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T 041-2015 四川省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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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由型材与玻璃系 合成的建筑门窗。
构成建筑门窗的框、竖横挺、扇挺及拼框杆件等,包 含主型材和辅型材。按加工成型的材质不同有单质型材和复 合型材。
2.0.5主要受力杆件
嵌入在型材槽口中,由不同种类的单片玻璃、二片或多片 玻璃组合加工成型的玻璃构造层
ouildingwindowanddooronenergyefficiency 对标准规格建筑门窗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空气渗透率 可见光透射比四项指标客观描述的一种信息性标识装修施工组织设计 ,简称“门 窗标识”。
采用低热导率材料制成,用于均匀支撑玻璃周边并分隔形 成干燥气体空间层,提高中空玻璃边部热阻,使其边缘线传热 系数小于0.04W/(m.K)的间隔条
安装门窗前在墙体洞口预先安装的构件,门窗通过 墙体相连。
3。0.1建筑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及安全、环保性能除应符 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四川省相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对其节能 性能进行标识。
3.0.2建筑节能门窗的型材、玻璃系统、主要构
3.0.3建筑节能门窗使用的玻璃系统,应按现
业和四川省相关标准的规定,采用与之相符的安 护措施。
种、规格及附件进行检查验收,对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3.0.5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施工:应在建筑主体及门窗洞口 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门窗框与洞口基层间的接合缝应进
种、规格及附件进行检查验收,对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门窗框与洞口基层间的接合缝应进 行防水密封及保温填缝处理,且保温填缝应饱满。有条件时, 宜采用附框连接固定
3.0.6建筑节能门窗的安装位置、开启方式与开启面积,应 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行业及四川省相关标准的要求。 3.0.7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节能门
窗,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适宜的防护措施或醒目 标志。
表 4.1.1 塑料门窗主型材性
图 4.12 壁厚尺寸示意图
4一翅壁壁厚;B一封闭空腔周壁壁厚;C一两个封闭空腔间的隔断壁厚 注:外接圆是指能够将型材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1)除压条、压盖、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之外 所有建筑外门窗型材最小公称壁厚不应小于1.20mm;框、扇 拼程框等主型材的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最小实测壁厚,外门不应 小于2.0mm;外窗不应小于1.4mm。
4一翅壁壁厚;B一封闭空腔周壁壁厚;C一两个封闭空腔间的隔断壁厚 注:外接圆是指能够将型材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1)除压条、压盖、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之外 所有建筑外门窗型材最小公称壁厚不应小于1.20mm;框、扇 拼槿框等主型材的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最小实测壁厚,外门不应 小于2.0mm;外窗不应小于1.4mm。
隔热铝合金型材纵向抗剪特征值和横向抗拉特征值在室温 试值大于限值1倍时,可不做高温及低温状态的检测。
4.1.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中空型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中空型材除除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门、窗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中空型材》JC/T941的 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表4.1.3的要求; 2型材表面应选择适用于玻璃钢材质的户外涂料进行涂 装处理
表4.1.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中空型材性能
4.1.4木型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门窗》GB/T29498的 要求。 2木材的含水率应控制在6%~13%,且比使用地区的木 材年平衡含水率低1%~3%。 4.1.5铝木复合型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木复合型材中的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合金型材性能应符合本规程4.1.2条中的高精级要 求,型材性能应符合本规程4.1.4条要求。 2)木材应选用同一树种,含水率不低于6%,且不高于13% 3)集成材除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集成材非 结构用》LY/T1787的要求外,还应使用优等品。可视面拼条 长度除端头外应大于250mm。厚度方向无拼接,宽度方向相 邻层的拼接缝应错开。指接缝隙处无明显缺陷。 4)木材表面光洁、纹理相近,无死节、虫眼、腐朽、 夹皮等现象。型材平整无翘曲,棱角部位应为圆角。 5)木材用涂料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 GB/T23999、《木器用不饱和聚酯漆》LY/T1740和《室内装饰 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GB24410的规定,耐黄变 性AE≤1.0(紫外线光照射不小于168h)且木材四面都应涂 漆,甲醛释放含量应不大于1.5mg/L。 6)铝合金型材与木型材连接之间应有通风透气收缩缝 2铝木复合型材的性能,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用节能门窗第1部分:铝木复合门窗》GB/T29734.1的要求
外,还应符合表4.1.5的要求。
表4.1.5复合型材性能
4.2.1单片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片玻璃(平板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半钢化 玻璃和钢化玻璃等)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及性能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平板玻璃》GB11614、《着色玻璃》GB/T18701 镀膜玻璃》GB/T18915、《半钢化玻璃》GB/T17841、《建筑 用安全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的规定,厚度 扁差和厚薄差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厚度偏差和厚薄差(mm)
1944中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及表4.2.3的要求 1中空玻璃的空气层厚度不应小于9mm,单片玻璃厚度 不应小于5mm,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3mm。 2中空玻璃间隔条宜采用连续折弯,最大限度地减少接 驳处。对节能要求较高的门窗,宜采用非金属材料的暖边间 隔条。 3中空玻璃密封应采用双道密封,双道密封外层密封胶 层厚度为5mm~7mm。 4中空玻璃间层采用性气体填充时,初始气体含量及 密封耐久性能应符合表4.2.3的要求。 5镀膜玻璃在合成中空玻璃便用前应与外道密封胶做相 容性试验。
表4.2.3中空玻璃性能
表4.2.3中空玻璃性能
4.3.1建筑门窗用密封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的规定,并应按功能要求、使用范围及型材构造尺寸选用。 4.3.2用于安装玻璃的密封材料应选用橡胶系列密封条或硅 酮密封胶。
胶条》JG/T187的要求。塑料门窗密封条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塑料门窗密封条》GB/T12002等标准的要求。密封胶应 等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建筑窗用
性密封胶》JC/T485的有
4。3.4门窗密封毛茶应采用索外线稳定和硅化处理的平极加 片型,毛条的毛束应经过硅化处理。密封毛条的空气渗透性能 机械性能及尺寸充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密封 毛条技术条件》JC/T635中优等品的规定
4.4五金配件、附件、紧固件
4.4.1建筑门窗采用的五金配件、附件、紧固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材质以不锈钢、铝合金、锌合金 以及优质工程塑料为主,应具有操作方便及标准化、系列化的 特点。
4.4.2建筑门窗合页
4.4.3门窗五金件在规定荷载作用下,门的反
应少于10方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万次,且后团 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4.5.1·玻璃支承块应采用挤压成形的未增塑PVC、增塑PVC 或邵氏A硬度为80~90的氯丁橡胶等材料制成。支承块最小 长度不得小于50mm,厚度等于边缘间隙。
4.5.3铝合金门窗型材的隔热腔中的填充材料,
热系数低的聚苯乙烯泡沫条或发泡密封条,以及低发泡的发 泡材料。
钢冷钢带》GB716的规定,内外表面均应进行防锈处理,增 强型钢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氯乙烯(PVCD门窗增 强型钢》JG/T131的有关规定。PVC塑料门窗主要受力杆件的 增强型钢的厚度应经计算确定,最小实测壁厚:门≥2.0mm; 窗≥1.5mm;副框≥1.5mm;组合窗拼槿框≥2.0mm。
4.6.1节能门窗除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4.6.1节能门窗除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相关
5.1.1节能门窗的设计应根据建筑性质和建筑所在地区的气 候条件,按现行建筑设计、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进行。 5.1。2根据建筑性质及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确定门窗传热系 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 生能及隔声性能,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从sI一风荷载体型系数; 从一一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Wo一基本风压(kN/m)。 当风荷载标准值的计算结果小手1.0kPa时,应按1.0kPa 取值。 5.3.2门窗杆件应根据受荷情况和支承条件采用结构力学弹 性方法计算内力和度。外门窗在各性能分级指标值风压作用 下,主要受力杆件相对面法线挠度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门窗主要受力杆件相对面法线挠度(mm
注:L为主要受力杆件的支承跨距
2合理设计门窗缝隙断面尺寸与儿何形状,提高门窗缝 原空气渗透阻力: 3采用耐久性好的硅酮密封胶或橡胶条进行玻璃镶嵌密 封和框扇之间的密封: 4平开扇高度大于900mm时,应采用多点锁闭。
1宜采用等压原理及压力平衡设计门窗的排水系统,确 呆玻璃镶嵌槽、框扇配合空间形成等压腔; 2对于不采用等压原理及压力平衡设计的门窗结构,应 采取有效的多层密封防水措施和结构防水措施,实现水密性能 设计要求; 3排水槽的尺寸、数量、分布应保证排水系统的畅通, 窗室外侧配置防风盖: 4门窗型材构件连接和附件装配缝以及门窗框与洞口 墙体安装间隙均应有防水措施
1应采用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 2.门窗玻璃镶嵌缝隙及框与扇开启缝隙,应采用具有柔 生和弹性的密封材料密封; 3门窗框与洞口墙体之间的安装缝隙应进行密封处理。
员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易于受到人员和物体碰撞 部位应采用安全玻璃:
窗下列部位应采用安全玻
1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2 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m; 3 活动门玻璃和固定门玻璃; 4 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以下的落地窗; 5 倾斜窗、天窗及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 其他部位窗。 5.5.2 推拉门窗的扇应有防正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用于列 墙时,必须设有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5.5.3门窗玻璃压条应安装在室内侧,压条装配后应牢固。 5.5.4金属门窗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 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一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 在30m及以上的外门窗,二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在45m
雷计规池》GB5005/的规定。 尖防建巩物其建筑高度 在30m及以上的外门窗,二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在45m 及以上的外门窗,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在60m及以上 的外门窗应采取防侧击雷和等电位保护措施,并应与建筑物防 雷系统可靠连接
D.1.1 1门窗的加工制作,除固定玻璃装配工序外,其余工序 应在具有门窗加工制作能力的门窗企业生产车间进行,不得在 施工现场制作
地上现物制卡 5.1.2门窗构件加工前应按建筑设计图进行核对,并对已施 工完成的门窗洞口进行复查,按安装构造要求调整门窗设计大 样图尺寸,并经设计确认后,方可加工制作
.1.2门窗构件加工前应按建筑设计图进行核对,并对已施 工完成的门窗洞口进行复查,按安装构造要求调整门窗设计大 详图尺寸,并经设计确认后,方可加工制作。 。1.3门窗组装必须有组装图和保证门窗达到设计性能的工 艺、技术要求。门窗所用材料及配件应进行进厂验证,其性能 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对主要材料外观、规 洛尺寸进行抽检。 6.1.4用于加工门窗构件的生产设备、专用模具和器具必须保
工完成的门窗洞口进行复查,按安装构造要求调整门窗设计天 样图尺寸,并经设计确认后,方可加工制作
艺、技术要求。门窗所用材料及配件应进行进厂验证,其性能 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对主要材料外观、规 洛尺寸进行抽检。
6.1.4用于加工门窗构件的生产设备、专用模具和器具必须保 正加工产品达到设计要求。检验器具要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 6.1.5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在清洁的室内环境中进行注胶、注
6.1.4用于加工门窗构件的生产设备、专用模具和器具必须保
J窗构件加工精度除应符合表6.2.1的要求,还应在 十其型号、质量与颜色等进行检查,
表6.2.1门窗构件加工精度
6.2.2塑料厂门窗型材应加衬增强型钢,增强型钢应满足工程 强度设计要求。门用增强型钢最小壁厚不应小于2.0mm,窗 用增强型钢最小壁厚不应小于1.5mm。增强型钢端头距型材 端头内角距离宜不大于15mm,且不影响端头焊接。增强型钢 与型材承载方向内腔配合间隙应不大于1mm。用手固定每根 增强型钢的紧固件应不少于3个,其间距应不大于300mm, 距型材端头内角距离应不大于100mm。固定后的增强型钢不 应松动。
6.3.1塑料门窗构件的焊接应牢固,不应有假焊、断裂等缺 陷,焊角强度应大于其计算值。
在隔热材料上,连接处缝隙应做密封处理,可采用柔性防水垫 工或注胶进行密封,注胶应密实。角码连接面应涂抹组角胶 以增强门窗刚度,构件连接接口处的粘胶剂不应外溢
片或注胶进行密封,注胶应密实。角码连接面应涂抹组角胶, 以增强门窗刚度,构件连接接口处的粘胶剂不应外溢。 5.3.3开启部分的扇、框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的安装应符合 下列要求: 1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的断面形状及规格尺寸应与型材 断面相匹配; 2密封胶条镶嵌长度宜比边框内槽口长1.5%~3.0%; 3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镶嵌后应平整、严密、牢固,不 导有脱槽现象; 4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单边宜整根嵌装,不应拼接,接 口设置应避开雨水直接冲刷处: 5密封胶条角部接口处应进行粘结处理
图6.3.4玻璃的安装间隙示意图
2玻璃压条可采用45°或90接口,安装后应平整牢固, 贴合紧密,其转角部位拼接处间隙应不大于0.5mm,不得在 一边使用两根及以上玻璃压条; 3胶条拼接处间隙应不大于0.5mm; 4安装中空镀膜玻璃时,镀膜玻璃应安装在室外侧,中 空玻璃间层应保持清洁、十燥、密封: 5玻璃采用密封胶安装时,胶缝应平滑整齐、无空隙和 断口。
6.3.5五金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五金件采用的型号、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位 置准确、牢固,易损件应便于更换; 2五金件的安装处应采用柔性防水垫片或注胶进行密封; 3单执手一般安装在扇中部,当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锁 点时,锁点分布应合理; 五金件安装后的门窗框扇搭接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护措施以防止污损、划伤、变形,成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包装应满足存放、运输的要求。 6.4.2门窗应放置在清洁、通风、干燥的地方,环境温度应 不高于50°C,不得接触腐蚀性物质并防止雨水侵人;门窗产 品不宜直接与地面接触,底部垫高应不小于100mm;不得平 放,立放角度不小于70°,并防正倾倒
保护措施以防止污损、划伤、变形,成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包装应满足存放、运输的要求。
不高于50°C,不得接触腐蚀性物质并防止雨水侵人;门窗产 品不宜直接与地面接触,底部垫高应不小于100mm;不得平 放,立放角度不小于70°,并防正倾倒
6.4.3运输门窗的车辆应设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运输
丁窗时,应竖立排放固定牢靠,防止颠震损坏。门窗各樟之间 应采用非金属软质材料隔开:五金配件应采取保护措施,相互 错开,以免相互磨损
采用非金属软质材料衬垫,并在门窗外缘选择牢靠平稳的着力 点,不得在框扇内插人拾杠起吊
7.1.1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法安装。安装前洞口应进行抹灰 找平,使洞口表面平整、尺寸规整。门窗洞口尺寸应符合现行 宝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的规定。门窗 框与洞口的间隙,应符合表7.1.1的要求
门窗框与洞口的间隙(mm
带下槛的门框高度应小于洞口高度5mm~10mm
室内外的保温系统、粉刷找平等作业 完工且硬化后进行。外窗窗台面应做散水坡度,窗台板伸入墙 体内的部分应略高于外沿
7.1.5组合窗的洞口,应在拼料的对应位置设预埋件或
格及位置。预理件的数量应和固定连接件的数量一 应正确。
7.1.6门窗安装应在洞口尺寸符合规定且验收合格服务质量标准,并办女
.1:7安装1门窗的构件和附件及材科品种、规格、巴件和性 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安装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门窗 的数量、品种、规格、开启方向等。门窗的五金件、密封条、 紧固件应齐全。
7.2.1门窗安装入洞口时,其上下框应与洞口中线对齐,开 确保门窗框上下边位置及内外朝向准确。门窗框在洞口墙体就 位,用木楔、垫块或其他器具调整定位并临时楔紧固定时,不 得使门窗框型材变形和损坏。
7.2.2与水泥砂浆直接接触的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前应进行防
7.2.3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连接应符合下列规
1连接件可采用Q235钢材,其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连 接件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0mm,在外框型材室 内外两侧双向固定。固定点的数量与位置应根据门窗的尺寸、 荷载、重量的大小和不同开启形式、看着力点等情况合理布置。 连接件距门窗边框四角的距离不大于18mm,其余固定点的间 距不大于500mm。
2门窗框与连接件的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若采用紧固 件穿透门窗框型材固定连接件时,紧固件宜置于门窗框型材的 中心线上,且不能破坏隔热条,紧固件处采取密封防水措施; 3连接件与洞口混凝土墙基体可采用射钉、塑料胀锚螺 栓、金属胀锚螺栓等紧固件连接固定。 4对于砌体墙基体,可在连接点处预理强度等级在C20 以上的实心混凝土预制块,或根据各类砌体材料的应用技术规 程或要求确定合适的连接固定方法。严禁用射钉直接在砌体上 固定。 5采用副框连接时,门窗框与副框应连接牢固,并采取 可靠的防水密封处理措施。门窗框、副框与门窗洞口的安装缝 隙防水密封胶宽度不应小于6mm。预埋副框和后置副框在洞 口墙基体上的预理、安装应连接牢固,防水密封措施可靠。 6门窗与墙体连接也可采用其他可靠方式连接。
1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缝原内应采用聚氨酯发泡胶填塞 包满。填塞时,宜先采用泡沫条填塞,再在内外侧用发泡聚氨 指密实嵌填,以及用密封胶和耐候胶收口密封。门窗下框填塞 时土建标准规范范本,不能使门窗框胀突变形,临时固定用的木、垫块等不得 贵留在洞口缝隙内。 2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密封施工前,应先对密封处进行清 吉处理,门窗框型材表面的保护材料应除去,表面不应有油污 灰尘,墙体部位应洁净、平整、干燥。 3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密封,应符合密封材料的使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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