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197-2019 多层装配式钢结构工程施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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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4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楼

    2.0.6预制混凝土叠合板

    在预制混凝土板构件安装就位后,在其上部浇筑混凝土而形成整体的混凝土 构件。

    安装在主体上,起围护、装饰作用的非承重预制外墙板, 2.0.8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precast concrete sandwich insulationwall panel 内外两层混凝土板采用拉结件可靠连接,中间夹有保温材料的预制外墙板。 庄 2.0.9粗糙面rough surface

    地基标准规范范本2.0.9粗糙面rough surface

    采用特殊工具或工艺形成预制构件混凝土凹凸不平或骨料显露的表面,实现 预制构件和后浇筑混凝土的可靠结合

    2.0.10键槽shearkey

    预制构件混凝土表面规则且连续的凹凸构造,可实现预制构件和后浇筑混凝 土的共同受力作用

    2.0.11安装工器具erection and installation devices

    由施工单位或工厂加工制作,用于预制构件存放、吊装、调节、就位的专业 化工具及器具,简称工器具。

    2.0.12组合结构assemble structures

    3.0.1多层装配式钢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准确理解设计图纸的要求,根据工 程特点和施工规定,编制专项多层装配式钢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3.0.2施工单位应完成多层装配式钢结构深化设计文件,深化设计文件宜包含结 构布置图、构件加工详图等。 3.0.3多层装配式钢结构部(构)件制作、运输、安装、验收、安全施工的各流 程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应按构件工厂预制和现场安装两阶段的质量管理。 3.0.4多层装配式钢结构构件装配施工前,企业技术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 技术交底。 3.0.5多层装配式钢结构施工应由专业施工队伍完成,按照施工工种划分,特殊 工种必须有专业操作证,重要部位宜选择熟练的技术工人。 3.0.6多层装配式钢结构的施工单位用的专用机具和工器具应事先校对,且应在 合格检定有效期内。 3.0.7多层装配式钢结构临时支撑和支(脚手)架系统,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 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定性。 3.0.8多层装配式钢结构构件出厂前,厂家应对构件进行质量检查,出具构件出 厂合格证,同时对构件在明显部位进行标识。 3.0.9施工单位应根据预制构件存放、安装和连接等要求,合理选择并配备设备, 3.0.10施工单位应对多层装配式钢结构施工过程,实施全面和有效的管理与控 制,施工单位宜采用BIM技术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3.0.11多层装配式预制构件堆放以及构件安装完成后的成品应采取有效的产品 保护措施。 3.0.12多层装配式钢结构工程施工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资料。 3.0.13多层装配式钢结构工程质量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及行业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

    4.1.1多层装配式钢结构构件所用的钢材牌号、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文件和 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并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1.2多层装配式钢结构钢材订货合同应对材料牌号、规格尺寸、性能指标、检 验要求、尺寸偏差等有明确的规定。 4.1.3多层装配式钢结构混凝土预制构件用钢筋宜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 4.1.4多层装配式钢结构钢材的进场验收,尚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的有关规定。 .1.5预制构件吊装吊环应采用HPB300钢筋,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制作

    4.2.1混凝土构件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质量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的规定。 4.2.2结构混凝土构件选用中粗砂不得使用海砂。 4.2.3混凝土构件选用中粗砂、石子,质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 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 4.2.4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 定。 4.2.5混凝土施工应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 混凝土》GB14902的规定。 4.2.6施工中的结合部位或接缝处混凝土的性能应符合设计与施工规定。当采用 自密实混凝土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3 的规定。

    4.3.1多层装配式钢结构构件连接用钢材、焊接材料、高强螺栓、栓钉、地脚锥

    栓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 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3.2装配式钢结构工程混凝土预埋件锚栓除螺纹以外的部分,不得涂油。 4.3.3焊丝、焊剂、焊条、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文件 要求及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的规定。 4.3.4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的规定 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的规定。 4.3.5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 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GB/T1228~1231或《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 副》GB/T3632的规定。 4.3.6连接薄钢板或其它部件采用的自攻螺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钻自攻螺 钉》GB/T15856.1~4、GB/T3098.11或《自攻螺栓》GB/T5282~5285的规定。 4.3.7装配式结构用钢筋连接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选用,钢筋焊接连 接接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 4.3.8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的有关规定。 4.3.9装配式钢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后浇混凝土内的连接钢筋应埋设准确,连接 与锚固方式应符合设计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3.10构件连接密封及背衬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密封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JC/T881的有关规定,背衬填料宜选用直径为缝

    栓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 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3.2装配式钢结构工程混凝土预埋件锚栓除螺纹以外的部分,不得涂油。 4.3.3焊丝、焊剂、焊条、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文件 要求及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的规定。 4.3.4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的规定 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的规定。

    4.3.9装配式钢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后浇混凝土内的连接钢筋应埋设准确,连接 与锚固方式应符合设计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3.10构件连接密封及背衬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密封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JC/T881的有关规定,背衬填料宜选用直径为缝 宽1.3倍~1.5倍的聚乙烯圆棒。

    4.4.1装配式钢结构门窗应按不同材料、不同品种、不同规格进行存储,并有相 应防火措施和其他防护措施。 4.4.2装配式钢结构铝合金门窗采用标准化系列产品应符合《铝合金门窗工程

    技术规程》JGJ214的规定

    规程》JGJ103的规定。 4.4.4构件出厂前,门、窗框四周用保护纸裹和外侧用木板包等,现场装配完成 后,门窗饰面采用覆盖保护等做法。

    规程》JGJ103的规定

    4.4.5装配式钢结构施工保证门、窗框与四周墙板有可靠连接及相关

    4.5.1装配式钢结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防水密封胶条其质量应满足现行 标准的规定。 4.5.2装配式钢结构工程外墙保温材料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 的规定。

    4.5.1装配式钢结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防水密封胶条其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的规定。 4.5.2装配式钢结构工程外墙保温材料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 4.5.3保温外墙墙板的憎水性(吸水率、干燥收缩率)、抗冻性、热导系数、隔 声指标、容重、抗压强度、变形等物理和力学指标应进行复验,性能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墙体材料统一应用技术规范》GB50574的规定。

    4.5.3保温外墙墙板的憎水性(吸水率、干燥收缩率)、抗冻性、热导系数、隔 声指标、容重、抗压强度、变形等物理和力学指标应进行复验,性能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墙体材料统一应用技术规范》GB50574的规定。 4.5.4保温材料应根据不同材料、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分别存储,应有相应防水、 防火措施和其他保护措施,

    4.6.1工程在构件安装后不宜剔槽、开孔、开洞,现场开槽、开孔、开洞需进行 结构验算并采取加固措施。 4.6.2工程设备、管线安装应验算结构构件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4.6.3工程设备、管线安装接口的位置应易于检修。 4.6.4工程冷热水管道设备、管线安装在构件上宜采用隔热支架。 4.6.5工程设备、管线穿越楼板和墙体时,应采取防水、防火、隔声、密封等措 施。 吸 4.6.6工程设备、管线施工深化设计文件应减少平面交叉,并对设计文件中孔洞 的尺寸、位置、设备及管线参数进行复核。 4.6.7施工给水、排水、采暖管道中间不宜有连接件。 4.6.8预制构件上的出线口、接线盒等的孔洞应准确定位。

    4.6.8预制构件上的出线口、接线盒等的孔洞应准确定位

    筋重叠、同一部位的管线交叉不得超过2次。 4.6.10有防火、防腐保护层的钢结构构件上安装管道或设备支架时,宜采用非 焊接方式固定,采用焊接方式时应对防火、防腐保护层进行修复

    4.7.1装配式组合结构进场后,检查多层装配式组合结构的规格、型号、预理埋件 位置及数量、外观质量等,均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组合结构应有出厂合 格证。 4.7.2对于出现破损的多层装配式组合结构,可采用细石混凝土或其它材料等强 修补。 4.7.3根据多层装配式组合结构吊装索引图,确定合理的组合结构的吊装起点: 并在组合结构上标明其吊装区域和吊装顺序编号。 4.7.4组合结构安装前,应确认多层装配式组合结构安装工作面,以满足组合结 构安装要求。 4.7.5组合结构吊装前,按设计要求,根据楼层已弹好的平面控制线和标高线 确定预制多层装配式组合结构安装位置线及标高线,并复核。 4.7.6钢一混凝土组合结构的工程,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一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50901的有关要求。 4.7.7钢管混凝土柱构件的验收应符合《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28的有关要求。

    5.1.1钢结构连接紧固件的材料、

    5.1.2钢构件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有关规定。 5.1.3钢构件矫正可采用机械、加热、加热及机械联合矫正,矫正后的钢材表面, 不应有明显的凹痕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超过钢材厚度充许 负偏差的1/2。 5.1.4钢构件矫正环境温度或加热温度应根据材料性能选择,矫正温度应符合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规定。 5.1.5钢材矫正、成型和冷弯曲半径、高及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规 范》GB50755的有关要求。 5.1.6钢构件边缘采用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部位准确、切口整齐,切割前应将钢材 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切割后应清除毛刺、熔渣和飞溅物,钢 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 5.1.7钢构件焊缝坡口采用气割、铲削、刨边机等加工的焊缝坡口允许偏差应符 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规定。 5.1.8钢构件制孔周边应无毛刺、破裂、喇叭口和凹凸的痕迹,切屑应清除干净。 螺栓孔的精度、孔距、制孔偏差按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 有关要求。 5.1.9钢结构构件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 在信 认可范围内施焊。 5.1.10钢结构构件设计要求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无损探伤,其内部缺陷分 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1.11钢结构焊缝外观质量、内部质量、尺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的规定。 5.1.12焊钉应采用专用焊接设备施焊,首次栓钉焊接时应采用焊接工艺评定试 验,并应确定焊接工艺参数。 5.1.13每次焊钉作业前,应至少试焊3个栓钉,检查合格后正式施焊,焊钉根

    部焊脚应均匀,焊脚立面的局部未熔合或不足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 5.1.14钢构件施工单位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 接位置、焊后热处理等各种参数的组合,应在钢构件制作及安装前进行焊接工艺 评定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15焊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以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为依据,编制焊接 工艺文件。 5.1.16焊接时作业区环境温度超过《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规定时 应编制专项方案。 5.1.17焊接接头、焊接变形的控制、焊后应力消除、定位焊等尺寸偏差应符合 《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规定

    5.2.1混凝土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隐蔽项目的现场检查与验收。 5.2.2混凝土构件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养 护措施。

    5.2.3装配式钢结构后浇混凝土内的连接钢筋应埋设准确,连接与锚固方式应符

    5.2.3装配式钢结构后混疑土内的连接钢筋应理设准确,连接与锚固方式应符 合设计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5.3.1钢构件涂装包括防腐与防火涂装,涂装施工前应编制施工工艺,并应符合 设计文件和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3.2钢构件防腐涂装前,钢材除锈应按照设计文件及《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 级和除锈等级》GB8923有关要求进行表面处理。当设计文件未提出具体方法 时,可根据防腐或防火涂料产品对钢材表面的要求,采用抛丸、喷砂或人工打磨 处理方法。

    进行下道涂层的施工。

    5.3.7钢构件涂层防火漆装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空鼓、明显凹陷、

    5.3.11钢构件防火涂料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砂等污垢,涂装后的构 件不得上脚踩。 5.3.12施工时钢结构和连接件的受损涂装,防腐、防火应按设计要求处理后在

    5.3.12施工时钢结构和连接件的受损涂装,防腐、防火应按设计要求处理后在 进行补涂

    2.1部(构)件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或合同要求,对供应的产品签发 品质量证明书,明确重要技术参数,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还应提供安装说明书。 2.2部(构)件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合格证编号、构件编号: 2产品数量; 构件型号; 质量情况; 5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出厂日期; 6 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构件名称、施工图号、材质、规格

    7.1.1桁架楼承板和压型钢板吊运现场露天存放时,应略微倾斜放置,保证水分 尽快从板的缝隙中流出。 7.1.2构件边角部及构件与捆绑、支撑接触处宜采用柔性垫衬加以保护,驳运和 存放时,预埋吊件所处位置应避免遮挡影响起吊。 7.1.3预制叠合板叠放层数不宜大于5层,底层及层间应设置支垫,支垫应平整 且上下对齐,构件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预制异形构件堆放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 情况按施工方案执行。 7.1.4部(构)件产品存放,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现场堆放的平面布置图。 装配式钢结构构件产品存放应按构件类型、类别、吊装顺序,依次堆放且标识向 外。 7.1.5部(构)件产品存放场地宜为混凝土硬化地面或经人工处理的自然地坪, 满足平整度和承载能力要求,并应有排水措施。构件产品存放要保持平稳,底部 应放置垫木,构件的堆放高度应能承受上部构件的重量。 7.1.6对侧向刚度差、重心较高、支承面较窄的构件,应立放就位,除两端垫木 外,还应搭设支架或用支撑将其临时固定。 7.1.7现场运输道路应坚实平整,并有排水措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道路 应满足构件的运输要求。 7.1.8存放场地应设置在吊车的有效起重范围内,并设置通道。墙板可采用插放 或靠放,存放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支垫稳固。外墙板宜对称靠放、饰面朝外 且与地面倾斜角度不宜小于80°

    7.1.1桁架楼承板和压型钢板吊运现场露天存放时,应略微倾斜放置,保证水分 尽快从板的缝隙中流出。 7.1.2构件边角部及构件与捆绑、支撑接触处宜采用柔性垫衬加以保护,驳运和 存放时,预埋吊件所处位置应避免遮挡影响起吊。 7.1.3预制叠合板叠放层数不宜大于5层,底层及层间应设置支垫,支垫应平整 且上下对齐,构件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预制异形构件堆放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 情况按施工方案执行。

    装配式钢结构构件产品存放应按构件类型、类别、吊装顺序,依次堆放且标识向 外。

    7.1.5部(构)件产品存放场地宜为混凝土硬化地面或经人工处理的自然地坪, 满足平整度和承载能力要求,并应有排水措施。构件产品存放要保持平稳,底部 应放置垫木,构件的堆放高度应能承受上部构件的重量。 7.1.6对侧向刚度差、重心较高、支承面较窄的构件,应立放就位,除两端垫木 外,还应搭设支架或用支撑将其临时固定。 7.1.7现场运输道路应坚实平整,并有排水措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道路 应满足构件的运输要求。 7.1.8存放场地应设置在吊车的有效起重范围内,并设置通道。墙板可采用插放 或靠放,存放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支垫稳固。外墙板宜对称靠放、饰面朝外 且与地面倾斜角度不宜小于80°。

    7.2.1部(构)件安装前,应核对吊装设备的型号,并对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 器、变幅限制器、行走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7.2.2部(构)件应按吊装、存放的受力特征选择卡具、索具、托架等吊装和固 定装置。

    7.2.3部(构)件产品吊装方案包括:构件装车时起吊点及起吊方法、构件最不 利工况受力情况和构件变形计算等内容,装车前应对装车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 由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7.2.4凡需现场拼装的墙板构件应尽量将构件成套装车或按安装顺序装车运至 安装现场。起吊时应拆除与相邻构件的连接,并将相邻构件支撑牢固, 7.2.5部(构)件起吊时应保持水平、慢速起吊并注意观察。下落时平缓,落架 时应防止摇摆碰撞,损伤货品棱角或表面。 7.2.6起吊时绳索与构件水平面的夹角不宜小于60°且不应大于80°。预制墙 板就位宜采用由上而下插入式安装形式,构件吊装过程不宜偏斜和摇摆,严禁吊 装构件长时间悬挂在空中,构件上应设置缆风绳控制构件转动,保证构件就位平 稳。 7.2.7部(构)件吊装应及时设置临时固定措施,临时固定措施应按施工方案设 置,并在安放稳固后松开吊具。 7.2.8桁架楼承板和压型钢板吊运时,不得使用钢索直接兜吊。楼板起吊时,吊 点不应少于4点。 7.2.9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7.2.10根据部(构)件形状及构件重心位置分布,合理设定预制构件吊点位置。 预理吊具宜选用预埋吊钩(环)或可拆卸的埋置式接驳器。 7.2.11吊装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生永久性变形,并应垫好绳扣与构件的 接触部位。吊装前应检查在构件加工厂或现场粘贴止水条的牢固性与完整性。 7.2.12钢结构吊装宜在构件设置专门的吊装耳板或在设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开 MV 设吊装孔。 7.2.13部(构)件起吊前应对吊具和吊索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并 按构件装配施工工艺和作业要求配备操作工具及辅助器材。 7.2.14部(构)件吊点、吊具及吊装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构件起吊时的吊点 合力宜与构件重心重合,可采用可调式横吊梁均衡起吊就位,吊装设备应在安全 操作状态下进行吊装

    7.3.1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构件运输方案,针对不同类型构件采取可靠的安全 运输措施,避免构件运抵现场之前出现损伤。 7.3.2外墙板宜采用竖直立放方式运输,使用专用支架运输,支架应与车身连接 牢固,墙板饰面层应朝外,构件与支架应连接牢固。 7.3.3楼梯、阳台、预制楼板、柱、梁等小型构件宜采用平运方式,装车时支点 搁置要正确,位置和数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7.3.4运输构件的搁置点:一般等截面构件在长度1/5处,板的搁置点在距端部 200~300mm处。其它构件视受力情况确定,搁置点宜靠近节点处。 7.3.5构件与车身、构件与构件之间应设有板条、草袋等隔离体,避免运输时构 件滑动、碰撞。 7.3.6构件固定在装车架后,应用专用帆布带、夹具或斜撑夹紧固定,帆布带压 在货品的棱角前应用角铁隔离,构件边角位置或角铁与构件之间接触部位应用橡 胶材料或其它柔性材料衬垫等缓冲。 7.3.7部(构)件出厂前应完成相关的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构件才可运输。 7.3.8混凝土部(构)件运输前应确定构件出厂日的混凝土强度。在起吊、移动 过程中混凝土强度不得不低于15Mpa。在设计无明确要求时,板类构件强度应不 低于设计强度的95%才能运输。 7.3.9构件的现场驳运应根据构件尺寸及重量要求选择驳运车辆,装卸及驳运过 程应考虑车体平衡。

    8.1.1装配式钢结构工程宜选择有代表性的构件或单元进行试安装,根据试安装 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8.1.2部(构)件进场应按相关标准对构件的安装位置、节点连接构造、外观质 量和尺寸进行检查。 8.1.3部(构)件安装过程的临时支撑和拉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8.1.4部(构)件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构件、预理件以及配件的型号、规格、 数量、位置、尺寸、中心线和标高等进行检查。 8.1.5工程应在安装施工及浇筑混凝土前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 1 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结构连接处混凝土的粗糙面或键槽; 2后浇混凝土中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锚固长度; 3结构预理件、螺栓连接、预留专业管线的数量与位置。 8.1.6部(构)件成品出厂时,制作厂应将每个构件的质量检查记录及产品合格 证交安装单位。 8.1.7部(构)件检查合格后,应在构件表面标识,包括构件编号、制作日期、 型号、生产单位等信息。 8.1.8用于构件制作和施工安装的建材和配件应符合相关的材质、测试和验收等 规定。按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抽样检验,检测结果合格后报监理机构,经专业监 理工程师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注曲

    8.1.1装配式钢结构工程宜选择有代表性的构件或单元进行试安装,根据试安装 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8.1.2部(构)件进场应按相关标准对构件的安装位置、节点连接构造、外观质 量和尺寸进行检查。 8.1.3部(构)件安装过程的临时支撑和拉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8.1.4部(构)件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构件、预埋件以及配件的型号、规格 数量、位置、尺寸、中心线和标高等进行检查。

    8.1.9用于构件与构件、构件与

    8.2.1钢筋架楼承板和压型钢板组合楼板铺设前,应按图纸所示的起始位置放 设铺板时的基准线。 8.2.2钢筋桁架楼承板和压型钢板组合楼板安装时板与板之间扣合应紧密,防止 混凝土浇筑时漏浆。 8.2.3钢筋桁架楼承板在钢梁上的搭接,桁架长度方向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5d(d

    8.2.1钢筋桁架楼承板和压型钢板组合楼板铺设前,应按图纸所示的起始位置放 设铺板时的基准线。

    8.2.3钢筋桁架楼承板在钢梁上的搭接,桁架长度方向搭接长度不宜小

    为钢筋桁架下弦钢筋直径)及100mm中的较大值;板宽度方向底模与钢梁的搭 接长度不宜小于30mm,确保在浇注混凝土时不漏浆。 8.2.4钢筋桁架楼承板与钢梁搭接时,支座竖筋必须全部与钢梁焊接,宽度方向 需沿板边每隔300mm与钢梁点焊固定。 8.2.5铺设楼板时,应避免过大的施工集中荷载,必要时可设置临时支撑 8.2.6相邻叠合楼板间拼缝可采用干硬性防水砂浆塞缝,大于30mm的拼缝, 应采用防水细石混凝土填实。 8.2.7压型钢板组合楼板、钢筋架楼承板的栓钉依据设计文件或相关标准在钢 梁上进行定位和焊接。

    8.2.8根据计算压型钢板的挠度确定临时支撑,临时支撑不应采用点式支撑

    8.2.8根据计算压型钢板的挠度确定临时支撑,临时支撑不应采用点式支撑。 8.2.9预制混凝土叠合板上部后浇混凝土中的钢筋宜采用成型钢筋网片整体安 装定位。

    8.2.10叠合构件预制部分的水平接合面宜设置齿口槽,叠合板与现浇混凝土的 连接处应为粗糙接触面

    文事你同床应付百 计规定外,尚应考虑支承系统本身的施工变形; 2控制施工荷载不应超过设计规定,并应避免单个预制构件承受较大的集 准 中荷载与冲击荷载: 3叠合楼板的搁置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叠合楼板混凝土浇筑前,应检查及校正预制构件的外露钢筋,叠合构件 应在后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支撑或承受施工荷载。 8.2.14叠合楼板安装应按控制相邻板缝的平整度,施工集中荷载或受力较大部 8.2.15叠合构件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叠合面上的杂物、浮浆及松散骨料,表 面干燥时应酒水润湿,洒水后不得留有积水。 8.2.16混凝士叠合构件混凝士浇筑前,应检香并校正预制构件的外露钢筋。

    8.2.16混凝土叠合构件混凝土浇筑前,应检查并校正预制构件的外

    合构件混凝土浇筑时,应采取由中间向两边的方式。 8.2.17混凝土叠合构件与现浇混凝土结构连接处,浇筑混凝土时宜加密振捣, 当采取延长振捣时间措施时,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施工作业要求。预制构件连接处 混凝土浇筑和振捣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应停止施 工并进行处理。 8.2.18预制构件的连接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所连接的各预制构件混凝土 强度等级中的较大值。 8.2.19构件连接接缝部位后浇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连接接缝混凝土应

    比 工并进行处理。 8.2.18预制构件的连接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所连接的各预制构件混凝土 强度等级中的较大值。

    8.2.18预制构件的连接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所连接的各预制检 强度等级中的较大值。

    8.2.19构件连接接缝部位后浇混凝主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连接接缝混凝土应 车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接缝部位的混 凝土宜加密振捣

    8.3.1墙板安装宜与主体结构同步进行,也可在安装部位的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 进行。 8.3.2墙板安装应设置临时固定和调整装置。 8.3.3墙板安装应在轴线、标高和垂直度调校合格方可永久固定。 8.3.4预制墙板连接部位宜先校正连接件或连接钢筋,待墙板预埋件或钢筋连接 完成后固定。 8.3.5安装墙板用的斜支撑预埋件宜在叠合板的后浇混凝土中埋设,预埋件安装 定位应准确,并采取可靠的防污染措施。 8.3.6金属板幕墙工程所使用金属构件、五金及附件、粘接固定、密封材料和金 属面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的规定。 8.3.7金属板幕墙的压条应平直、洁净、接口严密、安装牢固。金属板幕墙上的 滴水线、流水坡向应正确、顺直。各种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 术标准的规定。 8.3.8金属装饰板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耐候密封胶嵌缝前应将板缝清洁干净,并保持干燥。密封胶的施工厚度 3.5mm~4.5mm、宽度不宜小于厚度的2倍。

    8.3.9夹心保温外墙板竖缝采用后浇混凝土连接时,宜采用工具式定型模板支模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型模板应通过螺栓或预留孔洞拉结的方式与预制构件连接,定型模板 安装应避免遮挡预制墙板下部灌浆预留孔洞; 2夹心墙板的外叶板应采用螺栓拉结或夹板等加强固定: 3墙板接缝部位及与定型模板连接处均应采取可靠的密封防漏浆措施。 8.3.10预制外墙模板的尺寸参数及与相邻外墙板之间拼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时与相邻构件应连接牢固并采取可靠的密封防漏浆措施。 8.3.11采用预装法外门窗框在工厂与预制外墙板整体成形,宜采用企口固定。 8.3.12外墙板与内侧主体结构的调整间隙应采用A级的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8.3.13外墙板外侧水平、竖直接缝的防水密封胶封堵前,侧壁应清理干净,保 持干燥。嵌缝材料应与板牢固粘接,不得漏嵌和虚粘。 8.3.14构件安装位置线应由控制线引出,每件预制构件应设置两条安装位置线 预制墙板安装前,应在墙板上的内侧弹出竖向与水平安装线,竖向与水平安装线 应与楼层安装位置线相符合。采用饰面砖装饰时,相邻板与板之间的饰面砖缝应 对齐。 8.3.15墙板垂直度测量,宜在构件上设置用于垂直度测量的控制点。水平和竖向 构件上安装预制墙板时,标高控制宜采用放置垫块的方法或在构件上设置标高调 节件。

    8.3.16墙板安装过程应设置临时斜撑和底部限位装置,并应符合下列

    1每件预制墙板安装过程的临时斜撑不宜少于2道,临时斜撑宜设置调 节装置,支撑点位置距离板底不宜大于板高的2/3,且不应小于板高的1/2; 2每件预制墙板底部限位装置不少于2个,间距不宜大于4m,临时斜撑 和限位装置应在连接部位混凝土或灌浆料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拆除。 3.3.17相邻预制墙板安装过程宜设置3道平整度控制装置,平整度控制装置可采 用预埋件焊接或螺栓连接方式。

    8.3.18混凝土墙板校核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预制墙板安装平整度应以满足外墙板面平整为主; 2预制墙板拼缝校核与调整应以竖缝为主、横缝为辅; 3预制墙板阳角位置相邻板的平整度校核与调整,应以阳角垂直度为基准

    8.3.19预制墙板采用螺栓连接方式时,构件吊装就位过程应先进行螺栓连接

    8.3.19预制墙板采用螺栓连接方式时,构件吊装就位过程应先进行螺栓连接 并应在螺栓可靠连接后卸去吊具。

    8.4.1构件安装时,在构件醒目处标出构件的标识,以便于构件的安装。 8.4.2钢结构安装柱、梁等构件的长度尺寸应包括焊接收缩、挠度等变形值 8.4.3钢结构构件基础和支承面安装,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 和楼层相对标高或设计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8.4.4钢结构构件安装应根据结构特点按照合理顺序进行,以形成稳定的空间单 元为基础,必要时增加临时支撑结构或临时措施。 8.4.5钢结构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主梁、次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 天高的允许偏差,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高的允许偏差 装配式钢结构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充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5的规定。

    8.4.6钢结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结构安装前应对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 2构件的变形、缺陷超出允许偏差时,应进行处理。 8.4.7钢柱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校核连接螺栓的数量、规格、位置。柱安装就位 后应在两个方向采用可调斜撑作临时固定,并应进行垂直度调整

    8.5.1螺栓孔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孔距及孔径的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 施工规范》GB50755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施工规范》GB50755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8.5.2普通螺栓应符合的下列规定

    1钢结构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应采取有防松动的螺母和垫圈, 并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 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的规定; 2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紧固质量检验可

    8.5.3薄钢板采用的自攻螺栓、钢拉铆钉、射钉等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

    8.5.4装配式钢结构高强度螺栓应符合下列规定:

    8.6.1预制阳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阳台板安装前应设置防倾覆支撑架,支撑架应在结构楼层混凝土达 到设计强度要求时,方可拆除支撑架; 2悬挑阳台板施工荷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 3预制阳台板预留锚固钢筋应伸入现浇结构内,应与现浇混凝土结构连成 整体; 4预制阳台与侧板采用灌浆连接方式时,阳台预留钢筋应插入孔内后进行 灌浆; 5灌浆预留孔的直径应大于插筋直径的3倍,并不应小于60mm,预留孔 壁应保持粗糙或设波纹管齿槽。

    1空调板安装时,板底应采用临时支撑措施,预制空调板与现浇结构连接 时,预留锚固钢筋应伸入现浇结构部分,并应与现浇结构连成整体; 2空调板采用插入式安装方式时,连接位置应设预埋连接件,并应与预制 墙板的预理连接件连接,空调板与墙板交接的四周防水槽口应嵌填防水密封胶

    墙板的预埋连接件连接,空调板与墙板交接的四周防水槽口应嵌填防水密封胶

    8.6.3预制楼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8.6.3预制楼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预制楼梯采用预留锚固钢筋方式时,应先放置预制楼梯,再与梁或板连 接成整体; 2预制楼梯与梁或板之间采用预理件焊接连接方式时,应先施工梁或板, 再搁置预制楼梯进行焊接连接 3预制楼梯吊点可设置在预制楼梯板侧面,预制楼梯安装时,上下预制楼 梯应保持通直。 8.6.4预制构件与现浇混凝土接触面位置,可采用拉毛或表面露石处理,也可采 用凿毛处理。构件连接处现浇混凝土的强度等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应低 于连接处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较大值。浇筑前应清除浮浆、松散骨料和污 物关度彩品源润的生进游一现滤浪漆士连控外应一流结浅链密实

    8.6.5预制构件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

    1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预制构件及其上的建筑附件、预埋件、预埋吊件等宜采取施工保护措 施; 3预制构件不应出现破损或污染;未经设计允许不得对预制构件进行切割 开洞; 4预制构件安装施工中连接接头处的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时,应避免由于连 续施焊引起预制构件及连接部位混凝土开裂。 8.6.6水平构件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标高进行校核与调整。相邻预制板类 构件,应对相邻预制构件平整度、高低差、拼缝尺寸进行校核与调整,

    8.7.1预制外墙板连接接缝防水密封胶封堵前,基层接缝侧壁应清理干净,保持 干燥,嵌缝材料应与板牢固粘接,不得漏嵌和虚粘。

    8.7.2外侧竖缝及水平缝防水密封胶的注胶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密 封胶应在预制外墙板校核固定后嵌填。先安放填充材料,之后注胶。防水密封胶 应均匀顺直,饱满密实,表面光滑连续,

    8.7.4预制外墙板防水条侧粘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为干燥状态,应在混凝土面和止水条粘贴面均匀涂刷粘结剂,涂上专用粘结剂 后,压入止水条; 2采用专用粘结剂粘贴,止水条与相邻的预制外墙板应压紧、密实。 8.7.5预制外墙板接缝采用防水胶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外墙板接缝处防水胶带粘贴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胶带 应在预制构件校核固定后粘贴; 2连接接缝采用防水胶带施工前,粘接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界面剂 3防水胶带应与预制构件粘接牢固。 8.7.6预制构件连接接缝处防水材料应具有合格证、厂家检测报告和进场复试报 告,密封材料嵌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应牢固,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蜂窝、麻面、 起皮和起砂现象; 2嵌缝密封材料的基层应干净和干燥,嵌缝密封材料与构件组成材料应彼 此相容; W 3采用多组份基层处理剂时,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使用量,密封材料嵌填 后不得碰损和污染。

    9.1.1多层装配式钢结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 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50901的相关规定。 9.1.2多层装配式钢结构质量控制按照子分部工程组织验收见表9.1.2,尚应执 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有关规定

    表9.1.2多层装配式钢结构子分部工程划分

    9.2.1结构构件临时支撑安装应符合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9.2.1结构构件临时支撑安装应符合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供暖标准结构构件临时支撑安装应符合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预制构件码放和驳运时的支承位置和方法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信息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土壤标准9.2.2预制构件码放和驳运时的支承位置和方法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后息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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