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 5053-201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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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1 5053-201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对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的工 程,称为建筑节能工程。
2.0.2外墙外(内)保温系统
systemsonexternalwall 由界面层、结合层(粘结剂或粘结剂和锚固件)、保温层 以及保护层(抹面层和饰面层)构成,涂敷、铺贴或安装在 外墙基层外(或内)表面上的非承重保温构造的总称。涂敷 铺贴或安装在外墙外侧基层表面上,称为外墙外保温系统; 涂敷、铺贴或安装在外墙内侧基层表面上,称为外墙内保温 系统。
在外墙内、外表面基层上同时安装有内保温系统和外保 温系统保温构造的总称。内外保温系统可以是同一种保温材 料构成的保温系统,也可以是两种不同保温材料构成的保温 系统。
电网标准规范范本of external wal
由热工性能良好的自保温砖或砌块构成的墙体包括 层及饰面层,其砌体热工性能符合现行建筑节能标
外墙传热系数限值要求。
2.0.5 墙体基层substra
保温系统所依附的,由土建施工完成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 墙体结构层及找平层的总称。
涂抹在墙体基层表面上,提高基层与保温层粘结能力的构 造层。
2.0.7保温层thermalinsulationlayei
涂抹在保温层外表面,其间有增强网,在保温系统中起抗 裂防水作用的构造层。
为保护外墙保温系统、完善使用和装饰功能,采用不同装 饰装修材料对墙体内外表面进行装饰处理的构造层。
保温系的环面法和饰面层意标。 2.0.11太阳光总透射比rateoftotalsolarenergytransmittance 通过外窗或玻璃幕墙透射室内的太阳得热量(包括直接 透过的太阳辐射热量和内外温差传热量)与投射到外窗或玻璃 幕墙上的太阳辐射照度的比值
2.0.12可见光透射比
采用人眼视见函数加权计算得到的标准光源透过玻璃或 半透明体进入室内的可见光通量,与投射到玻璃或半透明体上 的可见光通量的比值
在太阳光照射下,经外围护构件进入室内的太阳得热量与 投射到外窗或遮阳外表面上的太阳辐射照度的比值。
2.0.14玻璃遮阳系数
玻璃的太阳光总透射比与相同条件下3mm厚普通 的太阳光总透射比的比值。
2.0.15外窗(或玻璃幕墙)遮阳系数shadingcoefficient
对进人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以及 对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 收记录的活动
进场复验sitereinspectio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 按照有关见证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本省有资 质检测机构进行部分性能或全部性能检验的活动
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 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 或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 场检验。
2.0.19质量证明文件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进场质量状况 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租 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人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
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 的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 当情况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 料、构造、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
type inspection
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企业生产的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 的全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作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 通常在其初次应用、生产工艺及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期限 或产品生产数量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3.1.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 计文件实施。当设计变更有损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时,应办理设计 变更手续并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合格后,按有 关规定备案
3.1.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
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制订专 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 方案,包括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检验措施、安全措施等,提 交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审查和协调,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审批。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和操作培训。
3.1.5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各项检测,应由具备相应
3.2.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
性能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应 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行业和四川省明令禁止使用与 淘汰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2.2建筑节能工程宜优先选用通过节能认证的产品
节能标识的产品。公共机构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建筑应选用通过 节能认证的产品和通过节能标识的产品
。2.3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1应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 外观、尺寸、标识标签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建 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应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 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 当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匀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 勾(配)件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构(配 生和设备应具备出入境商品质量检验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 生能检测报告。 3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重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 安照本规程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随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 正取样送检。当复验的结果出现不合格时,可增加一倍抽样数 量再次检验,仍不合格时,则该材料、构件和设备不得使用。 4经产品认证或标识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设
备,进场验收时,其检验数量可以减半。在同一工程中,同一 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节能材料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 次检验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数量可以减半。
大应验日格时, 3.2.4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防火处理, 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及国家相关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应符合 设计要求。
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及国家相关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应符合 设计要求。
备,其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对 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3.2.6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
艺要求及施工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 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 水率。
3.2.7保温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运输、
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防破损等保护措施。
3.3.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
3.3.2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采用相同建筑节
部位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 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取样、实体现场检测过程,监理工程师应旁站,并
泉换热系统及监测与控制系统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有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旁站,且应保留详细的文字记录及不可更 改的影像资料,在隐蔽前应经监理人员验收及认可签证。 3.3.5使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制订火 灾消防及应急方案,并配置相适应的消防器材、警示标识。 3.3.6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 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3.3.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 固。保温板材与基层的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比 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应进行现场 拉拔试验,粘结面积比应进行剥离检验。 3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厚度大于20mm的保温 浆料应分层施工,当保温浆料厚度大于40mm时,必须采取加 钉挂热镀锌电焊网的安全措施。保温浆料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 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理或后置锚固件固定 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拉拨 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后置锚固件当设计或施工方案 对锚固力有具体要求时应做锚固力现场拉拨试验。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主 位和内容应符合表3.4.1的要求。
3.4.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主
表3.4.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划分
3.4.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能分项工程较大时,可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 验收。
能分项工程较天时,可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十个检验批进行 验收。 3.4.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 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 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程的 规定。
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 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程的 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采用不同保温系统的墙体节能工程的质量 验收。
4.1.1本章适用于采用不同保温系统的墙体节能工
项目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并应有进场验收、抽样检验、 施工工程验收等完整的验收资料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4.1.3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系统应采用定型产品
术。保温系统应具有型式检验报告。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应 包括保温系统的耐候性、抗风压性。型式检验结果应满足国家 现行标准要求。
4.1.4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 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吸水率,有机保温材料的 燃烧性能。 2保温砌块(砖)砌体、构件等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 热阻、抗压强度。 3反射隔热涂料的太阳光反射比、半球发射率。 4粘结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
5抹面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 6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 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有机保温隔热材料产品,其燃 烧性能按照建筑面积抽查:建筑面积10000m2以下的每5000m 至少抽查1次,不足5000m时也应抽查1次;超过10000m 时,每增加10000m应至少增加抽查1次。 除燃烧性能之外的其他各项参数的抽查,按照同厂家、同 品种产品,每1000m扣除窗洞后的保温墙面面积使用的材料 为一个验收批,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次;不足1000m时 也应抽查1次;超过1000m时,每增加2000m应至少增加抽 查1次;超过5000m时,每增加5000m应增加抽查1次。 司工程项自、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 体建)可合并计管保泪墟而地拾而和
4.1.5当保温系统与所依附的墙体分开施工时,保温系统施
工应在所依附的墙体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再按本章相关 条款对墙体节能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当保温系统与墙体同 时施工时,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同时验收
1同一施工单位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保温 系统,每1000m(扣除窗洞面积后)墙面为一个检验批;不 足1000m的,按一个检验批计。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 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4.1.8墙体基层抹灰层(即找平层)拉伸粘结强度平均值应 该满足《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标准的规定。 4.1.9保温系统构造层次、各组成材料厚度、保温层与基 层的拉伸粘结强度、后置固件设置的数量和拉拔力应符 合设计要求。
4.1.9保温系统构造层次、各组成材料厚度、保温层与基 层的拉伸粘结强度、后置锚固件设置的数量和拉拔力应符 合设计要求。
4.1.10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应为A级,并应提供耐候性试验报告。
燃材料。对于采用难燃材料作为保温系统保温层时,应按要求 和规定对保温材料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4.1.12饰面层各层施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要求。饰面层施工 前,其饰面层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裂缝和粉化,并应平整 洁净,其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1.13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面砖做装饰面层
须采用面砖饰面时,应单独进行型式检验和方案论证,其安全 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耐候性检验中应包含耐冻融周 期试验和饰面砖粘结强度拉拔试验
4.1.14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
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覆
口四周墙的侧面,凸窗洞口周边墙面侧面,以及外墙出挑构件 等部位的施工处理,应有隔断热桥和防水密封的措施,并应符 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墙体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 等处,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等处,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4.1.16基层墙体施工中的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 照墙体节能工程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 热工性能
照墙体节能工程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 热工性能。
4.1.17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的料
试验结果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外 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聚苯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
4.2.1保温系统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和 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 收记录、材料进场复验报告:采用尺量、钢针插入或剖开测 量检查保温层厚度。 检查数量:保温层厚度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得少于3处。
4.2.2抹灰层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本规程第4.1.8
条的要求。抹灰层应无开裂、空鼓、脱落及粉化现象。 检验方法: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拉伸粘结强度 报告:现场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室外 末灰工程,每一检验批各抽查3次。
4.2.3保温板与基层的粘贴面积不得小于保温板面积的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扳检查;按照本规程附录G“保 温材料粘结面积比剥离检验方法”进行粘结面积比现场检验: 按照本规程附录H“保温板材与基层拉伸粘结强度现场试验方 法”进行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4.2.4锚固件的设置位置、数量、锚固深度和锚固拉拔力应
4.2.5抹面层中的耐碱玻纤网格布拉伸断裂强力应
4.2.5抹面层中的耐碱玻纤网格布拉伸断裂强力应符合现行 相关标准要求;抹面胶浆与聚苯板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缺陷, 抹面层无爆灰、裂缝等。 检查方法:核查增强网格布、抹面胶浆的检验报告和隐 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抽查;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
4。2.6在施工前,采用与施工技术方案相同的材料
作有防火隔离带的样板墙。
检验方法:核查施工技术方案;对照设计要求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带组成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组成材料相配套,同时满足本规程 第4.1.11条的要求。防火隔离带的抹面胶浆、玻璃纤维网格布 应采用与外保温系统相同的材料。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对照设计观察 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8保温系统在外墙和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1
4.28保温系统 四周墙的侧面,凸窗洞口周边墙面侧面,以及外墙出挑构件等 部位的施工处理,应符合4.1.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采用热成像仪检查或必要 时抽样部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个窗洞。 4.2.9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的粘结材料和外 墙热桥部位的断热措施,应符合本规程第4.1.17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粘结材料冻融检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现场观察检查和使用热成像仪检查。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 5处。
回热价邮应的然热拍施 检验方法:核查粘结材料冻融检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现场观察检查和使用热成像仪检查。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 5处。
4.2.10聚苯板粘贴应上下错缝,拼严压实,拼
10聚苯板粘贴应上下错缝,拼严压实,拼缝平整, 应涂抹胶粘剂。对大于1.5mm的显露拼缝应采用同
材或阻燃型聚氨酯(PU)发泡剂填充。 检验方法:观察:手模检查。 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材或阻燃型聚氨酯(PU)发泡剂填充。 检验方法:观察:手模检查。 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4.2.11聚苯板在阴阳角处应采用交错咬合方式。门窗等洞 口、四角处板不得拼接,应采用切割成型,接缝离洞边不应 小于200mm。增强网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图集 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
4.2.12聚苯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2的
12聚本板安装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
聚本板安装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2的
表4.2.12聚苯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2.13抹面层增强网格布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 方案的要求;应铺压严实,不应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 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直尺测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
4.2.14保温系统的聚苯板面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14保温系统的聚苯板面层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 2.14的规定。
表4.2.14聚苯板系统面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2.15保温系统饰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系统饰面层的基层及其各层施工应满足本规程 4.1.12条的要求。 2·当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时,应满足本规程4.1.13 条的要求。 3当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应满足本规程4.1.14 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采用热成像仪检查;核查试验报告 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粘结强度按照《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 度检验标准》JGJ110的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粘结强度按照《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 标准》JGJ110的规定抽样。其他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 每处不少于20m
4.3保温浆料外墙保温系统
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 记录、材料进场复验报告;采用尺量、钢针插入或剖开测量检 查保温层厚度。 检查数量:浆体保温层厚度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得少于3 处。每处10m内均布抽检3点,其最小厚度值应达到规定 要求。
记录、材料进场复验报告;采用尺量、钢针插入或部开测量检 查保温层厚度。 检查数量:浆体保温层厚度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得少于3 处。每处10m内均布抽检3点,其最小厚度值应达到规定 要求。 4.3.2抹灰层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本规程第4.1.8 条的要求。抹灰层应平整且无开裂、空鼓、脱落及粉化现象。 检验方法: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拉伸粘结强度报 告;现场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室外抹 灰工程,每一检验批各抽查3处。 4.3.3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干密度不应小于180kg/m,且 不应大于250kg/m;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干密度不应小于 260kg/m,且不应大于300kg/m;其他无机轻质保温砂浆应符 合设计要求的不同等级保温砂浆规定值。 检验方法:核查材料现场复验报告;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 养护试件,并见证送检。
4.3.2抹灰层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本规
不应大于250kg/m;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干密度不应小于 260kg/m,且不应大于300kg/m;其他无机轻质保温砂浆应符 合设计要求的不同等级保温砂浆规定值。 检验方法:核查材料现场复验报告;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 养护试件,并见证送检。
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检一次。
层应连续施工、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层与层之间的 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层间施工间隔时间不 应小于8小时。 检验方法:核查观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采用钢针插 入或部开尺量抽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4.3.5锚固件的设置位置、数量、锚固深度和锚
检验方法:检查锚固件塑料胀管和敲击钉长度或目 退出检查。核查锚固件与不同基墙的锚固拉拔力检验 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3.6抹面层中的耐碱玻纤网格布增强层的拉伸断裂
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要求:抹面层砂浆与保温层应粘结牢固,无 脱层空鼓,抹面层无爆灰、裂缝等。 检查方法:核查增强网格布、抗裂砂浆的检验报告和隐蔽 工程验收记录;现场抽查;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 4.3.7在有机保温浆料保温系统施工前,采用与施工技术方 案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作带防火隔离带的样板墙。
4.3.8防火隔离带应为工厂预制的制品现场安装。防火隔离
4.1.11条的要求。防火隔离带的抹面胶浆、玻璃纤
采用与外保温系统相同的材料。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对照设计观察 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采用与外保温系统相同的材料。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对照设计观察 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9保温系统在外墙和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 四周墙的侧面,凸窗洞口周边墙面侧面,以及外墙出挑构件等 部位的施工处理,应符合4.1.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香查,采用热成像仪检查或必要 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个窗洞。 4.3.10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的粘结材料和 外墙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4.1.17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粘结材料冻融检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现场观察检查和便用热成像仪检查。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 5处。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个窗洞。 4.3.10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的粘结材料和 外墙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4.1.17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粘结材料冻融检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现场观察检查和便用热成像仪检查。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 5处。
4.3.11保温浆料系统各构造层表面应洁净,接槎应平顺、 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核查验收记录。 检验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4.3.12耐碱玻纤网格布、热镀锌电焊网应铺压
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垂直及水平向的增强网搭接长度应 符合有关规定。热镀锌电焊网应采用专用的锚固件固定在基层
墙体上,锚固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直尺检查。 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处。
.3.13:保温层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的规定。
化工标准表4.3.13保温浆料系统面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3.14保温系统饰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系统饰面层的基层及其各层施工应满足本规程 4.1.12条的要求。 2当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时,应满足本规程4.1.13 条的要求。 3当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应满足本规程 4.1.14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采用热成像仪检查;核查试验报告 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粘结强度按照《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 度检验标准》JGJ110的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粘结强度按照《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 标准》JGJ110的规定抽样。其他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 每外不少王20m2
4.1.14条的要求,
混凝土结构4.4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产品合格证书、系统性能检验报告、进场 验收记录、材料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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