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29-255-2018 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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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 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 收检验的活动

    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栏 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资质的格测机构进行

    2. 0. 9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3.1.5绿色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又建筑构配件、设备等,应

    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范本3.1.5绿色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

    3.2分部分项验收划分

    3.2.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包括单位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中的两个

    2.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包括单位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中的两 分部工程。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分部工程应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实 戈,室外工程绿色建筑分部工程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前完成。

    3.2.2绿色建筑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

    时足。 X 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划分

    室外工程绿色建筑分部工程的分项工利

    3.3.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会同各相关单位,按本

    3.3.3绿色建筑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程的验收应 填写验收记录,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的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 应分别单独组卷。

    应分别单独组卷。 3.3.4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绿色建筑工程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 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2绿色建筑分项工程应皮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单位项目 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X) 3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 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分包单 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X 3.3.5当根据已有条件不能判定绿色建筑性能是否达标时,可通 过补充证明材料、组织性能检测等方式予以判定。 3.3.6绿色建筑分部工程的验收应衍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设计要求涉及的一般项 目应合格; 2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3 绿色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完整: 4 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3.3.7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核查下列资料:

    3.3.7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核查下列资料: 1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涉及绿色建筑 生能的相关设计变更,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应同时提供标识 平价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2绿色建筑技术交底文件; 3绿色建筑施工方案及绿色施工与管理措施实施记录: 4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核查记录、 进场复验报告、现场检测报告、系统调试记录与调试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影像资料; 6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绿色建筑工程验 收汇总表(按本规程附余℃~F填写);

    4.1.1 建筑与室内环境工程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 1 围护结构; 2 采光与通风; 3 隔声降噪; 无障碍设施。 4.1.2 立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天 4. 2 2主控项目 4.2.1 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低于天津市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外墙节能构造检验报告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 测报告,门窗质量证明文件,门窗复验报告或节能性能标识证书, 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现场检查。 4.2.2建筑隔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CB50118中的低限要求,下列内容应 与设计一致: 1楼板减振隔声构造材料、厚度 2外墙、隔墙的构造和接缝密封方式;

    3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厚度,吊顶构件与楼板的连 接方式; 4 外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 5管线所开洞(槽)的隔声封堵措施: 6电梯机房、并道及其他设备用房内,墙体和楼板采取的隔 声、吸声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隔声构造设计图纸,核查隔声、吸声材料 进场验收记录、外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型式检验报告、相关隐蔽工 程检查验收记录,现场检查隔声围护结构的接缝处否密实,槽盒 是否背对背设置,洞(槽父的隔声封堵措施是查密等。

    检验方法: 照建筑无障碍设计图,现场检查。 4. 3 人般项目 时,可见光反射比不应大于0.20。 寸见光反射比的检测 大 数据。 4.3.2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和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措施应符合设计 要求,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厅)、卧室,厨房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 1/6。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设图纸,核查窗地面积比计算报告,现 场检查建筑外窗等天然采光部位的位置、面积以及建筑内部隔断布 局。设置改善天然采光设施的,核查相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现场 检查采光设施的类型、位置、数量。

    .3.3建筑外遮阳设施类型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居住建

    筑东西向主要房间的外窗和公共建筑西向外窗应设活动外遮阳。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设计图纸,核查遮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现场检查外遮阳设施类型、安装位置、数量及控制措施等。 4.3.4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和玻璃幕墙可开启面积应符合设计要 求,并满足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卧室及起居室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 地板面积的5%,厨房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面面积比不应低于 10%,并不得小于0.60m; XK 2公共建筑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应小于所房间外立面面积 置。 A 积比计算报告从现场检查外窗、透光幕墙的开启方式和开启面积。 4.3.5促进自然通风的建筑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设计图纸>现场检查促进自然通风的建筑 4.3一设备噪声源的布置不应紧邻噪声敏感区域,或采取相应的 隔声、吸声措施。设备系统安装应采用噪声与振动控制措施, 检验方法:核查噪声源设备和房间采用的隔振、降噪处理措施。

    5.1.1 结构与材料工程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 1 建筑材料; 2 装饰装修构件及材料 3 结构构件。< 5. 1. 2 关国家验收规范的规定。 5.2全控项目 料及制品。 检验方法:核查工程材料清单、违禁建材自查报告。 5.2.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中梁、柱及剪力墙边缘构件的纵向受 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检验方法:对照结构设计图纸,核查梁、柱及剪力墙边缘构件 钢筋强度等级的质量验收记录。 5.2.3绿色建筑不应采用大室装饰性构件,居住建筑中装饰性构件 造价不应高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2%,公共建筑不应高于5%o。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设计文件,核查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 书,现场检查装饰性构件设置情况及女儿墙高度,

    5.2.4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造板及 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 限量》GB18581、《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胶粘 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 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 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 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等标准的要求和《建 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I50325中的污染 物浓度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合格检测报告、室 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5.3般项目 量的比例不应低于60%。 检验方法:核查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材料清单、500km以 家信息。 X 5.3.2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 检验方法:核查预拌混凝士、预拌砂浆进场验收记录、用量比 例清单。 5.3.3建筑结构材料中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高强度钢及高 耐久性材料的使用部位及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下列规定: 1混凝土结构建筑中不低于 400MPa 级受力普通钢筋的用量

    1混凝土结构建筑中不低于 400MPa 级受力普通钢筋的用量

    5.3.6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性能指标、使用

    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耐久性设计要求,核查 斗耐久性指标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

    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耐久性设计要求,核查材 料耐久性指标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 5.3.7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项目,应制定土建装修一体化施 工方案,结构施工应做好孔洞预留和固定件的预理,后期不得破坏 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和设施。 检验方法:对照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图纸,核查土建装修一体 化施工方案、施工记录,现场检查装修部位,设备、管线安装及孔 K 洞处理措施。 5.3.8办公、商业建筑室内空间灵活隔断(墙的形式及安装应 符合设计要求,灵活隔断围合的房间总面积不应小于可变换功能室 A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装修设计图纸核查灵活隔断(墙)进 5.3.9建筑采用的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类型、规格及使用部位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结构设计图纸,核查建筑下程材料清单、 5.3.10整体化厨房、整体卫浴间的规格和集成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装修设计图纸,核查整体化厨房、整体 卫浴间部品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检查。 5.3.11改扩建工程的改造加固措施、保留利用的结构构件和建筑 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改造设计方案一核查结构加固施工记录,现场 检查保留利用的结构构件和建筑面积。 5.3.12消能减震构件的类型、规格和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消能减震构件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

    3.7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项目,应制定土建装修一体化方 方案,结构施工应做好孔洞预留和固定件的预理,后期不得破块 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和设施。 检验方法:对照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图纸,核查土建装修一位 施工方案、施工记录,现场检查装修部位,设备、管线安装及子 同处理措施。

    5.3.10整体化厨房、整体卫浴间的规格和集成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消能减震构件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 收记录。

    6.1.1 给排水工程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 1 给排水系统; 2节水设施。 6.1.2给排水工程施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 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相关规定。 X 6.23 主控项目 X 双 水排水系统应完善、 【安全,且符合下列规定 水; 2建筑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2MPa,且不应小于用水 器具要求的最低压力,减压装置的选用及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应符合设计要求; 4污水收集和排放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医疗机构、校园 实验室污废水排放应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检验方法:核查减压装置进场验收记录、用水点处压力调试记 录,供水设施和污废水排放处理 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市

    政给水管网直供层数、用水点处减压装置,及供水和污废水处 施的安装情况。

    6.2.2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设施、处理工艺、利用方式等应

    6.2.2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设施、处理工艺、利用方式等应 符合设计要求,并采取下列用水安全保障措施: 1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有消毒措施: 2雨水、中水管道外壁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中水设计规 范》GB5033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 中的规定涂色和标志; K 3水池(箱)、阀门 水表及取水口等均应明显的“中水” 标志,公共场所及绿花的中水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 检验方法:对于直接利用市政再生水的项目,现场检查市政再 生水管网接入和份换设施;对于自建再坐水处理和(或)雨水系统 的项目,核查再生水处理设施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运行记录; 现场检套罪传统水源消毒措施、标识和防护措施、非传统水源用水 点处的管道接入情况。 双 低于3级。 检验方法:对照给排水设计图纸,核查卫生器具及配件用水效 率等级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 X 6.2.4给水管道的管材、管件、阀门应按设计要求选用低阻、严 密、耐久的产品和连接方式,埋地管道的基础处理方式、埋深应符 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给排水设达图纸,核查给水管道及管件、阀门 质量证明文件,埋地管道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现场检查管材、

    检验方法:对照给排水设达图纸,核查给水管道及管件、阀门 质量证明文件,埋地管道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现场检查管材、 管件、阀门类型和连接方式。

    6.3.1用水计量装置应按照不同使用功能和区域分别设置,远传

    6.3.2太阳能光热系统的设置和供应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太阳能光热系统设计图纸,核查太阳能 置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运你记录,现场检查太阳能集热器 面积、位置、计量设施,及太阳能热水供应范围,

    6.3.3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置热水循环管

    检验方法:对照生活热水系统设计图纸,现场检查士管、立管

    支管处的循环管设置情况。

    淋浴器、脚踏式或感应式的节水型淋浴器,并设置用者付费 检验方法:核查淋浴器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淋浴器类 节水控制方式。

    6.3.5冷却塔位置应通风良好,冷却能力和飘水率、防溢流

    尔米源和订重、 检验方法:对照冷却塔系统设计图纸,核查冷却塔及水处理装 置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水处理装置、补水计量矛以及大容量 集水盘、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设置情况。 你

    口湿等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节水措施, 施的应用情况及相关产品节水性能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给排水设计图纸,核查同层排水隐蔽工程

    人1 冷(热)量等铭牌技术参数。 7.3.2利用余热废热资源供应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的设备系统 其余热吸热来源、设备规格及供应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人检验方法:对照余热废热利用系统设计图纸,核查主要设备质 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运行记录:现场检查余热废热来源,主要设 备铭牌技术参数、热量供应形式和范围。 7.3.3地源热泵、太阳能空调、地热水供暖系统的设备类型、规 格和供应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X 检验方法:对于地源热泵、太阳能空调系统,核查冷热源主机、 太阳能集热装置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运行记录:对于地热水供 暖系统,核查地热水供暖证明件。现场检查主要设备铭牌技术参 数和供应范围。 7.3.4分布式热电冷联供系统的发电、制热、制冷机组类型和装 机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3地源热泵、太阳能空调、地热水供暖系统的设备类型、翔

    检验方法:对于地源热泵、太阳能空调系统,核查冷热源主机 大阳能集热装置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运行记录;对于地热水 爱系统,核查地热水供暖证明效件。现场检查主要设备铭牌技术参 女和供应范围

    机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机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暖通空调、电气设计图纸,核查机组质量证明 文件、系统调试运行记录,现场检查发电、制热、制冷机组铭牌技 术参数及电、热、冷的供应范围。 7.3.5水泵、风机的能效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 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19761中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水泵、风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设计效率进 行比对

    检验方法:对照暖通空调、电气设计图纸,核查机组质量证明 文件、系统调试运行记录,现场检查发电、制热、制冷机组铭牌技 术参数及电、热、冷的供应范围。 7.3.5水泵、风机的能效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 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19761中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水泵、风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设计效率进 行比对。 7.3.6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冷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冷(热)比 佳 应满足设计要求。 物 证明文件,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检测报告人现场检查水泵、风机流 7.3.7空调系统中电动调节阀、水大平衡阀,压力、温度传感器 冷(热)计量表及变频调节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水 系统和风系统应进行水力平衡调试。 水力平衡调试记录。现场检查相关仪表设备的安装情况。 7.3.8过渡季节降低空调系统能耗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下列规定: 1全空气空调系统新风口与新风管的断面尺寸应满足过渡季 新风供冷需求,具备新风比调节功能以及对应的排风联动控制措 施; 2过渡季利用冷却塔供冷的空调系统,冷却塔与空调冷水系 统应进行管路连接并具备切换功能 检验方法:对照暖通空调设计图纸,核查空调系统调试运行记 录,现场检查。

    7.3.6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冷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冷(热

    不应低于55%。 检验方法:核查热回收装置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 7.3.10供暖、空调房间应设分室、分区温控装置。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各独立空间温控装置的设置情况。 7.3.11建筑主要功能区域气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中送排风系统的风口选型、安装高度、送风方向等应符 合设计要求,送排风口不应被隔断或遮挡; 物 2空调末端不应出现冷风直吹,室外机位置应有利于散热; 3产生异味或污染物的房间,应设置排风和必要的补风系统 排风不应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父 检验方法人对照暖通空调设计图纸,现场检查。 氧化碳监测装置应与新风换气设施联动。 女 量监测装置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运行记录,现场检查室内空气 质量监测装置的安装情况。 乐物 7.3.13主要功能房间采取的空气净化处理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暖通设计图纸,核查空气净化处理装置质量证 A 明文件,现场检查。 并与排风联动。 检验方法:对照暖通、电(智能化)设计图纸,核查一氧化 碳监测装置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运行记录,现场检查监测装置 的安装情况。

    8 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险验方法:核查电磁辐射防护措施的实施记录,现场检查。

    8.3.2供配电系统的电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用电网谐波》GB/T14549规定的限值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低压配电电源质量检测记录。采取谐波抑制及 谐波治理措施时,核查相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低压配电电源质量检测记录。采取谐波抑制及 谐波治理措施时,核查相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 8.3.3照明系统的分区照明及节能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走道的照明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2公共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 车场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用节能控制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照明控制系统设计图纸,核查照明控制系统调 试运行记录;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时,在集中物制系统运行平台 改变参数设定值,观察相应照明区域的动作情况,现场检查手动或 8.3.4配电变压器应选用接线为Dyn型产品,空载损耗和负载 损耗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2005规定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变压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中节能评价值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水泵、风机等电动机能效质量证明文件,现场 检查。 8.3.6电梯应采用群控、节能拖动和休眠等节能控制措施。 检查方法:核查电梯节能性能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检查。 8.3.7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风力发电系统装机容量、组件类型 安装方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8.3.7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风力发电系统装机容量、组件

    检验方法:对照太阳能光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设计图纸 核查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运行 表,现场检查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情况及并网供电范围 2知法点

    8.3.8智能化系统的安装和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低于

    9.3.1场地内人行通道、室外活动场地、场地出入口等无障碍设

    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下列规定: 1人行道路口及人行横道的两端与地面有高差时,应设缘石 坡道; 2场地出入口应为平坡出入口,并将无障碍通道与周边道路 进行连接; 3主要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当地面有高差设台阶时应同时 设无障碍坡道。 不 检验方法:对照地无障碍设计要求, 现场检查

    求。具备充电功能停车位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现场检查停车设施的设置。设置充电功能停车位时, 应检查充电桩的安装数量或预留安装条件。 9.3.3室外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应设置遮阳防雨措施。 人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遮阳防雨措施的设置情况。 9.3.4道路路面、建筑屋面采用浅色铺装材料的部位应符合设计 要求,70%以上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应低于 0.4。 X 检验方法:核查铺装材料太阳辐射反射系数证明文件,现场检 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现场检查场地隔声和挡风、导风措 施的实施情况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 施的实施情况 K

    10.3.2场地绿化种植及景观小品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植物品种、规格及配植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乡十植物比 列应达到70%以上。居住建筑场地内每100m绿地上,养木数量不 应少于3株,木本植物数量不应少于12株; 2户外活动场地养木、构筑物等遮荫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景观设计苗木表和种植图,核查植物订购文件 或苗木出圃证明,现场检查植物种植情况和遮荫养木、构筑物的分 布。 10.3.3公共建筑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方式及面积符合设计要 求,屋顶绿化面积不应小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0%。 检验方法:对照屋顶绿化、垂直绿化设计图纸,核查绿化屋面、 10.3.4节水灌溉系统的管材、管道附性喷头和传感器等的选取 和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节水灌溉设计图纸,核查喷头、管材、管道附 件和传感器筹产品的进场验收记录》系统调试运行记录现场检查 节水灌溉系统的安装情况及应闲范围。 满足下列规定: 反物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的位置和面积应与设计一致,占绿 地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30%; 2屋面雨水进入生态设施入口处应设消能缓冲措施; 设施。 检验方法:对照景观设计图纸,现场检查下凹式绿地和内部溢 流口、场地坡向和雨水流入口,以及屋面雨水管断接和雨水引导方 式。

    附录 A现场实体检验项且和检验方法

    住宅楼标准规范范本表A现场实体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附录 B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与设计对照表

    表B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与设计对照表

    填写说明: 1.设计情况“是否涉及”一列中,若项目采用相应的设计措施,该项打“√”,不涉及打 “/”,设计不涉及的不参与验收;“设计要求”一列中根据验收要点填写绿色技术措施的应用 立置、数量、性能指标等。 2.“验收内容”一列仅为验收条文的简写,完整条文应根据条款号参见本规程正文。

    附录 D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表D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表E.0.2室外工程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表E.0.2室外工程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海绵城市标准规范范本0.3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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