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 5027-2019 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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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用滑动平均法计算出的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 的大数。计算供暖期天数仅供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时使用, 法定的供暖天数不一定相等。

    2.0.4计算供暖期室外平均温度(te)meanoutdoortemperature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 积不大于300m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符合商业服 务网点要求的小区配套服务用房。

    2.0.6建筑物体形系数(S)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 值。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地下室外墙面积水产标准,体积中不包括 地下室体积。

    2.0.7热当量体形系数thermal equivalent shapecoefi

    在高海拨严寒和寒冷地区,考虑朝向布局对建筑热环 响及冬季各朝向的得失热差异,对各朝向表面积进行修正 到的体形系数,也称之为热当量体形系数

    2.0.8建筑物耗热量指标(O)

    在计算供暖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热环境设 温度,单位时间内单位建筑面积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设备 为热量。单位为W/m?

    2.0.9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表征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 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为W/(m。K)。

    coefficientofexternalwal

    2.0.12 热惰性指标(D)in

    通过透光围护结构(门窗或透光幕墙)进入室内的太阳轧 热量与投射到透光围护结构(门窗或透光幕墙)外表面上白 辐射量的比值。太阳辐射室内得热量包括太阳辐射通过辐身 的得热量和太阳辐射被构件吸收再传入室内的得热量两部

    2.0.14锅炉运行效率(n)

    transferiedheatquantity

    bolierefficiency

    在供暖室内外热环境设计计算温度下,全日理论水泵输迁 量与全日系统供热量比值。两者取相同单位,无因次量。

    按照夏季空调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参数,计算出的单位 积空调设备年所消耗的电能

    2.0.17供暖年计算耗电量annualheatingelectricitycons

    以近10年的月平均值为依据,从近10年的资料中选取月平 均状态最接近近10年平均状态的月作为典型气象月,由各典型气 象月组成的假想年。由于选取的典型气象月在不同的年份,资料 不连续,有时还需要进行月间平滑处理。

    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指 求时,计算并比较设计建筑与参照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调 判定围护结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满足节能设计的要求

    2.0.21参照建筑referencebuilding

    在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时,根据所要设计 模型作为比较对象的一栋符合节能要求的假想建筑。

    海拔高度在2000m以上,气候严寒(寒冷)干燥,长冬无 夏的地区,称为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

    3气候分区及室内外热环境计算参数

    3.0.1依据各地累年最冷月、最热月平均干球温度、供暖度日 数HDD18及空调度日数CDD26等指标,将四川地区居住建筑节 能设计分区划分为表3.0.1所示的4个气候区。

    3.0.1 四川省建筑节能设计气候

    注:四川省主要城市的气候分区见本标准附录A。未列入附录A的城 市,可以参照气候分区图以及海拔修正进行确定气候区属。

    1室内计算温度取18°C; 2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换气次数取0.5次/h;

    3.0.3夏季空调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温度取26°C; 2 换气次数取1.0次/h。 3.0.4 采用太阳能供暖房间的冬季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计算温度取 16℃C; 2换气次数取0.5次/h。 3.0.5室外气象参数以及权衡计算所用的典型气象年数据应根 居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J/T346及地方相关 标准确定。无气象参数时,应根据实地调查、实测并与地理和气 侯条件相似的邻近台站的气象资料,以及合适的气象数据模型进 行对比、分析确定。

    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进行节能设 计。但商业服务网点或符合商业服务网点要求的小区配套服务用 房,应按本标准进行节能设计。

    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进行建筑布局,采用适宜的技术,充 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营造健康、舒适、节能、环保、生态的室 外环境。

    4.1.3居住建筑的形体设计应根据建设场地条件,综合考虑建

    筑整体规划、内部功能布置和体形系数要求,确定适直的形体。 4.1.4居住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式技术优先的原则,采用适宜 的保温、隔热措施,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降低建筑供暖、 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能耗,提高室内环境舒适度。

    4.2.1居住区选址宜选择有良好日照和自然通风条件的地块。

    4.2.1居住区选址宜选择有良好日照和自然通风条件的地块。 场地布局应同时进行有利于日照、采光、通风及降噪的用地竖向 规划。

    4.2.2居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下

    建筑群布局应采用有利于冬季充分利用日照并避开冬季

    主导风向,夏季减少进人室内的太阳辐射量并利于自然通风的形 式,不宜采用封闭的围合式布局形式; 2建筑物的平面和立面设计应有利于过渡季节自然通风, 进风口与出风口的位置应有利于形成穿堂风,进风口面积应大于 出风口面积。

    2.3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朝向。建筑 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氵 B50180中有关日照标准的规定。

    定,充分利用原有自然水体,增加绿地植被和绿化种植, 更质地面,并可通过垂直绿化、屋面绿化、透水地面等改善 热环境。

    符合表4.3.1的规定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时, 建筑层数大于3层的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小于等于0.55;建筑 层数小于等于3层的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小于等于0.6。

    4.3.2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建筑应采用热当量体形系数代替 体形系数指标。

    4.3.3外门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夏热冬冷地区外窗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及卫生间的外窗通风开口 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20; 2)厨房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厨房地面面积的 1/10,且不得小于0.60m*; 3)当卫生间外窗开启面积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应设有 机械通风换气设施。 2门窗框与洞口墙边的缝隙,应采用保温性能优良的弹性 材料填实,应做好防水密封,并宜设计附框。 3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建筑外墙不应设置外凸(飘)窗。 4居住建筑的户门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节能门。 5,当居室的层高小于3m时,单侧窗房间的进深不宜超过6m。

    。3.4遮阳设计应符合下列判

    1居任建筑的外窗,无其是温和地区东、西朝向的外窗宜 采用活动或固定的外遮阳设施。活动式外遮阳设施应满足美观、 耐火和便于操作维护等要求。 2遮阳构造形式除美观和能有效地遮挡太阳辐射外,应避 免对窗口通风特性产生不利影响。

    4.3.5屋顶、外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屋顶宜采用倒置式屋面或种植屋面,坡屋顶构造的封 闭空气间层内宜设置高反射率的热反射膜(如铝箔),以提高屋 顶的保温隔热性能。夏热冬冷及温和地区的屋顶表面宜采用浅 色饰面。

    2外墙的填充墙部位宜采用自保温墙材构成的外墙自保温 系统,夏热冬冷及温和地区的建筑外墙饰面宜采用浅色饰面、垂 直绿化及反射隔热涂料。 3钢、木结构等轻型结构体系的居住建筑,屋顶、外墙宜 设计采用符合装配式建筑要求的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系统。 4。3.6夏热冬冷地区与地面直接接触的室内地坪应设防潮层或 架空层,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周边地面及地下室外墙的保温层 设置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设计来用符合装配式建巩要求的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系统。

    4.3.7楼梯间宜采用封闭式,并设可开启的外门窗

    5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5.1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1高海拔严寒地区围护结构热工

    5.1.2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的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是指考虑了热桥影响后加 权计算得到的平均传热系数、平均热惰性指标; 2对于精装房,楼板的传热系数可按装修后的情况计算; 3当外墙使用太阳辐射吸收系数ps小于0.5的反射隔热外饰 面层时,外墙的平均热情性指标D㎡按下式修正:

    板、侧板的传热系数K应不大于1.5W/(m·K)。

    5.1.7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外窗及阳台门气密性等级

    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 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物1~6层

    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4级 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 的6级。

    5.1.8建筑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外窗(门)洞口室

    的侧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保证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 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的空气露点温度,温和地区不需进行热桥 处理。

    5.1.9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与土壤直接接触地面、地

    W/(m·K),高海拔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阳台窗的传 不应大于 2.2 W/ (m : K)。

    5.2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

    5.2.1居住建筑围护结构应优先采用规定性指标进行设计。当 设计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及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不符合本标准 4.3.1条和5.1节的相关要求时,则应按本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 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判定建筑物节能综合指标,且设计居住建筑的 体形系数应满足表4.3.1中权衡判断上限值要求。 5.2.2夏热冬冷地区设计居住建筑仅允许体形系数、底面接触

    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分户墙和户门采用热工性能机 断的方法。

    5.2.3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应符合下

    1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以采用动态计算方法计 算的供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表征的建筑节能综合指标为判据。 2建筑节能综合指标计算边界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整套住宅室内计算温度,冬季全天为18℃,夏季全 天为26°C; 2)室外气象计算参数采用典型气象年; 茶S 3)供暖和空调时,换气次数为1.0次/h; 4)供暖、空调设备为家用空气源热泵空调器,空调额定 能效比取3.3,供暖额定能效比3.0; 5)室内其他得热平均强度为4.3W/m; 6建筑面积和体积应按本标准附录F计算。

    3所设计建筑的供暖、空调年计算耗电量之和,不应超过 参照建筑的供暖、空调年计算耗电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参照建筑的建筑形状、大小、朝向、平面划分及使用 功能均应与所设计建筑完全相同: 2)当所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超过本标准第4.3.1条规定 的上限值时,应按比例缩小参照建筑每个开间外墙的面积,开间 空出的面积用绝热墙覆盖,使得参照建筑参与传热的外围护面积 除以参照建筑体积的体形系数等于表4.3.1条规定的限值: 3)参照建筑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符合本标准第 5.1.1条和第5.1.3条的规定。 5.2.4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可采用两种计算方法: 1)采用计算建筑物单位面积耗热量表征的节能综合指标 为判据; 2)采用动态计算方法对建筑围护结构进行热工性能权衡 判断,当南向外窗传热系数不满足限值要求时,须采用动态计算 方法计算全年能耗。 2采用动态计算方法时,以全年供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 表征的建筑节能综合指标不大于参考建筑为判据,室内计算参数 取值同5.2.3条,换气次数取值为0.5次/h。 3采用单位面积耗热量指标时,计算得到的设计居住建筑 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应小于或等于附录A中的表A.0.2的限值, 设计建筑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6供暖通风和空调节能设计

    .1.1供暖和(或)空气调节系统冷、热源集中设置的居 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供暖或空调区的冬季热负荷和夏季 令负荷进行计算,并提供计算书。

    6.1.2位于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应

    可承受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 6.1.4供暖热源应根据建筑物规模、用途、建设地点的能源条 件、结构、价格以及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的相关规定等,通过综 合论证确定,有条件时应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 能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可供利用的废热、工业余热或地热的区域,供暖宜采 用上述热源; 2太阳能丰富地区宜利用太阳能集热系统作为供暖热源, 并宜设置辅助热源,辅助热源宜采用空气源热泵; 3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供暖热源宜采用空气源热泵 4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主要热源;在城市集中供热范 围内时,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

    6.1.5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

    王宅区内的商业、文化及其他公共建筑,可根据其使用性质 热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热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1.6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 其他形式的能源外,居住建筑不应设计采用直接电热供暖。 6.1.7供暖和(或)空气调节系统冷、热源集中设置的居住建 筑,必须具备住户分户热量分摊的条件;设计时应设置分户热量 分摊装置或预留安装该装置的位置

    6.2热源、热力站及热力网

    6.2.1新建锅炉房时,应考虑与城市热网连接的可能性。锅炉 房宜建在靠近热负荷密度大的地区,并应满足该地区环保部门对 锅炉房的选址要求。 6. 2. 2锅炉的选型应与 种米相活应,锅

    锅炉房的选址要求。 6.2.2锅炉的选型,应与当地长期供应的燃料种类相适应。锅 炉的设计效率不应低于表6.2.2中规定的数值。

    6.2.2锅炉的选型,应与当地长期供应的燃料种类相适应。锅

    表6.2.2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锅炉的热效率(%)

    注:锅炉运行效率是以长期监测和记录数据为基础,统计时期内全部 瞬时效率的平均值。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G0002 2010中限定值提出要求,选用设备时必须满足。

    6. 2. 3 室外管网输送效率应大于 92%

    1锅炉房的供热半径不宜大于150m。当受条件限制供热面 积较大时,宜采用分区设置热力站的间接供热系统;热力站规模 以不大于10万平方米为宜;间接供热系统的一次水设计供水温度 直取115~130°C,回水温度应取70~80°C 2模块式组合锅炉房,宜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数量宜为4~ 8台,不应多于10台。 3,总供热面积较大,且不能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时,锅炉房 应分散设置。 4燃气锅炉直接供热系统的锅炉供、回水温度和流量的限 定值,与负荷侧在整个运行期对供、回水温度和流量的要求不一 致时,应按热源侧和用户侧配置二次泵水系统。

    6.2.5锅炉房设计时应采用以下余热

    1热媒供水温度不高于60°℃的低温供热系统,应设烟气余 热回收装置; 2散热器供暖系统宜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3有条件时,应选用冷凝式燃气锅炉;当选用普通锅炉时 应另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6.2.6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一/二次水总管上,必须设置计量总供 热量的热量表。集中供暖系统中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 楼前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供暖耗热量的结算依据。

    6.2.6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一/二次水总管上,必须设置

    6.2.8供暖系统采用变流量水系统时,循环水泵宜采用变速

    技术经济分析后合理增加台数。 6.2.9热媒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 质》GB1576的规定。 6.2.10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各并联环路之间 的压力损失差值,不应大于15%。当室外管网水力平衡计算达不 到上述要求时,应在热力站和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水力平衡阀

    1阀两端的压差范围,应符合阀门产品标准的要求。 2热力站出口总管上,不应串联设置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当有多个分环路时,各分环路总管上可根据水力平衡的要求设置 手动水力平衡阀。 3定流量水系统的各热力入口,应设置手动水力平衡阀或 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4变流量水系统的各热力入口,应设置压差控制阀。 5采用手动水力平衡阀时,应根据阀门流通能力及两端压 差选择确定平衡阀的直径与开度。 6采用自力式流量控制阀时,应根据设计流量进行选型。 7采用自力式压差控制阀时,应根据所需控制压差选择与 管路同尺寸的阀门,同时应确保其流量不小于设计最大值。 8选择自力式流量控制阀、自力式压差控制阀、电动平衡 两通阀、或动态平衡电动调节阀时,应保持阀权度S为0.3~0.5。

    6.2.12在选配供热系统的热水循环泵时,应计算循环水泵的耗

    电输热比(E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 奇合下式要求:

    EHR=N/Qn ≤A(20.4+ α,L )/△t

    式中N 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kW); Q 2一一建筑供热负荷(kW); n一电机和传动部分的效率,按表6.2.12选取; △t一设计供回水温度差(°C),按照设计要求选取; A一一与热负荷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6.2.12选取; ZL一一室外主干线(包括供回水管)总长度(m); α一一与乙L有关的计算系数,按如下选取或计算: 当L≤400m时,α=0.0115 当 400

    表6.2.12电机和传动效率及EHR计算系数

    6.2.13设计一、二次热水管网时,应采用经济合理的敷设方式。 对于庭院管网和二次网,宜采用直埋管敷设。对于一次管网,当 管径较大且地下水位不高时,或者采取了可靠的地沟防水措施时, 可采用地沟敷设。 6.2.14热水锅炉房热力系统设计应能适应由于行为节能引起

    的较大幅度的负荷变化。

    15在夏季需要空调、冬季需要供暖的地区,宜优先考虑选

    6.2.15 在夏季需要空调、冬季需要供暖的地区,宜优

    泵供暖方式,同时兼顾供暖供冷的两种功能。 16区域供热锅炉房应设计采用自动检测与控制的运行方 确保能满足以下要求:

    用热泵供暖方式,同时兼顾供暖供冷的两种功能。

    65.2.16区域供热锅炉房应设计采用 检测与控制的运行方 式,确保能满足以下要求: 房 实时检测; 自动控制; 欢更想味人#茶 3 按需供热; 新旅旺合音草康 4 安全保障; 上金光风迎春水团器財城 5 健全档案; 6 锅炉房、热力站的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别计量。 6.2.17 对于未采用自动监测与控制的小型锅炉房,应设置气候 补偿器

    5.2.17对于未采用自动监测与控制的小型锅炉房,应设置 补偿器。

    6.3.1系统冷热媒种类及温度的选取应符合现行国家

    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6.3.2室内的供暖系统的制式,宜采用双管系统。如采用单管 系统,应设置跨越管或装置分配阀(H阀)。 5.3.3室内供暖的分户热量分摊,可通过下列途径来实现: 1温度法:按户设置温度传感器,通过测量室内温度,结 合每户建筑面积,以及楼栋供热量进行热量(费)分摊。 2热量分配表法:每组散热器设置蒸发式或电子式热量分 配表,通过对散热器散发热量的测量,并结合楼栋热量表计量得 出的供热量进行热量(费)分摊。 3户用热量表法:按户设置热量表,通过测量流量和供 回水温差进行热量计量,进行热量(费)分摊。

    4面积法:在不具备以上条件下时,也可根据楼前热量表 计量得出的供热量,结合各户面积进行热量(费)分摊等。

    6.3.4室内采用散热器供暖时,每组散热器的进水支管上应安 装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明装。必须暗装时,装饰罩应有合理的气流通道、足够的通道面 积,并方便维修。散热器的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6.3.6散热器供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散热器

    统宜按75°C/50°C连续供暖进行设计,且供水温度不宜 ℃,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 20 ℃C。

    6.3.7采用低温地面辐射供暖时,应根据当地的气象资料及供

    系统的控制手段,通过经济技术分析确定,户内建筑面积 于90m。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供水温度宜采用35~45 应大于6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C,且不宜小于5

    取措施使设计工况时各并联环路之间(不包括共用段)的压力损 失相对差额不大于15%。

    6.3.9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

    1具有先进可靠的融霜控制,融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运行 周期时间的20%; 2冬季设计工况时机组性能系数(COP),冷热风机组不应 小于1.80,冷热水机组不应小于2.00; 3在冬季寒冷、潮湿的地区钢丝绳标准,当室外设计温度低于当地平

    衡点温度,或对于室内温度稳定性有较高要求的空调系统,应设 置辅助热源; 室左风 4对于同时供冷、供暖的建筑宜选用热回收式热泵机组; 5.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宜选用能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低 温型热泵机组。

    6.4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6.4.1应结合建筑设计,首先确定全年各季节的自然通风措施, 并应做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自然通风效率,减少机械通风和空 调的使用时间。当在大部分时间内自然通风不能满足降温要求时, 宜设置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设置的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 统不应妨碍建筑的自然通风。

    择符合国家节能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应采用能效等级低于 产品。

    6.4.3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或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 节机作为住宅小区或整栋楼的冷热源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能效 比(性能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中规定值。

    6.4.4设有集中新风供应的居住建筑,当新风系统的送

    于或等于4000m/h时城市轨道标准规范范本,宜设置排风热回收措施。无集中新风供 应的居住建筑,宜分户(或分室)设置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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