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2018年)(京建发[2018]569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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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7设在建筑物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 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 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19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并、提物并、管道并、通风排气竖并、烟道,应并入建筑 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盖的采光并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 立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0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 积。 3.0.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 立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页盖水平投影 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23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人自然层建筑面 只。 3.0.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首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 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7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 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蓬和顶盖高度达到或 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7窗合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合与室内地 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8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9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0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独立的烟窗、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 (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第一章 平房翻建、添建工程
一、本章包括平房翻建、添建工程共2节72个项目。 二、平房翻建和添建工程中的油漆工作内容不包括地仗、彩画、贴金等项目。 三、平房翻建和添建中的合(简)瓦屋面的屋脊做法按过垄脊、鞍子脊考虑,未考虑清水 脊、垂脊等做法。 四、平房翻建、添建工程分不同屋面做法、结构形式及墙身砌筑方法按建筑面积计量。 五、外墙主要做法按清水、混水考虑。 六、有关规定: (一)干岔瓦、小灰、灰平台屋面按合瓦屋面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95,干挂水泥瓦屋面 按泥瓦水泥瓦屋面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95。 二)砖木结构旧楼翻建,建筑面积在500m以内,执行本定额相应工期乘以系数1.15。 (三)平房翻建、添建工程以檐高3m以内为准,檐高超过3m,工期予以调整:安装暖气 及卫生设备,工期予以调整:平房翻建利用旧基础的,工期予以调整。调整工期天数如下。
中结构的工期天数分别乘以系数0.35,其值与基本工期之和为该单项工程的工期。
第一节 平房翻建 二、合(筒)瓦屋面
一、本章包括平房挑顶、屋面防水工程共2节25个项目。 二、平房挑工期包括屋面、木构架、大棚、窗拆除,山墙及檐墙的局部拆砌,木构件 制安及油漆,屋面新做(含排水),大棚、窗新做,「窗油漆,墙面、地面装饰翻新,恢复照 明及其他附属项目的施工。 三、平房挑中油漆工作内容不包括地、彩画、贴金等项目。 四、平房挑顶中合(简)瓦屋面的屋脊做法按过蜜脊、鞍子脊考虑,未考虑清水脊、垂脊 等做法。 五、平房挑顶工期分不同屋面做法,按建筑面积计算工期,需做排山棺的工程增加工期2 天。 六、屋面防水工期包括拆除、新做找平层、找坡层、卷材防水层,修换或清理疏通水落管 等工程内容。如需做保温层或面层,另按表格项目增加工期 七、屋面防水工程工期,平屋面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坡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局部翻修 按实做面积计量:做保温层及面层按相应项目另增加工期, 八、有关规定:
(一)平房挑顶只做瓦面揭瓦(不动木构架)的,按相应挑顶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25。 (二)平房挑贞单项工程中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屋面做法时,以大数最多的为基本工 期,将其他各种屋面的工期大数分别乘以系数0.35,其值与基本工期之和为该单项工程的工期。 (三)屋面防水工程增加防雷装置时另增工期2天。
二、合(筒简)瓦屋面
一、本章包括钢筋网抹灰抗震加固、喷射混凝土抗震加固工程共2节57个项目。 二、抗震加固工程包括基础及墙体的加固,加固后的墙面抹灰及防雷接地等。 三、抗震加固工程工期按建筑层数及建筑面积计量。 四、喷射混凝土抗震加固工程带地下室的全楼加固,按含地下室相应工期计量, 五、若在单项工程中,抗震加固工程和平改坡工程同时施工,应单独计算抗震加固工程和 坡工程的工期,取其中最长的工期定为该单项工程工期
第一节 钢筋网抹灰抗震加固
喷射混凝土抗震加固工程(不含地下室
喷射混凝土抗震加固工程(不含地下室)
二、喷射混凝土抗震加固工程(含地下室)
第四章 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
一、本章包括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共1节12个项目。 二、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包括局部拆除、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电 弟设备安装工程等。 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适用于建筑楼层地面或楼梯休息平台直接作为梯站平台的工程。 四、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按建筑层数计量。 五、多层住宝楼加装电梯工程工期不包括电梯专业验收及室外管线迁移
第二节 平改坡工程
一、本章包括一般装饰装修、中级装饰装修、高级装饰装修工程共3节56个项目。 二、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原有装饰装修拆除,基层处理,装饰装修新做及水电设备更新等, 三、装饰装修工程工期按改造建筑面积计量,外墙面装饰装修工程工期按实做面积计量。 四、有关规定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整栋建筑室内未腾空或局部进行更新改造的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适用子吊顶、内墙面、地面同时重新施工的单项工程, (三)室内和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同时施工时,先分别计算室内、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工期 其中较长工期作为该装饰装修工程总工期。 五、装饰装修标准
注:1.高级装修:墙面、楼地面每项分别满足3个及3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大棚、1门窗每项分别满足2 个及2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 2.中级装修:墙面、楼地面、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满足2个及2个以上中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 项目的面积之和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 3.外墙中级装修:符合上述装修项目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
第一节一般装饰装修工程
电子标准一、 室内一般装饰装修
、外墙面一般装饰装修
第二节 中级装饰装修工程
城市道路标准规范范本第二节 中级装饰装修工程
、外墙面中级装饰装修
第三节 高级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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