光折减系数T,不应低
时火元整生应符合GB50016一一2014规定 的0.50h、1.00h的要求。
7.1试件存放及试验环境
试验前门窗试样应在18℃~28℃的条件下存放16h以上,方可进行检测
在自然散射光线下,距试样1000mm目测
在自然散射光线下,距试样1000mm目测
采用钢卷尺、钢直尺进行检测
7.4.1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连接处同一平面度
度0.02mm的塞尺测量
门、窗框与扇四周搭接量的检测部位应在门、窗扇宽度和高度的中点,用精度为0.02mm的量
7.4.4五金配件安装
7.4.6联接处及密封
7.4.7密封胶条、毛条装配
压条角部对接处的间隙用精度为0.02mm的塞尺进行检测。
7.4.9玻璃与槽口配合
7.5.1锁紧器(执手)的启闭力
7.5.2启闭力、耐垂直荷载性能、抗静扭曲性能、抗扭曲变形性能、耐软重物撞击性能 按GB/T9158的规定进行
7.5.3反复启闭耐久性
按GB/T29739的规定进行
7.6.1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
接GB/T7106的规定,以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的顺序进行试验。门窗的挠度仅计算以 向外平开窗的窗扇受负压或向内平开窗的窗扇受正压时的情况
按GB/T8484的规定进行
7.6.3空气声隔声性能
GB/T8485的规定进行
按GB/T2680的规定进行
安GB/T2680的规定进行。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窗与门的检验项目分别见表16和表
8.2.1.1外观质量和装配质量为全数检验。 3.2.1.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门窗每1000槿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槿也划分为一个检 测批,从每检验批中随机抽取3%且不应少于3橙
详,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该项仍不合格,则判定该 批产品为不合格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开发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的产品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正常生产时应每二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8.3.2抽样和判定规则
从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的检验批中,随机抽取三樟进行型式捡验,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要求 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有项目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表16窗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项目
表17门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项目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标记; C)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d)生产日期。 9.1.2产品检验合格后应有合格证.合格证应符合GB/T14436的规定。
9.2.1产品表面应有保护措施,宜用无腐蚀性的软质材料包装。 9.2.2包装应牢固,并有防潮措施, 9.2.3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清单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3.1产品的运输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 9.3.2在运输、装卸时,应保证产品不变形、不损伤、表面完好
9.4.1产品应放置在通风、防雨、干燥、清洁、平整的地方,严禁与腐蚀性物质接触。 9.4.2产品贮存环境温度应低于50℃,距离热源不应小于1m。 9.4.3产品不宜直接接触地面,底部宜垫高不小于100mm。产品宜立放,立放角度不应小于70°,并有 防倾斜措施。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A.1的规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要求
型材截面尺寸示意见图A.1,其中T1、T、T3、T。、Ts和T6表示型材对应位置的壁厚,A、B 、E、F、H和W代表相应位置开口或长度尺寸。型材的尺寸要求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A.2的规定
图A.1型材截面尺寸示意图
表A.2型材尺寸要求及允许偏差
型材基本性能应符合表A.3的规定。
表A.3型材基本性能
1.3.2.1型材因膜层或涂层引起的尺寸变化不应影响其装配和使用。 A.3.2.2装饰面上涂层厚度不应小于30μm,覆膜厚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A.3.2.3拉挤型材非装饰面如需覆膜或涂装,由供需双方商定
A.3.3覆膜和涂装型材颜色与色差
A.3.3.1颜色应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板基本一致。 A1.3.3.2单一颜色平整装饰面色差△E不应大于2。 1.3.3.3特殊颜色、非平整装饰面的表面颜色,用灰度卡评定,灰度等级应符合GB/T250一2008规定 的灰度等级4级或4级以上,
A.3.3.1颜色应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板基本一致。
4.3.4.1基材装饰面加热后,不应产生气泡、裂纹 1.3.4.2覆膜型材装饰面经加热后,装饰层与基材之间不应出现分离。 A.3.4.3涂层型材装饰面经加热后,装饰层与基材之间不应出现脱落。
4.3.4.1基材装饰面加热后,不应产生气泡、裂纹
A.3.5覆膜和涂装型材附着力及剥离强度
A.3.5.1装饰型材的涂层附着力应符合GB/T1766一2008规定的1级
1.3.6罗膜和涂装型材耐老化
A.3.6.1外观变化
老化试验后型材不应出现斑点、气泡、裂痕、裂纹或对装饰层外观产生影响的其他缺陷,不应出现装 饰层脱落或分离
A.3.6.2颜色与色差
A.3.6.2.1颜色应与供需双方商量的样板基本一致, 1.3.6.2.2单一颜色表面平整试样,老化前后的试样的色差△E不应大于5。 1.3.6.2.3非单一颜色、非平整装饰面的表面颜色,用灰度卡评定,老化试验前后应符合GB/T250 2008规定的灰度等级3级或3级以上
3.6.3.1经老化试验后,涂装型材的涂层附着力应符合GB/T1766一2008中规定的2级。 3.6.3.2经老化试验后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覆膜型材的剥离强度不应小于2.0N/mm
经老化试验后,涂装型材表面的粉化不应大于GB/T1766一20
A.3.7涂装型材的涂层硬度
涂装型材的涂层铅笔硬度不应小于GB/T6739规定的H级。
建设工程标准规范范本A.4.2.1型材壁厚
用精度为0.02mm的量具测量型材壁厚,测量不少于3次,测点均布,取标准值的最大偏差值。
A.4.2.2型材高度和型材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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