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174-2014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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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保温 external thermal insula
由保温层、保护层和胶粘剂、锚固件等固定材料构成,安装 在外墙外表面的保温形式。
照明标准规范范本2.0.9外墙夹心保温 sandwich thermal insulation on walls
在墙体中的连续空腔内填充保温材料,并在内叶墙和外叶墙 之间用防锈的拉结件固定的保温形式。
2.0.10火炕heatedbrickbed
用土环、砖或水泥等建筑材料砌成的长方台,下面有烟道, 般与烟卤相通,可以烧火取暖。包括架空炕、落地炕及燃池。
由炉灶、火炕及烟窗组成的烟气局部供暖系统
2.0.12 火墙 hot wal
种内设烟气流动通道的空心墙体,可吸收烟气余热并 其垂直壁面向室内散热的采暖设施。通常用于辅助火炕进行头
燃池 undergroundsmolderingc
炕体砌筑在地下,炕面和地面持平,在炕体内填满粉碎并含 有一定水分的农材废弃物,采取阴燃、闷烧的方式向地面散热, 达到北方冬季采暖效果的炕。
2.0.15太阳能热水系统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使冷水加热,供给建筑的热水供应系统。 通常包括太阳能集热器、贮水箱、泵、管道、控制系统和必要时 配合使用的辅助能源,
2.0.16太阳能集热器
吸收太阳辐射并将采集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
2.0.17 太阳能供暖系统 solar heating system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供给建筑物冬季采暖和全年其他用热 的系统,系统主要部件有太阳能集热器、换热蓄热装置、控制系 统、其它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泵或风机、连接管道和末端 供热采暖系统等。
在房屋主体南面附加一个玻璃温室,使建筑在冬李充分获得 太阳辐射热,维持一定室内温度的被动式太阳房
人畜禽粪便、有机废弃物、有机废水、水生植物等有机物在 天氧条件下通过微生物发酵分解生成的一种以甲烷(CH4)为主 要成分的混合可燃气体
0.20桔杆气化strawgasificatic
在不完全燃烧条件下,将生物质原料加热,使较高分子量的 有机碳氢化合物链裂解,变成较低分子量的一氧化碳(CO)、氢 气(H2)、甲烷(CH4)等可燃气体的过程。
3.0.1农村居住建筑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因地制宜,合理 选用建筑节能技术。河北省农村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分区见表 3.01
0.1河北省农村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气
4.1.1农村居住建筑朝向宜采用南北朝向或接近南北朝向,主立 面(外窗面积最大的立面)宜朝南向设置。 4.1.2农村居住建筑的体型应简单、规整,平、立面不应出现过 多的局部凸出或凹进的部位。 4.1.3每个房间应设外窗,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面积 的1/4。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南向宜适当采用大窗,北向宜采用小 窗。窗墙面积比不宜大王表4.1.3规定的限值
表4.1.3窗墙面积比限值
4.1.4农村居住建筑的设计应在保证房间功能布局合理,起居、 活动方便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冬季日照和夏季自然通风。门窗洞 口的开启位置应有利于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厨房和卫生间排风 口的设置应考虑主导风向和对邻室的不利影响,避免强风时出现 到灌现象并考虑所排烟气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1.5卧室、起居室等主要房间宜布置在南向或内墙侧,厨房 卫生间、储藏室等辅助房间宜布置在北向或外墙侧。
4.1.7农村居住建筑应充分利用庭院绿化遮阳、降温,提高建筑 室内舒适度
4.1.8农村居住建筑应根据居民
理选用火炕、火墙、火炉、热水供暖系统等一种或多种供暖 并宜利用生物质燃料。
供暖用燃烧器具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烟 通设施应进行气密性设计处理
4.1.9供暖用燃烧器具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1.2.1农村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应采取保温措施,围护结构的传 热系数不宜大于表4.2.1规定的限值
4.2.1农村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应采取保温措施,围护结构的传
4.2.1农村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应采取保温措施,围护结构的传
表4.2.1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
4.2.2农村居住建筑围护结构材料应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因地制 宜,开发利用适于农村应用条件的当地产品。常用的围护结构材 料性能见附录A。
4.2.3屋面保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保温严禁在雨天、雪天和5级风以上施工。 2屋面保温的块状保温材料,可直接干铺或采用专用的胶粘 材料铺在找平层上。 3屋面保温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
工,避免保温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4.2.4直接接触土壤的周边地面(从外墙内侧算起2.0m范围内) 建筑物外墙在室内地坪以下的垂直墙面、地下室上的楼板应增设 保温层。保温层热阻不小于1.1m2.KW。 4.2.5外墙应优先采用自保温墙体构造。自保温墙体工程的建筑 结构设计,应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并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14、《自保温混凝土复合块》JG/T407、《自保温混凝土复 合砌块技术规程》JGJ/T323、《复合保温砖和复合保温砌块》GB/ 29060等的要求。外墙外保温的施工要求及方法参见《外墙外保 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 4.2.6外窗不宜采用推拉窗。不同构造形式的外窗保温性能可参 考本标准附录B。外窗内侧应加质地厚的布料窗帘,夜间增强保 温;夏季窗内侧宜加浅色窗帘等遮阳。 4.2.7户门应设置在能避免被冬季寒风直接吹到的位置:严寒地 区居住建筑入口处宜设门斗,避免冷空气直接吹入房间。 4.2.8外门、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 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 级。
工,避免保温层受潮、浸泡或
建筑物外墙在室内地坪以下的垂直墙面、地下室上的楼板应增设 保温层。保温层热阻不小于 1.1 m·K/W。
4.2.5外墙应优先采用自保温墙体构造。自保温墙体工程的
4.2.9节能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注意检查门窗的各项性能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对不合格的应该更换。 2门窗宜与结构墙体外基面平齐安装,以减少热桥影响,使
墙体尽可能少遮挡进入室内的光线。外窗如居中安装,窗口外侧 四周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 3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以减 少该部位的开裂、结露和空气渗透。宜采用施工现场灌注聚氨酯 泡沫塑料或填塞聚乙烯泡沫塑料棒后,再从内外侧用嵌缝密封膏 (胶)密封。 4外墙保温层与门窗框之间的窗洞侧壁部位应做保温处理 以减弱该部位的热桥,提高门窗的保温性能。宜采用膨胀密封条 止水后,再用耐候密封胶封闭,以防止雨水进入保温层。 4.2.10 围护结构的热桥部分应采取保温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与外墙或屋面的热桥部位应采 取保温措施。 2窗过梁、外墙与屋面、地面的交接等热桥部分应采取可靠 的保温措施。 3伸出屋顶的构件及砌体(烟窗、通风道等)应进行防结露 的保温处理。 4.2.11农村居住建筑宜采用附加阳光间式太阳房。附加阳光间式 太阳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阳光间的平面形式宜与建筑立面平齐,除在南向墙面设置 玻璃外,可在毗连的主房坡部分加设倾斜玻璃,受限制时可采 用凹入建筑内部或半凹入建筑内部两种类型。 2阳光间宜与客厅或出入口相连,进深不宜超过1.5m
3阳光间与采暖房间的外墙应没有遮挡,墙面材料应选择深 色、对太阳辐射吸收系数较高的材料。 4 阳光间内的地面宜选用深色材料,利于集热。 4.2.12 农村居住建筑保温工程施工作业的环境与条件,应满足 关标准和施工工艺要求,严禁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4.3.1农村居住建筑有供暖需求的房间宜设置高效预制
.1 音兴废发求 炕连灶。高效预制组装架空炕连灶做法应符合《高效预制组装架 空炕连灶施工工艺规程》NY/T1636的要求。 4.3.2火炕炕面平均温度应在25℃~40℃,炕面温度不均匀度应 小于5℃。
炕连灶。高效预制组装架空炕连灶做法应符合《高效预制组装架 空炕连灶施工工艺规程》NY/T1636的要求。 4.3.2火炕炕面平均温度应在25℃~40℃,炕面温度不均匀度应 小于5℃。 4.3.3火炕系统应结合房间需热量、布局、居民生活习惯等,依 据舒适性和节约能源的基本原则确定。房间面积较小、耗热量低、 生火间歇较短时,宜选用散热性能好的架空炕;房间面积较大、 耗热量高、生火间歇较长时,宜选用火墙式火炕、地炕或蓄热能 力强的落地炕,辅以其他即热性好的供暖方式。应用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火炕构造应尺寸合理,减少烟气流动阻力,不倒风,综合 热效率高。 2架空炕的底部空间应保证空气流通良好,宜至少有两面炕 墙距离其他墙体不低于0.5m;炕面板宜采用大块钢筋混凝土板。 3落地炕应在炕洞底部和靠外墙侧设置保温层,炕洞底部宜
4.3.3火炕系统应结合房间需热量、布局、居民生活立
铺设200mm~300mm厚的干土,外墙侧可选用炉渣等材料进行 保温处理。
4.3.4火炕的炕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炕体材料应依据取材容易和材料热性能指标来选取。宜采 用土坏、定型石板、水泥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等。 2火炕内部烟道应遵循“前引后导”的布置原则。热源强度 大、持续时间长的炕体宜采用花洞式烟道:热源强度小、持续时 间短的炕体宜采用设后分烟板的简单直洞烟道。 3烟道高度宜为180mm~400mm,且坡度不应小于5%o;进 烟口上檐宜低于炕面板下表面50mm~100mm。烟气入口的喉眼处 宜设置火舌,不宜设置落灰膛。 4宜采用预制大块炕面板,减少炕洞的支撑点,加大烟气和 炕面接触面积;炕面应平整,抹面层炕头宜比炕稍厚,中部宜比 里外厚。 5炕体应采用内外抹草泥等措施进行气密性处理。 6炕体接触建筑物的外墙部位应采取保温措施。宜在建筑物 外墙内侧砌筑一道立砖,立砖与建筑物外墙距离宜为40mm~ 50mm,空间内可填充珍珠岩或炉渣,保温层上部可用泥浆抹严 4.3.5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烟图宜与内墙结合或设置在室内角落;当设置在外墙时 应进行保温和防潮处理。 2烟卤内径宜上面小、下面大,内壁面应光滑、严密;烟图
4.3.5烟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烟宜与内墙结合或设置在室内角落;当设置在外墙时: 立进行保温和防潮处理。 2烟窗内径宜上面小、下面大,内壁面应光滑、严密;烟区 底部应设回风洞。
3烟卤口高度应高于屋脊。 4烟卤通过屋顶时,应在顶棚至屋面层范围内采用不燃烧材 料砌抹严密。烟道直接在外墙上开设出烟口时,外墙应为不燃烧 体且出烟口应突出外墙,突出长度不小于250mm。烟窗穿过可燃 保温层、防水层时,在其周围500m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隔 热层,严禁在闷顶内开设烟卤清扫孔。
1火墙的长度宜为1.0m~2.0m之间,高度宜为1.0m~1.8m 之间。 2火墙燃烧室净高宜为300mm~400mm,燃烧室与炕面中 间应设50mm~100mm的空气夹层。燃烧室与炕体间侧壁上宜设 通气孔。 3火墙和火炕宜共用烟肉排烟。 4火墙的砌筑材料宜选用蓄热材料,砌体的有效容积不宜小 于0.2m。火墙厚度宜为240mm或300mm,壁厚为60mm。 5火墙表面先刷泥浆,再刷白灰浆,以防从缝隙漏烟;当要 求表面光滑时,也可在泥浆外抹薄薄一层白灰砂浆,再刷白灰浆 6火墙应靠近外窗、外门,火墙砌体的散热面宜设置在下部 7两侧面同时散热的火墙靠近外墙布置时,与外墙间距不应 小于150mm,减少对室外的热量损失。 4.3.7燃池的构造和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烧室的进风口应设调节阀门,炉门和清灰口应设关断阀 门,烟窗顶部应设可关闭风帽。
1燃烧室的进风口应设调节阀门,炉门和清灰口应设关断阀 门,烟卤顶部应设可关闭风帽。
燃烧室后应设除灰室、隔尘壁。 3 应根据各房间所需热量和烟气温度布置烟道。 4 燃烧室的池壁距离墙体不应小于1.0m。 5 水位较高或潮湿地区,燃烧室的池底应进行防水处理。 6 燃烧室盖板宜采用现场浇筑的施工方式,保证严密性。 .3.8 火炕的使用与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火炕搭建结束后,应以慢火烧干,并及时用泥浆修补炕 现的裂缝。炕墙镶瓷砖的火炕不宜在7大内生火。 2炉灶每次烧火结束后应关闭灶门,待灶膛内燃料完全燃 后方可关闭烟肉插板,以保持室内及炕内温度,
1火炕搭建结束后,应以慢火烧干,并及时用泥浆修补炕体 出现的裂缝。炕墙镶瓷砖的火炕不宜在7天内生火。 2炉灶每次烧火结束后应关闭灶门,待灶膛内燃料完全燃尽 后方可关闭烟窗插板,以保持室内及炕内温度
4.4.1农村居住建筑采用热水供暖系统时,宜以户为单位采用重 力循环热水供暖系统。 4.4.2重力循环热水供暖系统宜采用上供下回式,并应采取保证 各环路水力平衡的措施。重力循环系统采暖炉出水总立管与最远 瑞散热器立管之间水平管道长度不宜超过30m。
4.4.1农村居住建筑采用热水供暖系统时,宜以户为单位采用重 力循环热水供暖系统。
4.4.2重力循环热水供暖系统宜
各环路水力平衡的措施。重力循环系统采暖炉出水总立管与最远 端散热器立管之间水平管道长度不宜超过30m。
4.4.3采暖炉的选择与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热效率高、环保型炉具。 2 应根据燃料的类型选择适用的采暖炉类型。 3采暖炉炉体应有良好保温。 4燃烧烟煤的采暖炉宜选择带排烟热回收装置;排烟温度高 时,宜在烟卤下部设置水烟卤等回收排烟余热。
5采暖炉宜布置在专门的锅炉间内,不得布置在卧室或与其 相通的房间内;采暖炉设置位置宜低于室内地坪0.2m~0.5m;采 暖炉应设置烟道,
4.4.4散热器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道有困难时,也可菲内墙女袋 2散热器宜明装,暗装时装饰罩应有合理的气流通道、足够 的通道面积,并方便维修。 4.4.5重力循环热水采暖系统的管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路布置宜短、直,弯头、阀门等部件宜少。 2供水、回水干管敷设时,应有0.5%~1.0%的坡度,坡向 宜与水流方向一致。 3敷设在室外、不供暖房间、地沟或顶棚内的暖气管道应进 行保温,保温材料宜采用岩棉、玻璃棉或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 保温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4.4.6阀门与附件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热器的进、出水支管上应安装关断阀门,关断阀门应选 用阻力较小的闸板阀或球阀: 2排气管、膨胀水箱的膨胀管上严禁安装阀门; 3膨胀水箱(补水罐)的容积宜为系统容水的5%,最好安 装在靠近采暖炉的供水总立管上,且在室内,其高度应高出供水 干管30cm50cm。
4.4.7重力循环热水采暖系统的运行维护保养应符合下
1炉膛内的结渣、积灰和烟内的积灰应经常彻底的清理; 2 经常向系统内补水避免干烧: 3 定期清理水套夹缝之间的煤渣、积灰和焦油: 定期清理、擦试炉盘炉体,保持干净整洁,防止腐蚀: 5 定期清理盛灰斗内的积灰,避免烧坏炉; 6 炉内膛泥如有损坏,应及时用耐火水泥或黄泥修补; 7 禁止使用系统中的热水,以保证炉具的使用寿命。 8 冬李停炉维修或当系统暂时不运行时,应将系统内的水放 净,以防止结泳冻环管路和炉体,若系统或炉体已结泳,必须使 冰安全熔化后,方可重新点火,以防止因系统冰堵,而发生爆炸 事故; 9非采暖李停炉时,对炉子和系统应采取湿法保养,即停炉 后将炉内和系统内保持满水状态;清理炉子水套上的积尘和炉膛 灰斗内的灰渣,炉条上部放一些石灰粉,保持干燥,减少腐蚀 将烟卤内的积灰清理干净,并将烟卤出口盖住,防止下雨漏水。 4.4.8因条件限制采用重力循环热水采暖系统不能满足使用要求 时,可采用机械循环热水采暖系统,并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 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中的相关规定。
4.4.8因条件限制采用重力循环热水采暖系统不能满足
时,可采用机械循环热水采暖系统,并应符合《民用建筑供 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中的相关规定。
4.5.1太阳能供暖系统应安全可靠,根据不同地区采取防冻、防 过热、防雷、抗风、抗压、抗震等技术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太 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的相关规定
4.5.2农村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采暖系统时,宜优先选用生物质 能炉、燃气炉作为辅助热源。 4.5.3太阳能集热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 GB/T6424、《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GB/T17581和《太阳能空 气集热器技术条件》GB/T26976的有关规定。 4.5.4太阳能集热系统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 管材。可采用铜管、不锈钢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热水管等。 4.5.5太阳能采暖系统的末端应优先选用太阳能低温热水地板辐 射采暖,并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的要求。 4.5.6农村居住建筑太阳能采暖系统应配置贮热水箱,贮热水箱 应符合以下规定: 1贮热箱体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一般选用铝型材、镀 锌板、玻璃钢、塑料等材料制作。当集热器与房屋一体化设计时 也可用混凝土浇筑箱体。 2贮热水箱应保温,钢板焊接水箱的内壁应作防腐处理,防 莴涂料应卫生、无毒、长期使用耐热80℃以上。 3贮热水箱和支架间应有隔热垫,不宜直接刚性连接。 4.5.7太阳能采暖系统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综合调试 保证水、电满足要求。 4.5.8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宜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且确保
4.5.8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宜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且确保
4.5.8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宜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安装构造安全可靠,符合现行《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 术规范》GB 50364 的要求。
4.5.9农村居住建筑中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宜按人均日 量30L~60L选取
4.5.10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太阳能热
水系统技术条件》GB/T1914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选用紧式直接自然循环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2当选用分离式或间接式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应减少集 热器与贮水箱之间的管路,并应采取保温措施。 3 当用户无连续供热水要求时,可不设辅助热源。 4 辅助热源宜与采暖或炊事系统相结合。 4.5.11 在张家口、承德等太阳能充足地区,鼓励利用太阳能灶作 为炊事工具。
4.6.1农村居住建筑应优先选择节能柴灶或生物质成型燃料的节 能炉具作为主要炊事设施。 4.6.2节能柴灶和节能炉具应能适应多种燃料、具有良好的炊事 功能,最大可能地减少烟气等污染物排入室内。 4.6.3 具备条件时,优先利用生物质采暖炉作为采暖热源。 4.6.4 秸秆气化供气系统的室内燃气管道、灶具和燃气表的设计 和安装必须符合现行《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 NY/T443及《秸杆气化炉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1417的有关 规定。气化机组的气化效率和能量转换率均应大于70%,灶具热 效率应大于 55%。
4.6.5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防止一氧化碳
4.6.5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防止一氧化碳
泄漏、中毒及二次污染(焦油尾气),使用秸杆燃气的厨房应保持 通风良好。
4.6.6户内用气管道、阀门、灶具、燃气表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巡 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户内用气系统应每年检修一次。
4.6.6户内用气管道、阀门、灶具、燃气表每三个月进行
4.7.1 农村居住建筑应按户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4.7.2 农村居住建筑应选用功率因数高的节能电气产品。 4.7.3 农村居住建筑应选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及电器附件,并 采用适宜的节能控制方式。
4.7.3农村居住建筑应选
采用适宜的节能控制方式。
5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安全鉴定为结构危险的居住建筑,不宜进行节能改造。在进行局 住建筑安全鉴定时,应调查下列内容: 1 房屋建造年代。 2 房屋所在场地的河道、山坡、采空区等地质环境状况。 3 房屋建造时的设计与施工情况。 4 房屋使用、修和改造历史。 5 房屋经历的灾害情况。 5.1.2 结合翻建、新建和修加固等不同情况,宜同时进行建 节能改造。
5房屋经历的灾害情况。 5.1.2结合翻建、新建和修加固等不同情况,宜同时进行建筑 节能改造。 5.1.3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时应进行结构验算,并同时考 虑围护结构保温改造和采暖、通风、照明及炊事设施的节能改造
5.1.3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时应进行结构验算,并同 怎围护结构保温改造和采暖、通风、照明及炊事设施的节能
能、室内热环境状况等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投资成本低、 节能效果明显的改造方案,并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小、施工方便 环境污染小的改造方案,
面→外墙的优先顺序进行改造。节能改造后,各类围护结构的传 热系数应符合第4章中同类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要求。
冬至日的日照采集时间不少于 4h
冬至日的日照采集时间不少于4
5.2.4严寒地区既有居住建筑宜进行地面节能改造,应凿除原地 面,重新作保温地面,具体节能改造做法参见本标准第4.2.4条。
面,重新作保温地面,具体节能改造做法参见本标准第4.2.4条。
1对原外墙裂缝、渗漏进行修复,墙面的缺损、孔洞应填补 密实。 2外墙面为清水墙时,原墙面用水泥砂浆做找平层;原墙面 为抹面涂料面层时,如涂料出现起粉、起皮、剥落等现象时,应 将原墙面凿毛,或将原涂层铲除:原墙面为瓷砖面层时,应将瓷 转面清刷干净,并进行凿毛。 5.3.2在进行既有居住建筑外墙节能改造时,应优先选用外墙列 保温技术,并与建筑的立面改造相结合。 5.3.3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性能应满足《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44相?m 进能工工
5.3.2在进行既有居住建筑外墙节能改造时,应优先选用列
5.3.2在进行既有居住建筑外墙节能改造时,应优先选用外墙列 呆温技术,并与建筑的立面改造相结合。 5.3.3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性能应满足《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IGJ144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相关规定
5.3.3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性能应满足《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5.4.1外门和外窗的改造可根据既有居住建筑的具体情况确定, 需综合考虑安全、采光、隔声、通风、气密性和节能等性能要求 具体措施见表5.4.1。
表 5.4.1外门和外窗改造措施
5.4.2在原有单坡木窗和铝合金窗外(或内)加设一层窗户时, 两层窗户间距应为100mm~140mm。 5.4.3 更换门窗时,应对门、窗框与墙之间的缝隙进行保温密封 处理,以减少该部位的开裂、结露和空气渗透。 5.4.4 原有门窗不更换时,应提高既有门窗的气密性,具体做法 如下: 1门、窗框与墙体接触部位用弹性松软材料(如毛毡)、弹 性密闭型材料(如聚乙烯泡沫塑料)、密封膏等进行密封: 2 框与扇的密封可用橡胶、橡塑或泡沫密封条: 3 扇与扇之间的密封可用密封条及缝外压条等: 4 扇与玻璃之间可采用各种弹性压条进行封堵。 5.4.5 条件允许时,可以加设附加阳光间式太阳房,改善室内热 环境。附加阳光间式太阳房应符合本标准第4.2.11条的规定。
环境。附加阳光间式太阳房应符合本标准第4.2.11条的
5.5.1 将旧式的落地火炕改造成新型吊炕。 5.5.2 农村改造柴灶时,宜同时改造火炕。 5.5.3 加设供暖系统时,宜优先选用重力循环热水供暖系统,条 件不允许时,可采用机械循环热水供暖系统。采暖炉应选用生物 质采暖炉或热效率高的采暖炉
5.5.4农村居住建筑电气设备改造时,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 有关规定。
5.5.4农村居住建筑电气设备改造时,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
附录 A常用围护结构材料性能表
附录 A常用围护结构材料性能表
注:农村居住建筑的建筑材料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房地产项目,选择适合农村现有经济条件的材料 上表仅列出了目前适合在农村地区应用的几种常用材料。
表B.2典型玻璃配合不同窗框的整窗传热系数
围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一一节能专篇·2007·建筑3第47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梢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 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 《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 《农村能源术语》NY/T2449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JGJ/T267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JG/T407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技术规程》JGJ/T323 LO 《复合保温砖和复合保温砌块》GB/T29060 11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 12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 /T 7106 13 《高效预制组装架空炕连灶施工工艺规程》NY/T1636 14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GB/T6424 16 《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GB/T17581 17 《太阳能空气集热器技术条件》GB/T26976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 19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 20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T19141 21 《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T443 22 《桔杆气化炉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1417 2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园林造价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标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标准》DB13(J/T174一2014,经河 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2月4日以冀建质(2014】104 号通知批准发布。 为便于各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 文规定,《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标准》DB13(J/T174一2014编 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 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但是本条 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 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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