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0048-2016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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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tality layout

    对油气田(区块)及其外部工程总体关系的协调定位

    方便面标准(区块)及其外部工程总体关系

    general layout

    根据站场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及防火安全等要 求对工艺设备、装置、建(构)筑物及系统工程平面相对关系 的协调定位

    vertical layout

    vertical layout

    根据站场的生产工艺、运输、管线敷设及排水等要求,改 造建设场地的自然地形,合理确定场地及设施的设计标高。

    2.0.4石油天然气站场

    具有石油天然气收集、净化处理、储运功能的站、库、厂 场、油气井场的统称,简称油气站场或站场

    site selection

    对站、库、厂、场位置方案,经过踏勘、勘测,进行技才 经济比较,加以确定的工作过程

    route selection

    对经过踏勘或勘测的管线、道路、电力线、通信线等各利 我路走向位置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的工作过程。

    油(气)田内完成分井计量油、气、水的站。 2.0.8交接计量站 lease custodymetering station 对外销售石油、天然气与用户进行交接计量的站。

    pumping station

    油气收集系统中,以液体增压为主的站。日常生产管理中

    central gathering station

    油田内部主要对原油、天然气、采出水进行集中处理的站。 也称联合站。

    gasgathering station

    gas gathering station

    对油气由产大然气进行收集、调压、分离、计量等作业 的站。

    对天然气进行脱硫(脱碳)、脱水、凝液回收、硫磺回 尾气处理或其中一部分的工厂。

    油田内部的矿场或输气管道上,用压缩机对天然气(油田 气)增压的站。

    向注水井供给注人水和洗井水的

    为使油气田采出水符合注水水质标准或排放标准,对其 行回收和处理的站。

    2.0.18聚合物配制站

    2.0.19聚合物注入站

    将聚合物母液开压计量、用高压水稀释成的液开分配 注入井的站。

    oil transport station

    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一般包括首站、末 站、清管站和分输站。

    输气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总称。一般包括输气首站 未站、压气站、气体接收站和分输站。

    pipeline coordination

    oipelinecoordinatio

    根据管线的种类及技术要求,结合总平面布置合理地确定 各种管线的走向及空间位置,协调各管线之间、管线与其他设 施之间的相互关系,布置合理的管网系统。

    piping lane

    多条管线平行敷设在一起的地带。

    3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

    3.1.1新增产能建设工程的油气田(区块),应根据批准的油气 田(区块)开发方案和周围地区勘探成果,进行油气田(区块 地面建设的总体布置设计。 3.1.2新开发油气田(区块)的总体布置设计,应综合考虑周 边油气田建设现状和规划。 3.1.3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在满足油气田生产的同时,还 应兼顾当地工农业的发展,协调做好水土保持、防洪排涝、绿 化、安全评价和环境保护工作。 3.1.4油气田(区块)地面建设总体布置应以油气集输系统为 王体,根据开发方案及采油(气)工艺要求,统筹考虑注水 注聚、气、采出水处理、供排水及消防、供配电、通信与自 控、道路、生产维护与生活基地等配套工程。 3.1.5应对油气田(区块)所处位置的地理环境、自然条 牛、地方因素、油气产品需求等条件进行调查广解,掌握工 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工程建设必备的资料。宜具有足够范围的 1:10000或1:50000的地形图。 3.1.6油气田工程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 利用荒地、势地,少占或不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经济效 益高的土地。

    3.1.6油气田工程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 利用荒地、劣地,少占或不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经济交 益高的土地

    3.2.1地面工艺设施和配套工程的各类站场应根据油

    3.2.1地面工艺设施和配套工程的各类站场应根据油气田(区 块)开发设计、采油(气)工艺设计和对产品的要求,结合

    形条件统一规划布置。各类站场宜联合布置。

    3.2.2采用聚合物驱开发且面积较大的油田,应采用集中配制 分散注人的布局模式。对于开发面积较小的油由,可建成配制 注入合一的配注站。 3.2.3聚合物集中配制站在建设上应与注聚工程开发规划统 安排:站址宜按照其服务范围尽可能布置在区域中心位置。 3.2.4油气管道的首站宜与相应的油库、集中处理站、天然气 处理厂统筹布置,其位置应满足原油、天然气外输方向的要求 3.2.5铁路外运油库宜布置在油气区边缘,其位置应有利于铁 路专用线和接轨站相接,距接轨站宜大于1km。 3.2.6油气田水源建设应根据油气田(区块)地面生产和生活 用水水质、水量要求,在掌握地下水储量分布或江河湖泊、人 工水库地面水文资料的基础上确定水源、水厂、供水泵站的位 置,并同时根据需求确定供水干、支管网的走向。 3.2.7防洪排涝方式和防洪堤、干渠走向应根据油气田(区块) 所处地区的洪涝历史和自然环境条件,在符合所在江河流域防 洪规划前提下,结合油气田内部道路布置综合确定。 3.2.8新建变配电所和自备电站应根据油气由(区块)用电需求 结合周边电源现状和发展规划,确定其位置及电网分布和走向。 3.2.9油气田通信站(局)应根据油气田(区块)的开发布局 进行设置,通信中心站应与油气田管理机构布置在一起。 3.2.10油气田(区块)专用道路等级和路网应根据油气田(区 块)油气水井、站场的布置及生产管理和生活区建设的要求 结合地方道路现状及规划确定。 3.2.11油气由(区块)内绿化设计应与国家和地方绿化工程协 调一致。

    3.2.7防洪排涝方式和防洪堤、王渠走向应根据油气

    3.2.11油气田(区块)内绿化设计应与国家和地方绿化

    3.3.1油气田各种管道、供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包括理地电 缆、光缆),宜以道路为骨架形成管廊。

    3.3.2原油和天然气埋地集输管道同铁路并行敷设时,距铁路 用地范围边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 规范》GB50183及铁路行业相关规范的规定。 3.3.3油田内部埋地敷设的原油、稳定轻烃、20℃时饱和蒸汽 压力小于0.1MPa的天然气凝液、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的 油田气集输管道与居民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工矿企业等 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的规定。

    3.3.2原油和天然气理地集输管道同铁路并行敷设时,距铁 用地范围边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 规范》GB50183及铁路行业相关规范的规定

    压力小于0.1MPa的天然气凝液、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 油田气集输管道与居民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工矿企业 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GB50183的规定

    等于DN200的理地天然气凝液管道与地面建(构)筑物的 小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GB 50183 的规定

    3.3.5管线跨越油田区域内人行通道

    路时,其架空结构的最下缘净空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59的规定。

    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59的规定。

    4.0.1场址选择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的 油气田地面建设总体规划设计,按照国家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 定进行。站场选址应有方案比选或论证。 4.0.2场址选择应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的要求。 4.0.3场址选址应考虑交通运输、水源、电源、公用设施和生 活基地等依托条件。生活基地宜靠近生产管理机构或城镇,站 场区与生活基地之间应有方便的交通条件。 4.0.4场址选择应合理使用王地,符合国家王地管理的有关规 定。应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或不占耕地。 4.0.5场址选择应符合现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应避免产 生的废气、含油污水对大气和水体的污染。产生噪声的站 场,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的要求。 4.0.6场址与相邻企业和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石油大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 4.0.7站场址应具有满足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 条件。 4.0.8站场址宜选在易于排除地面水的地段。 4.0.9 站场址应满足该站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对有发展需求的 站场,宜具备扩建的用地条件。在山区采用开山填沟营造人工 场地时,应避开山洪流经的沟谷。 4.0.10改扩建工程宜充分利用站区内已有或闲置的场地和设 施,整合土地资源。当需要另外新征用地时,应妥善处理新 老站区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和依托原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的上风侧,并不应位于窝风地段。 4.0.12油气管道站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首站选址宜与集中处理站、油库和天然气处理厂的位置 相协调,其位置应根据油气管网和外输方向等因素,综合确定。 2原油管道未站的选址宜与炼油厂原油库、铁路转运库、 港口原油库的位置相协调。 3成品油管道首站的选址宜与供应源油库的位置相结合。 4成品油管道未站的选址宜与商业油库的位置结合。 5 天然气管道末站的选址宜与用户门站的位置相结合。 6 油气管道分输站宜根据用户情况合理选址, 4.0.13 油气管道线路阀室选址宜满足下列要求: 1 宜位于地势较高处,满足防洪、涝要求。 2 宜有外部道路依托条件。 3 监控伐室宜有供电条件。 4分输阀室宜具有扩建为分输站的用地条件。 4.0.14站址与采石场、炸药库邻近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 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 4.0.15各类站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宜选在发震断层和基本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 2不宜选在IV级自重湿陷性黄土、新近堆积黄土、Ⅱ级膨 胀士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 3不应选在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 地段。 4不应选在一级水源保护区。 5不应选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6不应选在对飞机起落、电台通信、电视转播、雷达导 航、关文观察等设施有影响的地区。 7不应选在重要军事设施的防护区 8不应选在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保护区。 9不宜选在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不应选在采矿陷落

    的上风侧,并不应位于窝风地,

    (错动)区。 10不应选在对站场环境、劳动安全卫生有威胁的区域, 如有严重放射性物质或大量有害气体的地域,传染病和地方病 流行区域:有爆破作业的危险区。 11不应选在堤、坝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

    5.1.1站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其生产工艺特点、主要功能,以 及安全、环境保护、防火、职业卫生、节能等要求,结合场地 地形、工程地质、风向等自然条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 确定。

    及安全、环境保护、防火、职业卫生、节能等要求,结合场地 地形、工程地质、风向等自然条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 确定。 5.1.2站场总平面布置应与工艺流程相适应,宜根据不同生产 功能和特点分别相对集中布置,功能分区明确。 5.1.3站场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节约用地。在满足生产要 求、符合安全环保的前提下,生产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等设 施宜集中、联合、多层布置。站场用地应符合《石油天然气工 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5.1.4三、四、五级站场土地利用系数不宜小于45%。一、三 级站场的土地利用系数不宜小于60%。土地利用系数的计算见 附录A。 5.1.5油气站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为建筑物尽 量创造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

    5.1.4三、四、五级站场土地利用系数不宜小于45%。一、 级站场的土地利用系数不宜小于60%。土地利用系数的计算 附录A。

    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GB 50183的规定。

    5.1.7散发有害气体或易燃、易爆气体的生产设施,宜布置 控制室、办公室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 上风侧。

    5.1.8油罐区(组)宜布置在站场边缘地势较低处,且

    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1.9加热炉宜布置在站区边缘,宜位于散发油气生产场所 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1.10产生噪声的生产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应远离控制 室、办公室和要求安静的场所。其总平面布置宜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规定。 5.1.11全站场的天然气放空管或火炬宜位于站区边缘,远离控 制室、办公室和全站性重要设施,并应位于站场、城镇、租邻 工业企业和居住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和地势较高处。 其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的规定。 5.1.12油气站场、阀室防洪排涝应与所在区域的防洪排涝统筹 考虑。当区域无防洪排涝设施时,油气站场的场区地面设计标 高应比按防洪设计重现期计算的设计水位(包括维水和风浪装 击高度)高0.5m,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也可采用提高主 要设备和建筑物标高的方法。防洪设计重现期应按表5.1.12规 定值采用。

    5.1.12油气站场、阀室防洪排涝应与所在区域的防洪排

    考虑。当区域无防洪排涝设施时,油气站场的场区地面设计 高应比按防洪设计重现期计算的设计水位(包括维水和风浪 击高度)高0.5m,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也可采用提高 要设备和建筑物标高的方法。防洪设计重现期应按表5.1.12我 定值采用。

    表5.1.12 防洪设计标准

    5.1.13在山区或山前建站时,可根据地形情况设置截洪沟、拦 洪坝,截洪沟不宜穿过场区。

    的合理衔接;近期有明确分期建设的站场,总平面布置应一次

    5.1.15 站场的绿地率不宜小于12%。绿地率的计算见附录B。 5.1.16 油气站场总平面布置设计应列出下列常用主要技术 指标。 I 站场用地面积(m)。 2 建筑物、构筑物用地面积(m)。 3 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m)。 4 绿化用地面积(m)。 5 土地利用系数(%)。 6 绿地率(%)。 容积率。

    5.2油气田生产设施布置

    1同一生产区内,在满足生产、施工、检修和防火要求的 条件下,应缩小工艺设施之间的距离和道路宽度,工艺装置宜 联合设置。 2进出站场的油气管线阀组应靠近站场边缘。 3大型油气站场的中心控制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布置在油气生产工艺装置、储油罐区和油品装卸 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2)周围不应有造成地面产生振幅为0.1mm、频率为 25Hz以上的连续性振源: 3)控制室外墙距主十道边缘不应小于10m; 4)控制室不应与高压配电室、压缩机室、鼓风机室和 化学药品库毗邻布置

    5.2.2水处理及注水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田采出水处理设施宜与油田注水、原油脱水设施相邮 邻,且宜布置在油气生产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和控 制室、办公室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注水泵房、脱氧水泵房、聚合物配制注入、配注厂房和 其他辅助设施,其建筑防火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三元配注站采用烷基苯磺酸盐 作为表活剂时,其原液储存、升压设施宜布置在站场全年最小 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以电为动力的水处理泵房宣与电动注水泵房相联合,且 宜与该系统的值班、配电、水质化验室组成联合的建筑。 4除油罐及过滤罐宜分组布置,过滤罐距除油罐和清水罐 的净距不应小于4m。两个过滤罐或两个除油罐共用一个阀室 时,在满足管线安装要求的情况下,应缩短两罐间的净距。 5在真空脱氧塔一侧布置缓冲水罐、循环水罐和脱氧水泵 房时,应在塔架另一侧留有检修场地。

    5.2.3储存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3储存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

    1储罐区的平面布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 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储罐区防火堤的布置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的规定。 2有油品灌装作业的站场,油罐区宜靠近装油设施。当有 条件时,应充分利用地形高差自流灌装。 3油罐区(组)宜布置在站场边缘地势较低处,且宜位于 站场全年最小锁率风向的上风侧,但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当 受条件限制或有特殊工艺要求时,可布置在地势较高处,但应 采取有效的防止液体流散的措施。 4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天然气凝液、稳定轻烃压力储罐组 应布置在站场的边缘地带,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和明火地点, 并应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领率风向的上风侧,且避开窝风地段。 5常压油品储罐不应与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压力储罐 同组布置。

    5.2.4装卸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品和液化石油气装卸设施的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

    2、油品、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和硫磺的汽车装卸车 场及硫磺仓库等,应布置在站场的边缘,宜设置围墙独立成区, 并宜设单独的出入口。 3罐车装卸线中心线与无装卸栈桥一侧其他建(构)筑 物的间距,在露天场所不应小于3.5m,在非露天场所不应小于 2.44m。 4不应在同一装卸线的两侧同时设置罐车装卸栈桥。铁路 装卸线为单股道时,装卸栈桥宜与装卸泵站同侧布置。 5罐车装卸栈桥边缘与罐车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自轨面 算起3m及以下,其距离不应小于2m;自轨面算起3m以上, 其距离不应小于1.85m。

    2油品、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和硫磺的汽车装卸车 场及硫磺仓库等,应布置在站场的边缘,宜设置围墙独立成区, 并宜设单独的出人口。 3罐车装卸线中心线与无装卸栈桥一侧其他建(构)筑 物的间距,在露天场所不应小于3.5m,在非露天场所不应小于 2.44m。 4不应在同一装卸线的两侧同时设置罐车装卸栈桥。铁路 装卸线为单股道时,装卸栈桥宜与装卸泵站同侧布置。 5罐车装卸栈桥边缘与罐车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自轨面 算起3m及以下,其距离不应小于2m;自轨面算起3m以上, 其距离不应小于1.85m, 6铁路罐车装卸鹤管至铁路大门距离不应小于20m。 5.2.5办公室、值班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靠近站场主要出人口布置。 2宜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3应远离爆炸危险源。 4 应远离高毒泄漏源。 5宜位于地势较高处。 6应具有明确、畅通的逃生路线。 5.2.6气田站场应分区布置。值班室、化验室、仪表控制间等 捕助生产设施宜布置在站场的前场区域:工艺装置区、储罐区, 水套炉等生产设施宜布置在站场的后场区域, 5.2.7天然气净化厂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天然

    5.3输油输气管道生产设施布置

    5.3.1生产设施的布置应与油气管道进出站场的位置协调一致, 保障进出站管道的顺畅

    的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要求,宜靠近动力源,又要防止噪声对

    操作人员及办公区的于扰。

    势较低处,宜独立成区,且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 风侧,

    5.3.4天然气管道站场主要设施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二、三、四级站场应设紧急截断阀。当采用手动截 断阀时,应能在事故状况下易于接近且便于操作 2工艺设备区应布置在进出管线方便、地势平坦的位置 且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压气站的压缩机厂房及其系统的布置,既要保持与工艺 设备区的紧密联系,又要防止噪声对操作人员及办公区的干扰。 压缩机厂房宜靠近动力源。 5.3.5计量设备需车载式计量标准进行在线检定或校准时,应 设置停车场地,并应方便标定车进出,且不应占用消防通道。 5.3.6与站场合建的维抢修中心(队)宜独立成区,并宜设置 单独的出人口。

    5.4辅助生产设施布置

    5.4.135kV及以上的变电所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5kV~ 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的规定应布置在有利于高 压架空线、电缆线进出的场区边部,宜靠近负荷中心;应远离 散发水雾、蒸汽、粉尘、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并应布置在散发 油气生产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4.2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和配电室的布置,应符合

    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及《石油天然 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 5.4.3热动力设施和锅炉房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在场区边部

    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及《石油天然 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

    5.4.3热动力设施和锅炉房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在场区

    位于散发油气生产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锅炉房 的布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

    5.4.5空气分离设备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宜位

    5.4.5空气分离设备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开宜位于散发油 气、粉尘等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4.6通信塔应靠近通信设备机房,并应远离变电所、发电机 房、压缩机房、输油泵房等十扰源。 5.4.7消防水泵房宜与消防泡沫泵房合建,其位置宜布置在储 油罐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4.8含油污水处理的调节、隔油、过滤等设施宜集中布置在 场区边缘。

    5.4.7消防水泵房宜与消防泡沫泵房合建,其位置宜布置在储 油罐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尚的下风侧。 5.4.8含油污水处理的调节、隔油、过滤等设施宜集中布置在 场区边缘。 5.4.9化学药剂储存及卸车作业设施宜靠近其使用地点设置; 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和重要设施,开位于其全年最小频率风 向的上风侧。 5.4.10循环水设施应布置在中心控制室、化验室、变配电所 配电室)及其他对防潮、防水要求严格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 可的上风侧,并位手酸性气体排放口全年最小频率风尚的下风

    勿达边家 5.4.9化学药剂储存及卸车作业设施宜靠近其使用地点设置; 应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和重要设施,并位于其全年最小频率风 向的上风侧。

    应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和重要设施,并位于其全年最小频率风 向的上风侧

    (配电室)及其他对防潮、防水要求严格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 向的上风侧,并位于酸性气体排放口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 厕。冷却塔与租设施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 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历年最冷月平均气温的平 均值在一10℃以下的地区,冷却塔宜布置在邻近主要道路的多 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4.11办公室应位于场区主要人流出人口处且与居住区和城镇

    5.4.12办公室宜位于场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4.12办公室宜位于场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且处于 环境洁净的地段。

    5.5道路、围墙及出入口布置

    5.5.1 站场道路设计应符合总平面布置的要求,道路的布置

    与竖向设计及管线布置相结合,并与场外道路有顺畅方便地连 接,应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安全和施工的要求。

    表5.5.10道路边缘至相邻建(构)筑物的距离

    注:城市型道路自路面边缘起算,公路型道路自路肩外边缘起算,照明电杆自 路面边缘起算

    5.5.12 、三级石油天然气站场,至少应有两个通向外部 道路的出人口。 5.5.13 一、二、三、四级油气站场四周,宜设不低于2.2m的 非燃烧材料围墙或围栏。站场内35kV及以上的变(配)电所与 相邻的其他设施之间宜设不低于1.5m的围栏。生产区与管理区 之间宜设置围墙、围栏、绿篱等加以分隔。 5.5.14一、二、三级油气站场内甲、乙类设备,容器及生产建 (物)然物至国迹式国划

    6.1.1站场的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布置同时进行,并应与场区外 周围地形标高、道路及防洪排水条件相协调。地处复杂地形、地 质区内的站场,其竖向设计应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评价后确定。 6.1.2站场分期建设时,应统一考虑竖向设计,确保近远期工 程协调衔接,站场扩建、改建时的竖向设计,应与已建部分相 协调

    1膨胀土地区路桥设计、计算,应注意保持原生覆盖土表层。露头地段应 根据当地经验因地制宜进行处理,防止十湿导致膨胀变形。膨 胀土地区建(构)筑物周围6m范围内的排水坡度宜为3%~ 5%,6m范围之外不宜小于0.5%。 2自重湿陷性黄士区和年降雨量大于1200mm的地区,应 有能迅速排除雨水的地面坡度和排水系统。湿陷性黄土地区场 地整平应避免造成人为的湿陷性差异。湿陷性黄地区建(构) 筑物周围6m范围内的排水坡度不宜小于2%,6m范围之外不宜 小于0.5%。 3对岩石地基地区、软土地区、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不宜 挖方。岩石地基地区的平主应与基槽的开挖结合考虑。 4盐渍土地区,采用自然排水的场地设计坡度不应小 于1%。

    小于0.5%。 3对岩石地基地区、软土地区、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不宜 挖方。岩石地基地区的平士应与基槽的开挖结合考虑。 4盐渍土地区,采用自然排水的场地设计坡度不应小 于1%。 6.1.6建筑物室内设计地坪标高,宜高出室外场地设计整平标 高0.2m以上。在有可能沉陷的软土地段和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物,应适当加大室内外高差。 6.1.7站场内外铁路、道路、排水沟渠的标高应统一考虑。主 要出入口的道路路面标高宜高于场区外部路面的标高。 6.1.8站场内场区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露天布置的工艺设备区设计边界线内,检修和露天操作 场地宜铺砌,且宜高于边界线外场地。 2循环水和污水处理区内,人行道、车行道和操作场地应 铺砌。

    1露天布置的工艺设备区设计边界线内,检修和露天操作 场地宜铺,且宜高于边界线外场地。 2循环水和污水处理区内,人行道、车行道和操作场地应 铺砌。 3汽车装卸油场地的混凝土地面,宜高于场地外部0.2m 且宜设0.5%~1.0%的坡度。 4人行道应高于其附近场区地面0.05m~0.10m。 6.1.9雨(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宜布置在地势最低处。 6.1.10站场围墙内场地标高不应完全低于围墙外周边场地标高。

    6.2.1下列地区的站场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 1 福 自然地形坡度不大于2.0%的地区。 自然地形坡度为2.1%~3.0%,且宽度不大于500m的 地区。 3 处于地形破碎的微丘地区。 4站场宽边不大于80m时,自然地形坡度不大于5.0%且 必须建站的地区。 6.2.2场地设计整平坡度宜采用0.3%~2.0%;在大面积地形 平坦的地区,采用连续平坡式整平时,不应小于0.2%:在局部 高差较天的地段,不应大于3.0%。若场地设计地面排水径流速 度大于土壤的允许流速时,地面应采取植被或铺砌等措施,防 止冲刷。

    6.3.1台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自然地形及总平面布置划分台阶。联系密切的生 产设施及建(构)筑物宜布置在同一台阶或相邻台阶上。 2、台阶的长边宜平行自然地形的等高线布置。 3台阶的宽度和面积除应能满足生产设施、道路、管线和 绿化的布置外,还应满足施工安装、生产操作、设备检修和消 防的用地需要。 4台阶高度应按生产要求、工程地质条件,结合生产流 程、运输联系、消防及土方平衡等因素综合考虑。台阶高度宜 为1m~4m,且不宜大于6m。 6.3.2台阶式布置中,在油品站场台阶的边缘处应有防止油品 或雨水从高台面漫流到低台面的措施。在台阶高度大于2.0m, 且人员经常活动的台阶边缘处,应采取防护措施

    桥梁标准规范范本6.3.3相邻台阶之间可采用自然放坡、护坡或挡土墙

    图6.3.5基础底面外边缘至坡顶的水平距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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